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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会推销的雕刻带师不是一个好的制杖人

2022-01-13 00:55 作者:阿兹卡班在逃瓜皮  | 我要投稿

位于伦敦南华克区对角巷北侧的古灵阁是英国魔法世界中唯一一家巫师银行,由于妖精在金融和货币领域有着高深的造诣,所以被他们负责经营。而妖精是一种高智商人形生物,拥有修长的手指与脚趾,在魔法世界中与巫师共存,他们的饮食包括生肉、根茎和各种真菌……总之看上去对肠胃都不太友好。妖精之间使用妖精语进行交谈。根据W.O.M.B.A.T.测试,古灵阁巫师银行极有可能是对角巷最老的建筑,而周围的商店都是围绕它而建。

古灵阁(Gringotts)是妖精语中的“ingots”的直译,意为“锭、铸块”。这里除了存钱和保管男女巫师的贵重物品外,还可以将麻瓜货币兑换为魔法货币,但是有明确限额。妖精们拥有自己的魔法体系,他们可以不用魔杖而使用魔法,就这一点跟家养小精灵没有任何区别。

妖精们多年以来都被巫师完全低估,巫师认为他们是目光短浅且蠢笨的,但实际上他们聪明到了无法再用聪明形容,得改用精明了。多年以来,他们一直能够有效处理与巫师间的关系,这是其他非人类种族不曾做到的事。尽管很多巫师依然认为他们是屈从于自己。但毋庸置疑妖精已成功让自己在魔法世界中占有一席之,精明到足够与巫师们分庭抗礼。事实上,巫师对待他们的态度及其恶劣,这也正是巫师文化中存在严重不公的铁证。由于妖精被许多巫师认为是劣等生物,所以这些人也愚蠢地认为妖精们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魔法部中魔法兄弟喷泉中的妖精塑像,就是和家养小精灵、马人一起无限崇拜地抬头仰望着两个男女巫师,极具讽刺意味。除了妖精在财政金融方面的天赋外,妖精还是出色的金属匠。他们制造的银器举世闻名又价格不菲。布莱克家族里就有一件“十五世纪小妖精制造的最精美银器,上面还刻着布莱克家族的饰章”。

在古灵阁,妖精会设法将兑换了的麻瓜货币重新投放到麻瓜社会的流通领域中去,尽管他们十分不情愿这么做,因为麻瓜的钱币对他们来说就是废纸。而据不可靠消息称,古灵阁银行是除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以外,在魔法世界里最安全的地方。

许多个世纪以来,巫师和妖精的交往充满矛盾 。因此一些妖精认为——古灵阁的妖精也许更容易认为:涉及金子和财宝时,巫师就不可信任,并且巫师不尊重妖精的所有权。

妖精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们的财富,因此是魔法世界中巨大财富的理想守护者。妖精说出古灵阁里的秘密是违反规定的,而且其他的妖精会将这看作是“卑鄙的背叛”。这个银行由妖精运作了几个世纪,只有他们才知道那些蜿蜒曲折的地下甬道通向何方,哪里有防止非法入侵的魔法和生物。

古灵阁银行在英国魔法世界做的是垄断生意,因此英国魔法界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由妖精掌控。同时,它们还会负责铸造流通所使用的加隆、西可和纳特硬币。在每一枚硬币边缘上的数字代表铸成这枚硬币的妖精。因此妖精能够轻易分辨出金属器具是否为妖精制作,尽管赝品已经让大多数巫师无法分辨出真假。对于铸币的天生天赋,也使得小矮妖的金币无法骗过妖精的眼睛。但由于妖精在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都和巫师有较大的分歧,魔法部在针对古灵阁的问题上进行过专门的立法,以阻止妖精故意扰乱魔法世界的经济秩序。直到1865年,魔法部才同意让妖精完全控制古灵阁。从某个时间起,银行开始面向巫师招聘雇员。到了16世纪的时候,部分巫师已经开始在银行工作——特尔蒂乌斯曾向两个巫师申请银行的解咒员职位。

