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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音德力根 | 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变迁

2023-03-16 15:15 作者:猛安谋克  | 我要投稿

元朝灭亡后,经过近百年的不断分化与组合,到15世纪中期,蒙古大汗直接统治下的部众形成了六大部落集团。这就是蒙文史书通常所说的达延汗六万户。六大部中有一个满官嗔部,它又被称作多罗土蛮或土默特部。最初,满官嗔部的最大统治者是脱罗干、火筛父子。1508年,火筛与应绍不部主亦不剌、阿尔秃斯部主满都赉阿哈剌忽等人杀死了前来右翼担任志囊的达延汗次子兀鲁思孛罗,率右翼三万户发动叛乱。次年,达延汗率领左翼三万户及好儿趁(清译科尔沁)等部联军击败右翼,火筛兵败来降。达延汗剥夺了火筛对满官嗔-土默特部的统治权,把自己的第四子阿尔速孛罗分封到满官嗔-土默特部。不久,满官嗔-土默特部的统治权落入达延汗第三子巴尔速孛罗的次子俺答手中。16世纪中叶,满官嗔-土默特部在这位著名首领统治下迅速强大,一度成为右翼诸部的盟主。对于俺答汗及其后裔统治下的土默特部的历史,学术界研究较多。但对满官嗔-土默特部的早期历史则言之甚少。达延汗六万户的早期历史应是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土默特万户在明代蒙古六万户中地位显著,它早期的历史即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历史,尤应引起注意。

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先人:卜剌罕卫兀者人

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历史与卜剌罕卫密不可分。或者说,卜剌罕卫是研究满官嗔-土默特部历史变迁的一条重要线索。因此,首先让我们澄清一下有关卜剌罕卫历史的几个问题。

1、卜剌罕卫出现的历史背景及其地域

1387年,辽东纳哈岀降明。次年,北元政权遭到明朝军队毁灭性打击。卜剌罕卫正是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下出现的。

1388年,北元大汗脱古思帖木儿在今贝尔湖一带遭明军的袭击,兵败西逃,途中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儿大王杀死。第二年,也速迭儿即汗位,成为北元第一位非忽必烈家族出身的大汗。也速迭儿的根据地在蒙古高原西北部,他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瓦剌各部即原阿里不哥属民。从也速迭儿即位开始,北元政权政治中心一度西移,对兴安岭以东地区的统治衰弱。1389年元朝辽阳行省辖境内的辽王(成吉思汗幼弟斡赤斤后裔)阿札失里率部降明。明朝在其地设泰宁、朵颜、福余三卫。因三卫设在“兀良哈之地”,故统称为兀良哈三卫。据日本学者和田清研究,兀良哈三卫的根据地在今内蒙古东部和黑龙江、吉林二省西部地区。其中泰宁卫以元代的泰宁路(治所在今吉林省洪南市东)为中心;朵颜卫以朵颜山(今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北境)、绰尔河为中心;福余卫则以嫩江东岸支流瑚裕尔河为中心。兀良哈三卫初设不久,辽王阿札失里等便叛去,作为羁糜卫所的三卫也就名存实亡了。明成祖即位后,招抚元辽阳行省辖境内的蒙古、女真各部,永乐元年(1403年)重设兀良哈三卫。次年,任命脱儿火察为都督佥事,哈儿兀歹为都指挥同知,同掌朵颜卫事;安出及土不申俱为都指挥佥事,同掌福余卫事;忽剌班胡为都指挥佥事,掌泰宁卫事。不久,泰宁卫掌卫事易人。从永乐十一年(1413年)起出现了泰宁卫都督阿只罕,他不但是泰宁卫的最高统治者,同时又管理着整个二卫。明成祖对东北地区蒙古、女真各部的招抚卓有成效。复设兀良哈三卫后,三卫境内及附近的蒙古女真各部大小头目纷纷遣使朝贡。明朝则“来者不拒”,分别授予这些来贡的大小头目以明朝官职,同时颁发印信,根据其居地设立卫或所,致使永乐初年东北地区卫所泛滥。卜剌罕卫正是这些名目繁多的卫所之一,有关其初设情况及其邻近几个卫所,《明实录》有如下几条记载:

永乐四年十月庚寅:亦答鲁、能木里女直野人头目赵州不花、乞歹不花、忙古纳等来朝贡马。置密陈、卜剌罕二卫,命赵州不花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赐印告、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

同上辛卯:土称头目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命府剌出为苏温和卫指挥使,哈剌罕为指挥同知……

同上癸巳:赐泰宁卫能木里、亦答鲁、土称地面来归头目,宴于会同馆。

从最后一条看,能木里、亦答鲁、土称等地都属泰宁卫境;从第—条看,设在能木里地面的是卜剌罕冒,设在土称地面的是苏温和卫。“苏温和”《明实录》它处均作“苏温河”或“速温河”'永乐四年二月设卫。

对于卜剌罕、苏温河诸卫,《钦定满洲源流考》作过考证。但这些考证多有臆改原文、歪曲文意处,全然不可凭信。和田清考证出了苏温河卫,认为土称地面可能指今绰尔河支流土称河。同时,认为应指黑龙江拜泉的双阳河一带。卜剌罕卫设在能木里地面,因此,确定卜剌罕卫的地域,“能木里”这个地名是关键。“能木里”指的是嫩江。嫩江的蒙古名为Naun Mören,代标准汉译“脑温江”。“能木里”中的“木里”是蒙语Mören(江)的音译;“能”则是“脑温”即“Noun”的异译。《明实录》至少还有一处将嫩江译作“能木里”。

《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卜剌罕卫及福余卫卫址

卜剌罕卫在嫩江即能木里一带,或者说所谓的卜剌罕卫人众是指嫩江一带的居民。《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将卜剌罕卫划定在泰宁卫南境,今吉林省通榆附近是不可取的。

2、卜剌罕卫从属三卫,人众多是女直人

确定了卜剌罕卫的地域后,我们再来探讨一下卜剌罕卫与兀良哈三卫的关系及其居民族属问题。据前引《明实录》永乐四年十月癸巳条,卜剌罕卫及其附近的亦答鲁、土称等地均属泰宁卫境。过去,学术界因不知“能木里”就是嫩江,所以把《明实录》中的这个泰宁卫狭义地理解为兀良哈三卫之一的泰宁卫,从而把卜剌罕卫当成了泰宁卫的属卫。和田清的看法最具代表性。实际上,泰宁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兀良哈三卫中,泰宁卫地位最高,整个三卫都归泰宁卫统治者“管束”。因此,在《明实录》中,泰宁卫往往是以三卫的统称岀现,而不一定特指泰宁一卫。这种局面直到正德年间朵颜卫花当强大,吞并泰宁、福余二卫后才有所变化。《明实录》称“能木里”等地为泰宁卫地面,正是一种泛称。事实上,能木里即嫩江一带是三卫之一福余卫的根据地。福余卫人众的故土在嫩江东岸支流瑚裕尔河一带,福余卫之名就来源于瑚裕尔河。直到正德年间,福余卫仍占据着嫩江一带。正统十一年和十二年,三卫遭瓦剌也先袭击,朵颜、泰宁二卫降也先,唯独“福余卫人马奔恼温江”。恼温江即嫩江。可知到正统年间,三卫虽已陆续南下,但仍未放弃其原来的根据地。

卜剌罕卫是福余卫属卫,卜剌罕卫和福余卫人众都是兀者人。前引《明实录》永乐四年十月庚寅条称能木里等地来贡头目即卜剌罕等卫头目赵州不花等人为“女直野人”。女直野人或女真野人是明代文牍对松花江、嫩江直至黑龙江一带的兀者人的统称,也叫兀者野人或野人。兀者人是女真人的同族,与蒙古人族属不同。从卜剌罕卫人头目被称作“女直野人”这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是兀者人。不但如此,整个福余卫的主体都是兀者人。据茅元仪《武备志》和王鸣鹤《登坛必究》及郭造卿《卢龙塞略》等书中的北虏译语部分所载,福余卫的蒙古名为“我着”,此“我着”即是“兀者”的异译。因为卜剌罕卫是福余卫属卫,所以它被称为“女直野人”即兀者,是情理之中的事。

和田清首先提出了福余卫的蒙古名称“我着”可能是“兀者”的异译的看法。但是,他在解释福余卫被称作“我着”即兀者的原因时,却认为是明人将福余卫与附近的女直野人混同的结果。这就等于说福余卫人众不是兀者人而是蒙古人。实际上,福余卫人众不是蒙古人而是兀者人。尽管《明实录》有把女直野人与蒙古混同的例子,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蒙古与女直野人是分得清的。在《明实录》中,福余卫往往被称作女直野人或野人。如:

