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历史沿革(第四期)
婆罗门教
(一)婆罗门教是起源于古印度的宗教,也是现在的印度国教印度教的古代形式。以《吠陀经》为主要经典,以把种姓制度作为核心教义,崇拜三大主神而得名。前6世纪至4世纪是婆罗门教的鼎盛时期,4世纪以后由于佛教和耆那教的发展,婆罗门教开始衰弱。8、9世纪婆罗门教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一些教义,结合印度民间的信仰,经商羯罗改革,逐渐发展成为印度教。印度教与婆罗门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教义基本相同。都信奉梵天、毗湿奴、湿婆三大神,主张善恶有报、人生轮回,轮回的形态取决于现世的行为,只有达到“梵我同一”方可获得解脱,修成正果。因此印度教也称为“新婆罗门教”,前期婆罗门教则称为“古婆罗门教”。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耆那教又称耆教是印度传统宗教之一,创始人称作大雄,其教徒的总数约400万人。耆那教在汉译佛典中称为尼乾外道、无系外道、裸形外道、无惭外道或宿作因论等,印度有0.4%的居民信奉耆那教。该教教徒的信仰是理性高于宗教,认为正确的信仰、知识、操行会导致解脱之路,进而达到灵魂的理想境界。同时该教是一种禁欲宗教,其教徒主要集中在西印度。耆那教徒不从事以屠宰为生的职业,也不从事农业,主要从事商业、贸易或工业。耆那教不讲究信神,但崇拜24祖。印度的耆那教历史悠久,它产生于前8世纪,耆那教的第24祖筏驮摩那被尊为该教真正的创建者。“耆那”是意为“战胜欲望的胜利者”,是他的称号之一,此教便由此而得名。其弟子们尊称他为摩诃毗罗,即伟大的英雄,简称大雄。实际上正统耆那教只是把大雄当作一系列创始人中的最后一个,在耆那教的创立过程中有23个已先于他。大雄于前599年诞生在古印度距吠舍离45公里的贡得村,其父母属刹帝利种姓,父亲是贝拿勒斯一个小王国的君主。他家庭富裕,生活奢华。大雄婚后生有一女,但他并不感到幸福。他父亲死后当他在30岁时便立志出家苦行,寻找解脱不幸的宗教途径。第一年他先后游历许多地方,如库马罗等地。前568年来到那烂陀,途中艰难跋涉,衣服破烂不堪,从此裸体行乞。在那烂陀他偶然遇见蒙克利·高夏勒,两人结伴同行。在与高夏勒共同生活的5年中他们曾多次被当作密探、盗贼而受到诬陷,后因两人意见分歧而分道扬镳,大雄独自来到罗啥。他每年除四个月的雨季时需要居住在一个地方外其余时间都是到各地漫游,在极端困难条件下他苦行修炼,长达12年之久。当他苦修到13个年头时终于在吠耶婆达东北建皮耶村的一棵沙罗树下觉悟成道,时年42岁。大雄成道后先后组织教团,宣传教义,进行宗教改革活动,长达30多年。他于前527年死于巴瓦,终年72岁,他的主要活动地区是今天印度的比哈尔邦、西孟加拉邦的西北部、北方邦的东部和奥里萨邦等地区。

(二)耆那教最初的活动中心是恒河流域,前3世纪由于摩揭陀地区12年连续发生灾荒,于是耆那教开始由北南移,转移到南印度德干高原和西印度地区。1世纪它分裂为天衣派和白衣派,后来两派又继续分裂。白衣派主张男女一样能获得拯救,各种姓一律平等,否认裸体的必要性,主张僧侣穿白袍。允许出家人占有一定的生活必需品,允许男女结婚生育等,这一派主要活动区域是印度的拉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等地。天衣派较为保守,注重苦行,歧视妇女,禁止妇女进入寺院和庙宇。对白衣派的主张均持反对态度,要求僧侣基本上裸体,只有最伟大的圣人才能全裸,这一派主要活动在南印度的卡纳塔克邦以及北方邦。8-12世纪耆那教在印度部分地区由于受到当地统治者的重视与支持而得到发展,如在卡纳塔克、古吉拉特等地分别修建不少耆那教寺庙,使非暴力思想广泛传播。到12世纪后随着当时阿富汗军事力量的入侵和伊斯兰教的传入,耆那教徒大批被杀,不少寺庙被焚,致使耆那教遭到很大破坏。13世纪时耆那教处于衰微状态,但在南印度的泰米尔纳杜和卡纳塔克等地的耆那教仍有些秘密活动。从15世纪中叶至18世纪耆那教在历史上出现多次改革运动,最初由古吉拉特的白衣派所发动,其领导人为郎迦·辛哈,故称郎迦派运动,此运动以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仪式为宗旨起了一定作用。后来于1652年又出现以罗瓦吉为领导的斯特纳格瓦西派运动,继续从事宗教改革。与此同时耆那教的裸体派也出现改革运动,如北印度的裸体派分支毗娑盘提派提出建筑富丽堂皇的寺庙和供奉更多神明的主张,其主张遭到以特罗般提派的强烈反对,明确地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活动,对耆那教的巩固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耆那教徒一般不从事以屠宰为生的职业(诸如当兵、屠夫、皮匠等),甚至也不从事农业。在他们看来农夫犁地也会伤害虫类等生物,所以耆那教徒从事商业、贸易或工业的较多。由于他们讲究诚实和道德,他们成了印度优秀的商人或著名财团,著名的瓦尔昌德、达尔米亚和贾恩三个财团的家族都是耆那教徒。17世纪以后在近代启蒙运动的影响下耆那教又揭起改革的旗帜,出现由多第毗阿领导的郎迦斯运动,18世纪又有维拉吉领导的斯特那迦瓦西派运动。他们主张用人道主义、博爱等观点解释耆那教的古老教义,并对后期奉大雄为偶像进行崇拜等现象进行批判。18、19世纪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和科学传入印度后以耆因为代表的耆那教改革家们企图用西方哲学和心理学来解释耆那教的古老概念,在印度约有教徒300万人。白衣派流行于古吉拉特地区,空衣派流行于米索尔地区,大部分教徒是商人、工厂主和城市中的富裕居民。他们建立几十个组织,如耆那教友谊协会、耆那教青年大会、世界耆那教传教会等,并修建很多庙宇、道院、文化研究机构和学校,出版宣传教义的书刊。

(三)在国外也有不少组织,如英国有耆那教兄弟会、联邦德国有传播耆那教教义的图书馆,过去在中国天津也有耆那教的传道组织。印度耆那教组织参加一系列的国际宗教会议,在国内外均有一定的影响。郎迦派运动是印度耆那教白衣派的宗教改革运动,因领导人郎迦·辛哈而得名。郎迦·辛哈于15世纪中叶生于阿默达巴德,早年在古吉拉特的穆斯林政府中任职,后来看到政府官员随意杀害生灵而感到愤懑,故辞去官职开始学习耆那教经典,后成为该教信徒。同时又受到穆斯林影响,对偶像崇拜持否定态度。15世纪后期在迦比尔、那纳克的影响下 发起郎迦派运动,其宗旨是对耆那教实行改革,坚决反对偶像崇拜和烦琐的祭祀礼仪,影响深广。继他之后在白衣派内部由罗瓦吉于1652年再次发起斯塔纳迦瓦西派运动,继续对该教实行改革。耆那教是起源于古印度的古老宗教之一,兴起于前6世纪,该教有独立的信仰和哲学。相传该教有24祖之说,其中多数无可考证,至第23祖白史婆时耆那教开始初步形成教团,至第24祖筏驮摩那时(前599年—前527年)耆那教开始正式兴起,他早于佛教的始创人释迦牟尼出生,耆那教的中心教义主要由他建立。耆那教自称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相传原有24位祖师,最早的创始人名勒舍婆,但无可考证。有历史记载的是二十三祖巴湿伐那陀(又译白史婆)和二十四祖筏驮摩那,后者生于古印度吠舍离一个王族家庭,属刹帝利种姓,是释迦牟尼同时代人。佛教称他为尼乾陀·若提子(意译离系亲子),耆那教徒称他为大雄(?-前475年)。耆那教提出七谛说,即命、非命、漏入、系缚、制御、寂静和解脱。认为宇宙万物由灵魂(命)和非灵魂(非命)组成,灵魂包括能动和不动的两大类,能动的则根据感觉器官的多少分为六种:一个器官(皮)的,如植物;二个器官(皮、舌)的,如虫;三个器官(皮、舌、鼻)的,如蚁;四个器官(皮、舌、鼻、眼)的,如蜂;五个器官(皮、舌、鼻、眼、耳)的,如兽;六个器官(皮、舌、鼻、眼、耳、心)的,如人。不动的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之中,所以耆那教认为动植物和非生物体内均有灵魂存在,不能任意伤害。非灵魂也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形的物质,由原子和原子的复合体组成;另一类是不定形的物质,由时间、空间、法和非法组成。耆那教是印度最早提出原子论学说的派别之一,认为原子是不可分的,无始无终。是无限的、永恒的,具有味、香、色和两种触(粗与细,冷与热)的属性。原子的复合体可以有多种形式,以两个相结合到无限多个原子相结合,数量和次序都是无限的。原子复合体除具有触、味、香、色的属性外还有其物理性质,如声音、吸引、排斥、大小、形状、可分性、不透明、辐射光和热等,认为人们的感觉所以不同完全由于原子结合的形式不同。

(四)这些原子由于重量而运动,不同性质的原子相结合而产生不同的感觉。并且认为原子的结合是对立的统一,其中一种是消极或否定的原子,另一种是积极或肯定的原子,结合物的性质完全随结合物双方原子的强弱变化而变化。他们对不定形物质的解释是:时间为一切存在的持续性、变化、运动提供可能性;空间是一切存在和运动的场所;法是运动的条件,如水能帮助鱼游动,非法是静止的条件,如树荫为旅客休息提供方便。耆那教在宗教伦理观上提出漏入和系缚的理论,他们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类其本性是清净、圆满的,但是非生命体的物质却常常形成一种障碍,掩盖着灵魂原有的光辉,使灵魂受着束缚,这种障碍称为业。他们认为业是一种特殊的、细微不可见的物质,这种物质流入灵魂并附着于灵魂即为漏入。业有八类:智业遮盖灵魂的智慧;见业遮盖正确的直觉;受业遮盖灵魂的幸福,滋生苦乐;痴业遮盖正信,产生情欲;寿业决定生命的长短;名业决定身体的特质;种业决定种姓、国籍;遮业决定性力。这八种业是前生所定的(宿作因),它们系缚在灵魂上,要想解脱就得制御。他们认为制御的方法是持五戒,修三宝,实行苦行。五戒是不杀生、不欺狂、不偷盗、不奸淫、不蓄私财,三宝为正智(正确习解)、正信(正确信仰)、正行(正确实行)。耆那教徒还实行各种苦行,他们认为只有苦行才能排除旧业,使新业不生,达到寂静,使灵魂呈现出原有的光辉,从而脱离轮回之苦,获得解脱。在早期耆那教中第23始祖白史婆最早提出耆那教的教义,即不敬神、反对种姓制度、强调众生平等、人人均可得道、不歧视妇女等。在筏驮摩那(即大雄)在时其进一步完善耆那教的教义,耆那教认为:世界是永恒的,而非婆罗门教所说的神创论。世界同时在时空上也是无限的,且只有形式上的变化。一切物质都包含两种因子,即物质因子和精神因子,也就是说灵魂和身体的结合是随意的、无原因的、由自我决定的。善恶轮回,反对杀生献祭。此外耆那教也有“三宝”,即正信、正知、正行。还有“五戒”,即不伤生、不诳语、不偷盗、不奸淫、不贪财。耆那教教徒主张苦修,通过苦修来达到精神上的永久解脱。由于耆那教反对婆罗门教、反对种姓制度、反对杀生和反宿命论,因而得到一些王公贵族和平民的支持。但是它走向另一个极端,由于耆那教徒不事农业和其他行业,因此商业成了耆那教徒的选择。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是印度教的古老形式,它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前3000~前1500年的印度河流域文明。同许多后来的世界性宗教不同,它没有明确的具体创教人,是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哲学派别汇合而形成的宗教思想体系。所有这些不同的教义与思想派别都代表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文化内涵,又都在印度次大陆经历过数百到上千年的繁荣,尽管人们可以笼统地以印度宗教文化来概括它。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起源于前2000年的吠陀教,形成于前7世纪。

