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译 Endless Night 第十四章
那天晚上的意外将祸起庄这个名字定格在我们心里,我们决定就这么叫它了。
“还叫它祸起庄吧。”欣忆勇敢道,“咱们就和它对着干,倒看看能有什么祸事。你说怎么样?”
第二天,她又变回了那个乐天快活的欣忆,我们一边忙着安家落户,同时也不忘认识认识附近的邻居。欣忆和我去了李婆婆的小屋。我原本想着能在菜园看见她,上次她把欣忆吓得那么重,最好让欣忆亲眼见见她平常的样子——不过是个小老太太罢了,可我们并没有遇见她。屋门紧闭着。我问邻家大姐李婆婆是不是死了,她摇了摇头。
“估计又出去转悠去了。”她说道,“这老婆子神神道道的,在家里向来呆不住,经常在外面逛悠几天才回来。”她敲了敲脑袋,“她这里有问题。”
她掩藏着好奇,又追问道:“你们二位是从丘顶那栋新房过来的吧。”
“是啊。”我答道,“我们昨晚才搬进去。”
“那儿真漂亮。”她回道,“盖房的时候乡亲们都去看过。不容易啊,想以前那儿还是片鬼森森的老林子呢。”
她不好意思地问欣忆:“听说您是从美国来的?”
“是的。”欣忆说道,“我原籍在美国,不过既然嫁到了贵处,就算是英国人了。”
“你们二位打算在这儿长住是吗?”
我们说是。
“这样啊,不错,那儿是个好地方!”好像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这话。
“有什么问题吗?”
“啊,没有。就是那地方挺荒的,又有那么些树,真要住恐怕怪不得劲的。”
“您是怕祸起庄吧。”欣忆说道。
“哦,你们也知道啊。那儿的老宅子叫广厦,这名字也不知道怎么取的,反正我从小到大没在那儿看见过大楼。”
“广厦这名字着实不怎么样。”欣忆说道,“我们打算还叫它祸起庄。”
“咱们还得和邮局说一声,”我提醒道,“不然收不着信。”
“说得对。”
“其实吧,”我说道,“收不着也挺好的,你觉得呢,欣忆?清清静静的岂不更自在?”
“那多不方便,”欣忆说道,“到时候连账单都收不着。”
“哎呀,那才好呢。”我说道。
“好什么,”欣忆说道,“讨账的找上门多堵心。再者说,”她继续道,“我也不想一点联络都没有,我还想听听雨婷过得怎么样呢。”
“提她干嘛。”我说道,“咱们接着逛吧。”
我们转了转金平镇。镇子很漂亮,乡亲也很热情,就是没什么消遣娱乐的地方。好在家里的用人们也没什么意见,不过我们还是雇了几辆车,好方便他们休假的时候去海边或者夏格镇玩。他们对房子的位置果然不太满意,对传说之类的倒并不放在心上。毕竟是刚建的房子,谁也不能说里面闹过鬼。
“对,”欣忆赞同道,“问题不在房子,在外面那条路,还有那片阴森森的树林,那个老神婆当初就是在那儿截住咱们的。”
“没事,再等等,”我说道,“等明年咱们把那些树全砍了,种上点花草。”
我们又闷头计划起来。
安雨婷来作了一个礼拜的客。她很喜欢我们家,直夸我们装修得好。她还挺有数,待到周末就要走,说自己还得工作,就不打扰我们俩了。
欣忆整天领着她在家里参观,我是看出来她有多喜欢安雨婷了。我努力当了几天好好先生,等把她送走才终于松了口气,她待在这儿净给我压力。
几周后,我们在这片混熟了,也结识了大名鼎鼎的冯镇长。他一天下午亲自过来拜访。欣忆和我当时在外面商议建花坛的事,就看见屋里走出来一个用人——这人我老觉得有点不像善类,他告诉我们说冯镇长在客厅候着。
我对欣忆耳语道:“嚯,大人物。”
她没听明白。
“冯镇长,在这片响当当的。”我解释道。
我们回了屋,见到了冯镇长。他大概快六十了,态度亲切,样貌平平,一身旧衣裳,一簇短钢髯,灰白的头发,略微有点谢顶。他说他爱人身体不便,不能一同来拜望,听他的意思她病得很重。我们坐下聊起了天。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先不直接发问,而是不着痕迹地尝试着各种话题,很快就发现了我们的喜好。他跟我聊赛马,陪欣忆聊园艺,告诉她这里种什么比较合适。他也去过一两次美国。听说欣忆不喜欢赛马,对骑马却很有兴趣,他告诉她林子里有一条路通向荒野,那儿是片不错的跑马场。聊着聊着,话题来到了房子和祸起庄上。
“看来你们也知道这个名字。”他说道,“那些传说想必你们也有所耳闻了。”
“传说满天飞哪。”我说道,“到处都有人说,尤其是那个李婆婆。”
“唉,这老太太。”冯镇长说道,“她挺烦的是吧?”