永乐三年三月丁酉:迤北野人女直头目喃不花等二十四人来朝贡马。命喃不花等为福余卫指挥、千百户,赐钞币有差。

永乐六年正月壬戍:兀良哈野人头目乃答儿、哈哈缠等……来朝贡马。时福余卫〔都〕指挥佥事安出等奏,乃答儿有才识,哈哈缠等一十四人善骑射,请受官职。从之。命乃答儿等为指挥、千百户……。

同上三月壬辰:戳儿河(即绰尔河——引者)女直野人头目忽失歹安等来朝,命忽失歹安为福余卫指挥佥事……。

正统六年九月丁酉:今得福余卫都指挥安岀奏:本卫野人头目脱脱罕、也的干、打吉奔等三百余人往西捕猎……。

这些记载证明,构成福余卫主体的是女宜野人即兀者人,所以,福余卫才被称为“我着”即兀者。蒙文史书称三卫为“山阴六千兀者人”、山阳万户或“兀者兀鲁思”,这是用福余卫统称三卫。

《明实录》有时称福余卫部众为“福余卫达子”、“福余卫鞑靼”等。这些并不能证明福余卫人都是道地的蒙古人。福余卫的统治者是原辽王统治下的兀者人,他们归附蒙古较早。随着时间的推移,已逐渐蒙古化了。福余卫头目又经常受命去征服那些不受三卫统治的兀者人。如:正统九、十年间以福余卫大头目可台为首的三卫,受也先、脱脱不花之命东征松花江一带的兀者人,为也先、脱脱不花在正统、景泰年间先后东征兀者、女真奏响了序曲。福余卫统治者与其下属的被征服的兀者人之间没有种族差异,有的只是蒙古化程度的不同。

3、成化年间卜剌罕卫与明朝的交往

卜剌罕卫在永乐四年初设后,过了半个世纪,再次出现,引起了明人的注意。《明宪宗实录》成化二年九月丙戌条有如下记载:

迤北瓦剌酋长阿失帖木儿遣使臣平章兀纳阿等贡马……时卜剌罕卫使臣打兰帖木儿等五十余人亦冒随迤北朝贡。礼部会官议:卜剌罕卫乃永乐年间所设,天顺五年同朵颜使臣来朝,始降与印信。其部落宜视朵颜。今虽称迤北阿失帖木儿所遣,而文书不同,印信文字又不明白,事有可疑。中间恐卜剌罕欲假以迤北名色,贪得厚利。朝廷虽不屑屑计其小费,然朵颜与卜剌罕同类,向朵颜随孛来使臣来朝,处以别馆。今若不与分别,一概加赏,非惟堕其奸计,抑且有失朵颜之心。各卫酋长闻之,且谓自往则薄,从彼则厚,皆趋而归之,是我反为虏益党也。其迤北十六人如例给赏,卜剌罕五十人仍从朵颜赏例……。

这段记载有几点需要说明。派卜剌罕卫入贡的“迤北瓦剌酋长阿失帖木儿”就是也先次子斡失帖木儿。也先被杀后,他是瓦剌最高统治者——太师。天顺末、成化初,东蒙古经历了一系列内乱,势力受挫。瓦剌则在阿失帖木儿率领下重振,一度占据蒙古高原东部地区。瓦剌继这次遣卜剌罕卫入贡后,同年底又与朵颜卫一同由三卫貢道喜峰口入贡。为此明朝特遣使晓谕阿失帖木儿,要他从故道即大同入贡,并责问其拉拢朵颜、卜剌罕二卫之事。明朝对待蒙古的朝贡,赏额不同。一般是薄三卫、厚“北虏”。引文所说朵颜卫与孛来入贡之事发生在天顺八年,明朝对朵颜卫和孛来使臣区别对待,结果引起朵颜卫的不满。明朝视卜剌罕与朵颜“同类”,正是指卜剌罕和朵颜同属三卫,因而主张对卜剌罕卫的赏赐应与朵颜卫相同,而不应与瓦剌相同。其实,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整个三卫始终在蒙古本部控制之下,卜剌罕卫天顺五年随朵颜卫入贡就是受蒙古太师孛来之遣。弄清这些,对于了解卜剌罕卫的演变及其与明朝的关系都是很必要的。

从成化二年入贡后直到成化十一年,卜剌罕卫与明朝保持着一种特殊关系。

成化六年,卜剌罕卫受“虏酋”脱脱罕和阿剌忽知院之遣,要求与明朝通贡互市,引起明廷的一番议论。这年正月兵部奏:“虏酋脱脱罕遣使上书求入贡,欲取路宣府野狐岭入。但旧例迤北使臣西自大同猫儿庄入,朵颜三卫东自喜峰口入,其野狐岭不系入贡之路。兼未审此虏是何部落,卒然突至,实恐假此窥伺边境,不可不预为之备。乞令礼部官率谙晓夷情通事一人往喻之。约从旧路以入。从之。”

明方对卜剌罕卫受“虏酋脱脱罕”等人派遣求贡一事感到突兀,要求卜剌罕卫依“北虏”之例从大同入贡。在得到明礼部官晓谕之后,这年二月卜剌罕卫使臣来到大同。二月,明大同总兵官杨信奏:“虏酋脱脱罕、阿剌忽知院遣使打兰帖木儿等二百五十人,贡马骡七百余匹。谕令止许二十余人来朝贡,余留彼处。”

三月,卜剌罕卫按明朝的要求遣使28人入贡,使臣中为首者是知院忽鲁哥(又称兀鲁格儿)和平章打兰帖木儿。这次入贡,卜剌罕卫完全听从明方的按排和要求,表现得十分恭顺。为此,礼部上言:“其能遵奉敕谕,不随迤北纠合,而且进贡有时”,建议“在卫头目及正副使宜加赐,以示优待之意”。结果,忽鲁哥、打兰帖木儿二人被授予指挥官职,打孩帖木儿等十人为副千户,其余十五人为所镇抚,留在大同的二百二十九人也得到了厚赏。

大概是成化六年这次入贡受到了优待,卜剌罕卫从此与明朝建立了通贡关系。一方面不断遣使入贡,另一方面经常传递“北虏”消息。这在当时蒙古本部与明朝敌对的情况下显得较为特殊。如成化九年、十一年卜剌罕卫两次遣使入贡,成化二十三年卜剌罕卫向明朝传报“小王子已死”这一消息。

卜剌罕卫脱离三卫,南迁宣大边外从成化年间卜剌罕卫与明朝的交往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到卜剌罕卫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

首先,卜剌罕卫由三卫中的福余卫的属卫变成了“北虏”脱脱罕、阿剌忽知院统治下的部众。从成化六年脱脱罕遣使250人、贡马骡700百余匹的规模来看,脱脱罕和阿剌忽知院统治着一个相当大的部落集团。因此,与其相信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作为福余卫下属的一个小卫卜剌罕,自身发展壮大成一个庞大的部落集团,还不如说这是卜剌罕卫被蒙古本部征服的结果。

可以认为“虏酋”脱脱罕统治了卜剌罕卫,借用卜剌罕卫的印信与明朝交往。这一点从明朝对卜剌罕卫态度的变化就看得很清楚。成化二年,卜剌罕卫受瓦剌派遣入贡时,明朝认为卜剌罕卫与朵颜卫同属三卫,不能以瓦剌之礼待之。但是,在成化六年卜剌罕卫再次入贡时,明朝却不按三卫之例让卜剌罕卫由喜峰口入贡,而是以“北虏”即蒙古本部之例让它从大同入贡。这说明明朝最初并不知道卜剌罕卫从属关系的变化,而得知卜剌罕卫已成为"北虏"属部后,才不得不以“北虏”之礼相待。

其次,这时的卜剌罕卫已离开了能木里即嫩江故土,迁到明宣府大同边外。成化六年入贡时,卜剌罕卫“欲取路宣府野狐岭”,这说明其牧地在蒙古各部中离宣府边最近。同年五月,福余卫派人到大喜峰口向明朝报告“北虏”齐王孛罗乃与伯革讃(即扎加思兰)太师动向时,提到孛罗乃王等“率万骑东行得报后”,兵部尚书白圭说:“孛罗乃王往年为斡失帖木儿所败,已奔卜剌罕卫,近报又云率众东来,盖此虏败亡之余而部落犹多,恐实纠合丑类,收捕朵颜三卫,用为向导,谋犯边境。”可见卜剌罕卫的地域在大喜峰口西、宣府边外。

卜剌罕卫离开嫩江故土,出现在明宣府大同北边之事与整个三卫的南下密不可分。早在宣德末、正统初,三卫部众就纷纷南下。也先时代曾强迁三卫到“黄河木纳”之地,即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北部和巴彦绰尔盟一带。也先败亡后,三卫部众的一部分回到故地,但仍有一部分留居新迁之地。这样,今内蒙古中东部地区就成了三卫的活动舞台。卜剌罕卫出现在宣府边外正是这一大历史背景的反映。

