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美学方法论下的「艺术终结」论」上
一、导论:从海德格尔的提问谈起 在『艺术作品的本源』的『后记』中,海德格尔这样说: 黑格尔的美学是西方历史上关于艺术之本质的最全面的沉思,因为那是根据形而上学做的沉思。在『美学』中有这样几个命题:"对我们来说,艺术不再是真理由以使自己获得其实存的最高样式了。" "我们诚然希望艺术还将会蒸蒸日上,并使自身完善起来,但是艺术形式已经不再是精神的最高需要了。" "从这一切来看,就它的最高职能来说,艺术对于我们现代人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在〈後記〉這裡,他直接說出〈藝術作品的本源〉和黑格爾美學的關聯,至少是和「藝術終結」論題的關聯。 值得注意的是,海德格認為我們不能用藝術史的事實來檢證黑格爾 (G. W. F. Hegel, 1770-1831) 的「預言」,因為:儘管我們可以確認,自從黑格爾於 1828 年— 1829 年冬季在柏林大學作最後一次美學講座以來,我們已經看到了許多新的藝術作品和新的藝術思潮;但是,我們不能借此來迴避黑格爾在上述命題中所下的判詞。黑格爾絕不想否認可能還會出現新的藝術作品和藝術思潮。然而問題依然是:藝術仍然是對我們歷史性此有來說決定性的真理的一種基本和必然的發生方式嗎?或者,藝術壓根兒不再是這種方式了?但,如果藝術不再是這種方式了,那問題是,何以會怎樣呢?的確,黑格爾所說的「藝術終結」,雖然和歷史事實有關,但並不全然是事實問題。因為在黑格爾「藝術已不復是精神的最高需要了」這個斷言中,所牽涉到的幾個問題,與其說是事實問題,還不如說是價值問題;比如說,所牽涉到的「藝術應該是什麼?」「何謂精神的最高需要?」這些問題,實際上都是價值問題。本文要做的,不是在事實上從藝術發展史的角度來證明黑格爾的論點,而是要從理論的價值上來檢討黑格爾的說法能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 現在讓我們回到海德格的提問中值得注意的地方。在引用了三段黑格爾《美學》中的文字之後,他用自己的方式問:「藝術仍然是對我們歷史性此有來說決定性的真理的一種基本和必然的發生方式嗎?或者,藝術壓根兒不再是這種方式了?」 此中,在黑格爾哲學裡所說的「藝術已不再是精神的最高需要」、「藝術不再是真理使自已獲得其實存的最高樣式了」、「就它的最高職能來說,藝術對我們現在人已經是過去的事了」等等是否能轉譯為「藝術仍然是對我們歷史性此有來說決定性的真理的一種基本和必然的發生方式嗎?或者,藝術壓根兒不再是這種方式了?」海德格這樣的提問?這樣的轉譯是精確地把握了黑格爾的問題,還是失真了? 薛華認為「[海德格]問題的這種提法和黑格爾具有同一的方向,其尖銳化程度也許還要甚於黑格爾。」本文認為,海德格的提法的確如薛華所言的比黑格爾尖銳,因為很明顯地,黑格爾只是說:藝術已經不再是「精神」的「最高」需要了,黑格爾並沒有否認藝術仍然是一種「基本的」和「必然的」需要。而海德格則進一步的追問:「藝術是不是連基本的和必然的需要也不算是?」因此說他的提問較黑格爾更為尖銳並不為過。 海德格進一步說: 黑格爾的判詞尚未獲得裁決;因為在黑格爾的判詞背後,潛伏著自古希臘以降的西方思想,這種思想相應於一種已經發生了的存有者之真理。如果要對黑格爾的判詞作出裁決,那麼這種裁決乃是出於這種存有者之真理並對這種真理作出裁決。在此之前,黑格爾的判詞就依然有效。但因此有必要提出下面的問題:此判詞所說的真理是否最終的真理?如果它是最終的真理又會怎樣? 在這裡,海德格要質問的,與其說是黑格爾,不如說是西方自希臘以降體現在黑格爾哲學中對「美」的思考方式。這種思考方式所預設的真理觀是海德格所不贊同的,因為:「人們把『真理』當作一種特性,委諸於認識和科學,從而把它和美和善區別開來,善和美則被視為表示非理論活動的價值的名稱。」依海德格,「真」和「美」是不應有這樣的分離的;而黑格爾所體現的真理觀,則隱含著這種分離。依海德格,「美」其實是一種「真」:真理是存有者之為存有者的無蔽狀態。真理是存有之真理。美與真理並非比肩而立的。