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游击战】游击战士:社会改革者

我们已经知道,游击战士是和人民一样向往解放的人。在和平的手段都用遍了之后,他便开始了斗争,并把自己变成了反抗的人民的武装先锋。从斗争一开始,游击队员便致力于消灭不公正的秩序,并且心中或多或少地隐藏着用新世界代替旧世界的想法。
我们同样也说过,在目前的条件下,至少在拉丁美洲以及几乎所有经济很少得到发展的国家里,乡村为斗争提供了理想的条件,因此游击战士提出的基本社会主张首先是改变土地所有权的结构。
在这一阶段,斗争的旗帜将是土地改革。首先,这一目标的程度和界限也许已经得到了完整的界定,也许还没有。它可能仅仅是指农民对于其耕作或想要耕作的土地多年以来的渴望。
土地改革能否得以实现取决于斗争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一些条件,也取决于斗争的社会深度。但游击战士作为人民先锋的自觉元素,作为为人民渴望的改革的忠诚传道者,必须展现出富有道德的行为。除了战争的艰苦条件造就的淡泊隐忍之外,游击战士还应该有一种从严格的自控而来的朴素节俭,让自己不会有任何一点放纵、任何一点懈怠,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都应该是一个苦行修道者。
随着战争的发展,社会关系会发生变化。但在一开始就想要尝试改变一个地区的社会秩序是不可能的。
货物如果无法用现金支付的话可以用债券来支付,这些债券一有机会就应当予以兑现。
对农民必须一直给以技术、经济、道德和文化上的帮助。游击战士应当成为一种从天而降的守护天使,永远帮助穷苦人。而对于富人,在战争的最初阶段,要尽可能少去骚扰。但随着战争的发展,矛盾会变得尖锐起来。会有那么一个时刻,许多刚开始时以同情的态度对待革命的人走到了与革命截然相反的立场,开始投入与群众力量对抗的战斗中去。这时,游击战士应该以行动成为人民事业的旗手,公正地惩处每个叛变行为。在战争区域中,私有财产应当具备一种社会功能。换言之,对于富裕之家来说不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多余的土地和牲畜应当交到人民的手中,再公平、公正地予以分配。
所有人在其财产被用于社会利益后获得支付的权利应当永远得到尊重,但这种支付用的是债券的形式(我们的老师巴约将军称之为“希望的债券”,指的是以这种方式在欠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建立起的共同利益)。
那些臭名昭著且坚决与革命作对的人的土地和财产应当马上移交到革命力量的手中。而且,借助于战争的火热进行——这往往是人类的友爱精神最强的时刻——要在当地人的思想觉悟许可的范围内把各种合作互助工作组织开展起来。
作为社会改革者,游击战士们不仅应该在生活中以身作则,还应该不断地在意识形态上为人民提供导向,向人民解释自己知道些什么,想在合适的时候去做什么。他们应该利用在成年累月的战争中学到的东西,坚定自己的革命信念。他们应该更加激进,因为武器的力量已经得到了显现,当地人民的未来已经成了他们精神和生活的一部分,还因为他们懂得了公正的含义和许多改变的必要性。对这些改变,他们以前只知道其理论上的重要性,而不一定知道其实际上的迫切性。
事情往往是这样的,因为发动游击战争的人,或者毋宁说是指挥游击战争的人,并不是那些日复一日地躬耕于田亩之中的人。他们知道社会在如何对待农民方面必须要做出改变,但他们从没有亲身感受过农民的痛苦遭遇。这时候所发生的(此处我所依据的是古巴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拓展)是一种真正的双向互动:一方是那些游击战的领导者,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让人民明白武装斗争的重要性;而另一方则是人民本身,他们揭竿而起,让那些领导者们明白了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些实际问题的必要性。游击战士和他们的人民之间的互动产生了结果,革命的激情就这样渐渐地点燃了,这进一步突出了运动的革命本质,使其具有了民族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