从上述史实可以看出,卜剌罕卫人众原是居住在嫩江一带的兀者人,附属于他们同族人的福余卫。成化年间,卜剌罕卫已迁到明宣府、大同边外,并成为“北虏”脱脱罕统治下的部众。

从卜剌罕卫到满官嗔部

《明实录》保存了有关成化年间卜剌罕卫情况的一些珍贵史料。将这些记载与蒙文史料对照研究,就可弄清卜剌罕卫与满官嗔部的关系。这里我们通过考证卜剌罕卫头目阿剌忽知院和郑王脱脱罕的身份,看一看卜剌罕卫从多罗土蛮部的属部演变为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历史轨迹。

1、阿剌忽知院脱罗干

成化年间卜剌罕卫有两个大头目,一是脱脱罕,另一个则是被称为阿剌忽知院的“大酋”。首先让我们考证一下这位“阿剌忽知院”指的是谁。

元朝灭亡后,北元政权长期沿袭元朝官制,蒙古各部首领仍旧拥有元代某些高级官号,如太师、知院、平章等。“阿剌忽知院”就属这类官称。知院是元代中央军事机构枢密院长官知枢密院事的简称,亦称枢密知院。“阿剌忽”又译“阿哈剌忽”,其蒙文原文为“Aqalaqu”,意为“第一”,“为首元制,诸位枢密知院和中书省长官诸位平章政事(简称平章)均有位次排列,其中居知院首位者称“阿哈剌忽知院”,而居平章首位者则称"阿哈剌忽平章"。元明汉籍有时把“阿哈剌忽知院”和“阿哈剌忽平章”译为“为头知院”、“首平章”、“头平章”等。明代蒙古首领中的"阿哈剌忽知院”之称虽直接来源于元代旧制,但是随着北元政权的游牧化,知院等官称逐渐失去了原意,成为异姓贵族的尊号。一般说来,到了15世纪中叶,拥有“知院”称号者大都是一个大的部落集团(万户、兀鲁思)的统治者。特别是居“知院”之首的“阿哈剌忽知院”,其地位与权势仅次于“头等握兵大酋”——太师(有时太师兼称阿哈剌忽知院)。北元可考的第一位阿哈剌忽知院是大名鼎鼎的阿鲁台,他以太师兼称阿哈剌忽知院。阿鲁台之后称阿哈剌忽知院的是孛的打力麻。而第三位称阿哈剌忽知院的就是这位卜剌罕卫头目“阿剌忽知院”,他就是后来蒙古大汗满都鲁、达延汗部下“大酋”脱罗干。

脱罗干之名最早见于《明宪宗实录》成化十五(1479)年的纪事中。当时他是蒙古大汗满都鲁的部下,因与亦思马因合谋杀死了专权跋扈的太师癿加思兰而为明人所瞩目。次年,脱罗干又与亦思马因一起作为刚刚即位的小王子达延汗手下的两个大头目出现,其官称就是阿哈剌忽知院。

《明宪宗实录》成化十六年夏四月辛未条有如下记载:“斩虏寇卯斤于市。卯斤乃脱罗罕阿剌忽知院部下也,犯大同边,为官军所获,法司论当凌迟处死,命斩之。”这里的“脱罗罕”是“脱罗干”的异译,而“阿剌忽知院”就是“阿哈剌忽知院”,是其官称。弘治元年(1488)九月,小王子达延汗入贡,明朝赏赐其部下。在明朝开列的赏赐名单中,脱罗干居四位知院之首,其为阿哈剌忽知院当属无疑。因此,《明实录》和其它一些汉籍直接称脱罗干为“阿剌忽知院”

那么,成化六年称阿剌忽知院的卜剌罕头目与成化十五年杀死癿加思兰的阿剌忽知院脱罗干是否是同一人呢?答案是肯定的。请看《明宪宗实录》的有关记载:

成化二十三年三月癸卯,巡抚辽东都御史刘潺等奏:卜兰罕卫与泰宁卫夷人传报小王子已死,且言欲从喜峰口入贡,因与泰宁卫同于马市交易。事下兵部,言:卜兰罕卫与瓦剌满都鲁和亲,不入贡者十余年。一旦近边传报,欲容其为市,或欲缓我边备。宜谕辽东守臣厚加抚恤,谕之曰,马市之设,朝廷所以待三卫,余不得同。如欲朝贡,仍以大同入,且谕泰宁等卫,自后勿得与之俱来。从之。

这段记载有几点需作说明。第一,“卜兰罕卫”即卜剌罕卫。第二,卜剌罕卫传报“小王子已死”是一条假消息。因为当时的小王子指的是蒙古达延汗,他并非死于成化二十三(1487)年,而是卒于正德十一(1516)年。卜剌罕卫初设时虽附属福余卫,但到了成化初年早已成了“北虏”脱脱罕的属民。所以自成化六年卜剌罕卫入贡起,明朝就将它与泰宁等三卫区别,不许它同三卫一起入贡、贸易,只许依“北虏”之例由大同入贡。这次卜剌罕卫再度与泰宁等卫一同从三卫贡道喜峰口入贡,遭明朝拒绝是必然的。显然,卜剌罕卫也料到这一点,所以编造了“小王子已死”这一假消息,以此作为从喜峰口入贡的口实(遇到紧急情况或传报重要消息时,明朝允许蒙古本部和三卫使臣破例从对方的贡道入境)。明兵部官员说卜剌罕卫传报这一消息的目的是“欲容其为市,或缓我边备”,切中要害。第三,引文中的“瓦剌满都鲁”指的是成化十一年(1475年)至成化十五年(1479年)在位的蒙古大汗满都鲁。卜剌罕卫自成化十一年最后一次入贡后,便中断了同明朝的交往。所以明兵部官员说他们“不入贡者十余年”,从成化十一年至二十三年正好时隔十二年。

这段引文的关键是卜剌罕卫与满都鲁和亲之事。据蒙文史书,满都鲁无男嗣,只有二女。其一嫁癿加思兰,另一个嫁满官嗔-土默特部主火筛。火筛在蒙文史书中称塔不囊,塔不囊“是王子家女婿即仪宾”,也就是驸马,火筛因娶了满都鲁之女才有此称。据与火筛同时代的明兵部尚书马文升的一份奏折,火筛系脱罗干之子。因此,《明实录》所说卜剌罕卫与满都鲁和亲正是指脱罗干之子火筛娶满都鲁幼女一事。这一点可以说明卜剌罕卫头目阿剌忽知院就是满官嗔部主阿剌忽知院脱罗干。

2、《黄金史纲》所载脱罗干身世与事迹

从前文我们已经知道卜剌罕卫头目阿剌忽知院就是蒙古大汗满都鲁和达延汗部下阿剌忽知院脱罗干。脱罗干又是火筛之父。1541年(明嘉靖二十年)成书的魏焕《皇明九边考》在记载当时由俺答统治的满官嗔部时曾提到:“满官嗔部下为营者八,旧属火筛,今则大酋俺答阿不孩领之“。可见火筛与其父脱罗干是满官嗔-土默特部的统治者。《黄金史纲》对于脱罗干的身世和事迹有更为明确的记载。其大意为:一日,癿加思兰太师正在凉羊汤喝。满官嗔(又称土默特)部土不申之子赛因脱罗干因口渴,向癿加思兰太师求羊汤。癿加思兰恶意地将凉好的羊汤倒入另一碗中,然后盛了一碗热羊汤给了脱罗干。脱罗干不知,将热羊汤喝到了嘴里,结果烫掉了上颌皮。脱罗干发誓,此仇至死不忘,并寻机报复。后来,达延汗率领察罕儿、土默特两个万户征讨如加思兰。癿加思兰兵败逃走,脱罗干与汉人之子兀驽骨赤一同追上癿加思兰,将他杀死。

这段传说中的满官嗔或土默特部赛因脱罗干,指的就是火筛之父、满官嗔部主脱罗干。“赛因”是个美称(表示对大汗或黄金家族有功),脱罗干之子火筛亦有此号,祢“赛因火筛"。脱罗干杀死癿加思兰一事在《明宪宗实录》中也有记载:癿加思兰专权跋扈,“满都鲁部下大头目脱罗干等不分(忿),与亦思马因谋杀之,遂立亦思马因为太师”。此事发生在成化十五年。《黄金史纲》的记载来源于传说,时间有误。把满都鲁率脱罗干杀死此加思兰一事,安到了达延汗头上。癿加思兰在达延汗即位前已死去,时间是成化十五年春。同年夏,满都鲁亦死,达延汗才即位。

《黄金史纲》说脱罗干之父为土不申。我们颇疑这个土不申就是永乐二年(1404)被明朝封为都指挥佥事的福余卫掌卫事土不申。从其生活年代看,土不申应是脱罗干之祖,与土不申一同被任命为福余卫掌卫事的安出及其子可台,自永乐以来一直与明朝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唯土不申却再也没有岀现在明人的记载中。这一点与卜剌罕卫从永乐初至天顺末半个多世纪不见于明人记载之事极为相似。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脱罗干之父(或祖)土不申就是福余卫第一位任掌卫事之一的土不申,他率领着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部分福余部众很早就投靠了蒙古本部。