(五)印度最早的文明是前30世纪至前15世纪间的印度河流域文明,当时定居在印度河河谷的居民已经使用青铜器皿,大多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已有象形文字,并能制作各种造型艺术作品。其流行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对地母神、动植物(特别是牛)、性器官和祖灵的崇拜,浸浴和土葬是重要的宗教仪式。有些出土的画品上还绘有修行者跌坐和冥想等形象,这些宗教信仰和实践与后世印度民间信仰的湿婆崇拜和瑜伽修习等有一定的联系。前20世纪中叶雅利安人由兴都库什山和帕米尔高原进入印度河流域,并和当地的主要土著民族达罗毗荼人进行长期斗争并征服他们。雅利安人在进入印度以前原是游牧部落,在他们的氏族公社中父权占统治地位。宗教信仰主要是崇拜人格化的自然神和祖灵,实行火祭和苏摩祭。孩提成年时须举行入门仪式才是部落的正式成员,死后实行火葬。他们在印度河流域定居并和当地土著民族融合后逐渐开始过渡到农业社会,形成吠陀教,崇拜多神,实行繁琐的祭祀。前10世纪中叶雅利安人又从印度河上游向东推进至朱木那河、恒河流域,史家称这个时期为后吠陀或梵书、奥义书时期。当时印度次大陆已开始使用铁器,农业有了重大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逐步兴起,并具有较大的规模。经济的发展加速社会的分化,过去以血缘为纽带的村社变成以地域联系的、由若干村社组成的农村公社。这些农村公社是印度最初奴隶制国家的基础,随着阶级的分化和奴隶制的形成和发展,以后逐渐形成并确立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以《梨俱吠陀》为中心内容的吠陀宗教为了适应上述变化,开始进行重大的革新,出现以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为三大纲领的婆罗门教。前6~前5世纪印度思想界的斗争十分激烈,出现与婆罗门思潮相对立的沙门思潮,这是当时的自由思想家及其派别的统称。其中包括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耆那教的大雄符驮摩那,生活派(佛教称为邪命外道)的领袖末伽梨.俱舍罗,顺世派的阿耆多.翅舍钦婆罗等。他们的主张虽然不一,但否定吠陀的权威和婆罗门的政治、思想统治是一致的。此外在下层人民中亦掀起一个抵制婆罗门教的新宗教运动,他们不崇拜吠陀中的神和不接受婆罗门的管理,反对用大量动物作为祭祀的牺牲,建立自己的庙宇,崇拜当地的神灵和动植物如夜叉(鬼)、树木、龙神(蛇神)、林伽(性器官)等,沙门思潮和新宗教运动的出现标志着婆罗门教在一些地区和群众中已开始动摇。孔雀王朝时期(前322~前185)婆罗门教因佛教与耆那教等的广泛传播曾一度衰落,但孔雀王朝的部将普舍耶密多罗于前180年篡位建立巽伽王朝后又得到复兴,据记载显示普舍密多罗曾举行过两次规模盛大的婆罗门教的祭祀——马祭。继巽伽王朝的伽罗维拉王朝亦信奉婆罗门教,在印度“南北朝”分立时南方的刹塔瓦汉王朝(前281)及案达罗王朝都奉婆罗门教为国教,他们编纂法典,推行种姓制度,举行大规模的祭祀。

(六)4世纪笈多王朝崛起后婆罗门教文化空前繁荣,在笈多诸王统治时编纂很多经书,吸收大量的民间信仰,融合佛教、耆那教甚的思想内容。崇拜“三神一体”的梵天、湿婆和毗湿努,并且根据对主神的崇拜创立各种教派,建立寺庙等,这样婆罗门教就完成向印度教即新婆罗门教的转化。异同:一是信仰方面:婆罗门教信奉吠陀思想与婆罗门的无限权威,透过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沟通,人们崇尚自然、歌咏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神。人们之所以崇拜他们是因为三大主神各司其职,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创造宇宙,主宰人类的命运。毗湿奴维护宇宙间的和平,展现赏善罚恶的大无畏精神,故最得人们敬仰。湿婆神不但能毁坏宇宙,同时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间的活动。所以人们只能服从神的权力,崇拜主神赐给人们的生活,而严格遵循既有之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受限于神权宗教的思想底下。二是业报轮回思想:婆罗门教以为生死轮回的根源来自于业,业是行为善恶的造作,产生于人们无限的“爱欲”与无始以来的“无明”,于是“以无明为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业,由业而受果”的轮回圈子于焉形成。此外婆罗门教以为“我”是生命轮回中的主角,人的身体因“我”而生,人的活动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恒常存在的。现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为招感而来,今生行为的善恶同样也会连带前世的业缘,影响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罗门教的轮回观和业力说是恒贯三世建立在“实有”我思想上,与真我论相结合。就持戒而言婆罗门教实行人生的四个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与云游期。按照每个阶段规定的义务,致力履行祭祀、祈祷、持戒及禁欲等,以求解脱。佛教除了在家信徒之外更有戒律严谨的僧团组织为圭臬,二者虽同样奉行“五戒”,但佛教着重生活的实践,令人容易遵行。等级姓氏:婆罗门(最高的),教士和学者;刹帝利(下个),贵族和战士;吠舍(下位),农夫和客商;首陀罗(最低的),农奴和奴隶。吠陀本集分《梨俱吠陀》、《耶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闼婆吠陀》4部,这4部书又可分为两组,第一部是一组,其余三部是另一组。《梨俱吠陀》是吠陀中最古老的本集,在前20世纪末形成,但其中部分可能出现于前20世纪中叶。全书共10卷,收集对于自然诸神的赞歌和祭祀祷文共1028首。《娑摩吠陀》是把《梨俱吠陀》中的绝大部分赞歌配上曲调的歌曲集或旋律集,在祭祀时用来歌唱,共1549首。《耶柔吠陀》的内容主要是说明在祭祀时如何应用这些诗歌,其中大多数赞歌亦出《梨俱吠陀》本集中。《婆摩吠陀》、《耶柔吠陀》出现的时间较《梨俱吠陀》为晚,大约在在前10世纪以后。《阿闼婆吠陀》形成于前10世纪前后,是巫术、咒语的汇集,共20卷,收集赞歌730首,记录各种巫术和咒法。它与民间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主要记录的是巫术、神话,但亦包含着一些天文学、医学思想的萌芽。

(七)吠陀本集的汉译名在中国古代各个时期不尽相同,如三国的《摩登伽经》译为赞诵、祭祀、歌咏、禳灾;南朝宋的译为忆力、阿他、耶训、三摩;梁陈的《金七十论》分别译四吠陀为娑摩夜集力(第四部名称原缺);隋《百论疏》译为荷力、冶受、三摩、阿闼;唐译为寿、祠、平、术;《金光明经疏》译为颜力(寿明)、耶树、娑摩、阿闼(术明),这些不同译名反映中国古代不同时期对婆罗门教的理解。梵书说明与吠陀本集有关的祭祀的起源、目的、方法及赞歌、祭词、咒术的意义的文集,4部吠陀本集都有各自的梵书,尚存14~15部,如《爱达罗氏梵书》是《梨俱吠陀》的梵书;《百道梵书》是《耶柔吠陀》的梵书。由于对梵书的解释或流行地区的不同,还形成众多的派别。梵书的主要内容虽然是宗教仪式、神话、巫术,但也涉及到当时的社会生活、历史和自然科学。形成年代约在雅利安人从次大陆西北五河流域渐次向东南迁移,定居在恒河和朱木那河流域以后年代一般推定为前10~前8世纪前后。森林书是梵书的附属部分,因在森林中传授而得名,它不仅包括对祭祀的仪式和方法的说明,同时也涉及到祭祀的意义,宇宙和人生的奥秘,人和自然、神的关系等哲学问题。奥义书是森林书的附属部分,也是吠陀的最后部分。它往往和森林书相混,不易辨别。它的梵文原义是“近坐”、“秘密的相会”,引申而成为师生对坐所传的秘密教义。奥义书也被称为“吠檀多”(意为“吠陀的末尾”或“吠陀的最高意义”),流传下来的奥义书有200多种,一般认为成书于前7~前5世纪,最晚的是16世纪的作品。内容极为庞杂,且相互矛盾,其中最古的部分据考证为13种,重要的有《广森林奥义》和《唱徒奥义》等。奥义书在很多方面已开始摆脱宗教神话的内容,以探讨人的本质、世界的根源、人和精神世界的关系、死后的命运等哲学问题,因此有人认为奥义书的哲学思辨是和吠陀的祭祀仪式主义相对立的。除吠陀本集、梵书、奥义书等所谓天启圣典外还有另一种称作经书(契经)的传承(圣人学者所传承)经典,这种经典是婆罗门学者在讲解吠陀时的记述或教科书。经书文体简短,中国唐代高僧曾在中谓其“略诠意明”。内容大致分为:①法经:对四种姓的义务(法)、行为和行事等规定的汇集,后世又有解释法经的法论;②天启经:祭官所司重要祭事的说明;③家庭经:家长所司重要祭事的说明;④祭坛经(准绳经):对祭场、祭坛、祭火等的设置规定。以上四者总称为祭事经,著作年代大概在奥义书之后,即前6~前2世纪之间或更后一些时间。另外还有解释吠陀的吠陀辅助学,即从经书发音、诗韵、语法、字源和天文学等方面解释吠陀的分类著作。婆罗门教的宗教活动和社会生活是密不可分的。在梵书、奥义书时期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如哲学、政治、法律等无不包括在婆罗门教的神学体系之内,其社会思想和伦理原则体种姓制度、教徒修行和生活历程的四行期方面。

(八)种姓是以血统、职业世袭、内部通婚与不准外人参加等为特征的社会等级集团,印度的种姓思想在《原人歌》中已见端倪。吠陀诗人宣称:”婆罗门从原人口中生出,刹帝利从臂中生出,吠舍从腿中生出,首陀罗从脚生出。“种姓制度的正式确立在前10世纪之后,即梵书制作和奴隶制国家形成的时期。当时的种姓分为四等,即婆罗门(祭司)、刹帝利(王族、武士)、吠舍(农民、手工业者及商人)和首陀罗(奴隶)。四种姓中婆罗门最高贵,首陀罗最卑下,首陀罗一般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此外在吠陀末期还出现种姓以外的旃陀罗(贱民),他们被称为“扫除污物的人”。根据婆罗门法典规定时前三种姓可以诵读吠陀经并参加宗教祭仪,从父母亲那里获得第一生命,通过“入法礼”再获得第二次生命,因此被称为再生族。首陀罗不准读或听吠陀,亦不能参加宗教仪式,被称为一生族。对各个种姓在社会地位、权利、义务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婆罗门在《梨俱吠陀》时代管理祭祀的祭司或祭官,在社会和宗教生活中没有突出的地位。在梵书时期出现世袭祭司的婆罗门家族自诩为吠陀仙人的后裔,种姓制度确立后他们的权力和地位日益提高,《耶柔吠陀》称之为“人间的神”。他们不单是宗教的指导者,也是当时的知识阶层。他们享受种种特权,如接受布施、豁免赋税、犯重大罪行时可以免死,本人连同妻子甚至所有的牛都要受到公众的敬礼,法经列举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是学习和教授吠陀。为自己和别人祭祀。接受和施放布施。印度奴隶制国家兴起后刹帝利是国家的统治者,他们与婆罗门经常发生矛盾,因之婆罗门的权威有时亦受到挑战。为了把世俗生活纳入宗教行事中去,婆罗门教提出教徒修行和生活历程的四行期:①梵行期:从师学习吠陀,接受宗教训练,敬事师长,过苦行生活,一般为12年。②家住期:在家过世俗生活,娶妻生子,经营与婆罗门身份不相违背的社会职业,进行家祭并施舍。③林栖期:家事既毕,本人或携妻隐居丛林,作种种苦行,亲证梵我,严格奉行祭祀的各种规定。④遁世期:弃家云游四方,靠接受施舍为生,把苦乐弃之度外,以期获得最后解脱。在吠陀后期文献中有的主张把遁世期安排在林栖期之前也有人认为在梵行期后即可漫游在外,成为行者、头陀或苦行僧,以后这种制度也为印度教所袭用。主要信仰:多神崇拜:雅利安人在次大陆西北地区定居以后他们崇拜的大都是自然神,前5世纪吠陀著名的注释家耶斯迦在其所著《尼禄多》中把神分为天、空、地三界。天界有天神或司法神婆楼那,天神特尤斯,方位不同的太阳神苏里亚、莎维德丽、密多罗,晓神乌莎斯。空界有雷神因陀罗(帝释天),暴风神楼陀罗或摩录多,风神伐由,雨神帕尼耶,水神阿帕斯等。地界有火神阿耆尼,酒神苏摩,地母神波利蒂毗,河神或智慧神娑罗室伐底。对地界诸神特别歌颂火神,它被看作是“力量的儿子”和“水的孙子”,此外还有马神达弟克罗、牛神毗湿奴(遍入天,后在印度教中转化为主神之一)、管理死鬼之王阎摩、凶神罗刹、恶神阿修罗(意译非天)、语言神伐尸、无限神阿弟蒂等。