古灵阁巫师银行的大楼是一个高高耸立的雪白大理石建筑,在对角巷的店铺中间非常显眼,它的大门正对着对角巷,一道白色石阶通向两扇亮闪闪的青铜大门。大门旁边通常会站着一个身着猩红镶金制服的妖精,但在第二次巫师战争期间则被替换成了两个手拿诚实探测器的巫师门卫。诺特赫尔斯和萨瑟兰德进入第一道门后来到了一个内厅,再往里走是银制的第二道门。诺特赫尔斯注意到在这两扇银色的门上镌刻着如下的文字:

请进,陌生人,不过你要当心

贪得无厌会是什么下场,

一味索取,不劳而获,

必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因此如果你想从我们的地下金库取走

一份从来不属于你的财富,

窃贼啊,你已经受到警告,

当心招来的不是宝藏,而是恶报。

……

他知道所说的恶报是什么。在古灵阁,因金库本身的规模不同,其安保程度也存在着差异。在所有的金库中,规模最大、保护最好的金库大多属于那些最古老的巫师家庭或者是大型组织,都位于最深的一层。距离地面近一些的金库似乎规模会小一些,而安全措施也相应少一些。深层的金库需要妖精触摸金库大门才可以开启,而浅层金库仅仅需要一把钥匙。取钱的方式似乎一直在变化,有时顾客需要提供金库的钥匙,有时却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诺特赫尔斯心想如果法国的古灵阁但凡能像英国古灵阁那样支持“刷脸”取钱,而不是死认钥匙的话,自己现在也不至于这么抠抠搜搜的算账。在安全性高的金库的大门上可能带有不同的魔法。例如,进入713号金库需要经过认证的妖精轻轻敲门,使其一点一点消失。除了古灵阁的妖精之外,其他任何人触摸大门,都会被门吸进去,陷在门里出不来。而古灵阁的妖精会以十年一次的频率检查有没有窃贼陷在里面。

对于安全程度最高的金库,例如英国莱斯特兰奇家族的金库,则由火龙或斯芬克司把守。虽然这些火龙看守虽然属于古灵阁,但它们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驯服,而是仅仅被用来阻止入侵者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近它们附近的金库。这些火龙曾被以非人道的方式“驯化”,当它们听到“丁当片”发出的特定声响时,就会回忆起火热的宝剑砍来的疼痛感,从而条件反射地向后撤退,让经过授权的妖精和巫师进入金库。银行中采用的防卫装置还有防贼瀑布。这是一种施有魔法的瀑布,当妖精小火车经过的时候,它能够洗去所有的魔咒和魔法伪装,同时让小推车翻出轨道。有些还会使用复制咒和烈火咒,任何窃贼触碰到的财物都会灼烧和复制,但是复制品毫无价值。如果继续触摸财物,最终就会被金子压死,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恶报”之一。所有存放在古灵阁银行中的财物无法对其使用飞来咒,或许是在古灵阁修建时的墙壁里刻印了禁止飞来咒的如尼文。

这道门的两侧也站着两个妖精,他们正在用眼睛盯着莱斯特兰奇兄弟。高大的大理石厅堂里,上百个妖精坐在一排长柜台后边的高凳上,或用铜天平称量钱币,或用目镜检验宝石,或在大账本上草草登记。大厅中有数不清的门,通向不同的金库。

萨瑟兰德东看看,西看看,他看着门边上贴着解咒员招聘的海报,周围还配了一只乌克兰铁肚皮的图。

“你在寻找一份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涉及旅游、冒险和大量与危险有关的财富吗?请考虑就职于古灵阁巫师银行,本行目前正在招聘解咒员,有令人激动的出国工作机会。”

妖精接待了诺特赫尔斯和萨瑟兰德两兄弟,在确认了来意后,接待的妖精十分不情愿的将兑换好的金加隆递给他们。诺特赫尔斯心想着终于解了燃眉之急,而萨瑟兰德全程脑子里在想着古灵阁有一只火龙看守,同时对妖精们刻薄的服务态度嗤之以鼻。