通过蒙汉文史料的对比,我们得岀了卜剌罕卫头目阿剌忽知院就是满官嗔-土默特部主阿剌忽知院脱罗干这个结论。这就将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部分福余卫兀者人的历史与后来的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历史连在了一起。如果能进一步考证出卜剌罕卫另一位大头目郑王脱脱罕的身世及其所统治的部落,就会使满官嗔-土默特部的早期历史更为清晰。

郑王脱脱罕除阿剌忽知院脱罗干以外,卜剌罕卫头目中还有一个名叫脱脱罕的“虏酋”。成化六年卜剌罕卫入贡时,他的名字排在阿剌忽知院脱罗干之前。由此可知他才是当时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那个部落集团的最大统治者。《明宪宗实录》成化九年十月己巳条称脱脱罕为“郑王”。从拥有“郑王”王号这一点,我们可以断定脱脱罕是黄金家族成员,地位尊贵。从蒙汉文史料勘比中可以看岀,卜剌罕卫头目郑王脱脱罕就是蒙文史书中的多罗土蛮部主、哈赤温后裔瘸太子,也即《明宪宗实录》中的瘸太子,《皇明北虏考》中的瘸王子。

蒙文史书《黄史》和《蒙古源流》都记载了哈赤温(成吉思汗同母弟)后裔,土默特或多罗土蛮部主(清译多郭朗台吉)杀死蒙古大汗马可古儿吉思一事。多郭朗台吉译成汉语就是瘸太子。《皇明北虏考》在谈及也先死后的东蒙古形势时,曾提到“孛来、瘸王子为雄,孛来、瘸王子又弑其主小王子。”这个被孛来、瘸王子杀死的小王子当指马可古儿吉思,而瘸王子就是“瘸太子”。看来,蒙文史书所载瘸太子杀死马可吉儿吉思可汗之事并非无稽之谈,瘸太子确有其人,他还出现在《明宪宗实录》成化十年七月辛巳条的记事中:

敕宣府、大同、居庸关、永平、山海、辽东等处镇守总兵等官,各严兵备虏,以边报虏酋癿加思兰及瘸太子等众近境也。

这个与太师癿加思兰一同活动的瘸太子当然就是蒙文史书所说的土默特部(又称多罗土蛮部)主瘸太子,也即与孛来一起杀死马可古儿吉思可汗的瘸王子。和田清曾怀疑瘸太子即孛罗忽吉囊,误。

《黄史》和《蒙古源流》还交代了瘸太子及其统治的土默特或多罗土蛮部的最后结局。大意谓:由于瘸太子杀死了马可古儿吉思可汗,满都鲁即位后便为马可古儿吉思复仇,将瘸太子杀死,占据了瘸太子的多罗土蛮部。如将《黄册和》《蒙古源流》这段记载与《明实录》有关卜剌罕卫与满都鲁联姻一事相比较,就会发现,二者实指同一历史事件。《明实录》所说卜剌罕卫头目脱罗干(即满官嗔-土默待部主脱罗干)与满都鲁联姻是指脱罗干为其子火筛娶蒙古大汗满都鲁之女一事。由于与满都鲁联姻,卜剌罕卫便断绝了同明朝的交往。《黄史》和《蒙古源流》所记满都鲁杀死多罗土蛮——土默特部主哈赤温后裔瘸太子之后,占据了多罗土蛮-土默特部,即满官嗔部之事,可理解为满都鲁杀死瘸太子后,将女儿嫁与瘸太子部下脱罗干之子,通过联姻手段控制了多罗土蛮部。《明实录》中郑毛脱脱罕以卜剌罕卫头目岀现,且位居脱罗干之上。从蒙文史书我们则看到,瘸太子被杀后脱罗干便成了满官嗔-土默特部首领。由此,不得不认为“瘸太子”就是卜剌罕卫头目郑王脱脱罕,“瘸太子”应是个绰号,脱脱罕应是其本名,而郑王则是其封号。另一方面,从蒙文史书称多罗土蛮部为土默特部,又称土默特部为满官嗔部这一点可以断定,多罗土蛮部是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前身。《皇明九边考》等书在记载满官嗔部下各营时,第一个便提到了多罗土蛮,这也证明多罗土蛮部与满官嗔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脱脱罕的王号“郑王”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在天顺成化年间,除元裔脱脱不花家族中的几人,如先后为蒙古大汗的马可古儿吉思(脱脱不花幼子)、摩伦(亦称脱谷思,为脱脱不花长子)、满都鲁(脱脱不花之弟)及孛罗忽(脱脱不花侄孙)分别以“小王子”、“王子”、“太子”等称号出现外,其他拥有王号者均为成吉思汗诸弟即元代东道诸王后裔。“齐王”孛罗乃是成吉思汗长弟哈撒儿后裔,“广宁王”毛里孩是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辽王”兀喃帖木儿(泰宁卫头目)是成吉思汗幼弟斡赤斤后裔。而“齐王”、“广宁王”、“辽王”等都是元代封的王号。糟糕的是,明四夷馆译员往往把这些用蒙文音写的王号译错,如将广宁王译为黄苓王,齐王译为西王饥辽王译为刘王。“郑王”于元制无征,看来也是一种误译。弘治元年与达延汗一起向明朝入贡的诸王中有一位“进王脱脱字罗”,“进王”与“郑王”应是同一个王号。前面说过郑王脱脱罕与瘸太子当为一人。瘸太子,蒙文史书称他为哈赤温后裔。哈赤温后裔元代的王号有济南王和济阳王,“郑王”或“进王”,当是“济南王”或“济阳王”的讹写。

3、哈赤温家族与卜剌罕卫或多罗土蛮部

通过对郑王脱脱罕身份的考证,我们得知,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前身多罗土蛮部或卜剌罕卫曾是哈赤温家族统治下的部众,在成化十一年满都鲁即位后才被蒙古大汗所夺,从此,多罗土蛮部便以满官嗔-土默特万户之名出现,并成为蒙古大汗直属部众,即蒙文史书所谓达延汗六万户中的一个万户。

对于满官嗔部早年曾被哈赤温后裔统治一事,罗桑丹津《黄金史纲》有记载。罗氏在叙述成吉思汗弟哈赤温及其后裔统治下的部众时说:成吉思汗弟哈赤温之子为按赤歹,脱罗干那颜的另一圈〔百姓〕和两个翁牛特、喀喇车里克部的王、那颜都是他的后代。罗氏所说脱罗干那颜的一圈子百姓指的就是早期的满官嗔-土默特部,也就是多罗土蛮部。而两个翁牛特和“喀喇车里克部”指的是清初的翁牛特和喀喇车里克部。清初的翁牛特部湘略喇车里克、伊苏特三部的统治者确系哈赤温后裔。清代文献如《皇朝藩部要略》、《蒙古王公表传》称这三部的统治者为成吉思汗幼弟斡赤斤(译作谔楚因)后裔是个大误会。翁牛特、喀喇车里克、伊苏特三部就是《皇明九边考》等书中的“冈留”三营。“冈留”是“罔留”之讹,而“罔留”就是往流(清译翁牛特)的异译。翁牛特等三部的前身为察罕土蛮,这个称呼来源于永乐年间哈赤温后裔“大酋”察罕达鲁花。

永乐年间,有位被明朝封为都督的蒙古“大酋”察罕达鲁花,他的名字经常出现手《明太宗实录》中。他统治的部众又被明人称为“察罕部”。“察罕部”就是《黄金史纲》中所说的往流诸部之一察罕万户。“察罕部”或“察罕万户”因其统治者察罕达鲁花而得名。我认为,《蒙古王公表传》所记翁牛特部始祖蒙克察罕诺颜就是《明实录》中的察罕达鲁花。《明实录》有一处将察罕部与兀良哈三卫连称,作“兀良哈察罕达鲁花处“,可知,察罕部地近兀良哈三卫。看来,在永乐——天顺的近半个世纪的某个时期内,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部分福余卫百姓,被哈赤温后裔统治下的察罕部或察罕万户征服,成为多罗土蛮部的组成部分。

