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常识】证伪主义

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
证伪主义是一种科学哲学,也被称为批判理性主义。
科学理论的一大标准就是能够被真实检视,在社会学中则是根据个案准确地提出一般化的、准确的概括(通过个别案例来推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陈述,也叫“归纳法”),或是根据理论来准确解释个案(从一般的陈述到个别案例,即“演绎法”)。比如,我们提出,“男人都是大猪蹄子!”、“社会学家不说人话”,这便是理论,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检视它们的真实性。
在这一点,即如何检视理论的真实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就是非常理想化的观点,即科学家证明它们是对的,即证实(verification),或者称为“实证主义”(Positivism)。这类观点在20世纪之前广为流行。当时的科学家认为,正确的观察可以带来普遍适用的命题或陈述。个别观察和实验越多,这些论点和陈述就越来越正确。这些不断被确认为真的命题和陈述,构成知识的大厦。
然而,这种追求明确性的实证主义立场存在问题。奥地利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在1934年出版的《研究逻辑》一书中指出,证实的做法并不好,因为大部分的理论陈述在事实上是不可能证实的。面对一个科学问题,我们事实上无法确定一个论断、假设是否可以普遍化,即适用于每一个情况。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针对这个假设,就算有人观察了成千上万只天鹅,也无法确定下一只会不会突然出现黑的、蓝的、绿的天鹅。一句话概括,即全称命题无法穷尽所有例子来证实,归纳性的论据是不合逻辑的。
由此,波普尔便提出了另一个科学史上的关键观点。他认为,科学要做的不是证实而是“证明是错的”,即“证伪”(falsification),“一套经验体系必须要能被驳倒”。因此,波普尔提出两个公约:1)科学理论必须是一个严格的普遍陈述。2)科学理论要是有一个或几个理论被证伪,整个理论也就被证伪。对所有经验主义的命题而言,可被证伪性,是区分科学和非科学的标准。普遍化的陈述虽然无法最终被证实,但它可以在研究社群内部检验真实性,即让大家来驳倒、证伪。所谓的全称命题,只要证明其负命题为真,便可以将其证伪。针对“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全称命题,我们只需要找到一只不是白色的天鹅,无论是黑天鹅、绿天鹅还是其他的颜色,就可以将其证伪。这就意味着,科学不是知识的长久累积,而是理论假设的持续的检验和质疑,让那些经历了时间检验和理论之间的达尔文式的争论的理论假设最终留下来。科学理论永远不能成为绝对真理,而只能是“暂时被如此佐证”。此外,波普尔还将“有……”,此类的论点排除于科学之外,如“世界上有神灵”、“宇宙中有外星人”。这类论点是不可被证伪的,因为无法提供“无神”、“无外星人”的证据。理论上,发现神灵、外星人等等都只是时间问题,只要时间够久,总有一天会找到。这样的陈述,如“有上帝存在”,事实上是对部分人是有非常意义的,但在科学讨论中,不具备建设性,因为他们无法反驳。
证伪主义的提出,让科学家们意识到,科学家不必与日常世界的知识及其偏见保持距离,而需要做好准备,随时用可能都证伪论据来挑战自己的理论或接受他人的挑战,以淘汰掉不能存活下来的理论。“如果有人不把他的想法摆出来让人反驳,那么他就不配在科学江湖上混”,波普尔如是说。当理论与现实不符时,有几种补救办法:(1)直接抛弃旧有理论,创建新理论。当地心说存在诸多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哥白尼创立日心说。(2)限定理论的适用范围,让它们只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爱因斯坦发现质能方程后,动能定理在物体高速运动状态下被“证伪”,只能被限定在低速运行状态下使用。(3)根据指定环境,增加限定条件。(4)修改理论以使其符合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