(九)主神崇拜:在较后时期辑成的《梨俱吠陀》特别是梵书、奥义书中可以看出已有向发展的明显趋向,出现很多统一的、抽象的神,例如诸神天、造一切神、生主、祈祷主、原人等。在梵书、奥义书时代吠陀万神殿中的一些神开始成为婆罗门教的主神,从而出现“三神一体”的梵天(创造神)、毗湿努(护持神)和湿婆(破坏神)。梵天是根源神,有人认为他渊源于《梨俱吠陀》中的祈祷主。祈祷主是地上的祭坛之神,在火祭中起着祭官的作用。《百道梵书》称梵天为“世界之主”,在世界形成之际他创造诸神,护持天地空三界。森林书也宣称万物从梵天而产生,依梵天而存在,毁灭时又归于梵天,至奥义书时期印度的思想家们对梵天作了系统的哲学论证。婆罗门教的另一主神湿婆的雏形是吠陀万神殿中的暴风神楼陀罗,在《梨俱吠陀》中被称为暴风神之父,全身褐色,颈青发结,千眼多手,持弓箭。有善恶二重性格,发怒时用霹雳之矢,损伤人畜草木。但在人畜受病害时又以草药治之,使之化险为夷,吉祥如意,成为家畜之主(兽主)或恶魔之主。后来楼陀罗又演化为山区猎人和居民的“万众之主”(群主),其吉祥慈爱的特性也为人们崇拜,在吠陀后期文献中常将楼陀罗和湿婆并称。前6世纪前后出现的法经中称楼陀罗-湿婆为大天神或自在主,前350年前编纂的《白骡奥义》赞为掌管天地生灭的“唯一神”(世尊),贵霜王朝国王阎膏珍曾在金币上铸造湿婆神的形象。祭祀万能是婆罗门教的重要纲领之一,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次大陆以前其宗教信仰可能与波斯有很多相同之处,崇拜象征光明的火神,但没有偶像崇拜,在次大陆定居并与土著结合以后他们发展祭祀仪式。据《梨俱吠陀》的记述可以推知当时火祭已很盛行,祭品主要是牛乳、谷物、苏摩酒、肉类等。著名的《原人歌》中虽然已提到“诸神以人为牺牲”,但人祭可能还没有成为固定的仪式。《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以及各种梵书中对祭祀的意义、赞歌、咒术、仪轨、祭官等都有较系统的规定与说明,在经书中又进一步作了发挥并附以烦琐的注解。祭祀大致可分为家庭祭和天启祭或称火祭两类,家庭祭在家庭中进行,以人事为主。通常有十二种祭仪:(1)受胎,一般在妇女怀孕后进行;(2)成男,祈求胎儿为男性;(3)分发,妇女怀孕3、4个月后将头发分开,祈求母亲和胎儿安泰;(4)出生,婴儿出生后祈求涤除胎前的不净,祝将来健康;(5)命名;(6)出游,婴儿初次出行;(7)哺养,最初吃食物;(8)结发,表示已入童年;(9)剃发,表示已成年;(10)入法,从师学习吠陀,接受宗教训练,成为婆罗门教徒;(11)归家,学成归家,开始过世俗生活;(12)结婚,此外还有新月祭、祖先祭等定期举行的祭仪。天启祭是奉祀方位不同的“三火”(家主火、供养火、祖先祭火),由祭官主持。祭官分为劝请僧、行祭僧、祈祷僧,祭官属下还有宣词者、赞酒者、引导者、点火者、拂秽者等辅助人员,不同的祭祀要有不同的祭官主持或监督。

(十)天启祭大致可分为供养祭和苏摩祭两类。供养祭是以动植物供奉诸神和祖先的祭祀。分七种:①置火礼,即在家宅置三火作为公开的仪礼,一般是新婚满月日举行;②火祭,此祭的目的和意义较为广泛,在梵书中被认为是祈求牧畜(牛)的繁殖。每天早晚两次,把牛酪及其他供物投入祭火;③新满月祭;④初穗祭,向神供奉各种新产谷物或果蔬,祈求丰收。每年三次,秋季献米,春季供麦、稗,夏季供竹笋;⑤四月祭,印度古时根据气候将一年分为三季,每满四个月举行一次,祈求农作物茂盛、丰收;⑥兽祭,祈求丰年,排除各种障害,一般在新满月祭中举行;⑦修陀罗摩尼祭,奉祀因陀罗。献祭者各有其目的:婆罗门想获得名声,刹帝利希望取得胜利,吠舍企求财富。苏摩祭以苏摩酒奉献于神或祖先,名目繁多,凡不属于供养祭的都称为苏摩祭。印度文献中有时称为“七会”,据很多学者的研究显示此祭通常有六种:①火神赞,对火神阿耆尼的赞诵。为了实现献祭者重大的愿望而举行,对祭官、祭场、祭仪等都有严格的要求;②力饮祭,以奉献七杯或更多的苏摩酒而得名,国王刹帝利或婆罗门为了获得更高的权力而举行;③即位礼,国王即位时举行;④马祭(马祀),婆罗门教最重要的祭祀。在行祭期间祭官通过一定的仪式选定一匹健壮的牡马,使之在外游荡一年,在马游荡时伴有国王或由国王代表率领的军队。当马闯入其他国家的领土时就逼使该国降服,否则就用武力征伐。一旦取胜被打败的国王要作为扈从列入战胜者的行阵,否则要遭耻笑。在胜利者率马回国后还要由祭官举行盛大仪式,唱吠陀赞歌,将马宰杀,或用其他动物代替作为牺牲,这种祭礼旷日持久、耗资巨大;⑤人祭,施祭的目的是企求在马祭中所没有获得的东西。很多学者都认为马祭是代替人祭的一种形式,在吠陀文献中屡次提及以人作为牺牲的事实。21世纪初的考古发掘也证实这种祭祀仪式的存在,如《白耶柔吠陀》中曾列举可作牺牲的184种人,并各有献祭的特定对象,如对阎摩神用石女、对暴风神摩录多用农民、对天神用秃头翁、对地神用跛者、对死神(米利多)用猎人、对眠者用盲人、对舞者用诗人、对歌者用职官、对地狱用杀人犯、对黑暗用盗贼等。作牺牲的方式不一,有的可自投于水,有的在礼拜太阳神后永远隐遁山中等,但吠陀文献中也规定可用牲畜、谷物等替代;⑥全祭,婆罗门出家前举行的祭祀,出家者将其全部财产与眷属都奉献于人和神。婆罗门教乃是外来的雅利安文化与印度西北部的土著文化相融合的产物,雅利安人于前1200年左右进入印度西北部,带来“吠陀教”及其“吠陀文化”。吠陀教是前二千年古印度西北部的雅利安人的一种多神信仰,以《吠陀》为核心经典。《吠陀》是婆罗门教、印度教的最古经典,用古梵文写成,约成书于前二千年至一千年。最初共有四部,流传于印度西北部,内容主要是对神的赞歌、祭词、咒词等。

(十一)吠陀教属于多神教,既有自然崇拜,也有祖先、英雄崇拜。他们把诸神所在的位置分为天、空、地三界:天界有天神伐楼拿、太阳神苏利耶、黎明神乌莎斯;空界有雷神因陀罗、风神伐由、雨神帕阇尼耶;地界有火神阿耆尼、酒神苏摩、河神娑罗室伐底等等。这种雅利安吠陀文化与印度西北部土著文化相结合,于前7世纪形成婆罗门教。婆罗门教仍以《吠陀》为最古经典,且仍属于多神教,但是已经有了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湿婆,他们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护持”、“毁灭”。婆罗门教的主要教义大致如下:梵天崇拜:“梵天”是婆罗门教的创世主,世界万物、人、乃至神都是由他创造出来的。根据《摩奴法典》记载显示梵天出自“金胎”(梵卵),卵壳分成两半,即创造天和地。然后创造十个生主,再由他们创造一切。梵天梵天是创造之神,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他创造的,可是威力不大,在三大神中地位并不高,崇拜者很少。毗湿拏:毗湿拏又称“毗纽天”或“那衍天”,是守护之神,是毗湿奴教派崇拜的最高神袛。据说他三步就能跨过大地,不仅有保护能力,并能创造和降魔。湿婆:湿婆是战胜毁灭之神、苦行之神和舞蹈之神,代表着生与死、变化、衰亡和再生的力量。湿婆教派奉为最高的神抵,他通常隐藏在阴暗无光、充满灾难的地方,战争、瘟疫、饥荒以及其他自然灾害都在他的控制之下。印度教认为破坏之后必然要创造,湿婆额上第三只眼的神火能烧毁一切,而毁灭之后还有再生的能力。所以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被认为是他的象征,受到教徒的崇拜。湿婆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修苦行,还善于跳舞,是刚柔两种舞蹈的创造者,被称为“舞王”。在印度的石雕中湿婆通常有四臂,上边两臂或执手鼓,或执牡鹿,两边手臂则作“施与印”和“无畏印”势。在印度教的万神殿里湿婆的崇拜最多,形象最复杂,其相貌又有四种区分:破坏相,一个常带着兀鹰出没于火葬场所的赤身苦行者;行乞的苦行师相,几乎是裸体的;舞王相,象征着大神的最高活动能力。四种姓:婆罗门教把人分为四个等级,即“四种姓”制度。四种姓为:“婆罗门”是第一种姓,是执掌宗教事务的祭司;“刹帝利”是第二种姓,是执掌军政事务的武士;“吠舍”是第三种姓,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农民和工商业者;“首陀罗”是第四种姓,是无技术的劳动者;此外还有“贱民”。前三种姓称“再生族”(意谓婆罗门教使他们获得第二次生命),第四种姓称“一生族”。各种姓是职业世袭、内部通婚的,各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生活方式和习俗。一般来说古代社会是有等级制度的,但是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有它的特点,是直接与其宗教哲学联系在一起的。三大纲领: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是: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1)吠陀天启:婆罗门教认为《吠陀》是由古代圣人受神的启示而诵出、最后由广博编集而成的,乃是神圣的知识。所以吠陀文献只有“再生族”才有资格阅读,“一生族”无权问津。“天启”原意为“听”,引申为“神的启示”。

