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威尔X你」红茶店的老板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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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土到极致就是潮的村口小花
好像很久以前看到过,说利歪如果能从大战活下来
结婚生子,可能对象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女
会像妈妈一样照顾他,关怀他
没有轰轰烈烈,跌宕起伏的爱情
两个人就平平淡淡地过日子
想一想,这样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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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个奇怪的男人。
像这样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落,突然住进了一个陌生人,这可是头等大事。
消息在半个小时内从村东头传到村西头,所有人都挤过去看热闹。
毕竟这里很多年没有进来过异乡人了。
隔壁的乔伊和我说了这件事,我也很好奇,赶紧停下手中喂鸡的活,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一起跟着去看。
我从里三层外三层的乡亲们中间挤进去,就见那个男人正在给自己砌房子,他并不在意边上有这么多围观的人,做着自己的活,仿佛我们不存在一样。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
不过一眼,我就觉得他和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很认真地干活,额头上都是汗,身上却罕见地没怎么粘上泥泞。这么费力的活,就算是三个男人一起做,也得累地喘气,可他却没有任何表情。
明明比普通的男子还要矮小上几分,却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
听乡亲们猜测,他可能是位军人,因为他的脸上有一条横贯右脸的疤痕,右手也少了两根指头,这是使用过立体机动装置的表现。
虽然这边消息闭塞,但我也是知道的,那场大战已经过去了一年,他大概属于幸存下来的那一批人。现在天下太平,国家已经不需要征战沙场,与巨人作战的士兵了,但他会选择到这种小地方生活,还是很奇怪。
他把住址选择在了村落的河对岸,把自己与我们分隔开来,明摆着不想与我们有过多交流,他只想一个人安静地生活。
他是那样的清冷,对于我这种一辈子只在这方寸之地过活的农家女人来说,他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自从他搬来这边,我便常常关注他。
他每天凌晨五点就起床,在鸡鸣声中整理他的院子,他在里面种上了一圈白色的花朵,各式品种,却只留下白色的。
在这一圈白色花海中,他的身影淡得像随时会消失一样。
到了六点,他就离开院子,往村落外走去,沿着那条路通往五公里外,唯一一个镇中心。
听在镇上工作的乡亲说,他在那里开了一家店,但生意非常冷清。
没有人光顾,因为他店里没什么内容,只卖茶,而且他并不懂得如何招呼客人。
所有人都说他蠢。
可我不这么认为。
有想做的事,并努力去做了,还有比这更厉害的本事吗?
我自认是没有这样的勇气,其实我从没和大家说过,我一直想认字的,也偷偷买书学过,却始终不得要领。在我们这里,识字是最无用的技能,我也只敢在睡前翻一翻那本已经泛黄掉页的书。
不能被乡亲们看见,他们是会在背后嚼舌根的。
到了晚上,大约七点,他便回到村庄,那个时候,村里的狗会叫起来,我就一边在院子里假装为蔬菜施肥,一边小心地抬头看他。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敢看他的脸。
他长得可真好看。
虽然,他从来没有笑过。
虽然,他只剩下了一只眼睛。
但是,我的心脏仍是止不住扑通扑通地跳,脸也会变红。
我只觉得自己太不像样,却又忍不住沉迷下去。
我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种感觉。
其实我是嫁过人的,在我们这种小地方,过了十五岁就该嫁人了。我也被指了婚,虽然双方才见过两次面,但还能看得入眼,于是便结婚。
那个时候我其实不太情愿,但老一辈说,所有人都是这样,稀里糊涂地也就过完了一辈子。
我过世很久的奶奶说,她和爷爷,结婚前连面都没见过,只知道个名字,还不是有了你爸爸?