《黄金史纲》记载了蒙古与瓦剌的一次战事,说:阿台汗率军与瓦剌作战,蒙古方面最初要往流(翁牛特)之察罕万户的额色库出战,但阿台汗下令:“小马虽快,不如老马耐远”,于是改由年老的好儿趁部小失的王岀战,结果杀死了瓦剌大将鬼邻赤,大获全胜。此事在《黄册冲却被记作脱脱不花与也先决战之时的战事。考之《明实录》,好儿趁的小失的王为正统年间的人。《黄金史纲》后文也说,也先杀死脱脱不花,篡夺蒙古汗位后杀死了孛罗乃之父小失的王由此可知,《黄史》所记的时间是准确的。我颇怀疑景泰三年(1452年)春也先与脱脱不花决战时,脱脱不花麾下的那位年轻的大将、察罕万户的Eseküi与后来的郑王脱脱罕(即瘸太子)为同一人。至少可肯定是同一家族的人。同样,察罕土蛮与多罗土蛮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多罗土蛮”与“察罕土蛮”极有可能是同一部落的不同名称,否则就是从同一部落集团分化岀来的两大部,或者说是同一家族统治下的两大部落集团。

结论是,包括卜剌罕卫在内的部分福余卫百姓,在永乐至天顺年间的半个世纪的某一时间内,被相邻的哈赤温家族统治下的察罕土蛮部征服,以多罗土蛮部之名出现。满都鲁即位后,杀死了哈赤温后裔郑王脱脱罕即“瘸太子”,夺去了由他统治的多罗土蛮部。从此,多罗土蛮部成为蒙古大汗直属部众,其万户长(部主)则是脱罗干、火筛父子,其部名也由多罗土蛮变成满官嗔-土默特部。

15世纪中期至16世纪中期的满官嗔部

从15世纪中叶起,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前身多罗土蛮部便以一个强大的部落集团出现在东蒙古的历史舞台上。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满官嗔-土默特部作为东蒙古的一大政治势力,对东蒙古乃至整个蒙古局势产生过重要影响。下面对这一时期满官嗔-土默特部历史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些专门的探讨。

1、多罗土蛮部被满都鲁征服的历史背景

15世纪后半期是东蒙古由分裂走向统一的重要时期。1454年,也先在瓦剌内乱中被杀,东蒙古部众拥立脱脱不花汗幼子马可古儿吉思为可汗,与瓦剌分道扬镳,东西蒙古的短暂统一宣告结束。

自脱古思帖木儿被也速迭儿杀死之后,北元政权的朝政一直由异姓贵族把持,北元皇帝——蒙古大汗徒具虚名,成了傀儡。马可古儿吉思即位后,这种局面仍没有改变。从景泰末至成化初,孛来和毛里孩先后执政,二人为争夺把持朝政的权力长期争斗不休。

孛来是哈剌陈部首领,原属阿速部首领阿鲁台之子伯颜帖木儿迭知院(意为第二知院)麾下。1454年伯颜帖木儿与也先一同被杀,从此,孛来便取代其位成为哈剌陈和阿速部的最大统治者。阿速、哈剌陈等部是北元大汗直属部众,长期以来一直是北元政权的支柱。阿鲁台能够把持东蒙古朝政长达30年,依靠的就是这支力量。但是,随着北元政权的衰落和阿鲁台势力的崩溃,阿速、哈剌陈部的力量遭到削弱。孛来虽一度排斥毛里孩,以太师身份把持朝政,但早已失去了昔日阿鲁台的威风。

毛里孩是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是后来的阿巴嘎部统治者的祖先。自阿鲁台时代起,成吉汗诸弟后裔统治下的往流诸部一直受蒙古大汗统治,成为东蒙古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当北元大汗直属部众势力遭到削弱之际,往流诸部正悄然兴起。毛里孩与孛来分庭抗礼,并最后杀死孛来,把持东蒙古朝政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在孛来与毛里孩的斗争中,多罗土蛮站到了孛来一边。成化元年(1465年),孛来对马可古儿吉思与毛里孩的联合不满,起兵杀死了马可古儿吉思。与《明实录》记载不同,《黄史》等蒙文史书都将杀死马可古儿吉思的“罪责”记在了多罗土蛮部主瘸太子头上,说是瘸太子杀死了马可古儿吉思可汗。《皇明北虏考》也提到“孛来、瘸王子又杀小王子”,《黄史》所记瘸太子杀死小王子马可古儿吉思一事当属实。可以认为瘸太子是孛来的同谋。《明实录》与蒙文史书对此事的记载只是因角度不同(蒙文史书更偏重于对往流诸部“功”与“过”的渲染),才产生了一些差异。

成化元年冬,毛里孩起兵杀死孛来,立马可古儿吉思之兄摩伦(又名脱谷思)为可汗,但不到一年又把他杀死。摩伦汗被杀后,蒙古汗位空虚达十年之久,东蒙古陷入了空前的混乱。在这十多年里,各种政治势力相互倾轧,经不断地吞并战争,最后走向了统一。多罗土蛮部正是在这种吞并战争中被蒙古大汗满都鲁征服,由往流诸部成为满都鲁和达延汗直属六万户之一。

成化二年底,多罗土蛮部以卜剌罕卫的名义与瓦剌也先之子斡失帖木儿一同向明朝遣使入贡。此时,把持东蒙古朝政的毛里孩正与斡失帖木儿交恶,毛里孩被斡失帖木儿打败,“久居河套……不敢渡河而北”,多罗土蛮部与毛里孩的仇敌瓦剌斡失帖木儿一同入贡,这说明,此时的多罗土蛮部仍与毛里孩作对。前引《明宪宗实录》成化元年三月丁酉条谓卜剌罕卫“不随迤北纠合”,“迤北”当指以毛里孩为首的蒙古本部,《皇明修文备史》有一篇佚名《北虏世系考》,在谈到也先死后的蒙古局势时说:“天顺初孛来复杀哈喇(即阿剌——引者),立小王子,又为孛来、瘸王子所弑。孛来衰,夷酋毛里孩诸酋与瘸王子仇(弑)杀”。瘸王子即瘸太子与毛里孩仇杀,这说明我们上面的分相析是有道理的。

当东蒙古以孛来及其继承者阿老出为一方,毛里孩及孛罗乃为一方,相互仇杀之际,东蒙古的第三支势力乜克力部首领癿思兰和早期察罕儿万户的统治者满都鲁迅速从蒙古西部崛起,并开始统一东蒙古。成化六年,癿加思兰东移入河套,不久便与孛罗忽部将猛可等人把阿老岀从河套逐出。次年,癿加思兰“收并阿老岀残众”,从此,阿速、哈剌陈等部就成为了癿加思兰的附属。成化十年,瘸太子与癿加思兰一同率部逼近明边,这说明多罗土蛮部已开始与满都鲁、癿加思兰联合。成化十一年(1475),癿加思兰、孛罗忽等人共同拥立满都鲁为可汗。次年,满都鲁、癿加思兰又将崇罗忽杀死,吞并其众。从此,孛罗忽统治下的阿尔秃斯部也成为满都鲁、癿加思兰的部属。大约在孛罗忽被杀死的同时或稍后,瘸太子也成了满都鲁、癿加思兰的刀下鬼。多罗土蛮部由往流诸部之一变成了蒙古大汗满都鲁统治下的六大部或六万户之一,而新的万户长就是原瘸太子郑王脱脱罕部下——卜剌罕卫头目兀者人脱罗干。

脱罗干、火筛统治下的满官嗔部及其在六万户中的地位成化十五年春,蒙古大汗满都鲁与权臣癿加思兰反目,满都鲁与脱罗干率察罕儿、满官嗔一土默特二部之兵击败并杀死癿加思兰。自脱古思帖木儿被也速迭儿杀死后,北元大汗在与权臣的斗争中从未获胜(所以也就无法摆脱傀儡命运),因此满都鲁战胜癿加思兰就显得意义重大,可以说这是黄金家族复兴的里程碑。后来达延汗能在政治上进行一些改革是与满都鲁的事业分不开的。

杀死专权跋扈的太师癿加思兰,然后拥立亦思马因为太师,在成化十五初的这次政变中脱罗干起了关键作用,可以说是主谋。以此为契机,脱罗干、火筛父子统治下的满官嗔部开始在东蒙古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

成化十五年夏,蒙古大汗满都鲁在战胜癿加思兰后不久便死去。同年,年仅七岁的把秃猛可即位,是为达延汗。在拥立把秃猛可为大汗的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当然是手握重兵的太师亦思马因和第一知院脱罗干等人。《黄金史纲》等蒙文史书从黄金家族正统观念出发,有意贬低异姓贵族的历史作用,因此在谈到达延汗的拥立者时,只字不提亦思马因和脱罗干等人,反而拔高满都鲁遗孀满都海的地位和作用,大书特书满都海如何拥立达延汗,这些都是不可轻信的。我认为,即使满都海在拥立达延汗时起了重要作用,那也是以脱罗干为后盾的。因为满都海就来自脱罗干统治下的满官嗔-土默特部之汪古惕鄂托克。

