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维权过程
本人是从2021年11月份入职。鉴于很多公司都不会给员工购买社保,本人入职的时候就明确说明需要购买社保的,公司也答应了。
但到2022年8月的时候本人发现公司并未给我缴纳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为此询问公司是什么情况,但公司给到的答复是:“缴纳社保要我调岗减薪”本人肯定是不可能答应的,因为这么我入职时的说法不一样。
最终于2022年10月20日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到2023年1月28号判决结果下来。本人才知道一开始入职的公司已于2022年7月份注销并在工作内容,公司员工,工作地点等一切不变的情况下成立新公司,而这公司并未通知本人。 所以仲裁委只判决了8,9,10月份的双倍工资,而老公司因为已经注销,只能重新开始仲裁公司老板。从2022年10月份离职开始仲裁到现在依旧没有个结束,其中的加班费请求被驳回,而对老公司的仲裁期限也快到时限。
从没想过劳动仲裁的时间成本会这么久,而其中感触最大的是从前同事那里知道公司在我之后给全体员工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