(十二)人类早期经典文献的这种神圣性是世界上几大文化传统所共有的一个特征,即它们是“天启”或“神的启示”,而后由圣人编定的。中国的“群经之首”《周易》也是神的启示,而其编定也是“人更三世”(经过三代圣人)。(2)祭祀万能:婆罗门教认为祭祀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祭司是人与神之间的中介,通过祭祀活动既代表人向神献祭,又代表神向人传谕。祭祀活动乃是人类早期精神生活的一个基本要素,祭司充当着人与神之间的沟通者,在中国古代的祭祀活动中“史巫”便是人与神之间的沟通者。(3)婆罗门至上: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最胜种姓”、“人间之神”,“婆罗门”意思是“清净”,据说是从“原人”的头生出来的,他们是一切知识的垄断者。《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有六法: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是由“梵书”确立,。梵书又称“婆罗门书”、“净行书”,是婆罗门教的重要典籍,形成于前1000年至前500年间。其主要内容有:仪轨(祭祀仪式的具体规定);释义(对仪轨的解释);吠檀多(即“奥义书”,是对研究吠陀的最终目的的哲学说明)。现存梵书有十五部,例如附属《梨俱吠陀》的《爱达罗氏梵书》、附属《夜柔吠陀》的《百道梵书》(此书首次提出灵魂转世的理论很容易与佛教哲学的三世因果相混淆,佛教是否认灵魂实有的)。其它观念:(1)灵魂不灭论:婆罗门教认为人以及一切有生命者皆有灵魂,一般来说这是宗教观念的基础之一,因为宗教的超越是以超越者这个主体的存在为前提的。(2)轮回转世论:婆罗门教认为躯体死后灵魂可以转入另外一个躯体复活。(3)善恶因果论:婆罗门教认为一个灵魂转世可有各种可能的形态,为神,或者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或者为贱民、畜牲,乃至下地狱。这一切取决于他现世的行为,尤其是奉行婆罗门教的虔诚程度。(4)解脱论:婆罗门教认为达到“梵我同一”即可获得解脱,一般来说宗教的追求是为了获得解脱。佛教亦然,寻求解脱是其终极的目标。梵我一如:神学家们从梵天一词中概括与抽象出一个形而上学的实体“梵”,并将其作为世界的最高实在,一切事物的主宰。他们用否定达到肯定的方法(遮诠,即遮其所非),论证梵在本体的意义上是既不具有任何属性也不表现任何形式。既超越于人类感觉经验,又不能用逻辑概念或用语言来表达。他们把这个梵和作为人的主体的阿特曼(灵魂,我)结合并相等同,建立“梵我一如”的原理,其意为作为外在的、宇宙的终极原因的梵和作为内在的、人的本质或灵魂的阿特曼在本性上是同一的。阿特曼终究应该从梵得到证悟,但是由于人的无明(无知),人对尘世的眷恋,受到业报规律的束缚,因而把梵和我看作两种不同的东西。如果人能摈弃社会生活,抑制五情六欲,实行达磨(法)的规定,那么他就可以直观阿特曼的睿智本质,亲证梵和我同一,从而获得解脱。

(十三)业报轮回:与“梵我同一”相辅的思想,轮回业报思想在《梨俱吠陀》中尚未出现。梵书中间或谈到死后转生的问题,但并不一致。在奥义书中则有系统的论述,其主要内容是:每一个人的灵魂在死后可以在另一个躯壳里复活,一个人重新转世的形态,首先取决于他本人的行为)——业(羯磨)。即依照人的行为决定那个人将来要成什么样,行善的成善,行恶的成恶。如果崇信神明,奉行吠陀的规定,死后可以投入“天道”(神的地位)。次之可投入“祖道”(人的地位),转生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等。至于不信奉神明,违逆种姓义务的人,则沉沦于“兽道”(即地狱)之中,来世变为旃陀罗和动植物等。奥义书据此把有生命的物类(“有情”)分为胎生、卵生、湿生、种生四种,所谓胎生是从母胎生(如人、兽等),卵生是从卵化生(如鸟、鸡等),湿生是从湿气生(如蚊蚋等),种生是从种子生(如草木等),这就是所谓“三道四生”的教义。奥义书也规定各个种姓断灭轮回的解脱方法,主要是证悟梵我同一和从事艰苦卓绝的修行,即苦行、布施、正行、不杀生(即非暴力)、实语、禁欲、同情等。婆罗门教随着佛教进入中国,当时道教并未兴起,婆罗门教深刻影响道教的教义,道经中充斥着关于梵的论述。三清的形成也与婆罗门教的三大主神密切相关,道教仪轨也有明显的婆罗门色彩。《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由东晋后期葛巢甫所“造构”,在道教史上有重要影响,位于《道藏》之首的位置。《度人经》中有明显的外来成分,以往的研究者常将之归于佛教影响,实际并不确切。《度人经》的外来成分主要来自婆罗门教,如以大梵为主神、宇宙经历劫运的演化图景、元始天尊开劫度人等等都是直接来自婆罗门教,或是从中引伸、讹变而成的。其中“大梵隐语”之类对诸天的赞颂之辞译自婆罗门经典,但经过浓缩改写。关于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传入缅甸和东南亚各国的时间问题时中外学者们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学者段立生认为婆罗门教于前1、2世纪首先传入柬埔寨然后遍及东南亚各国;中国学者黄心川认为婆罗门教于公元前后由印度的阿萨姆进入上缅甸,再由缅甸传入湄公河流域;缅甸学者敏悉都认为婆罗门教大约于3世纪以后首先传入缅甸然后传入东南亚地区;但是根据缅甸最新考古挖掘出来的文物来看认为婆罗门教大约于前3世纪至少同佛教一起,或者前3世纪以前早于佛教传入缅甸,然后由缅甸传入东南亚泰国、柬埔寨等其它国家。佛教是缅甸人的国教,自古以来缅甸人虔诚地崇信佛教,把佛教的教义看作为伦理道德的标准和处世行为的准则。佛教深入缅甸人的思想深处,深入到缅甸文化的各个层面,深入到缅甸社会的各个角落,对缅甸人的人生价值、道德标准、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文学艺术等各个方面都有很深的影响。缅甸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佛教社会,充满浓厚的佛教色彩。

(十四)但是自古以来缅甸人就信奉婆罗门教,信奉婆罗门教神明,信奉自然神和民族神,先后发展成为内37神和外37神。内37神中就有婆罗门教神湿婆、象鼻天和都拉萨迪智慧女神,在外37神中有婆罗门教神天帝释作为第一位神明,也就是众神之主,因此早期缅甸人信奉的宗教是佛教与婆罗门教的混合体。关于婆罗门教在缅甸的传播与发展时缅甸文献记载的很少,人们只能根据缅甸考古挖掘出来的文物来判断早期缅甸人的宗教信仰。缅甸考古局发现的太公国时期、毗湿奴时期、汉林时期、室利差旦罗时期的骨灰瓮和古钱币上,有法螺、水波纹、吉祥威萨图案以及三叉矛图形,说明缅甸自太公王朝开始婆罗门教就从印度传入缅甸。因为法螺是婆罗门教毗湿奴大神的手持物,水波纹是毗湿奴大神休息时坐骑龙戏水的象征,三叉矛是湿婆的手持物,吉祥威萨图案是毗湿奴大神妻子吉祥天女的象征。婆罗门教自从传入缅甸以后在缅甸得到较快地发展,到后骠国的毗湿奴时期、汉林时期、室利差旦罗时期婆罗门教在缅甸已经发展到鼎盛阶段。但是从1044年建立的缅甸蒲甘王朝开始由于佛教被定为国教,婆罗门教的发展受到限制,开始逐渐衰退,但至今仍然存在于缅甸现代社会当中。纵观缅甸历史发展的整个时期缅甸人都信奉过婆罗门教,换句话说婆罗门教的影响贯穿缅甸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甚至在缅甸当今社会里仍然可以找到婆罗门教影响的影子。缅甸至今仍然有印度教友谊协商会,有斯利斯利湿婆克里斯纳寺和斯利斯利都尔伽寺、人们仍然信奉婆罗门教的神明、婆罗门教占卜术至今盛行于缅甸民间。从婆罗门教在缅甸的发展与传播可以大致将其归纳为5个时期:第一时期是传入阶段,在前3世纪或者更早一些时间由印度伴随雅利安商人到缅甸做生意传入缅甸太公国;第二时期是发展阶段,从太公国经过毗湿奴城、汉林城、室利差旦罗城骠国发展的3个城邦国家以后婆罗门教在缅甸已经发展到鼎盛时期;第三时期是衰落阶段,从蒲甘王朝到贡榜王朝时期婆罗门教在缅甸开始逐渐衰弱;第四时期是残留阶段,从贡榜王朝到婆罗门在缅甸只有印度移民还信仰,缅甸人已经不在信仰,但是婆罗门教在缅甸人中的影响仍然存在。婆罗门教对缅甸文化影响较大。首先婆罗门教是缅甸人最早信奉的宗教,婆罗门教神被作为佛教的保护神而引入佛教的范畴,帝释天作为缅甸至今仍然信仰的37位传统神的第一位大神而备受崇拜。其次婆罗门教的宗教仪式被广泛吸收和应用在缅甸封建王朝的各种仪式中,缅甸历代封建王朝宫廷中都聘用婆罗门祭司,用婆罗门教礼仪主持宫廷大典和国家大典。再其次婆罗门教的花纹图案普遍被应用在缅甸的佛教和民用建筑艺术上,第四婆罗门教的占星术传入缅甸,至今流行于缅甸社会。第五婆罗门教的神话故事传入缅甸,形成传统节日。最后婆罗门教的故事对缅甸文学也有较大的影响,罗摩衍那戏剧至今长盛不衰。
苏哈托
(一)苏哈托(1921年6月8日—2008年1月27日)是印度尼西亚政治家,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二任总统。1921年6月6日苏哈托出生于印尼中爪哇日惹格穆苏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是个村官,负责管理农田浇灌。虽然家境贫寒,但苏哈托的父母并没闲着,一口气生了12个孩子,苏哈托排行老二。母亲曾三度嫁人,村子里有谣言说苏哈托是一个“富有华裔生意人”的私生子,因此苏哈托从小就外人羞辱。苏哈托从小发奋读书,只用两年时间就读完小学。然而小学毕业后家里再也拿不出钱供他念书,辍学的苏哈托只好外出打工。因为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因此他一有空就看书,甚至拾到一张报纸也会从头到尾认真看完。辍学后苏哈托在银行拉过业务,跑过贷款,在建筑工地干过粗活。这些工作收入低,劳动强度大,还经常被人欺负。19岁时苏哈托决定参军,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第二年日本人打到印尼,赶跑统治印尼达350多年的荷兰人,并在印尼盘踞下来。苏哈托则由给荷兰人扛枪,又转入日本人的“伪军”服役,还当上中队长。1945年8月15日8月17日苏加诺宣布印尼独立,出任第一任总统,苏哈托第一次加入自己国家的部队。1945年10月至1949年11月苏哈托先后升任连长、营长、团长、军区参谋长、区司令,1960年苏哈托出任印尼陆军参谋长第一助理,5年后苏加诺任命苏哈托为陆军战略后备司令,少将军衔。印尼共和国独立之后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矛盾重重,为扭转政治局面,苏加诺总统在国防上奉行反帝反殖立场,与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合作,在国内苏加诺大力扶持印尼共产党。此时印尼国内危机暗伏,陆军里中右势力对苏加诺的言行非常怨恨。1965年9月21日40名陆军高级军官组成的“将领委员会”在军法学院秘密集会,准备于10月5日印尼建军节时发动政变,推翻苏加诺政府。1965年9月30日印尼“九·三O”事件爆发,苏加诺总统的卫队长翁东中校也获悉“将领委员会”的阴谋,于是联络其他左翼军官,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武装行动,绑架陆军主要领导人,保卫苏加诺总统,使预谋的政变胎死腹中。但翁东没有苏哈托列入绑架名单,甚至他在行动之前还两次面见苏哈托。10月1日清晨6时整苏哈托接到一名部长的报告,驱车赶往陆军战略后备司令部,与此同时他暂时接管陆军司令部的领导权。9时一刻,苏哈托召开参谋部会议,宣布翁东中校“发动政变,企图用暴力手段夺取国家政权”。会议决定立即反击,并由苏哈托统一指挥反击行动。到了晚上7时苏哈托的印尼陆军已占领国家广播电台和电讯局,印尼国家广播电台播出苏哈托将军的录音讲话。第二天苏哈托拒绝苏加诺关于政治解决危机的要求,并迫使苏加诺任命他为负责恢复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部长和陆军司令。1967年3月7日苏哈托出任代理总统,苏加诺仍保留总统职位,1968年3月27日苏哈托正式担任印尼共和国总统。苏哈托执政时期印度尼西亚先后举行6次大选,选举立法机构成员,即1971年、1977年、1982年、1987年、1992年和1997年。印度尼西亚大选初期是选举国会、地方国会议员,1971年7月5日印尼举行第二次大选,也是苏哈托执政时期举行的第一次大选,支持苏哈托的专业集团占据多数席位,苏哈托连任总统。