“她是不是精神有问题?”我问道。
“那倒谈不上。我总觉得欠她的情,所以才给她找了个住处。”他说道,“虽然她好像不大领情。抛开别的不谈,这老太太还是挺有意思的,就是有时候太讨人嫌了。”
“比如说拉着人算命?”
“这我还真没听说过。怎么,她给你算命了?”
“与其说给我算命,”欣忆说道,“不如说是警告我远离这里。”
“奇怪。”冯镇长眉头一皱,“她一般只捡好听的说,什么喜结良缘、多子多福、广进财源之类的。算算命吧,小姑娘。”他突然模仿起李婆婆的声音。
“我小时候经常有算命的来这儿。”他说道,“虽说他们手脚不大干净,我还是挺喜欢他们的。除了爱偷东西之外,这些人也没有其他毛病了。我上学那会儿跟神婆买过不少吃的呢。李婆婆对我们家有恩,她救过我兄弟一命。小时候他掉进冰窟窿里,多亏李婆婆把他捞了上来。”
我猛然一惊,一不留神把玻璃烟灰缸摔碎了。
我赶紧收拾碎茬,冯镇长也帮着我一起。
“我当时都吓坏了。”欣忆说道,“现在想想,没准李婆婆也没什么恶意。”
“吓坏了?”他再度皱眉,“有那么严重吗?”
“换谁都一样。”我接口道,“李婆婆那些话都算得上威胁了。”
“她威胁你们!”他难以置信道。
“反正我觉得是。对了,我们搬过来头一天晚上就出了事。”
我告诉他砸窗户的事。
“现在的小混混很多,”冯镇长说道,“不过我们这儿还算好,不像其他地方那么厉害。没想到我们这儿也有这种人,真对不起。”他看着欣忆,说道,“你们才第一天来就碰上这种事,我替镇上向你们道歉。”
“没事的,都过去了。”欣忆说道,“不过,那之后又发生了其他的事。”
我告诉冯镇长,有天早上我们出门,发现了一只被刀捅穿的死鸟,刀上还串着一张纸条,潦潦草草地写着:“识相就赶紧滚。”
冯镇长勃然大怒,说道:“你们怎么没报警啊。”
“我们也想过,最后还是算了。”我说道,“真要告出去只能惹得对方更针对我们。”
“太过分了,真是岂有此理。”冯镇长气愤道,语气顿时严肃起来,“不能再这么容忍下去了,不然类似的事还会发生。估计闹事的只是为了好玩,不行,一定要制止这种事。太可恶了,太恶劣了,可按理说,”他自言自语道,“大家无冤无仇,乡亲们没理由挤兑你们二位。”
“是啊。”我说道,“我们才刚来,谁也不认识。”
“我会追查此事的。”冯镇长说道。
他起身要走,四周看了看。
“我挺喜欢你们家的。”他说道,“我是个老脑筋,只喜欢老宅子。我最讨厌现在乡下开那些工厂,一个个跟火柴盒一样,和马蜂窝似的。我喜欢有内涵,有美感的房子。但没想到我挺喜欢你们家的。设计得很简洁,很现代,不过造型和采光都特别出彩。最难得的是,一旦从屋子里往外看——怎么说呢,熟悉的景色好像又别具一种味道。设计得真好,太好了。请问设计师是哪位?是本国的还是外国人?”
我告诉他是孙鲁班。
“嗯,”他说道,“我好像读过他的报道。他是不是上过杂志?”
