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的遗嘱执行人马丁·鲍曼为什么会被缺席判处死刑?
1945年4月30日,希特勒在柏林的德国总理府地堡内开枪自杀。临死之前,希特勒在遗嘱中任命邓尼茨为纳粹德国元首兼军队最高统帅,戈培尔为纳粹德国政府总理,马丁·鲍曼为党务部长兼遗嘱执行人。

于是邓尼茨、戈培尔、鲍曼成为纳粹德国最高统治者,虽然纳粹德国此时只有不到十天的寿命了。1945年5月1日,戈培尔毒死孩子后与妻子一起自杀。1946年10月,邓尼茨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与邓尼茨、戈培尔不同的是,鲍曼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缺席判处死刑。按理来说,作为纳粹德国的党务部长兼希特勒的遗嘱执行人,盟军应该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才对。那为什么会缺席判处鲍曼死刑呢?

马丁·鲍曼在1927年加入纳粹党,仅仅一年之后就进入了纳粹党的高层并在1934年出任纳粹党中央党部书记。1941年,副元首赫斯驾驶飞机逃往英国,鲍曼接替赫斯成为纳粹党党务总管兼纳粹德国总理府主任。

由于各种原因,鲍曼很快成为希特勒最信任的人,是纳粹党务的最高负责人,几乎参与纳粹德国的所有罪行。正因如此,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将鲍曼与以戈林为代表的纳粹德国高级官员一样列为主要被告人。

但在1945年5月1日,逃出总理府地堡的鲍曼就下落不明了。虽然有人作证鲍曼已死并在柏林火车站掩埋了鲍曼的尸体,但反法西斯盟军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却认为该证言不可信,坚持认为鲍曼尚在人间。

然而无论反法西斯盟军和警察怎样搜捕,鲍曼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又不可能为了一个鲍曼无限期拖延宣判和执刑的时间,只能缺席判处鲍曼死刑,等找到鲍曼后再执行死刑。

从1946年宣判到1973年,参加反法西斯盟军的各国都没有放弃寻找鲍曼,以至于在战后抓到了15个“假鲍曼”。1973年,两名铺设地下管线的工人在西柏林莱尔特火车站挖出了两具尸体,其中之一被认定为鲍曼。

根据尸体检查的结果推测,逃出地堡的鲍曼在火车站被苏军的火炮封锁了道路,绝望之下服毒自杀,然后被当做无名尸体掩埋。不过当时很多人并不相信这具尸体就是鲍曼,依然认为鲍曼逃出了德国甚至尚在人间。
1998年,有关部门将鲍曼尸体的采样与鲍曼的亲人进行了DNA检测,确定该尸体就是鲍曼。除了少数阴谋论者之外,大部分人至此都认为鲍曼死于1945年5月,缺席判处的死刑永远无法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