……

二人来到了那家传说中的魔杖店前。不似传闻中那般辉煌,那只是一家又小又破的门店——破旧到连店门上悬挂的那块金字招牌都早已斑驳褪色,十有八九已经成文物了,卖了应该能换不少金加隆。

“奥利凡德,自公元前382年开始制作精良魔杖。”

这恐怕是那块金色招牌上唯一可以勉强辨认出的东西。

奥利凡德魔杖店的创始人随着“罗马人”一同来到英格兰。尽管加里克·奥利凡德认为最初的奥利凡德家族是跟随罗马人到的英国,但罗马人在公元43年才开始征服英国(“不列颠尼亚”),而奥利凡德从公元前382年就开始出售魔杖了……

他设立摊位(当然,后来发展为店铺),制造并向古代的英国巫师出售魔杖。当时英国人自己制作的魔杖的质量和性能都相当低劣和粗糙,而且材料千奇百怪。一个滑稽且真实事实是——当时有人会选择使用奶奶的猫的胡子,初恋的头发作为魔杖材料,而且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斯内普:?宁礼貌吗?)

加里克·奥利凡德,是现任奥利凡德魔杖商店的店主,他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担任店主,并记得他所卖出的每一根魔杖。每当有人来到店铺,他就会看人回忆起并说出那个人当年选择的魔杖。虽然按照他的说法是魔杖选中了你。

奥利凡德家族被公认为是英国最好的魔杖制作人,他们在欧洲也名列前茅。尽管英国还有其他的魔杖制作人,但大多数英国人还是在奥利凡德这里购买魔杖,包括几乎所有的即将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的新生,甚至还有其他国家慕名而来购买魔杖的顾客。

透过有着丝丝裂痕的玻璃橱窗,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的摆放着一根魔杖,再顺着往里面看去,入眼的四面八方尽是贴着墙壁堆到天花板上的狭长纸盒,它们的高度大约是1.5个海格高(海格:长度单位)。

奥利凡德先生将会从中选择来找出匹配适合每一个顾客的魔杖。来购买魔杖的顾客首先要量好使用魔杖的胳膊长度、前臂长、身高、头围……甚至是鼻孔之间的距离。再根据这些参数选择适配的备选魔杖,也就是他一开始递上来,让你试一试挥舞的那几个魔杖。其实这些尺寸都是不必要的,是属于奥利凡德独有的快乐。

惯用手,选择的是魔力流走向。它在表面上的形式是魔杖上的花纹走向。每一位优秀制杖人,都是一位雕刻大师。雕刻,无论金石,都是需要根据材料本身特性设计成品的形态。远东的翡翠白菜,参考的是翡翠的天然成色;而远东根雕,如木瘤,它们取形和木纹走向。奥利凡德制作魔杖时也是如此,他有意识地尊重材料的本质,努力使其具有独特的特点,尊重原有的颜色和表面的美。利用各种各样的木材和工具。在塑造外观的时候,他尊重原来的块或树干的走向,因为那样才能更好的传导魔力。每一根魔杖都被他仔细打磨,以增强颜色和花纹形状,进一步挖掘出魔杖潜力。大多数魔杖都是细长的木棒,其中包含一种魔法物质作为杖芯,当然也有弯曲的特殊魔杖(我都不知道弯成那样是怎么瞄准的,难道贝拉魔杖的正确的拿法是像枪一样?)。

魔杖长度,又是另一个要素。许多魔杖制作人只依据巫师的体型来匹配魔杖长度,但这是个非常粗略的衡量标准,并没有考虑到其他许多重要因素。而奥利凡德不同,他知道较长的魔杖有可能适合身材较为高大的巫师,但它们更容易被具有强大个性的、魔法风格更加广阔而引人注目的巫师吸引。较为灵巧的魔杖则更喜欢施展优雅而精致魔法。

