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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三”转1314元被抓包,这样判

2021-08-16 15:28 作者:新闻晨报  | 我要投稿


换了新家,但夫妻俩的关系却急转直下,经常因日常琐事争吵。2015年,丈夫离家居住,两人开始了长期分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丈夫提出的房屋分割方案。她认为自己有较多的出资贡献,请求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并分得80%的份额,自己提前归还的房屋贷款及手续费15万余元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照顾无过错方,男方仅获4成折价款


本案主审法官陆钰表示,很多婚姻破碎的女性在面临离婚选择时经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丈夫有出轨、家暴等情节,离婚时,我可以请求多分财产吗?”在这一问题上,民法典沿用了原婚姻法在婚内财产分配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这在很大程度上给面临离婚的女性吃了一颗“定心丸”。过错方在财产权益上的减损,既是对其过错行为导致家庭破裂的惩罚,也是对受害方的一种补偿,体现了司法保护弱势一方权益的人文关怀。因此,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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