(二)1977年5月2日印度尼西亚举行第三次大选,议席分配方案与1971年大选相同,即根据选举票数分配。专业集团获232席,比1971年大选减少4席,苏哈托连任总统。1982年5月4日印度尼西亚举行第四次大选,除亚齐外专业集团在其他选区获胜,与1977年大选相比时增加10席,苏哈托再次担任总统。1987年4月23日印度尼西亚举行第五次大选,专业集团获得299席,增加53席,苏哈托第五次担任总统。1992年6月9日印度尼西亚举行第六次大选,与1987年大选相比时专业集团的选票减少,从1987年大选的299席降至282席,减少17席。1997年5月29日印度尼西亚举行第七次大选,专业集团获得325席,增加43席,苏哈托最后一次当选总统。1997年7月东南亚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印尼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自1998年2月下旬起印尼局势急剧动荡,社会矛盾加剧,导致一系列骚乱事件的发生,社会各界强烈要求苏哈托下台。政治危机使经济危机加剧,印尼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帮助下拟定的振兴经济的计划成为泡影,金融市场持续剧烈动荡。为了挽救危局,在埃及参加15国首脑会议的苏哈托提前一天于1998年5月15日凌晨回国,立即召见主要部长及军方领导人,讨论当前的局势,宣布接受各界提出的政治、经济和司法改革建议。决定从16日起降低燃油和电力的价格,并免费向市民分发一些生活必需品等等,但苏哈托拟组建“改革委员会”和新内阁的措施因受到军政官员的抵制而流产。1998年5月18日国会议长哈尔莫科发表声明,希望苏哈托为了国家的团结辞职,但印尼国防部长兼武装部队司令维兰托将军表示反对。5月20日军方领导人召开会议,决定要苏哈托总统辞职,当天晚上军队领导人一起向苏哈托表达这一决定。5月21日上午10时苏哈托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总统府官邸向印尼全国人民发表广播讲话,宣布下台。将权力移交给副总统哈比比。1998年5月苏哈托被迫辞职以来数度入院治疗,1998年后苏哈托还数次患中风,而且他还患有肺部和肾脏疾病。2000年8月印尼总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苏哈托,地方法院曾数次开庭审理此案,但苏哈托均以“身体状况不佳”为由拒绝出庭,最后案件不了了之。2006年5月12日印尼总检察长萨利赫宣布鉴于苏哈托身体状况恶化,总检察长办公室中止对苏哈托涉嫌贪污案的司法审查程序。2007年7月印尼检察部门又正式向雅加达南区法院提起对苏哈托的民事诉讼,指控他在担任总统期间利用个人创立的教育基金贪污相当于4.4亿美元的巨额资金。2008年1月4日苏哈托因心、肺疾病住进医院。苏哈托因贫血、心率低、内脏器肿大导致情况危急而住院接受治疗的。入院之后苏哈托的病情迅速恶化,2008年1月13日上午病重住院的苏哈托病情进一步恶化,医疗小组已经采取多项急救措施,但情况仍“非常危险”。1月27日下午1点10分苏哈托因多个器官衰竭而病亡,终年87岁。苏哈托的统治被称为印尼的“新秩序”时期,此种二分法旨在区别苏加诺统治20年的“旧秩序”时代。

(三)这不仅意味着苏哈托是新的一国之主,“新”字还体现在印尼社会政治生活迎来新面孔,并形成另一种风格的统治集团。该集团以苏哈托为核心,由武装部队、知识分子、宗教团体以及各个政党联合,构建所谓的“潘查希拉民主”政体。利用这个不容许反对派存在的体制,苏哈托一手掌控印尼的内政和外交。军队在印尼政府中一直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军队是苏哈托维护统治的最主要工具。在苏哈托时期军队是唯一负有安全和政治双重职能的机构,为使军队名正言顺地参与政治,苏哈托提出“双重职能”理论。1982年印尼法律规定:军队不仅是一支军事力量,而且也是一支社会力量。在“双重职能”理论的指导下军队全方位参与政治生活,在中央机构里内阁27名部长中有12名是军人,他们占据国防安全部、内政部和经济部门的重要职位。在地方政府中军人势力也大举介人,1971年大选后军人占据26名省长中的22名,1969年271名市长和县长中有147名军人,到1971年这个比例更升至2/3。另外军人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也有代表,500名人民代表会议成员中有100名由总统从军队中指定。在经济领域中军方也把持不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在苏哈托执政时期,仅政府介入市场,连军队也大办公司。由于军队在印尼政坛中参政涉政的情况过于突出,严密管制媒体,压制反对派声音,人民的意见没有正常的表达渠道,严重影响印尼的民主进程,问题日积月累,直至积重难返。苏哈诺统治时期由于政党林立,矛盾和纷争接连不断,致使内阁更换频繁,导致政局动荡不安,使得政府软弱无力。为了在新政权中杜绝这种现象,苏哈托采取一系列控制政党的措施:镇压和取缔共产党:苏哈托借口共产党参与“9·30”事件对其进行残酷镇压,印共有50万党员被杀,30万人被捕,大多数领导人被处决,组织遭到彻底破坏。1968年临时人民协商会议第四十三项决定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重新出现,苏哈托也声称:“如果有谁还想在印度尼西亚恢复共产党的活动,那我们的国家机器就将坚决予以镇压。”简化政党:为了缓和旧秩序时期意识形态间的尖锐对立,苏哈托取缔印尼共产党,并促使伊斯兰教非政治化,严格控制其政治的影响。1973年苏哈托强行进行政党合并,他要求各政党在精神和物质两者间选择其一作为自己的纲领。选择“先物质、后精神”的印尼民族党、基督教党、天主教党、平民党和印度尼西亚独立维护者协会五个政党被合并为“印尼民主党”,而选择“先精神、后物质”的伊斯兰教师联合会、印度尼西亚穆斯林党、伊斯兰教联盟党和白尔蒂伊斯兰教党被合并为“建设团结党”。这次合并的主要目的是限制政治党派的动员能力,进一步牵制并控制政党实力的做大。苏哈托通过精简政党运动,使由军人和职业团体组织构成的专业集团党成为印尼第一大党。通过专业集团党和军队两大支柱,苏哈托牢牢控制印尼的政治、经济大权。稳定的党政军联盟增强印尼政府的能力,为印尼国家整合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推行潘查希拉:潘查希拉就是印度尼西亚的建国五项原则,是印尼共和国立国的基础。苏哈托利用潘查希拉来统一各政党的意识形态,使得印尼民主党和建设团结党的政党特色大大削弱,对选民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实行“漂浮”政策:印尼政党法规定农民仅在大选时才可参与选举活动,其余时间专心生产,禁止任何政党在非大选期间到乡村进行政治活动,这就使印尼民主党和建设团结党无法在农村进行宣传和施加影响。限制“不安分”的政党:建设团结党在1977年大选中获得很大成功引起苏哈托的警觉,他的对策是:其一通过专业集团扩大吸收伊斯兰代表;其二加强与该党领导人的对话,支持其中的温和派来对抗正统路线的强硬分子;其三把原由该党控制的宗教事务部部长改由军人担任;其四拉拢民族主义势力对抗穆斯林势力。这些措施效果显著,1984年伊斯兰教师联合会退出建设团结党,加入政府控制的专业集团,建设团结党深受打击,力量大大下降。1965年“9·30”事件之前印尼人均国民收入仅为90美元,通货膨胀却达到650%,财政赤字高达15.66万亿盾,外债累计225亿美元,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苏哈托上台以后先用3年时间稳定国内经济,然后从1969年4月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战略主要是发展国内替代进口工业,20世纪70年代后期与80年代则是发展出口导向型企业和扩大投资。具体措施如下:大力吸引外资:苏哈托政府将以前被接管的外资企业全部归还原主,对已经被国有化的荷兰企业予以补偿。1967年1月政府制定《外国投资法令》,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予优惠待遇。扶持民族私有工业,特别是放松对华商的限制:1967年6月政府颁布《解决华人问题的基本政策》,认为对于华人资本有必要加以动员,并利用在发展与建设方面。1968年制订的《国内投资法令》则为国内私人资本提供许多优惠政策,这使得私人资本特别是华人资本在印尼迅速地发展起来。开发油气资源,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印尼政府通过“产品分享制”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将获得的巨额收入投入到国家经济建设中去。发展林业和以稻米为主的农业:1967年印尼颁布新的森林法,鼓励国内外资本投资林业部门,使印尼迅速成为世界上主要的木材和胶合板生产国与出口国。政府还采取许多措施促进稻米的生产,如扩大种植面积、增加投资、发展科技等,经过15年的努力后印尼在1984年实现大米的自给自足。大力发展工业:20世纪70年代重点发展“进口替代工业”,特别是轻纺工业,以满足人民对日用品的需求。20世纪80年代实行“面向出口”战略,主要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制造业,以改变以往过度依赖油气的经济结构。苏哈托执政时期印尼取得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就,1969—1994年间印尼国民经济保持年平均6.18%的增长速度,其中工业部门产值年均增长12%,制造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1969年的9.12%上升到1994年的21.13%。贫困人口也从1970年的7000万人减少到1990年的27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60%下降到15%。

(五)这些经济成就不仅使国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也使印尼的国际地位显著上升,这是苏哈托能长期掌控政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地缘及人为因素,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在长达32年“威权政治”统治下的苏哈托时期。苏哈托虽然在执政之后颁布《关于印尼外裔公民的基本政策的号总统决定书》规定:印尼外裔公民按照政府的法律同其他印尼民族具有同等地位,印尼外裔公民同其他印度尼西亚民族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并无任何区别。但苏哈托实际极力推行民族不平等的政策,政府要员主要都是由爪哇人组成。在苏哈托政府中大约有2000名精英掌控印尼政治,其中只有数十人是非爪哇人。“新秩序时期”实行的分配制度和政策都明显的向主体民族爪哇族倾斜,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爪哇人都拥有着相当规模的特权,这直接导致印尼20世纪90年代愈演愈烈的民族分离主义浪潮,如亚齐人。苏哈托执政时期还大力排斥华人等非主体民族,对华人实行全面同化的政策,苏哈托谈到:“我们向印尼籍华人建议,他们不应该再拖延使他们自己同化和结合到印尼社会中去的行动。”在同化政策中处于少数民族地位的华族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遭受不平等待遇,如较为突出的“改名换姓”政策。1969年印尼政府颁布《内政部长关于改名换姓的年第号指示》,要求加入印尼国籍但还保留支那姓名的公民选择确切的印尼姓名对居民进行两种登记,即一种是对印尼公民,另一种是对外国公民。在社会生活其它方面华人也受到诸多歧视,印尼华裔的身份证被打上或其它的特殊记号,中印复交后雅加达当局下令予以取消。但不少地方仍未改变,首都必须办“市民登记证”,一些地方的村长仍在华裔居民证上注明“外来族裔公民”的字样。当时中国的华侨居多,国营锡矿公司却拒绝招收华侨矿工,即使是印尼裔华人矿工也受到限制,理由是要保障印尼族裔的劳动权利。在苏哈托统治的1968—1998年间印尼外交号称奉行继承自上一个政权的独立自主的中立原则,实践中苏哈托试图远离共产主义世界,争取西方阵营的金融和技术援助,外交政策暗地里倒向西方阵营。“新秩序”印尼的经济蓝图由西方中心思想的经济家们设计,国防力量用从北约国家进口的武器装备。后苏加诺时期的印尼与其他东南亚国家共同成立东盟组织,并与中国断交。苏哈托政权介入国际争端并非没有前例,印尼曾经派出“神鹰部队”前往某些东南亚国家参与维和行动,这支部队完成的68次海外任务中至少40次发生在苏哈托统治时期。值得注意的是直到1990年代印尼的大部分维和行动都发生在中东国家,1991年后维和部队才开始派往柬埔寨和菲律宾等东南亚邻国,这种变化反映出印尼对维护东南亚地区稳定的兴趣和意识在提升,或者换句话说印尼开始看到地区不稳定对本国利益的威胁。但必须指出印尼派出“神鹰部队”参与维和与介入南海争端性质完全不同,南海争端中印尼在东南亚国家和与之正式复交的中国之间扮演直率的中间人的角色。核供应国集团简称NSG,成立于1975年,是一个由拥有核供应能力的国家组成的多国出口控制机制。该组织在国际防核扩散及核出口控制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现有48个成员国。