成化十五年,达延汗即位。次年,脱罗干与亦思马因作为刚刚即位的小王子达延汗手下的两位“大酋”出现在《明实录》中。当时,亦思马因的官称是太师,而脱罗干的官称则是阿剌忽知院即第一知院,其地位在达延汗六万户异姓贵族中仅次于亦思马因。成化十九年,达延汗与太师亦思马因发生冲突。亦思马因被打败,西逃至“甘肃以北亦集乃等处”⑥的老巢。此后,脱罗干及其子火筛便先后成为达延汗手下领兵打仗的第一大酋。在成化末至正德初的二十多年里,脱罗干、火筛父子异常活跃,他们的名字频频出现在明人的记载中。明人记载蒙古首领,除小王子达延汗外,只知脱罗干、火筛父子。

郑晓《今言》有一段颇为令人深思的记载,说:“弘治初,把秃猛可死,阿歹立其弟伯颜猛可为王。虏中太师官最尊,诸酋以王幼,恐太师专权,不复设太师。”引文中“把秃猛可死,阿歹立其弟伯颜猛可为王”是郑晓的误会。弘治初年蒙古并无汗位更替之事。据蒙文史书,伯颜猛可是达延汗之父,也即孛罗忽吉囊。而郑晓所说“诸酋以王幼,恐太师专权,不复设太师”,正指成化十九年亦思马因被打败西逃后的蒙古政治形势。达延汗在打败亦思马因后,吸取了历史上太师专权的教训,改革中央官制,将“头等握兵大酋”、“官最尊”的太师一职撤消。事实上东蒙古最后一位真正的太师就是亦思马因。此后太师一号虽仍然存在,但在东蒙古已失去原意,成为异姓贵族小头目的空头衔。

取消太师一职后,位居诸位知院之首的第一知院便成了异姓贵族最尊贵的官职,因此,脱罗干作为第一知院自然成为达延汗手下第一“大酋”。打败亦思马因时,达延汗只有11岁。此时达延汗便能认识到太师专权的消极后果,取消太师一职,以削弱异姓贵族权力,固然证明小王子达延汗“为人贤智卓越”,但如果郑晓所言可信,即太师之职是“诸酋以王幼,恐太师专权”而取消的话,那么在撤消太师之职时作为“诸酋”之首的脱罗干肯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试想,如果脱罗干不称(或不敢称)太师,还有谁敢称太师呢?

脱罗干死后,其子火筛继为满官嗔-土默特部的统治者。火筛是个智勇双全的“大酋”。在他的统治下,满官嗔部比脱罗干时更为强大。弘治十二年以后,火筛的满官嗔部经常入侵明朝边境。十三年正月在神木“以计诱杀”明军,二月又“以诈大败”明军于大同,十月又入大同西路死。仅二月份大同之役就杀死明军九百余人,“被伤及抢掠人畜无算”。明边将和兵部首脑们甚至认为“火筛比之也先,枭雄尤甚”。因此,火筛的行踪与动向就成为明朝关注的焦点。

脱罗干、火筛父子的强大反映了当时达延汗六万户之间实力对比的变化。在满都鲁时代,六万户中最为强大的是乜克力贵族饱加思兰统治下的应绍不部。其次是直属满都鲁的察罕儿部。后来,应绍不首领癿加思兰被满都鲁、脱罗干杀死,继为万户长的亦思马因太师又被达延汗打败西逃。从此应绍不部发生分裂,实力遭到削弱。应绍不部的强大地位随即被察罕儿、满官嗔部取代。满官嗔部成了仅次于察罕儿的第二大部。因此,在六万户的异姓贵族中再也无人与脱罗干、火筛父子相比。此外,火筛的特殊身份也对其强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火筛是前一任大汗满都鲁的驸马,其妻是满都海所生。后来,满都海又改嫁达延汗。所以,火筛与达延汗之间政治联姻关系较为稳固,辈份关系也较为复杂。

2、火筛与右翼蒙古的叛乱

正德初年,蒙古发生了一起政治大事件,即右翼蒙古三万户的叛乱。右翼叛乱是由达延汗进一步削弱异姓贵族权力引起的。打败亦思马因、取消太师一职后,达延汗的统治日渐稳固,汗权有所加强。在此基础上,他要进一步削弱异姓贵族的权力,派自己的次子兀鲁思孛罗到阿尔秃斯部,三子巴儿速孛罗到满官嗔部,试图剥夺右翼异姓贵族对各部的世袭统治权,代之以自己的子孙。结果右翼异姓贵族亦不剌等人起兵杀死兀鲁思孛罗,巴儿速孛罗也被迫逃回达延汗处。达延汗决定用武力镇压右翼异姓贵族。他率左翼三万户和好儿趁等部之兵,在达兰特哩衮与右翼三万户联军决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为以后分封诸子,取消异姓贵族对各万户乃至鄂托克的世袭的、直接的统治权,打下了基础。

汉籍对右翼叛乱也有所反映,多次提到亦不剌等人曾被小王子打败之事。但对满官嗔部火筛是否参与亦不剌等人的叛乱无明漏记载,只是提到在正德三、四年火筛与小王子仇杀等事。蒙文史书在谈到同一问题时也颇有差异。如《黄金史纲》说杀死兀鲁思孛罗后,右翼贵族曾商议处死巴儿速孛罗,当时就有火筛在场;达兰特哩衮之战中满官嗔部也属右翼阵营。但《蒙古源流》却不提火筛要杀害巴儿速孛罗一事,反而说火筛极力保护巴儿速孛罗,并在达兰特哩衮之战时为延达汗通风报信。对于火筛投降达延汗之事,《俺答汗传》放在达兰特哩衮之战前叙述,而《黄金史纲》则放在达兰待哩衮之战后叙述。

通过对蒙汉文史料的对比研究,我们发现,火筛不仅参加了右翼叛乱,而且在叛乱中起了关键作用。

如要弄清火筛是否参加了右翼叛乱,首先应确定达兰特哩衰之战及右翼叛乱开始(即兀鲁思学思被杀)的时间。《俺答汗传》将达兰特哩衮之战系于白马年,即正德五年(1510)。此说已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但是,如果细读《明实录》,我们就会发现,正德五年说并不可信。据《明武宗实录》,正德四年十二月壬寅条载,早在正德四年“虏酋亦孛来(即亦不剌)部众入套住牧,乘隙屡寇边境”。考之《明实录》,在这年闰九月,河套就有蒙古部众活动,他们当属最早入套的亦不剌部众。正德五年亦不剌等部已迁到甘肃边外,并从那里入侵明边。显然,亦不剌等人在被达延汗打败后步步西移,先入河套,再到甘肃边外,最后到了青海。因此,正德五年并无发生达兰特哩衮之战的可能。达兰特哩衮之战应发生在正德四年冬亦不剌等人入套之前。《皇明经世文编》存有当时吏部尚书杨一清的一份奏折,内称“照得前项,达贼自正德三、四年间被小王子人马仇杀残败,遁往河西、庄浪、凉州……等处,潜藏住牧”,并有小字注云“此达贼即亦不剌、阿尔秃斯一支也”。结合《明实录》的有关记载,可以肯定,亦不剌等人被达延汗打败之事即达兰特哩衮之战,发生在正德三、四年间(1508-1509),右翼发动叛乱,杀死兀鲁思孛罗之事应在此之前。《蒙古源流》提到,兀鲁思孛罗被杀时巴儿速孛罗之长子麦力艮吉囊三岁。而《俺答汗传》则谓此时麦力艮之弟俺答三岁。麦力艮与俺答分别生于正德元年和二年(1506和1507年),因此二书之说必有一误。我认为麦力艮三岁之说更为可信。也就是说兀鲁思孛罗是在正德三年被杀害的,因为在正德三年十月达延汗已与火筛开战了。

据《明武宗实录》正德三年十月丁丑条载,原属脱罗干部的兀弩骨赤“因虏相仇杀,得隙率其家属二十一人来降”,并说“兀弩骨赤等本山西人,其父为虏所掠,属虏酋脱罗干部下囚”。脱罗干是火筛之父,所以,兀弩骨赤属火筛统治下的满官嗔部。“虏相仇杀”正指达延汗与火筛之战。《皇明北虏考》说火倫“日强跋扈,与小王子争雄长”亦指此事而言。《万历武功录·俺答列传上》载正德四年十一月“火筛与小王子相仇杀”也应指此事,只是其纪年有误,应以《明实录》为准。

蒙文史书对右翼叛乱后达延汗征讨火筛满官嗔部一事也有记载。《黄金史纲》提到延汗征讨满官嗔,反而被打败,险些丧命之事。但将此役与达兰特哩衮之战相区别。《蒙古源流》则将同一事系于达兰特哩衮之战前就作为达兰特哩衮之战的序曲加以叙述。《蒙古源流》的说法是可信的。

看来,当右翼贵族杀死兀鲁思孛罗发动叛乱后,达延汗首先率兵攻打了满官嗔部,结果兵败北逃。满官嗔部追击达延汗所属克什旦等二鄂托克至哈海额里苏。后来,达延汗重整旗鼓,在正德四年(准确地说应在正德三年十月兵败后到正德四年闰九月亦不剌逃入河套之前),在达兰特哩衮与右翼决战,取得了胜利。

