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非法营运被查处,仅被处罚1000元,小额罚款能否全国普及?
近日,执法支队福田大队在福田区梅林路对一辆粤B号牌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经查,司机杨某未取得《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案车辆也未办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杨某接单平台账户显示,账号注册人非杨某本人。
杨某表示,借用了其妻子的身份接单营运,车也是朋友的。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司机杨某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1000元罚款。

因利用“享某出行”平台接单营运的司机与车辆均未取得合法资质,且存在线上预约的司机和线下的不一致情况,执法支队对该平台负责人王某进行了补充调查。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享某出行”平台运营方上海赛某公司分别开具三张《违法行为通知书》,共处4万5千元罚款。

不得不说深圳对司机非法运营处罚做的非常人道,对司机进行小额1000元处罚,以教育为主劝导司机合规营运,对平台进行针对性大额处罚,其他城市应该效仿深圳这种处罚政策,而不是一查处就对司机开出上万以上高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