我告诉他老孙非常有名。
“但愿我能有机会和他见一面,不过我估计也没什么好说的。我不懂艺术。”
说罢,他邀请我们改天去他家和他们夫妻吃个饭。
“你们二位也不妨参观一下寒舍。”
“您家是老宅子吧?”我问道。
“有年头了。我们家祖宅在旧社会失了火,后来在原址又重修了一栋,一直住到今天。”
“您在这儿住了这么久?”我问道。我当然不是问他自己,好在他明白我的意思。
“不错。我们冯家从还有皇上的时候就定居在此了。一代代兴兴衰衰、起起伏伏,过不去的时候就卖田卖地,等境况好转再买回来。我很乐意带二位参观参观。”他看了看欣忆,笑道,“我知道美国人都喜欢老宅子。不过您可能就不那么在意了。”他后半句话对我说道。
“这话不假,我确实没什么兴趣。”我说道。
冯老这才告退。他车上还有只猎犬在等他。冯老开的是辆旧车,车漆都蹭掉了,不过我心里清楚,即便如此,他仍然是这里的头号人物,他此番拜访就相当于接纳了我们。看得出来,他挺喜欢欣忆,对我的印象应该也不错,尽管他看我的眼光仿佛是见到了什么见所未见的稀奇货。
我送客回屋,欣忆正把碎玻璃碴倒进废纸桶。
“可惜了。”她伤心道,“我挺喜欢这个烟灰缸的。”
“再买一个不就完了。”我说道,“又不是古董。”
“我知道。你怎么了,觅之,怎么吓成那样?”
我思考了一会儿。
“因为冯镇长的一句话。他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有年冬天我和一个同学逃课去湖上溜冰玩,冰层经不住我们两个人,结果他掉进湖里淹死了。”
“天哪。”
“唉,要不是冯老提起他兄弟,我都快把这事忘了。”
“我挺喜欢他的,你呢,觅之,你怎么样?”
“我也是。不知道他老婆是什么人?”
没过几天,我们如约去了冯镇长家。冯家的房子通体雪白,线条匀称,不过谈不上有多么惊艳。进屋里一看,古旧的气息扑面而来,但依旧舒适宜居。餐厅的墙上挂着许多画像,估计都是冯家的先人。大多数画像都不怎么好看,估计除除灰能好一点吧。我在其中相中了一幅,画上是一个秀发飘飘的姑娘,一袭粉红的绸缎。冯老笑着说道:
“您眼光不错,这是里面最好的一幅。这是从前一位画家的大作,画中人在当时可惹出了不少乱子。她是外国人,据说她毒死了自己的丈夫,不过那个时候大家对外国人有偏见,所以也可能是被冤枉的。我们一位祖上带着她去了外国。”
另外几家邻居也被纷纷介绍给我们。一位是肖大夫,老头子上了年纪,为人和气,不过没大有精神,还没等吃完饭就急忙告辞了。到场的还有牧师,以及一位喜欢养狗的大娘。我们还见着了一位高挑的黑姑娘,她名叫黄骊,人如其名,她仿佛就是为骑马而生的,只可惜对花粉过敏,妨碍了自由驰骋的梦想。
她跟欣忆特别投缘。欣忆也喜欢骑马,更巧的是,欣忆也有过敏。
“在美国我主要对九里明过敏,”她分享道,“有时候对马也过敏。不过现在没那么厉害了,大夫给我开了不少抗过敏的胶囊。回头我分你几颗,橘黄色的,只要骑马之前吃一颗,上马之后保证连喷嚏都不打。”
黄骊高兴地道了谢,说道:“我对骆驼过敏得更厉害。我去年去埃及玩,在金字塔边上的时候眼泪一哗哗地流啊。”
欣忆说还有人对猫过敏。
“还有对枕头过敏的呢。”她们聊起了过敏。我坐在冯太太身边,冯太太又高又瘦,边吃饭边絮叨自己的病。她跟我把她那堆形形色色的保养品挨个介绍了一通,又细数了一下她的病难倒了多少位大夫。她时不时也换个话题,问我是做什么的。我随便糊弄过去了,她又问我都认识谁。我本来想说谁也不认识的,可是又忍住了,毕竟她也没真心想问,不过是场面话应酬应酬。
那位我忘了叫什么的大娘一再追问我的底细,不过也被我用兽医的话题给支开了。这顿饭吃得挺愉快的,就是有点无聊。
饭后,我们在花园里溜达,黄骊走了过来。
她突然开口道:“我认识你——我哥哥跟我提过你。”
我很惊讶,我怎么也没想到能在这儿碰见熟人。
“你没弄错吧?”我问道。
她笑了。
“怎么会呢,你们家就是他盖的。”
“老孙是你哥哥?”