达兰特哩衮之役中满官嗔部属右翼,这一点《黄金史纲》和《蒙古源流》所记相同,因此可以肯定火筛投降达延汗是在此役之后。《黄金史纲》将火筛之降放在达兰特哩衮之战后叙述,远比《俺答汗传》可信。

在右翼三万户中,火筛部众最多,实力最强,地位也最尊。因此,明方更注意他的动向。汉籍将达延汗征讨右翼之战记作“火筛与小王子仇杀”等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最初,明方并不重视亦不剌等人。只是到了后来,亦不剌等人西迁甘肃边外,对明朝边境构成威协时,明方才注意到他们。蒙文史书在谈到右翼叛乱时,强调亦不剌等人,是因为他们长期与达延汗及其子孙为敌。对火筛参加右翼叛乱之事遮遮掩掩,则是由于火筛在达兰特哩衮之战后不久即投降了达延汗,并保护了留在右翼中的达延汗之孙俺答。可能是由于火筛家族与《蒙古源流》作者萨冈彻辰家族有世代联姻关系,所以《蒙古源流》有意美化右翼叛乱中的火筛。

3、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初封及其被俺答夺治的原因

镇压右翼异姓贵族扳乱后,达延汗将自己的子孙分封到各部。达延汗长子铁力摆户(又称图鲁孛罗)夭折,没有留下后嗣。次子兀鲁思孛罗被亦不剌等人杀害,留下两个儿子不地和也密力。不地作为达延汗长孙被确立为蒙古大汗的皇储,并直接统治原来直属满都鲁、达延汗的察罕儿万户。达延汗第三子巴尔速孛罗(又名阿著一Aju)被分封在何儿秃斯部任吉囊。至此,达延汗终于将原属其父孛罗忽统治的阿儿秃斯部众夺回。第四子阿尔速孛罗则被分封到了满官嗔-土默特部。

阿尔速孛罗在汉籍中被称为“满官嗔”,亦称“我折(或我角)黄台吉“满官嗔”是其受封的万户名。“我折”或“我角”是“兀者”或“我着”的异译。满官嗔部统治者脱罗干、火筛父子出身于卜剌罕卫兀者人,所以满官嗔部又可被称作我折或我角部。由于阿尔速孛罗领有满官嗔万户,即我折部,所以被称为满官嗔台吉、我折黄台吉。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达延汗最早分封诸子时,其四子阿儿速孛罗被封到了满官嗔部,火筛之后满官嗔部万户的最高统治者是阿儿速孛罗。但是,时过不久,满官嗔-土默特部的最高统治权却落入了巴儿速孛罗次子俺答手中。《俺答汗传》说,巴儿速孛罗死时,俺答13岁,此后与其兄麦力艮吉囊等人占据着右翼三万户。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断,满官嗔部进入俺答统治之下是在达延汗死后,巴儿速季罗死前。俺答夺取满官嗔-土默特部最高统治权与其父巴儿速崇罗篡夺蒙古大汗之位密不可分。

在右翼叛乱之前,达延汗曾派次子兀鲁思孛罗到阿儿秃斯部,这是达延汗分封诸子的最初尝试。结果遭右翼异姓贵族的反抗,兀鲁思孛罗被杀。蒙文史书均记载,当兀鲁思孛罗被害时,巴儿速孛罗住在满官嗔部首领火筛家。由此可以推测,达延汗当初有意将巴儿速孛罗分封到满官嗔部。但是,由于兀鲁孛罗被害,达延汗在镇压完右翼叛乱后正式分封诸子时,就不得不改变原来的设想。他决定由兀鲁思孛罗之子不地继承自己的汗位,改由巴儿速孛罗到右翼阿儿秃斯部担任吉囊。派巴儿速孛罗到右翼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巴儿速孛罗在镇压右翼叛乱时立过战功;二是他是达延汗健在的诸子中最年长者,去镇守刚刚被征服的阿儿秃斯部更为合适。巴尔速孛罗任阿儿秃斯部吉囊后,达延汗第四子阿儿速孛罗很自然地顶替其兄,被分封到了满官嗔部。这样,右翼三万户中保存下来的相对完整的阿儿禿斯部和满官嗔部就被达延汗年长的两个儿子巴儿速孛罗和阿儿速孛罗所占据。

达延汗死后,汗位并没有象他所设想的那样马上由不地继承,而是被巴尔速孛罗窃取。据《黄金史纲》记载,巴儿速孛罗趁不地年幼(达延汗死时不地13岁)篡夺了汗位。后来不地前来兴师问罪,巴儿速孛罗只好将汗位让给不地③。汉文文献有关记载也证明巴儿速孛罗确实窃取了汗位。总之,在从达延汗死后到不地即位的四年(1516-1519)时间里,东蒙古汗位在巴儿速孛罗手中。巴尔速孛罗利用手中的大权,对由达延汗分封诸子而业已定型的右翼诸部最高统治权作了一些改动。剥夺达延汗四子阿儿速孛罗对满官嗔部的最高统治权,代之以自己的儿子俺答,只为阿儿速孛罗保留下满官嗔部六鄂托克之一的多罗土蛮鄂托克。就这样,原满官嗔-土默特部万户之最大统治者沦落为附属于俺答的一个鄂托克主。阿儿速孛罗能继续统治一个鄂托克,是得益于蒙古黄金家族财产分配的原则,即大汗可以剥夺其他黄金家族成员的部分人户,但不能完全取消他们的世袭统治权。

值得一提的是,在巴儿速孛罗诸子中,俺答能够被派到满官嗔部,还有另一个偶然因素。兀鲁思孛罗被杀死后,巴儿速孛罗带着长子衮必里克(即麦力艮吉囊)逃回达延汗处,而将次子俺答留在满官嗔部星盖家。达兰特哩衮战后,火筛决定降达延汗,俺答就成了“奇货”。《俺答汗传》说,白马年即正德五年(1510)星盖将俺答送与达延汗,“使祖孙二人平安相见”。这实际上应指火筛带着俺答前来归顺达延汗之事,俺答幼年的经历,使他与火筛家族和满官嗔部结下了不解之缘。所以,当巴儿速孛罗长子衮必里克被指定为汗位或吉囊之位的继承人后(如果大汗之位能留在巴儿速李家族,那么衮必里克就是汗位继承人。由于巴儿速孛罗让位于不地,衮必里克只好继承吉囊之位),次子俺答便被分封到了满官嗔-土默特部。

火筛是主动投顺达延汗的,加之在达兰特哩衮之战中所受损失较小,所以满官嗔部的实力并未遭多大削弱,只是从原来的八营减到了六营,这一规模在当时蒙古诸部中仍是最强大的,同一时期察罕儿为五营,阿儿秃斯四营,罕哈三营,应绍不只剩二营。占据如此强大的满官嗔-土默特部的俺答,在以后能够称雄蒙古是不奇怪的。可以说,俺答才是“乘火筛余烈”发迹的。

释“满官嗔”与“土默特”

以学术界对满官嗔-土默特部的部名“满官嗔”、“土默特”等词的含义作过各种各样的解释。但这些解释不少是主观的猜测,有的解释显然是望文生义的。如,由“土默特”联想到13世纪的蒙古部落秃马(秃马惕)就是一例,要想对“满官嗔”、“土默特”作岀正确的解释,应当弄清满官嗔一土默特变迁的历史。

1、“兀者”与“满官嗔”

如前文所述,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历史与卜剌罕卫兀者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卜剌罕卫百姓原是居住在“能木里”即嫩江的兀者人,属福余卫。明朝在东北地区设立的羁糜卫所,多以山水地名及部族名称命名(如,“朵颜卫”来源于“朵颜山”;“坚河卫”来源于坚河——根河;“兀者卫”来源于部族名“兀者”)。“能木里”之兀者人不被称作“能木里卫”,而作“卜剌罕卫”,显得较为特殊。“卜剌罕卫”一词的原文应是Bulaγn,《元朝秘史》作“不卢罕”,意为貂鼠。这一名称可能来源于兀者人向明朝贡纳的物品——貂鼠皮。顺便提一下,《满洲源流考》将“卜剌罕”改作“布尔堪”,并指卜剌罕为布尔堪河(柳河?)是不可信的。

卜剌罕卫兀者人后来被哈赤温后裔统治下的多罗土蛮部征服。15世纪70年代蒙古大汗满都鲁杀死多罗土蛮部主郑王脱脱罕(即瘸太子),从此多罗土蛮部就成了蒙古大汗直属的六大部(万户)之一。这样,原为瘸太子部下的卜剌罕卫兀者人头目脱罗干、火筛父子就成了满官嗔-土默特部也就是原多罗土蛮部的部主。多罗土蛮部从此也就有了另一个部名——“满官嗔"。