大多数魔杖的长度都在9至14英寸之间,但非常短(短于8英寸)和非常长(长于15英寸)的魔杖同样存在,只是非常罕见。不过,异常短的魔杖通常都会选择在性格方面有缺失的人,而非身材矮小的人。许多身材矮小的人都会被偏长的魔杖选中魔杖的木材、杖芯及弹性都可能增强或减弱魔杖长度带来的特性。

魔杖的弹性或者硬度代表着持有者和魔杖的组合对于改变的适应性和意愿程度。

尽管魔杖的任何组成部分都不应被单独拿出来考量,但在魔杖学研究过程中,必须将各个要素拆分,将其化为义素才能系统化的进行分析。

……

在编排了奥利凡德的魔杖商店许久后,两人才推门而入。诺特赫尔斯行走在前,萨瑟兰德紧随其后。加里克从nap中醒来,看着二人走进,他用一种半带自言自语的调式说道,“两位先生,来挑选魔杖的?看你们的年龄,一定是今年将入学的。我是加里克•奥利凡德,你们将在这里得到属于自己的魔杖。”

“我是诺特赫尔斯•莱斯特兰奇,他是我的弟弟萨瑟兰德•莱斯特兰奇。我们今年入学,来这里买魔杖。”诺特赫尔斯见势回答道。

“莱斯特兰奇家族,诺特赫尔斯和萨瑟兰德?我还以为你们是从麻瓜世界来的。你们的哥哥扎里德•冈特•莱斯特兰奇吧?所以应该是萨瑟兰德•冈特•莱斯特兰奇和诺特赫尔斯•冈特•莱斯特兰奇吧。凤凰尾羽,13¾,非常硬的……扎里德先生来我这里买魔杖的事还像昨天一样。”加里克在听到名字的瞬间像是被激活了,开始叨叨起来,“多么稀少的木材,艾尔角,可惜他被开除的时候从中间被折断了,真可惜了那根魔杖……你们的惯用手是左手还是右手,这次让弟弟先来吧?”

“右手,加里克先生。”萨瑟兰德走上前,伸出右手,奥利凡德手中的卷尺自己动了起来,开始测量起萨瑟兰德的数据,他被穿梭着的卷尺挠的不停的发笑,“艾尔角是什么?”

“就是接骨木,这是最罕见的魔杖木材,拥有招来巨大不幸的恶名,不过我不这么以为。使用接骨木魔杖比使用其他魔杖要更加棘手,它们拥有强大的魔力,却不屑于陪伴那些不比其他人出众的主人。持有接骨木魔杖的巫师大多举世瞩目,不论他持有了多长时间……”加里克回答道,转而从身边的魔杖盒堆中翻找起来,“试试这个,榆木和独角兽毛的组合,长度12½英寸,非常柔韧。”

萨瑟兰德学着加里克的样子挥了挥手中的魔杖,一道白光歪打在了地上。在千疮百孔的木质地面上,再加了一个洞。

“先生,我想他并不适合我。”萨瑟兰德把魔杖放回了奥利凡德的桌子上,“十分的快,但是它很抗拒我。”

“是的,再试试看这根山梨……哦,不,它并不适合你。”加里克从另一旁找出一个盒子,刚刚抽到一半,又推了回去,“你应该试试看这根雪松木的,杖芯是独角兽的毛,约十二英寸。”

萨瑟兰德接过魔杖,朝边上一挥,一道闪电射向了店铺的玻璃,他摇了摇头把魔杖还给了加里克,“我想他也不适合我,抱歉,奥利凡德先生。”

“没事,你们走了之后,用恢复如初就没事了,像你们这样第一次试用魔杖的人难免会“走火”,这是麻瓜们的说法。我这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无法控制的魔咒破坏过,索性没有人在这里尝试用厉火。”加里克显然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他转而到一个靠近角落的地方,抽出一个盒子,“这根怎么样?山杨木,13¼英寸,杖芯是龙心弦,不易弯曲。”