“远方亲戚。我跟他不太熟,我们不常见面。”
“你哥哥很了不起。”我说道。
“嗯,是有人这么说他。”
“你不这么觉得?”
“我也不知道。他以前也走过背运,一直是下坡路,一个活也接不着。突然有一天——他变了,事业也一下子跟着红火了。就好像他,他——”她考虑了一会儿,说道,“豁出去了似的。”
“我觉得也是。”
我问她见没见过我们家。
“没,盖好之后还没去看过。”
我请她哪天一定来串串门。
“丑话先说在前头,我可不一定喜欢。我只欣赏得来老宅子,对现代的没感觉。”
她说她打算拉欣忆进高尔夫俱乐部,还说要约她一起骑马。欣忆正打算买马,可能还不只买一匹。她和欣忆已然是朋友了。
冯老带我参观马厩的时候提到了黄骊。
“是个骑马的好手,”他说道,“只可惜走错了路。”
“她怎么了?”
“她嫁了个大财主,那男的是美国人,姓李,岁数比她大不少。他俩才结婚就离了。打那儿起她恨死男人了,估计是不会再结婚了,可惜哪。”
开车回家的路上,欣忆说道:“这里的人没什么意思,但心地都很好。咱们会过得很开心的。”
“那当然。”我说道。我把手松开方向盘,放在了她的手上。
回家后,我让欣忆先进了屋,自己把车停进了车库。
停完车,我一路走回家,听见欣忆在家里弹六弦琴。她有一把西班牙的老琴,肯定值不少钱。她经常自弹自唱,歌声轻柔低沉,动听得很。她唱的歌我都叫不上名,不是流行歌,可能是民歌民谣一类的——旋律很棒,又带点感伤。我走到阳台下,停在了窗前。
欣忆唱的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可惜我不知道歌名。她轻声哼唱着,低垂着头,缓缓拨动着琴弦。是一首笑里含愁的小曲。
人生注定有苦有甜,
何必枉然同命运纠结。
每一个夜晚,每一个白天,
总有人生来与悲苦结缘。
每一个白天,每一个夜晚,
总有人命中欢喜连连。
有的人注定幸福常伴,
有的人难逃长夜绵绵。
她抬起头,望着我。
“为什么这样看我,觅之?”
“我怎么看你了?”
“你这么看我,就好像你爱我似的……”
“什么话,我当然爱你啊。不然我应该怎么看你?”
“你刚才想什么呢?”
我慢慢地,真心实意地回答道:“我想起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了,那天你站在一棵枞树下。”是啊,我又回想起初遇欣忆的那一幕,那一刻的惊喜,那一刻的激动……
欣忆笑了,柔声歌唱道:
每一个夜晚,每一个白天,
总有人生来与悲苦结缘。
每一个白天,每一个夜晚,
总有人命中欢喜连连。
有的人注定幸福常伴,
有的人难逃长夜绵绵。
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往往等错过了才发现。
那一天,我们吃完饭快快乐乐回到家的时候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然而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
我说道:“唱唱那首苍蝇的歌吧。”她立刻演奏起一段轻快的舞曲,放声道;
小苍蝇,嗡嗡鸣,
不知不觉手挥去。
道一句,对不起,
出手太重打成泥。
你如我,我如你,
终日快活无忧虑,
谁知道,哪一天,
一只大手送归西。
人一生,穷钻营,
多少烦恼自己寻。
多希望,变成你,
断了念想随风去。
生也好,死也罢,
开心活着,
笑着死去。
唉,欣忆,我的欣忆哪…欣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