當真理自行設入作品,它便顯現出來。這種顯現 (Erscheinen)——作為在作品中的真理的這一存有和作為作品 ——就是美。因此美屬於真理的自行發生 (Sichereignen)因此,對黑格爾論點的評價,其實就要放在「真理」(特別是真與美關係)的思考上。希臘以降對真理的思考,會隱蔽「真」與「美」的獨特合流──這種合流卻是海德格所要強調的。因此,如果要對黑格爾這「藝術終結」的判詞作一裁決,真正的核心問題就是對其美學的真理觀之裁決。只要西方傳統的真理觀仍然有效,那麼黑格爾的判詞就仍然有效。不過,海德格繼續說:「西方藝術本質的歷史相應於真理本質的轉變。」言下之意就是:一旦真理觀改變,藝術史的發展就會跟著改變,黑格爾的判詞就不再有效。而海德格哲學的任務之一正好就在揭示新的真理觀。因此,海德格的提問,就是要說明,他在〈藝術作品的本源〉所揭示出的思考成果,正足以中止黑格爾論題的效力。 情況是否如此?這正是本文所要討論的問題之一。 本文的主旨在於更清楚地理解黑格爾所謂「藝術終結」的論題。為此,我們必須回到黑格爾《美學》的原典,看看黑格爾是在什麼樣脈絡下提出這個論題,如此才能更正確地評價其意義。 二、黑格爾提出「藝術終結」論的脈絡 基本上,黑格爾的「藝術終結」論,是在如下兩個脈絡中出現的,脫離了這兩個脈絡,便很難客觀地理解這個問題。第一個脈絡是在《美學》一開頭,黑格爾就對「美學」這門學問的對象(範圍)、地位與研究方式,作一方法論上的考察,而「藝術終結」論便是首先出現在這個脈絡裡的。在這個脈絡中,黑格爾是扣緊著美學的方法論來談這個論題的。我們也可以說,這個脈絡是美學內部問題的脈絡。然而這個脈絡似乎向來被論者所忽略,但這個脈絡卻又是黑格爾「藝術終結」首次出現的一個重要背景,因此本文將在此脈絡內重構黑格爾的論點,藉以更好理解黑格爾的這個論題。其次,黑格爾之後在《美學》的其他地方談到這個論題時,是把它放在藝術、宗教和哲學這三者之間關係的脈絡中來談的;由於這三者在黑格爾體系中是屬於「絕對精神」的三個環節(換言之,是絕對精神認識自己的三種方式),因此所牽涉到的就是,這三種方式在多大程度內能實現「精神自由」。在這個脈絡下,黑格爾再次強調了他的「藝術終結」論(當然在這裡,藝術不再是「最高」的環節,但仍然是一個必要而且基本的環節)。但是由於這個脈絡牽涉到的問題更為複雜,包括主體自由在三種「藝術類型」(象徵型、浪漫型和古典型)和五種「藝術部門」(建築、雕刻、繪畫、音樂和詩)之間的辯證發展,因此,為求焦點集中,本文只局限在第一個脈絡下來談「藝術終結」。 以下只就這「美學方法論」的脈絡來看黑格爾如何提出「藝術終結」的論題。 三、美學方法論問題脈絡中「藝術終結」論的提出 在這個美學方法論的脈絡之中,本文擬詳細重構黑格爾對於美學的對象、地位與研究方式之思考與論辯,如此才能更清楚黑格爾談論「藝術終結」論的用意。當然,如此一來可能有離題太遠、過分瑣碎之嫌 (因為黑格爾本身的探究就非常詳細,甚至可以用瑣碎來形容),但既然「藝術終結」論是美學方法論問題中的一個必然環節,那麼以下的重構就不能被視為歧出,而是一個必要的背景。 在這個方法論的脈絡中,黑格爾的討論順序是這樣子的:首先,討論美學研究的對象是藝術美而非自然美;在確定了美學研究的對象是藝術美之後,再進一步討論藝術美值不值得被「科學」(Wissen13研究;之後,更進一步討論,即使藝術美值得被科學研究,schaft)但是它能夠被科學研究嗎?換言之,即使藝術美有研究上的價值,但它適合被科學研究嗎?就是在這樣的討論過程中,黑格爾提出了他著名的「藝術終結」論題。 1、美學研究的對象是藝術美而不是自然美 在《美學》的〈序〉中,黑格爾一開始就說:「這些演講是討論美學的,它的對象就是廣大的美的領域,說的精確一點,它的範圍就是藝術,或者毋寧說,就是美的藝術… … 我們這科學的正確名稱是藝術哲學,或者更正確一點,『美的藝術哲學』」。 從「藝術哲學」這個名稱上來看,黑格爾的美學所研究的對象是「藝術美」,而不是「自然美」。(《美學》一, 4; Werke 13, 13) 為了避免這樣的界定成為武斷的界定,黑格爾提出兩點理由: 首先,藝術美是精神活動的產品,人們可在其中獲得自我意識。而自然物卻不是人們精神活動的產品,人們只能就它和其它事物的必然關係來看它。