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碌的法官,悠闲的原告
这段时间我接触了公司的几个诉讼案件,有的是业务合作方面的,有的是劳动纠纷方面的,有的是因为利益损失,有的是因为赌气生非,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在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规则,绞尽脑汁地使用各种办法或者手段,力争使自己一方不吃亏或者少吃亏。同时在盼星星盼月亮般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继而再等执行,等回款,等道歉!一番操作下来,过几个月几年时间都属于太正常,这一轮时间,法院帮你的事是恢复正常了,可另外一轮的作战又开始了。法院和法官们被一轮轮的案件和一堆堆的证据材料不断淹没其中,好处是不必担心法官会失业减员,坏处是法官们都在水里折腾难以上岸休整一下,以致于他们积劳成疾,忧郁厌烦,本该思路清晰的大是非,反而被误打误判或者张冠李戴了。
上面的这段文字,我虽有些夸张,可我觉得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对我来说算是长了见识。也使我对法官这个职业由充满敬意与仰慕到感觉可怜与后怕。可怜的是法官们忙忙碌碌团团转,后怕的是我年轻时候差点考上法官职业。真的没想到神圣的法官职业竟是如此不堪,难怪我在法院的一个朋友提前3年就主动要求退休,今天我算理解他了。用他的话说就是一年几百件案子,天天忙着,还都是面对负能量情绪,时间久了感觉身体真受不了。这让我忽然想起一句话,人前风光,人后沧桑!用这句话来描述法官职业虽有牵强之处,但也感觉相符神似!那么问题来了,为啥会这样呢?
近期我接触了解了几个案子,通过仔细阅卷,我或多或少的体会到其中一些门道。首先,说说赌气案,赌气案的发生往往是诉前双方沟通不够或者不畅,双方缺乏诚意解决问题的意识或办法,以致于一件小事,大家不依不挠,不注重诉前调解,非得让法院判个你死我活,好像不敢或者不愿去法院一方就被认为理亏一样。殊不知,一个巴掌拍不响,世上矛盾冲突有几个属于纯粹一方责任的呢?何况有些标准都模棱两可!而有些问题属于公序良俗的标准去看就一目了然,但也许是怨气太多,也许是自尊太强,也许是态度严谨,反正有些不该到法庭就能解决的事还是最后推到法官桌子上,甚至一审二审折腾不休。殊不知法官也是人,他也有公俗良序之心,最后结果可能还是一样无解,各方为赌气爱面子付出的综合成本实际上是非常大的。司法资源浪费不说,就原被告为此耽误的时间也是不小损失。几天前有个劳动纠纷案子,有位员工离职一年后诉公司近40万,前期协商公司给他2万左右,他不同意,结果仲裁数额仅一万,为了赌气,他又起诉到法院,未来一年时间这事恐怕得挂在他心上了,至于结果会怎么样,他就不管了,好像这样他就解恨了,他都不想一下仲裁的那一万元年休假补偿金也是口头约定过的,只是因为没有书面证据,公司也就认了。
当然,官司最多的还是经济纠纷方面,不是没有合同,就是有合同不遵守,再就是啥证据也有,被告就是没钱支付。我总觉得现在人们观念存在误区,好像在法律层面上只有留有字据的承诺可以当证据,而口头承诺或者遵循良俗的行为一律不算数。这样下去,无形中增加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法律成本。而现在中华美德,诚实守信这些词语若被用到法律上可能会被人笑话了。我觉得,经济纠纷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社会严重缺乏诚信原则造成的,其他原因几乎不存在。这类案件数量的增加是一种非常坏的社会现象,如此下去,法官疲惫不堪就是小事了,因为诚信问题造成的社会国家经济损失不可估量,由此造成的中华文明的弱化及国人精神层面的缺失更是难以弥补 。唯金钱论的价值观,不懂感恩和包容的人生观,攀比内卷的社会观都是现在造成司法资源紧张的主要原因,法官为啥忙?估计这是根源的一大部分吧。当然,法官人手紧张,办案效率低,有人把司法当生意做等等都可能是一部分原因吧。在这里我就不多述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篇文字的题目是我感受后体会的,文明先进的社会关系最需要公正的法律支撑,社会经济文明与司法进步的提升任重道远,但是只要你我每个人都向文明多靠近一步,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环境就会不断健康发展,对于未来,对于下一代,我们都有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
雪山迸发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