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第十八节 资本的积聚和集中是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的条件
第十八节 资本的积聚和集中是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的条件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资本主义自己正在为自己挖掘坟墓,因为它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无产者,并且它越发展,它树的死敌数量就越多,越使他们联合起来反对自己。然而,资本主义不仅增加了自己的敌人,它还为社会生产的新组织,为新的协作的、共产主义的经济准备了基础。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现在就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参看第十一节《资本》),资本在不断地扩大它的数量。资本家把从工人身上榨取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并入他的资本。因此资本不断增多。而资本增多就意味着可以扩大生产。这种资本的增加,资本这种在一部分人手里扩充就称为资本的积累或资本的积聚。
我们也看到(参看第十四节《小生产和大生产的斗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小生产灭亡了:中小工业主和商人都破了产,更不用说手工业者——他们都被大资本家吃掉了。这些中小资本家过去所有的资本都从他们手里消逝了,并且通过各种途径汇集到大剥削者的手里。这些大剥削者手里的资本增加了,因为别人手里的资本都流失了。这样资本就由过去分散在各种人手里而汇集到少数人手里了。现在,小资本家破产之后,这些资本便被那些在斗争中获胜了的人所掌握。这种从前处在分散状态中的资本的汇集,就称为资本的集中。
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也就是资本汇集在少数人手里,还并不意味着生产的积聚和集中。假设,资本家用积累的剩余价值买下了邻居的小工厂,并且像过去一样让它继续生产。这里积累是完成了,而生产还照旧进行。但一般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在实际生活中,通常的情况(因为这样做对资本家有好处)是资本家对原有的生产进行改造,合并扩大生产,并且扩建原有的工厂。这样不但扩大了资本,而且生产本身也扩大了。生产变得巨大了,添置了大量机器,把数千名工人联合在一起。往往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十来个大工厂就能满足全国的商品需要。实质上这里工人在为整个社会生产,就是说,劳动已经社会化了。而支配权和利润则归资本家所有。
这种生产的集中和积聚也使得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真正的协作生产成为可能。的确,假如没有这种生产的集中,假如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而生产还是零星分散在仅有两、三个人做工的几十万个小作坊里,那就没有任何可能把这些小作坊组织起来,并把它们纳入社会化的轨道。资本主义愈发达,生产愈集中,无产阶级在取得胜利之后就愈易掌握它。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但造就了资本主义的敌人,不但导致共产主义革命,而且还奠定了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