換言之,美學活動是某種表現精神自由的活動,藝術作品實現了某種精神自由,而自然物則無法實現,是故只有藝術美而無自然美。藝術美高於自然美。因為藝術美是由精神產生和再生的美,精神和它的產品比自然高多少,藝術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 …像太陽這種自然物,對它本身是無足輕重的,它本身是不自由的,沒有自我意識的;我們只就它和其它事物的必然關係來看待它,並不把它作為獨立自為的東西來看待,這就是,不把它作為美的東西來看待」。 (《美學》一, 4-5; Werke 13, 14)要注意的是,這裏所說的「精神和它的藝術美高於自然美,卻不僅是一種相對的或量的分別。只有精神才是真實的,只有精神涵蓋一切,所以美只有在涉及這較高境界而且由這較高境界產生出來時,才真正是美的。就這意義來說,自然美只是屬於精神的那種美的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一種不完全不完善的形態,而按照它的實體,這種形態原已含在精神裏。」(《美學》一, 5; Werke 13, 14-5) 其次,人們通常只從效用的觀點而不從美的觀點來看自然。「就自然美來說,概念既不確定,又沒有什麼標準,因此,這種比較研究就不會有什麼意思」。(《美學》一, 5; Werke 13, 15) 由於上述兩點理由,因此,黑格爾認為美學應該要以藝術美(而不是自然美)為研究對象。 二、美學以藝術美為對象可能遭遇的質疑 有兩個問題出現了:(1) 藝術美是否值得科學研究?即使值得研究,(2) 藝術是科學研究的適當對象嗎?茲分述如下:(1) 藝術美是否值得作為科學研究的對象?首先,認為藝術美不值得作為科學研究的理由是:「藝術雖無害,卻是奢移之物,與人生之真正目的無關」:在生活的一切活動中,美和藝術誠然像一個友好的守護神,把內外一切環境都裝飾得更明朗些,對生活的嚴肅目的和現實紛爭也可以起緩解作用,… … 雖然不能帶來什麼好的東西,至少可以替代壞的東西,這究竟還是聊勝於無。但是儘管藝術到處都顯出它的令人快樂的形象,… … 這些形象本身究竟還是與人生的真正目的無關。… … 照這樣的情況看來,藝術究竟是一種多餘的東西。 (《美學》一, 6; Werke 13, 16) 對上述說法,黑格爾指出或許有人可以如此反駁:雖然可以承認,藝術是一種精神上的奢侈,但可以證明這種精神的奢侈是利多於害的事──「藝術也自有嚴肅的目的,往往許多藝術可以使理性和感性、願望與職責之類互相劇烈和爭鬥衝突的因素得到中介與和解。」(《美學》一, 7; Werke 13, 17) 然而此種反駁並未是嚴謹的和有效的,因為支持康德的論者可以指出如下三點:(i) 理性與職責(案:通譯為「義務」)不容許有這種中介與和解,它們要求維持它們本身固有的純潔性。(ii) 藝術也不能因為具有這種中介與和解的作用就值得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因為在這種和解作用中,藝術一方面要服務於較崇高的目的,另一方面卻要服務於閒散和輕浮的心情。這樣一來藝術就只是手段,而不是[嚴肅的]目的。是故不值得研究。(iii) 縱使藝術真的是服務於較嚴肅的目的,但它用來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卻總是有害的,因為它用的是幻相,美的生命在於顯現 (外形)。一個真實的目的不應該通過幻相去達到… … 。手段應該配得上目的尊嚴。生產真實的東西本身就必須真實,不能只是顯現或幻相。科學也是如此,它應該按照現實的真實情況和理解現實的真實方式去研究精神的真實旨趣。(以上,《美學》一, 7; Werke 13, 17) 綜上所述,藝術美似乎不值得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因為藝術只是一種愉快的遊戲。它縱然也可以具有嚴肅的目的,實際上藝術卻和這些嚴肅的目的相矛盾,它們對上述遊戲和嚴肅的目的都只是處於服務的地位,而且它們之所以成為藝術,以及它們用來產生藝術的效果,都只能靠幻相和顯現。