“满官嗔”一词是由Mongγol(蒙古)加上附加成分jin(嗔、津)组成的。这个词早在13-14世纪就已出现。在《元朝秘史》中首先以女姓人名出现,如“忙豁勒真豁阿”(Mongγoljinqoqa)。这里Mongγoliin表示“忙豁勒真豁阿”来自蒙古部。在另一种场合Mongγoljin一词又被当作与“蒙古”词义相近的词来使用。《元朝秘史》第202节在谈到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时说:成吉思汗将“众部落百姓收捕了”。蒙文原文作“忙豁勒真兀鲁昔只卜失耶仑巴剌周”,旁译“达达百姓行整治了着”。这里“忙豁勒真”一词的意思是“类蒙古”、“蒙古式”。此外,mongγoliin keleten,指蒙古语族诸部。1290年伊利汗国阿鲁浑汗写信给天主教教皇尼古拉四世,对教皇劝其信仰天主教之事作出答复,其中提到:“我们成吉思汗的子孙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信奉〔天主教〕与否只有长生天知道”,实际上拒绝了尼古拉四世的要求。“按蒙古人方式生活”原文就作“mongγoljinduraberaju"。这里的mongγoljin―词与《元朝秘史》第202节所见意同。

mongγoljin一词在15世纪以部名出现,其字型与读音与《元朝秘史》中的mongγoljin—词完全相同。作为部名“满官嗔”——MongγoIjin仍表示“类蒙古”之意,也就是说该部人本非蒙古人,而是渐已蒙古化了的异族人。那么,“蒙古化”的或“类蒙古”的这些人是指什么人呢?就是指卜剌罕卫兀者人。兀者人属通古斯语族,与蒙古人族属不同。兀者人脱罗干、火筛成为多罗土蛮部最大统治者之后,蒙古人以其实非蒙古,故称之为“满官嗔”。从达延汗分封诸子后的满官嗔-土默特部最高统治者、达延汗四子阿儿速孛罗又被称作“满官嗔”或“我折(我角)黄台吉”一事可看出,“满官嗔”一词在这里可以与“我折”即兀者互通,指的是蒙古化的兀者人。

脱罗干、火筛父子是卜剌罕卫兀者人头目,到了16世纪他们虽然渐渐蒙古化,但是明人仍知道其族属来源。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说“或曰火筛乃虏别种,号鹅掌鞑靼。“鹅掌”就是“兀者”(或“我折”、“我角”)的异译。

2、“多罗土蛮”与“土默特”

“土默特”一词直接来源于“多罗土蛮”:前文提到过的瘸太子,《黄史》称他为“土默特之哈赤温后裔瘸太子”,而《蒙古源流》则称他为“多罗土蛮部之瘸太子”。由此可知,“土默特”就是“多罗土蛮”。“多罗土蛮”是个复合名词,“多罗”意为“七”,可能表示该部在某一时期曾有七大营即七鄂托克。“土蛮”意为“万”,也作万户讲,《元朝秘史》译作“土绵”。多罗土蛮部原是哈赤温后裔统治下的部落,因此,它和“好儿趁土蛮”、“也可土蛮”(YekeTiimen)、“察罕土蛮”一样都是大的部落集团名称,且均属成吉思汗诸弟(元代的东道诸王)后裔统治下的往流诸部。

那么,多罗土蛮何以被称作“土默特”?这与15世纪蒙古诸部名称简称习惯有关。众所周知,15世纪70年代以后蒙古大汗直属部众共有六大部即六万户。万户是比较稳定的大的部落集团。这种部落集团由若干个鄂托克组成。鄂托克或爱马,汉籍译作“营”。在诸营中总有一个营最为强大,处于支配地位。这个营的统治者也就成了整个部落集团的最大统治者,即万户首领。而这个营的名称自然就成了该万户的名称。随着万户内各营势力的此消彼长,万户名称也可以有变化。以察罕儿万户为例,它共有五营,其中好趁察罕儿居各营之首,因此,“好趁察罕儿”就成了整个万户的名称。它又被省称为“察罕儿”。

由“多罗土蛮”到“土默特”的变化与察罕儿万户名称的演变十分相似。在多罗土蛮部下属的各营中(火筛统治时共有八营,俺答时代共为六营,即多罗土蛮、畏吾儿、兀甚、叭要、兀鲁、王吉喇),多罗土蛮这一营最为强大,所以“多罗土蛮”就成了整个万户之名。而这个万户之名又可被省称为“土默特”。“多罗土蛮”的后半部分以复数形式留下来,成了“土默特”。

3、“我折”与“兀者”及罗桑丹津《黄金史纲》中的AOIIAKAT

明人茅元仪《武备志》和王鸣鹤《登坛必究》均记录了兀良哈三卫的蒙古名称,其中福余卫作“我着”。据此,日本学者和田清曾推测,福余卫之“我着”或许就是“兀者”的异译。和田此说得到国内学者们的广泛赞同。但也有人认为,和田等人主张“我着”即“兀者”的唯一根据是二者发音相近,除此之外并没有找到能够证明“我着”与“兀者”确有某种历史渊源关系的有力的证据,因此主张“我着”与“兀者”无法勘同,并推测“我着”应是见于罗桑丹津《黄金史纲》中的AOIIAKAT,是早在成吉思汗时代以前就已存在的地道的蒙古部落。

我们对卜剌罕卫与满官嗔-土默特关系的研究为和田“我着”即“兀者”说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卜剌罕本是福余卫属卫,其统治者脱罗干之父(或祖父)土不申极有可能就是福余卫第一任掌卫事之一的土不申。因此我们认为卜剌罕卫及整个福余卫百姓应都是兀者人。在《明实录》中,卜剌罕卫被明确地称为“女直野人”。“女直野人”即兀者人,是明代对兀者人的习惯称呼。由卜剌罕卫演变而来的满官嗔部又被称为“我折”、“我角”或“鹅掌”,卜剌罕卫人众的同族福余卫人众被称为“我着”(“我折”、“我角”、“鹅掌”的异译)。因此,“我折”与“我着”就是“兀者那种过分强调“兀者”与“我着”译音用字的差别而否定“我着”即“兀者”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蒙文史书称“兀者”或“我着”为Üjiyed。从语言学角度看,这完全符合蒙古语习惯。据和田清考证,兀者又作兀的改(兀的哥),“兀者”是通古斯强Weji(森林)之音译,而“兀的改”之“兀的”(Üdi)意为森林,“改”或“哥”(Kai)指人。“兀的改”就是森林人——野人。永乐十一年(1413年)所立永宁寺碑蒙文碑文中,兀的改(野人)一词作Üdigen%按蒙语习惯,称部族名称时用复数,因此,Üdigen就自然地变成了Üdiged。又,蒙语词中“di”音节往往发生音变,成为“ji”。这样,“Üdiged”就成了“Üjiged”,而“Üjiged”的口语形式就是“Üjiyed”。蒙文史书中的“Üjiyed”就是这样从“Üdigen”、“Üdiged”演变过来的。

《元朝秘史》第51节有如下一段记载:“忽都剌合罕生三子,一名拙赤,一名吉儿马兀,一名阿勒坛”。抄录了《元朝秘史》大部分内容的罗桑丹津《黄金史纲》在此句之后又有“他们就做了AOIIAKAT姓氏”。有人读AOIIAKAT为Odiged-Ojiged,并认为这就是“我着”。读AOIIAKAT为Üdiged是一种误读。在蒙文词中,“Ji”音节不能写作“II”,而只能写作"Ji”或“Ci”。如将罗氏此段记载与《元朝秘史》第46节、51节及罗氏书中相应部分作比较,就会发现,AOIIAKAT是蒙语“那牙乞惕”(Noyakid,“那牙勤”之复数)的讹写。在误读基础上产生的“我着”是古老的蒙古部落之说,当然不能成立。

满官嗔-土默特部的变迁反映了从元朝灭亡到满洲兴起这一历史时期蒙古与女真关系的一个方面。在这一时期,强大的蒙古各部曾多次征讨或蹂躏过野人女真即兀者人。仅景泰元年(1450年)、二年间蒙古脱脱不花王率兵三万征讨松花江、嫩江一带的兀者人,“收了野人女真等处大小人口约四、五万,内有精壮二万”。这些被俘虏的和旧附的兀者人,后来逐渐融合到蒙古人中,成为蒙古民族共同体中的一部分。但他们还是在蒙古人各部中留下了自己的踪迹。除满官嗔-土默特部之外,蒙古其他各部中也有被称作Üjiyed——兀者的部众。如,内喀尔喀五鄂托克中有一个兀者鄂托克。哈撒儿后裔统治下的瓦剌和硕特部又被称为兀者。此外,明末的叶赫部据称姓土默特,这或许反映了该部统治者与满官嗔-土默特部的族源关系。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二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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