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级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