萨瑟兰德半信半疑的挥了挥,意外的顺手,一阵温暖自魔杖那端传来,激荡在全身每一个细胞中,似一片金色的海洋,一阵金光从魔杖中飞出,像是在欢呼雀跃般的绕着萨瑟兰德。

而萨瑟兰德一想到材料中用了龙的一部分,就说不出的兴奋。

“太棒了,就是它了。拥有山杨木魔杖的人通常都是技术娴熟、或者命中注定的决斗者,因为山杨木魔杖特别适合于使用战斗魔法。”奥利凡德面带微笑的进入了奥利凡德魔杖百科时间,“山杨木魔杖的拥有者通常意志坚强、目标坚定,比大多数人更容易受到探索和新秩序的吸引……接下来,该你哥哥了。”

加里克嘀嘀咕咕的再次测量起傻眼的诺特赫尔斯起来,“你惯用手是?”

“左手,谢谢。”诺特赫尔斯回答道,“这世界对左撇子不是很友好,但愿选魔杖的时候不是。”

“当然不会,诺特赫尔斯先生。”加里克收起卷尺,沉默了片刻他就嘀嘀咕咕着,“试试这个,松木,龙的神经,13½英寸,十分坚硬。”

诺特赫尔斯内心激动的接过魔杖,他讲魔力注入其中,忽然旁边的书页动了起来,绕着圈着飞向了他,他连忙后退,并用手撕下粘在他衣服上的书页,“它不适合我。”

“这根黑刺李,龙心弦的没准适合你。”奥利凡德将魔杖装了回去,拿出另一根魔杖,递给诺特赫尔斯。

一道闪电从尖端发出,击打在身旁的地面上这个过程很顺畅,但还有一种脱离控制的感觉。

“再试试这根……”加里克递给了他另一根,“这是跟你哥哥一样的材质,接骨木的。”

诺特赫尔斯接过一挥,一阵白光击中了奥利凡德店铺橱窗的上半部玻璃。

“材质很适合你,但是杖芯并不……”加里克喃喃道,若有所思。

一根又一根魔杖经了诺特赫尔斯的手,但显然他们都不适合他,他们被请回原处,同时加里克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浓。

“真是一位挑剔的客人,你几乎试遍了我店里的所有魔杖,看来现在只能用那种方法了。”加里克笑着回答道,“不要担心,你站在那里,尝试跟魔杖们沟通,试着让他们过来,你应该能找到自己适合的。”

诺特赫尔斯站在那里,伸出左手,闭上双眼,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魔杖飞来。”

堆放成墙的魔杖堆动了起来,最先突出来的是一盒看上去特别老旧的魔杖,加里克取下了他,拿出那根看上去带着一丝奇异美感的魔杖:“不敢相信,你居然跟它适配。”

“怎么了?”诺特赫尔斯接过魔杖,他突然间有一种感觉不到自己手上拿着东西的错觉,似乎这根魔杖跟他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手指一样操纵自然。他轻轻的挥动了这根奇异的魔杖,一阵暖流从他指尖的魔杖流向全身,金光从尖端升起,环绕着他。

“它的杖芯非常特殊,是夜琪的尾羽。”加里克看着魔杖盒子上标注说道,“它是为了仿制老魔杖而制作,虽然它的效果完全不同于老魔杖,但因诞生时的强大魔力而被我的爷爷保留了下来。它是我爷爷曾经做过的一根没有找到过主人的魔杖。夜琪的尾羽不太稳定,所以制作魔杖的时候非常容易失败,在找不到主人很多年后,大家都认为这根魔杖是不具有魔杖功能的失败品,幸运的是它等到了你,诺特赫尔斯先生。”

“夜琪的尾羽……”诺特赫尔斯看着手里的魔杖,轻轻的抚摸着,“死亡?”