[ 而這些都是有害的 ] 」(《美學》一, 7-8; Werke 13, 17-8;方括弧內文字為我所加。)(2) 藝術是科學研究的適當對象嗎?思考能處理想像嗎(哲學能認識藝術?)退一步說,縱使藝術美值得考察,它真的適合被「科學」所考察嗎?它是合適的對象嗎?似乎會遭遇到如下兩個方面的難題。 首先,從藝術美這方面來談,以下三點說明藝術美不適合科學式的考察。(《美學》一, 8; Werke 13, 18。)(i) 因為藝術美是訴諸感覺、感情、知覺和想像,它不屬於思考的範圍,因此,我們就不能用科學思考的方式來研究藝術美。 (ii) 我們在藝術美中所欣賞的是創造的自由性,這種自由性似乎無法以科學的方式從法則和規律來考察。 (iii) 藝術活動的泉源就是自由的想像。藝術不僅可以利用自然界豐富多采的形形色色,而且也可用想像來創造豐富無窮盡的形象。而科學卻不敢把這種豐富無窮的形象擺在自己的面前去研究把它們納入普遍的公式裏。 其次,再從科學思考這方面來談,以下兩點也說明同樣的道理。(《美學》一, 8-9; Werke 13, 18-9)(i) 就科學思考的形式來說,一方面,科學是要對個別事物進行抽象思考,而藝術則是屬於想像力活動的領域,是故被排除在抽象思考的活動之外;另一方面,藝術將生氣注入抽象的概念中,彌補了概念對現實所造成的抽象和分裂,使概念再次和現實成為一體,這時科學性純思考如果闖入,就會取消藝術的彌補,重新回到概念所造成的抽象和分裂。(ii) 就科學思考的內容來說,科學所研究的是本身必然的東西。但是在精神的領域,尤其是在想像的領域,… … 顯然是由任意性和無規律統治著的,這些特性根本就挖去了科學的基礎。總之,藝術不適合作為科學研究的對象。 因此不論是從藝術美這方面,還是從科學研究方面來說,藝術並不適合被科學研究。 三、黑格爾對於上述質疑之反駁 (1) 藝術值不值得研究的問題針對上述(1)「藝術值不值得研究的問題」,黑格爾的回答是:首先,藝術本身可以作為自己的目的並具有和解功能:藝術有時的確可以用來作為一種遊戲,為娛樂和消遣服務,美化我們的環境,給生活裝飾得更輝煌等等,就此意義而言,藝術的確是「有待的」、「為他的」(服從某種目的);但這種有待性也同樣發生在科學身上,科學有時也具有其實用功能。正如科學研究具有某種程度的自主性和自由,可以為研究而研究,藝術亦同樣具有同樣的自由:只有靠它的這種自由性,美的藝術才能成為真正的藝術,只有在它和宗教與哲學處在同一境界,成為認識和表現神聖性、人類的最深刻旨趣以及心靈的最深廣的真理的一種方式和手段時,藝術才算盡了它的最高職責。在藝術作品中各民族留下了他們最豐富的見解和思想;美的藝術對於了解哲理和宗教往往是一把鑰匙,而且對於許多民族來說,是唯一的一把鑰匙。[表現真理]這個規定[或天職]是藝術和宗教與哲學所共有的,藝術之所以異於宗教與哲學在於藝術用感性形式表現最崇高的東西,因此,使這最崇高的東西更接近自然現象,更接近我們的感覺和情感。 (《美學》一, 10-1; Werke 13, 20-1;引文為我所加重。)簡言之, 自由的藝術(即以自身為目的那種藝術)之最高職能在於以感性的形式顯現精神的真理。也正因藝術是用「感性」的形式來顯現真理,因此比宗教和哲學更為切近我們的生活世界。甚至還可以彌補抽象思想所造成的分裂:思想所探究其深度的世界是一個超感性的世界,這個超感性世界首先就被看成一個彼岸,一種和直接意識現前感覺相對立的世界… … 。但精神在前進途程中所造成的它自己和「此岸」的分裂,是有辦法彌補的;精神從它本身產生出美的藝術作品,藝術作品就是第一個和解的媒介,使純然外在的、感性的、可消逝的東西與純粹思想歸於和解,也就是說,使自然和有限現實和用概念掌握著的思維的自由歸於和解。( 《美學 》一, 11; Werke 13, 21)以上說明藝術本身可以作為自己的目的(即藝術本身就是人生的嚴肅目的)並具有和解分裂的功能,因此是值得研究的。 其次,關於顯現(外形)和幻象的问题,黑格尔的答复如下: 至於說到一般藝術的要素,即顯現和幻相是無價值的,這種指責只是在把顯現看成無實在性時,才有些道理。但是顯現是本質本身所必有的,如果真理不顯現於外形,讓人見出,如果它不為任何人,不為它本身,尤其是不為精神而存在,它就失其為真理了。所以顯現是無可非議的,所可非議的只是藝術表現真實的實相時所採用的那種特殊形式的顯現。