(六)该集团的宗旨是通过加强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物项出口到未参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后核工业获得迅速发展,一些国家在和平利用核能的掩护下发展核武器。1974年11月美国敦促六个桑戈委员会成员国加上法国在伦敦成立核供应国集团(又称伦敦俱乐部),1978年该集团通过核转让指导准则和相应的出口控制条件,对核出口规定比桑戈委员会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更加严格的控制条件。其触发清单的控制范围包括:①核材料。②核反应堆和设施。③反应堆的非核材料。④处理、浓缩和转换核材料以及制造燃料和生产重水的工厂和设施。⑤上述各项目相关的技术。规定向任何国家(不论其是否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转让清单上的项目接受国必须保证:不把转让项目或有关技术用于核爆炸;对转运的核材料和核设施提供实物保护,防止非授权使用和处理;对敏感材料(钚和浓缩铀)、设施(后处理厂、铀浓缩厂和重水生产设施)和核技术的出口进行特别控制;未经原输出国同意不得向第三国转让核材料、设备和技术,除非该国同意接受在使用、复制和输出方面的限制。由于海湾战争后发现伊拉克的核武器计划主要是通过引进两用材料、装备和技术秘密进行的,因此1992年核供应国集团作出两个决定:①通过第二个指导准则,对军民两用的67个项目(装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作了进一步限制。②进口国必须无条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全面保障监督。该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准则”和“清单”执行情况。2004年5月27日集团全会决定接纳中国为成员国,6月10日中国成员国资格生效,截至2016年12月核供应国集团共有48个成员国。集团通过《核转让准则》进行控制,准则规定转让准则触发清单中的物项须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实施保障监督;严格控制敏感物项(如后处理、铀浓缩和重水生产)的出口。其宗旨是确保主要核供应国协调和加强核出口控制,防止核领域敏感物项的扩散。集团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准则”和“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需要时集团也召开专家会议,就专门问题交换意见,集团议事规则采取“协商一致”方式。 1992年集团通过一项与核有关的两用设备、材料和相关技术的转让准则和清单,并提出核供应国以进口国接受全面保障监督为核出口条件,“准则”和“清单”一俟当事国书面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表示接受即对该国产生约束力。成员名单:阿根廷、希腊、葡萄牙、澳大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奥地利、爱尔兰、韩国、白俄罗斯、意大利、俄罗斯、比利时、日本、斯洛伐克、巴西、哈萨克斯坦、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拉脱维亚、南非、加拿大、立陶宛、西班牙、塞浦路斯、卢森堡、瑞典、捷克、马耳他、瑞士、丹麦、荷兰、土耳其、爱沙尼亚、新西兰、乌克兰、芬兰、挪威、英国、法国、中国*、美国、德国、波兰。欧盟具永久观察员地位。
南海争端
(一)南海争端或称南海问题,始于20世纪60-70年代,指中国与东南亚声索国之间存在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域划界争端。南海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东南亚声索国对中国南海诸岛全部或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非法侵占部分岛礁而产生的领土问题;二是随着现代海洋法发展,产生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前者涉及“五国六方”,即中国(中国台湾作为一方)、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后者涉及“六国七方”即中国(中国台湾作为一方)、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法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公约规定沿海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该规定被东南亚声索国歪曲利用,东南亚声索国不顾中国早已在南海拥有的岛礁主权和相关海洋权利,利用公约关于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声索中国南海岛礁主权和海洋权利。南海海底蕴藏着无数宝藏,其中最诱人的当属石油和天然气。南海周边国家之所以对南海关注有加,丰富的油气资源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事实上包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在内的南海周边国家从侵占中国南海海域之始即采取种种方式展开对油气资源的掠夺性勘探和开采。南海新生代盆地经历裂陷-拗陷-大面积沉降的过程后沉积巨厚的新生代地层,使南海具备形成大油气田的条件,其中南海南部海域主要集中在万安、曾母、文菜-沙巴、北康、中建南、西北巴拉望、南薇和礼乐盆地。南海还具有形成天然气水合物的有利条件,据估计南海天然气水合物的资源可达700亿吨油当量,相当于中国目前陆上石油、天然气资源量总数的1/2。南海还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南海潜在渔获量估算为224万~260万吨,其中西沙海域为23万~34万吨,南沙海域为21万~35万吨。对南海资源的觊觎是东南亚声索国觊觎南海岛礁主权的驱动因素,南海位于中国南部,介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地理战略位置极其重要,冷战时期就是美苏争霸的重要区域。全球化的发展后南海国际贸易通道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是沟通两大洋海上枢纽,是东亚国家对外贸易主通道。南海是中国海上石油和贸易的生命线,中国进口原油的 80%是通过马六甲海峡运输的,南沙群岛周边海域已经成为确保中国能源和贸易安全的战略地带,南海地缘政治重要性吸引着域外大国持续关注并介入南海问题。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历史上确立的,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

(二)早在前2世纪的西汉时期中国人民就在南海航行,并在长期实践中发现南海诸岛。中国历史古籍记载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情况,记录南海诸岛的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南海的水文和气象特点,并为南海诸岛命名,尤其是中国渔民在开发利用南海的历史过程中还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南海诸岛命名体系。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命名部分被西方航海家引用并标注在一些19至20世纪权威的航海指南和海图中,大量历史文献和文物资料证明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进行持续不断的开发和利用,许多外国文献记录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中国人在南沙群岛生产生活的事实。中国是最早开始并持续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上活动进行管理的国家,历史上中国通过行政设治、水师巡视、资源开发、天文测量、地理调查等手段对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进行持续、和平、有效的管辖,中国历代政府还在官方地图上将南海诸岛标绘为中国领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于1947年审核修订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写《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和绘制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府发布白皮书公开声明:“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同时声明:“中国愿继续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时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作为南海岛礁主权的主要声索国的越南在南北统一之前完全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的主权,1947年2月越盟电台称:“法国之向中国争取西沙群岛,实属无理要求。”1958年9月21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致信周恩来总理:“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并将指示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凡在海面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关系时要严格尊重中国领海宽度十二海里的规定。”

(三)1965年5月9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发表声明,谴责:“美国把整个越南及附近水域(在越南海岸线约一百海里以内的地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群岛的一部分领海规定为美国武装部队的‘战斗地区’,这是美国政府的一个十分露骨的战争行动,是对东海和东南亚地区和平的极其严重的威胁。”越南南北统一后开始声索并侵占中国南海岛礁,1975年4月越南先后占领南子岛、敦谦沙洲、鸿庥岛、景洪岛、南威岛、安波沙洲六座南沙岛礁。5月15日越南党、军报整版刊登越南全国地图,强行把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划入其版图,分别易名为“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9月黎笋正式向中国提出南沙岛礁主权要求,此后越南先后占领中国南沙岛礁29座。20世纪50年代以来菲律宾以“无主地”、“托管地”、“邻近”、“安全”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为由对中国南沙岛礁提出主权要求,通过“探险”、资源开发、军事占领等方式声索、控制中国部分南沙岛礁。20世纪50年代的克洛马“人道王国”事件发生以后菲律宾开始生出觊觎南海部分岛礁及其附近海域之心,1950年5月13日《马尼拉论坛报》和马尼拉中央社电发表社论,表示:“南沙群岛距离菲领土甚近,为保卫菲国安全,菲政府不必考虑会付出多大的牺牲,付出一切代价立即占领南沙群岛。”5月17日菲律宾总统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根据国际公法规定时南沙群岛属于离它最近的国家,菲律宾无疑离其最近。但是如果国民党占领着南沙群岛,那么菲律宾就无需要求占领该地,如果该地落入敌人之手,那么将会对菲律宾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1968年菲律宾政府颁布的第370号公告宣布菲律宾将对其附近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行使管辖与控制权,1978年马科斯政府颁布第1596号总统令,单方面宣布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归菲律宾管辖,命名为所谓的“卡拉延群岛”,划归巴拉望省管辖。同年6月菲律宾政府颁布第1599号总统令,公然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划入菲律宾的领土。1997年菲律宾禁止中国渔船进入黄岩岛,意图强占黄岩岛,6月5日菲律宾外长发表关于黄岩岛的声明,宣称黄岩岛为菲律宾的领土。2009年3月菲律宾颁布第9522号共和国法令,以国内法加强对南海地区的声索。2012年4月菲律宾在黄岩岛附近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引发中菲海上对峙,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南海仲裁案”。1968年马来西亚政府将我南海诸岛范围线以内8万多平方公里的南沙群岛划为“矿区”,中国南康暗沙、北康暗沙和曾母暗沙等被包括在“矿区”内,并出租给美国壳牌公司的子公司沙捞越壳牌公司钻探石油。1970-1977年马来西亚多次在中国南沙群岛海区非法钻探石油,其中在曾母暗沙以北海区所发现的“民都鲁气田”储量达五千亿立方米,年产可达一百亿立方米,堪称世界第一流大气田,除资源开发外马来西亚还通过各种方式声索、侵占中国南海岛礁。

(四)1979年12月马来西亚官方出版地图上把南海岛礁中的司令礁、破浪礁、南海礁、安波沙洲、南乐暗沙、校尉暗沙一线以南的南沙群岛划入马来西亚版图,1983年至1999年马来西亚武装占据南沙5个岛礁(1983年占领弹丸礁,1986年占领光星仔礁和南海礁,1999年占领榆亚暗沙和簸箕礁),并分别在这5个岛礁上派驻军队,建立岸外驻地。1984年1月1日文莱独立,独立后的文莱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声称对南沙群岛西南端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分割南沙海域3000平方公里,成为南海岛屿主权争端国。文莱主张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南海争端,反对诉诸武力,同时倾向于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维护海域安全。印度尼西亚与中国在南海并无岛礁主权争端,但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纳土纳岛划出的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重叠,否定中国“南海断续线”的合法性,形成海域划界争端。1966年以来印度尼西亚在南海海上划出“协议开发区”,该区进入“南海断续线”内海域,并在其内勘探和钻井。1970年至1976年间印尼多次在中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进行调查和测量,并钻井探油。1969年10月印尼与马来西亚订立划分两国大陆架协定,部分界线位于中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1977年12月印尼与越南协议成立工作组,意图分割中国南沙群岛海域。20世纪90年代之前美国并不关注南海岛礁主权争端,认为与美国无关,美国无意介入,也无意采取行动。美济礁事件发生后美国首次公开对南海争端发表声明,称要维护南海所有船只和飞机航行自由,对岛礁主权争议不持立场。1996年美国国务院发布第117号《海洋界限》,指责中国南海主张为“过度海洋主张”。日本对于南海觊觎已久,1895年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强迫清政府割让台湾后就企图以台湾为基地,进一步夺取南海诸岛。20世纪初日本开始将触角伸及南海,一些日本殖民者开始侵入东沙群岛。他们或是以“发现”为名宣称对岛礁的领有,或是要求将其并入大日本帝国的版图,或是要求将其置于台湾总督府的管辖之下。在日本“水产南进”政策的支持下1907年日本殖民者侵占东沙岛,擅自改名,企图长期占有。1909年清政府收回东沙岛主权,但日本并未放弃在南海地区的企图,反而将触手由东沙岛海域扩展到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海域,掠夺大量磷矿资源。“二战”期间日本先后于1938年11月和1939年3月侵占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部分岛屿,以此作为推进其“南进战略”的重要基地,1945年日本投降后与国民政府签署的和约声明日本政府承认上述岛屿主权属于中国。1974年中越西沙海战后日本外务省发言人称:“日本已根据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声明放弃对这些岛屿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主权要求,不能再发表任何进一步的意见。”1983年日本《防卫白皮书》公布,宣称:“日本周围数百海里、海上航线1000海里左右的海域为日本防御的地理范围。”