也是,这么想我就释怀了,大家都是这样。
于是我结了婚。
只是我还没和他圆房,他就被抓去当了兵。
在前些年,战事吃紧的时候,前线总是派人来征兵,壮丁都被抓走了,家属只能得到少得可怜的抚恤金。
我等啊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最后什么也没有等来。
和我有同样遭遇的女人说,这就是没希望了,不要等了,趁早再找个男人嫁了吧。
我其实没有多少感觉,只是有些同情我那没见过几次面的丈夫,就这样死在了战场上。他家的老人都走了,不需要我抚养,我的父母也早都过世,这下,只剩我一个人了。
但也并没有区别,我一直是这样活着的,一个人喂鸡,一个人照顾院子里的蔬菜,我还种了好些果树,养活自己并不成问题。
每天每天,从睁眼到闭眼,我都是一个人。
所以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日子要两个人一起过,朝暮年岁,行至天光。
我甚至是有些抗拒的。
直到我遇见他。
那天他依旧从村里唯一一条大路走回家,我看着他从远到近,不急不缓地走着。他走路从来都是目不斜视的,我搅着衣角,看他走过我家围栏,就要从我面前经过。
我终于鼓足勇气,喊出声,“……您好!”
他停下脚步,似乎是有些疑惑。
他转过脸看我,我纠结着,他也很耐心地等我开口。
“……您好,我是……还未请教过,您的名字是?”
他朝我点头。
那天,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
利威尔·阿克曼
那个传说中,在巨人时代,一人战力能抵一个旅,反手握刃砍杀了无数巨人的创世功臣。
像神一样被世人歌功颂德的英雄。
可他不应该在这里。
他应当身处王宫,享受荣华富贵,与女王一起治理天下。而不是出现在这里,一个人守着这一片白色的花园。
脸上只有说不出的压抑与悲伤。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他的作息很规律,一个人默默地生活,从不打扰别人,也不会被别人打扰。
大家也只敢在背后讨论他,当面是绝对不敢和他说话的,他看起来就不好惹。
只有我,天天和他打招呼。
但也仅限于此。
那天我装好一小篮鸡蛋,纠结了很久,终于在七点左右听到村口的犬吠,他回来了。
我本想像往常一样和他打招呼,今天却突然没有了勇气,缩进门后面。
他从我家门前走过,就快要经过时却停下脚步,站了一会,朝我的院子望过来。我的屋子没有亮灯,此时漆黑一片,他看了两眼,转过头走了。
我从门后出来,挎着这篮鸡蛋,掂了掂,又纠结了半个小时,终于鼓起勇气往他家走去。
走到村子最后方,经过小河上的跳板,转个弯就到了他家院子边,扑面而来的淡淡的花香,那就是他的味道。
我的脸不自觉烧起来。
他不锁院子的,因为没人会过来。
屋子亮着灯,我敲了敲门,手在篮柄上捏着。
过了一会他来开门,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看见是我,他也只是点点头,“请问有什么事?”
他的声音也好听,是正宗的王都口音,清冷又威严。
“我,我……”
背了好几个小时的台词此时完全忘光,我涨红了脸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依旧是那样,很耐心地等着。
“……这是我家母鸡今天刚下的蛋,我吃不完,就,就想送您一些!”
我赶紧把小篮子递过去。怕他嫌鸡蛋脏,我每个都擦拭了一遍,用干净的餐布包裹,下面还垫了棉花。
他看了一眼,却没有接。
“吃不完可以拿去卖,不需要送给我。”他这样说,没有起伏的声线拒我于千里之外。
举起的手就变得有些尴尬,继续抬着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我咬着嘴唇不知如何是好。
他抬眼看我,最后还是伸手拿走了篮子,“以后不要送了。”
我有些难过。
我不善于管理表情,大概是完全表现在了脸上,他没有回屋,就看着我。
察觉到他没有走,我觉得似乎还有一丝希望,我从围裙里翻出一叠纸币,又递给他。
这下他终于有了反应,他的表情变得很难看,死死皱着眉头,声音低沉地吓人。
“什么意思?”
我被他吓了一跳,征战过沙场的人身上真的会带有一股很可怕的气势,我慌地声音都在抖。
“阿…克曼先生,我,我听说您在镇上,开,开了一家红茶店,我觉得很好,所以我……”
我颤颤巍巍地举着钱,深怕他会一刀砍上来,“……我想支持您,所以……”
“为什么?”
他这么问我,很简单的问题,我却被问住了。
是啊,为什么?
