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6 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机构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解读(上)
目的:
通过借鉴国际标准,指导实验动物机构对涉及动物生产繁育和使用全周期的过程进行管理,科学和人道地使用动物,同时保证动物实验的质量,员工的职业健康,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友好,并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4925-2010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 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GB5 0346-2011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447-2008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 涉及生物安全管理时,如果适用,应满足 GB19489 的要求。
● 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参照 GB/T28001 和 GB/T28002 的要求。
● 涉及环境管理时,如果适用,应参照 GB/T24001 的要求。
● 如果委托实验室(不论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性质的实验室)对机构的设施、环境、饲料、饮水、垫料、动物质量等进行检测,应选择符合GB/T27025要求或有资质的实验。
术语定义:
实验用动物指用于实验的动物,包括实验动物,也包括畜养动物、野生动物等。
注:通常不包括珍稀、珍贵野生动物。即使实验目的是为了保护该品种动物或实验必须使用该品种的动物,也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的特许。需要按相关标准专门培育和饲养,同时
注 1:培育和饲养实验动物需要主管部门允许。
注 2:实验动物需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并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寄生虫
和健康状态等实行控制。

人员要求
l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能力评估保证胜任其岗位,具备资质证书及无职业禁忌症。机构应有机制保证聘用人员与全职人员同样履行职责。
l 兽医师应持有证书和具有执业资格,并在其负责的动物种类的兽医护理方面经过系统培训且具有至少 5 年的实际工作经验。
注 1:本准则所述兽医师不包括涉及家畜、家禽以及与宠物相关领域的兽医师,持有的兽医证书应是经过严格的实验动物科学专业培训后获得的兽医证书,并在相关的实验动物科学领域具有经验和获得技术职称。
注 2:本准则所述兽医师指被机构赋予责任可以独立工作的兽医师,不包括实习兽医师。实习兽医师可在兽医师的指导下工作,但实习兽医师的活动和承担的责任应符合法规的要求。
关于华菱咨询:
华菱咨询成立于2001年,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咨询机构。专注于标准体系咨询、产品认证咨询、企业管理项目咨询以及相关教育训练的顾问公司。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江西、西安设立了分支机构。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江苏省咨询协会理事单位、苏州工商联咨询协会理事单位、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会员单位、上海认证协会会员单位、上海咨询协会会员单位、广东省咨询协会会员单位;同时也被评为江苏省和广东省优秀管理咨询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