(五)1995年8月日本外相河野洋平提议将南海问题纳入东盟地区论坛讨论,以“维护航行自由”和“和平解决南沙争端”为名表达日方的关切。进入21世纪日本多次表态支持南海问题在多边框架下解决,通过建立南海问题讨论机制促成南海问题的国际化,2005年10月日本自卫队宣称其防卫范围扩展到马六甲海峡。英国是最早进入南海的西方国家,1932年9月英国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1974年1月英国国防和海外政策委员会从法律和政治的视角草拟英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备忘录,公开表示“不反对中国的占领”。1988年开始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便在越南附近南海区域进行勘探活动,同年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访越,印越双方互相保证在与中国的领土争端中支持彼此的领土要求。曼莫汉·辛格担任印度总理时期曾多次就南海争端问题表明印方立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印度支持航行自由、通行权和获得资源的权利,主权问题必须由争端当事国根据国际法和惯例和平解决。纳伦德拉·莫迪担任总理以来在美、日的积极拉拢下印度“在内外政策上较前任国大党政府做出较大调整,积极介入南海问题态势比较明显。澳大利亚官方南海政策的演变,基本上与美国南海政策的演变同步。在美国的南海政策未定之时澳大利亚也采取相对超然的姿态,而当美国决定积极战略介入南海问题之后澳大利亚也开始试图直接介入南海问题。中苏友好时期苏联政府在国际场合公开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对中国政府捍卫海疆的正义行动也积极予以支持,并对当时菲律宾和南越企图侵犯南沙群岛进行有力抨击。从20世纪70年代起联在南海问题上开始偏袒越南,在《真理报》、《劳动报》、《红星报》、塔斯社等国内主流媒体上公开支持越南。戈尔巴乔夫执政后苏联开始改善与中国及东盟各国的关系,对中越的南海争端问题开始采取中立态度,不再继续偏袒与支持越南,并避免军事的直接介入。俄罗斯独立后主动参与亚太和东南亚事务扩大自身区域影响力,在南海争端中俄罗斯愿同中国在海洋争端问题上协调立场,但又担忧中国崛起会危及其在远东的利益,基本实行“选择性战略协作”的政策。美济礁是中国南沙群岛中一个珊瑚环礁,中国渔民称此礁为双门或双沙。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隶属于海南省三沙市。美济礁位于九章群礁以东海域,距三角礁东南约18海里。是一个椭圆形的珊瑚环礁,顶部全由珊瑚构成,东西约9公里,南北约6公里,总面积约46平方公里。四周礁石在退潮时露出水面6英尺,礁盘以外约1公里处,水深可达千米以上。环礁内潟湖面积约36平方公里,水深20米~30米。

(六)南部和西南部有三个礁门, 南门西水道有37米宽,长275米,水深18米以上,大型船只可以在涨潮时通过该口进入潟湖,为一天然避风良港。美济礁目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渔政部门管理,有大量中国渔民常年居住在此进行远洋渔业捕捞和网箱养殖,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隶属于海南省三沙市。1995年1月底一艘被我海军释放的菲渔船船长向菲政府报告:“他和他的船员在美济礁被中国军队拘留一个星期。”而且中国正在美济礁修建建筑物,中菲争端由此开始。2月2日菲律宾军方即派一艘巡逻舰和一架侦察机到美济礁证实这位渔船船长的报告,结果发现礁上有中国的建筑物。2月8日菲律宾总统拉莫斯就此事发表讲话,声称菲律宾政府已通过一份措词强硬的“备忘录”,对中国军舰出现在美济礁提出抗议。他指控中国军舰“侵入”菲律宾声称拥有主权的南沙海域,并在菲律宾“所属”的美济礁建造军事设施,谴责中国的行动是“违反国际法和1992年马尼拉东盟会议有关南中国海宣言的精神与要旨”。菲律宾国防部出示一些中国军舰在美济礁附近的照片,其中包括一艘玉勘级两栖登陆舰和一艘大志级潜艇支援船。另外菲律宾还出示一些照片显示中国在美济礁上建造4个建筑群,每个建筑群都有钢管支撑(第二代高脚屋),因为美济礁会在长潮时被海水淹没。当时中国先后在美济礁4个方向共修建13座2代高脚屋,这种高脚屋已经具备基本防守能力。对于菲律宾政府的这些指控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陈健解释说:“中国在美济礁上的建筑,是为了保护在南沙海域作业的渔民的生命安全,是一种生产设施。中国方面从无拘留,也无逮捕任何菲律宾船只,也没有在美济礁上建立任何军事基地。”然而菲律宾方面无视这些解释,随即做出军事反应,把所有的战斗机调到南沙群岛,在所谓的“卡拉延”(被菲律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部分岛礁)增加驻军。并于三月底出动海军,把中国在五方礁、仙娥礁、信义礁、半月礁和仁爱礁等南沙岛礁上设立的测量标志炸毁。甚至派出海军巡逻艇,在空军飞机的支援下突然袭击停靠在半月礁附近的4艘中国渔船,拘留船上62名渔民,指控他们“非法进入菲律宾专属经济区捕鱼”,“非法破坏海洋自然环境”。1995年5月13日菲律宾军方蓄意将争议升级,组织38名本国与外国记者,分别用船只和直升飞机载运到美济礁进行所谓的“采访”,企图使美济礁事件引起国际上的关注。然而当载有这些记者的船只驶近美济礁、企图强行进入美济礁时正在这里执法的中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国渔政34号”船接到上级命令,要将对方拦截在美济礁8海里之外,万一不行,将不惜一切代价将34号船打横、沉没于美济礁主航道中,誓死不让敌舰进入美济礁。

(七)此时34号船全体船员只有一个念头:“人在、船在、礁在、国旗在。”他们与对方配有两架武装直升机的登陆舰和配有7门大炮的护卫舰周旋8个多小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平息,但是中菲双方的角力并没有停止,一些外国研究机构也加强对南海信息的收集和分析。1998年10月菲律宾重新把美济礁事件挑起,他们拍了一组中国船在原建筑旁卸货的空中侦察照片,指责中国在美济礁扩大“军事建筑”。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亚历山大·埃格里将军说:“这些建筑可以被用作渔民避难所之外的目的。”菲律宾国防部长奥兰多·默卡多亦说:“我对他们在美济礁建造的东西感到怀疑。”为了扩大事态,他们不惜故伎重演,于11月29日派出海军把在仙娥礁附近捕鱼的20名中国渔民拘捕,投入巴拉望岛普林塞萨港的一个牢狱里。他们原以为藉此可挑起东盟其他国家对中国的不满,但这些国家当时正处于经济危机而无暇顾及此事,东盟秘书长罗多尔福·塞弗里诺说:“我们有更大的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经济问题。”于是菲律宾只好求救于一位影响较小的美国低级官员、共和党国会议员达纳·罗拉巴彻,这位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资深会员于12月10日乘菲律宾空军C-130运输机飞过美济礁上空,他煽动说:“当我们飞过上空时看到中国人正在拼命地建筑这些防御工事,我们看到焊光闪烁,看到恐惧与不祥之兆。中国人把战舰派到离其海域数百海里,为的是夺取一个邻国的领土。”他指责克林顿政府企图淡化美济礁事件,以阻止国会对其中国政策的批评。他发誓支持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要求美国在装备上支援菲律宾海军,在这位美国议员的鼓气下菲律宾政府似乎更忘乎所以,扬言要把美济礁问题提交国际仲裁。但是中国方面坚持说:“在美济礁建造的是渔民避风场所在工作开始之前就已事先通知过菲律宾驻北京大使,菲律宾所提供的空中照片与事实不符。双方举行多轮谈判,中方代表坚决表示,争议只能通过双边谈判,反对多边谈判与国际化,也不同意菲律宾提出在4年内拆除美济礁上所有建筑的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初的几个月里中国工人在海军护卫舰的保护下在美济礁修建4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层建筑,使该岛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永久前哨。菲总统埃斯特拉达曾命令菲海军前往封锁美济礁的进出口,但菲外长很快为埃斯特拉达改口,对外“阐明”总统的“意图”,他告知媒体说:“总统埃斯特拉达的原意是让菲海军加强对美济礁的监视。”事实上埃斯特拉达是想用武力封锁美济礁的,但遭到菲海军方面的劝阻,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是敌不过2艘在附近游弋的中国海军“江湖”级护卫舰,美济礁终于回到中国人民的怀抱。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
(一)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简称东帝汶,是位于努沙登加拉群岛东端的岛国,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和东端的雅库岛。西与印尼西帝汶相接,南隔帝汶海与澳大利亚相望。人口总数为134万,其中78%为土著人(巴布亚族与马来族或波利尼族的混血人种)、20%为印尼人、2%为华人。国土面积为15007平方公里,全国共设13个地区,首都为帝力。欧库西地区在帝汶岛北岸,临萨武海,属于东帝汶的一块外飞地。东西长50公里,南北宽30公里,面积为815平方公里。椰林茂密,盛产檀香木。种植水稻,主要港口潘有特马卡萨。欧库西-安贝诺县是东帝汶的一个县,位于帝汶岛西北部,是该国一处外飞地。东、南、西为印尼的西帝汶包围,北临萨武海。面积为815平方公里,人口数为57469人,首府为欧库西,欧库西地区下分四次区。尽管欧库西由西帝汶与萨武海所包围,并不与东帝汶其他的国土连接,但东帝汶先前为葡萄牙的殖民地,西帝汶则为荷兰的殖民地,而欧库西却是葡萄牙到达帝汶岛时最早的根据地,因此在历史上欧库西一直属于东帝汶的范围。16世纪前帝汶岛曾先后由以苏门达腊为中心的室利佛逝王国和以爪哇为中心的麻喏巴歇(满者伯夷)王国统治,16世纪初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帝汶岛。1613年荷兰势力侵入,于1618年在西帝汶建立基地,排挤葡势力至东部地区。18世纪英国殖民者曾短暂控制西帝汶,1816年荷兰恢复对帝汶岛的殖民地位。1859年葡、荷签订条约,重新瓜分帝汶岛,帝汶岛东部及欧库西归葡,西部并入荷属东印度(今印尼)。1942年日本占领东帝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澳大利亚曾一度负责管理东帝汶,不久后葡恢复对东帝汶的殖民统治,1951年将东帝汶改为葡海外省。1960年第1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542号决议,宣布东帝汶岛及附属地为“非自治领土”,由葡萄牙管理。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爆发“武装部队运动”推翻独裁政权,葡萄牙开始民主化和非殖民化进程。1975年葡萄牙政府允许东帝汶举行公民投票,实行民族自决,主张独立的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简称革阵)、主张同葡维持关系的民主联盟(简称民盟)、主张同印尼合并的帝汶人民民主协会(简称民协)三方之间因政见不同引发内战。革阵于1975年11月28日单方面宣布东帝汶独立,成立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同年12月印尼出兵东帝汶,1976年宣布东帝汶为印尼第27个省。197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印尼撤军,呼吁各国尊重东帝汶的领土完整和人民自决权利。此后联合国大会多次审议东帝汶问题,1982年联大表决通过支持东帝汶人民自决的决议,从1983年至1998年在联合国秘书长斡旋下葡萄牙与印尼政府就东帝汶问题进行十几轮谈判。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1998年印尼苏哈托政权下台,1999年1月印尼总统哈比比同意东帝汶通过全民公决选择自治或脱离印尼。5月5日印尼、葡萄牙和联合国三方就东帝汶举行全民公决签署协议,6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成立联合国驻东帝汶特派团,并于8月30日主持东帝汶全民公决。东帝汶45万登记选民中44万人参加投票,其中78.5%赞成独立,哈比比总统当日表示接受投票结果。