“材料是接骨木,夜琪的尾羽。真是少见的组合,适合……适合那些理智,安静……但偶尔会展露疯狂的巫师。十四又二分之一英寸,坚韧不屈。”加里克将盒子递给了诺特赫尔斯,再说适合什么样的人的时候,他显然是停顿了一下,好像是在忌讳什么,“两根魔杖一共14个金加隆。我会为他们开心的。你们要知道,每根魔杖都会从找到理想主人的那一刻起,魔杖和巫师之间就开始了磨合的过程。魔杖向巫师学习,巫师也向魔杖学习。二者密不可分,记得定时保养你的魔杖。”

“当然,先生。我没有想到我的魔杖会是夜琪尾羽制作的。”诺特赫尔斯笑着接过魔杖盒,将14加隆递给了加里克先生,“几年后我的妹妹薇欧拉也会来选购她的魔杖,或许她的魔杖会是柳木的,我猜的。”

“你们还可以加购魔杖护理套装的。”加里克继续推销道,又捡起一个刚刚飞到一半掉落在地板的魔杖盒插了回去,“记得好好对待它们。”

“我会的,加里克先生。不过我们现在要去买长袍了……”诺特赫尔斯应了一声,转身准备拉着萨瑟兰德的手离开魔杖店,却发现他看着预言家日报正在发呆。

“萨瑟兰德,该去买长袍了。”诺特赫尔斯提醒道,但萨瑟兰德显然是看的入了迷,他也好奇的扫了一眼,“德国那黑森林地区的巫师村庄遭遇了恐怖袭击……”

“是的,赫尔斯。流窜的食死徒还有狼人袭击了那里,那个疑似吸血鬼的男人看着有些眼熟,太黑了我也看的不是很清楚。”萨瑟兰德回答道,“上面有金加隆大奖的表单,我们要不要试试看填填。”

“当然,不过我们得先去买长袍了。”诺特赫尔斯收起魔杖,“刚刚拉尔夫说摩金夫人的店在对角巷南侧,我们先去古灵阁换点金加隆。再见,加里克先生。”

“在不远处那个拐角就是,小心不要走到那个拱门里,那里是通往翻倒巷的。”加里克提醒道,“这两个魔杖一定能在你们的手上散发出它们应有的光芒。”

离开了奥利凡德的店铺后,两人听从了加里克的路线指引,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脱凡成衣店。在详细测量了二人数据后,摩金夫人表示会在两天后尽快将定制的衣服寄到莱斯特兰奇老宅,同时二人还买了小一号的白色连衣裙,准备给薇欧拉当做礼物,这么长时间让她一个人在家待着实在是太闷了。

诺特赫尔斯从材料店出来的时候就极其肉疼,而且他也想马上离开这个地方。由于抠门的魔药店长并没有提供装货物的无痕延展袋,他们只得徒手拎着它们——小朋友特有的矮矮个头再加上提着两包远超承受范围东西使他们看上去就像穿着白纱裙的小魔鬼那样滑稽。

这些材料是为今年魔药课准备的。

在霍格沃茨根本没有多少学生会喜欢上魔药学。他们不喜欢魔药学的原因不仅仅是魔药学本身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太过无趣枯燥,更是因为授课教授那格兰芬多欠了他几百万金加隆般的态度和他在课上时不时出现尖酸刻薄。

所以,在非魔药课的时间里它们大部分会和坩埚一起被集中保管在魔药课教室的储物柜中,而那些魔药材料的主人只有在不得不去魔药课教室上课的情况下才会去使用它们。诺特赫尔斯知道自己的坩埚怕是做不到闲置不下来了,要不是魔药材料不够自己嚯嚯的,他恨不得十锅八锅的天天煮上。

不知道是不是一年级新生所需要配置的魔药比较简单的缘故,这些魔法材料的种类并不算多,因此价格也不算太贵。

可是这对于某落魄贵族来说仍是非常肉疼的一笔开支。

原因就是这些东西可没二手的,而且斯内普魔药课上的东西可马虎不得,一马虎就是学院分见底,再不就是斯内普把他们俩丢锅里煮了。当然,诺特赫尔斯内心的良知也绝不允许自己拿不新鲜的材料丢进锅里。

二人在采买了好一会后,去二手书店转了一圈才想起来要回家去。而一趟子被提溜回去的还有那只被叫做阿希马兹雪白的苏格兰圆脸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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