他不过是个才搬来这里一个多月的异乡人,我并没有理由去帮助他。
可是,自从我见他第一眼,我就希望他能活得好好的。
我由衷地这样希望,我想看见他开心,我希望他能笑一笑。
而不是永远紧抿着嘴唇,就像在这人世间,再没有他可以留恋的东西。
“开,开红茶店是您想做的事,您会为此感到开心……”
此时的我已然平静下来,不知为何,抬头看他的眼睛,我竟充满了勇气。
“您开心,我也会开心。”我朝他弯了弯嘴角,“……我希望,您能笑一笑。”
那天,他看了我很久。
我不知道他想了什么,总之最后他拿走了那篮鸡蛋,也拿走了那叠纸币,没有说谢谢,也没有邀请我去他家坐一会。
只是第二天早晨,我从后院喂完鸡出来,看见自己家的围栏上,插着一朵白色的蔷薇。
带着晨露,在初阳的暖照下,那片白色泛着晶莹的微光。
我洗干净手,欣喜地取下,找了个瓶子把它放进去,摆在窗口最显眼的地方,过路的人看见都会笑,笑我一把年纪都该当妈了,还在这装年轻姑娘。
也是,我已经二十多岁了,再做这种事确实不合适。
但我就是想把它摆在这里,甚至还想告诉所有人。
这是利威尔·阿克曼送给我的花。
这是他,送给我的花。
那天晚上,犬吠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我还在想是不是又来了什么异乡人,我打开门往外看,只见他站在我家院门外,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我赶紧让他进来,他不肯,只是把手上的东西递给我,便准备离开。
我有些着急,赶紧拉住他的衣服,上面汗湿一片,他似乎是去做什么重活了。
“阿克曼先生,我刚做了晚饭,一起吃吧。”
“不必。”
他是这样说的,但我不让他走。
也不知道对峙了多久,最后他还是进来了,看见我摆在窗口的花,静默许久。
我还没烧完最后一个菜,便为他拿了一套衣服和毛巾,这是曾经我买给自己丈夫的,他都还没来得及穿。
“外面有水井,您先去冲个凉吧,衣服湿了会感冒的。”我把衣服递给他,“这些是新的,您拿去用吧。”
他拿过衣物,垂眼看了一会,便起身去院外打水冲澡。
我呼出一口气,心脏砰砰跳,天知道我说这些话费了多少力气。
他洗完进来,我已经坐在餐桌边等他,他看着餐盘里的面包,过了会开口,“以后……”
我真怕他又要说出那种话,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什么的,听了怪让人难过的。
于是我赶紧打断他,“我总是一个人吃饭很无聊,阿克曼先生就当陪陪我吧。”
他便闭上嘴不再往下说,拿起面包一点一点吃起来。
他吃东西也好看,不像我们只管填饱肚子,他会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下,慢慢咀嚼,喝汤的时候也是,不吃完绝不开口说话。
我不自觉便看了许久。
他大概是真的饿了,就着蔬菜汤和鸡蛋羹吃了好几块面包。
他要吃多少我就给他做多少。
为他做饭,让他吃饱,我很开心,比我自己吃饭都开心。
或许是我看得太着迷,他灌下一口汤漱口后便不再吃,沉默良久,他看向我,眼神不再那样死气沉沉,在烛火摇曳中,里面竟生出了一些光泽。
他说完了刚才被我打断的话。
他说,
“以后,能为我泡一杯红茶吗?”
我愣了很久,一时间竟想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他帮我洗碗,我便帮他洗脏衣服。
那天他离开后,我才想起他给我的那包东西。
用油纸小心翼翼地包着,我打开,里面居然是一块用盒子装起来的,精致的小蛋糕。
我知道这个,别看只有小小一块,价格不菲,是贵族才能吃得起的甜品。
可他哪里来的钱……
我想起他今天一身的汗,脸上带着惫色,我竟红了眼睛。
之后,我看见蛋糕盒边上还有一个小包,打开,竟是红茶叶,被防潮袋装着,细心地做成小包。
我看着这两样东西愣了很久。
我似乎理解了,他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心脏也从未跳动得这样鲜活而愉快。
阿克曼先生,只要您不嫌弃。
这里总会有一杯红茶在等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