(《美學》一,11; Werke 13, 21)換言之,「顯現」對於真理來說是必要的環節,不能因為藝術作品的顯現特性而認為藝術是無價值的,是故藝術並不因此而不值得研究。黑格爾甚至認為藝術作品的顯現比經驗世界的整體 [外在現象+內在感性世界] 更具有實在性。因為藝術作品所表現的是在自然和精神中有實體性的東西,而經驗世界的整體固然也含有實體性的東西,但表現出來的形態卻是一堆任意和偶然。「藝術的功用就在使現象的真實意蘊從這種虛幻世界的外形和幻相中解脫出來,使現象具有更高的、由精神產生的實在。因此,藝術不僅不是空洞的顯現,而且比起日常現實世界反而是更高的實在,更真實的定在。」 (《美學》一, 12; Werke 13, 22;方括號內文字為我所加)關於「藝術終結」這個後來引發包括海德格等人在內討論的問題,就是在這個脈胳裡被提出來的。在這裏黑格爾再次強調,藝術作品的顯現較諸直接的感性存在及歷史的陳述更具有實在性,可是與宗教和哲學相較之下,藝術作品「都還不是精神認識它的真正旨趣之最高的絕對的方式」(《美學》一, 13; Werke 13, 23),換言之,藝術作品所具有的實在性是略遜於宗教和哲學的。 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明:首先就藝術作品本身的表現方式來說,「按照藝術的形式來說,藝術不免要局限於某一種確定的內容。只有一定範圍和一定程度的真理才能體現於藝術作品;這種真理要成為藝術的真正內容,就必須依它本有的規定轉化為感性的東西。」 (《美學》一, 13; Werke 13, 23) 也就是說藝術以感性的形式來表現真理,這就是它的局限。這是就藝術(作為一種精神活動)本身的內在邏輯來說。 其次就時代精神來說,一方面由於宗教的進展(比如基督教對真理的理解就比藝術更具有內在性),一方面由於哲學的進展(近代哲學明顯地以主體性為反省對象),「藝術已不再被人們奉為神聖而加以崇拜」 (《美學》一, 13; Werke13, 23 );另一方面,近代的狀況是不利於藝術的,因為就當時主觀方面的人心來說,情欲和自私得勢,這使得藝術喪失了它原有的嚴肅和喜悅;而就客觀的政社狀況19來說,那種情境使人們斤斤計較瑣屑的利益,不能把自己解放出來,去追求藝術的較崇高目的。(《美學》一, 14; Werke13, 24) 總而言之,黑格爾認為藝術已經不復是掌握真理的最高方式了。但這並不表示藝術已失去了價值。這反倒造就了藝術成為科學研究對象契機: [藝術]… … 已不復能維持它從前的在現實中的必需地位,毋寧說,它已轉移到我們的觀念世界裏去了。現在藝術作品所激發起來的,除了直接的享受以外,還有我們的判斷,我們把藝術作品的內容和表現手段以及兩者的合適和不合適都加以思考了。所以藝術的科學在今日比往日更加需要,往日單憑藝術本身就完全能使人滿足。今日藝術卻邀我們對它進行思考,目的不在把它再現出來,而在用科學的方式去認識它究竟是什麼。(《美學》一, 15; Werke 13, 25-6;引文為我所加重) 換言之,藝術已不再只是人們崇拜的對象、不再只是讓人們「感受」真理的工具,它同時變成我們品頭論足和討論的對象,因此,以藝術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就顯得有其存在的必要了。換言之,藝術是「值得」研究的。就這個意義來說,藝術不再只憑其本身就能滿足人類的精神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藝術的哲學。換言之,藝術已被調適上遂為一種「美學」。這就是「藝術終結」論所由以出現的第一個脈絡。不過由於還有一個問題要處理,所以我們在這裡還不能詳談,這個論題要留到下節才能處理。 (2) 藝術是不是科學適合的對象問題 黑格爾雖然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但馬上面臨第二個問題,藝術適不適合科學的研究?黑格爾只說明了藝術值得研究,並未證明科學能夠研究藝術。 黑格爾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