(二)投票后亲印尼派与独立派发生流血冲突,东帝汶局势恶化,联合国特派团被迫撤出,20多万难民逃至西帝汶。9月哈比比总统宣布同意多国部队进驻东帝汶,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成立由澳大利亚为首的8000人组成的多国部队于9月20日正式进驻东帝汶,与印尼驻军进行权力移交。10月印尼人民协商会议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东帝汶退出印尼,同月安理会通过第1272号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全面接管东帝汶内外事务。1999年11月东帝汶成立具有准内阁、准立法机构性质的全国协商委员会,2000年7月成立首届过渡内阁,2001年8月举行制宪议会选举,9月15日成立制宪议会和第二届过渡内阁。2002年4月举行总统选举,东独立运动领袖沙纳纳·古斯芒当选,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正式成立。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是21世纪第一个新生国家,联合国继续向东帝汶派驻由军队、民警和文职官员组成的支助团,协助东帝汶政府工作,任期至2005年5月。2005年5月20日联合国在东设立为期一年的后续特派团(即联合国东帝汶办事处),继续为东帝汶政府重建工作提供协助。2006年8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向东帝汶派遣任期为六个月的联合国综合特派团,以协助保持东帝汶局势稳定,帮助东帝汶举行2007年总统和议会大选。2007年2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将特派团任期延长一年,确保东帝汶社会治安和大选顺利进行。2012年4月16日塔乌尔·马坦·鲁阿克当选东帝汶总统,古斯芒被任命为总理。东帝汶位于东南亚努沙登加拉群岛最东端,是个岛国,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和东端的雅库岛。西部与印尼西帝汶相接,南隔帝汶海与澳大利亚相望。国土面积为14919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735公里。东帝汶境内多山,沿海有平原和谷地。东帝汶大部分地区属热带雨林气候,平原、谷地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26℃,年平均湿度为70%-80%。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500毫米,但地区差异较大:北部沿海地区每年5月至11月为旱季,12月至翌年5月为雨季,年降水量在500-1500毫米;南部沿海地区6月至12月为旱季,12月至翌年2月及5至6月为雨季,年降水量在1500-2000毫米;中部山区年降水量在2500-3000毫米。主要矿藏有金、锰、铬、锡、铜等,帝汶海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富集,迄已发现44块油田,探明石油储量约1.87亿吨,天然气储量约7000亿立方米。东帝汶有13个地区,地区以下有65个县、443个乡、2236个村。东帝汶首都帝力面积达48.3平方公里,位于帝汶岛东北海岸,是一深水港。人口数为28.1万,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东帝汶80%以上的经济活动在此进行。 第二大城市包考又名萨拉扎尔,位于帝汶岛东北部,地处沿海山谷中。东帝汶独立后革阵作为第一大党组建以其为主的首届政府,努力推进司法建设、行政管理、民族和解和经济重建,但民生问题长期突出,民众不满情绪上升。2006年发生建国以来最大规模骚乱,澳大利亚组建国际稳定部队进驻东帝汶协助维持治安,骚乱导致马里·阿尔卡蒂里总理辞职,前国务兼外交与合作部长若泽·拉莫斯·奥尔塔接任,并于2006年7月14日组建新政府。

(三)2007年4月举行总统选举,奥尔塔当选。6月举行首届议会选举,革阵仍为第一大党,但夏纳纳组建的重建全国大会党(以下简称“大会党”)与其他政党组成议会多数联盟,赢得组阁权。8月8日新政府成立,夏纳纳出任总理。2012年3月和4月举行两轮总统选举,前国民军总司令鲁瓦克当选。7月举行第二届议会选举,大会党击败革阵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并联合民主党和革新阵线组成执政联盟。8月8日新政府成立,夏纳纳总理连任,同年底联合国驻东帝汶综合特派团和国际稳定部队结束使命,撤离东帝汶。2002年3月22日东帝汶制宪议会通过并颁布《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规定: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是享有主权、独立、统一的民主法治国家;国民议会、政府和法院是国家权力机构;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届。东帝汶议会称国民议会,实行一院制,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制定法律、监督政府和政治决策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共有65个议席,每届任期五年。东帝汶政府由总理、部长、副部长和国务秘书组成,向总统和国民议会负责。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中拥中最多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由总统任命。副总理、部长和国务秘书由总理提名,由总统任命。国务委员会是总统的政治咨询机构,由总统主持,成员包括前总统、国民议会议长、总理、议会按比例代表原则选出和总统委任的公民各5人。其权限为就解散国民议会和政府、宣布战争与媾和以及《宪法》规定的其他事务发表意见。国务委员会会议不公开,委员会组成和运作由法律规定。国防安全高等委员会是总统在国防、安全和主权事务方面的咨询机构,由总统主持,成员包括总理、负责国防、安全、内政和外交的部长或国务秘书、3名议会代表、国防军最高指挥官、国民警察总监、国家安全局局长和两名总统指定的公民。委员会主要权限是就国家国防安全、军警系统运作等问题向总统提供建议。国防安全高等委员会会议不公开,委员会组成和运作由法律规定。法院由最高法院、地方法院以及行政、税务和审计高等法院和初审行政法院、军事法院组成,最高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任期四年。东帝汶迄未成立最高法院,最高上诉法院作为终审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职能。总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对总统负责,每年向国民议会报告工作。东帝汶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结构失衡,严重依赖油气收入和外国援助,非油气经济主要以传统服务业和农业为主。近年来东帝汶政府将减少贫困和增加就业作为施政重点,逐步增加财政预算,扩大公共支出,鼓励外来投资,以拉动非油气经济增长。东帝汶工业基础薄弱,仅帝力及附近有小型的加工业。主要出口咖啡、椰子、紫檀木、橡胶,咖啡、橡胶、紫檀木有“帝汶三宝”之称,主要进口食品、纺织品、车辆及其它工业品。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8%,以印刷、肥皂、手帕、纺织业为主,年发电量为1.37亿千瓦时。东帝汶矿业以石油、天然气为主,为扩大油气收入,东帝汶政府于2005年7月设立石油基金,2008年7月成立国家石油管理局。

(四)农业是东帝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有66%的家庭从事农业活动,80%以上的人口依赖农业,农业产业占地21.9万公顷。但东帝汶农业不发达,粮食不能自给。东帝汶在多个地区进行河床整治,重整灌溉系统,促进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增加,主要的农产品有玉米、稻谷、薯类等,经济作物有咖啡、魔芋、椰子等。东帝汶年产咖啡7000-10000吨,是政府收入和外汇的重要来源。东帝汶设有中央银行,有1家国家商业银行。有4家外国商业银行,分别是葡萄牙储蓄总社、印尼人民银行、澳新银行和印尼曼迪利银行。东帝汶政府积极寻求加入世贸组织,鼓励发展外贸,努力扩大出口。主要出口产品为咖啡、木材、橡胶、椰子等经济作物,进口燃油、谷物、车辆、机电设备等。主要进口国为印尼、中国、新加坡、印度、越南等,出口国为新加坡、日本、中国、韩国、泰国等。东帝汶的主要出口商品是石油(不经过本国出口)、咖啡等,进口货值前十类商品分别为成品油、汽车、粮食、机械及配件、电气产品、饮料、光学及照相器械、水泥、钢铁及药品。外国资本主要投资方为新加坡、泰国、葡萄牙、澳大利亚、英国、韩国、美国等,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咖啡种植、旅游等行业。自建国以来外国援助对于保持东帝汶经济发展和政局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外国援助主要用于东帝汶基础设施的重建和发展、交通运输和仓储、政府和公民社会等,外国援助以提供资金和无偿援助方式为主。东帝汶官方语言为德顿语、葡萄牙语,工作语言为印度尼西亚语、英语,德顿语为通用语和主要民族语言。东帝汶约91.4%的居民为罗马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徒占全国人口的2.6%,穆斯林占1.7%,印度教徒占0.3%,佛教徒占0.1%。节日:恢复独立日(建国日),5月20日;独立公投日,8月30日;独立日,11月28日,纪念1975年11月28日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宣布独立;天主教节日,如圣诞节等。此外东帝汶政府订立国家纪念日。虽然并非假日,但不一定要上班。习俗:禁忌:东帝汶民族有尚武习俗,聚众斗殴时有发生,在东帝汶的中国公民身处异乡、势单力孤,遇事应保持冷静、克制,尽量避免与当地人正面冲突,成为群体暴力事件袭击的对象,危及自身安全。遇有婚丧或教会活动的车队,须停靠避让,亦不得超车。民俗:东帝汶妇女们到别人家串门常会带上小礼物送给女主人时会受到更热情的款待,这种东西属于女人的专利。男人只有初次到岳父家求亲时大家围坐一起吃一次,这是传统风俗。不过职业女性们很少用这种方式化妆,他们也喜欢涂口红,化眼影,擦些化妆品。东帝汶人属于棕色人种,但他们说喜欢皮肤白一些,不喜欢黑色。风俗:东帝汶许多地区的男人们过得很悠然自在,砍柴、担水、种地、侍奉孩子都由妇女们承担。男人们干的活只是腰间挎着个大砍刀,上树摘些椰子拿回家,有些渔民家庭男人还负责出海打鱼,女人已经习惯承担起一切。有位澳大利亚女语言学家在这里研究当地的语言文化,她在刻意融入当地人之中,同当地人吃住在一起,说当地语,同当地人一起干活。东帝汶国防军于2001年2月成立,前身为成立于1975年8月的东帝汶民族解放军。实行志愿兵役制,现有兵力2300余人。

(五)东帝汶独立过渡期间由联合国维和部队担负防务工作,独立后联合国向东派驻维和警察。2006年东帝汶发生大规模骚乱,澳大利亚组建国际稳定部队进驻东帝汶,2012年底联合国驻东帝汶维和警察和国际稳定部队撤离东帝汶。东帝汶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许多道路只能在旱季通车。因战乱破坏和年久失修,全国公路状况甚差。帝力市内有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型公交车,国内主要城市间靠长途客车运输。帝力市乘出租车较为方便,但司机大多只讲德顿语、印尼语。东帝汶基础设施不发达,根据2005年美国Luis Berger公司的报告显示东帝汶公路总长10820公里,许多道路只能在旱季通车。新建国家级公路状况良好,地区级公路状况一般。东帝汶陆路向西可抵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帝汶北岸的飞地欧库西和印度尼西亚西帝汶的首府古邦,但道路状况不佳。东帝汶无铁路,东帝汶国内水运最长的渡轮航线是从帝力到欧库西(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帝汶的飞地)的航线,每周两班。这一航线在政府补贴下得以正常运转,渡轮系由德国捐赠。每周一至周六上午还有帝力与欧库西之间对开的快船,航程约3个半小时,每周六有从帝力往返阿陶罗岛的轮船。帝力港目前是唯一的集装箱码头,水深条件一般,码头前沿仅-8m,靠泊能力有限。后方堆场区域狭长,集装箱堆储能力有限。港口设计吞吐量为10万TEU/年,目前每年吞吐量4.2万标箱、卸货25万吨,多为进口,出口很少。同时帝力港还承担客运港的职能,帝力往返欧库西和阿陶罗岛的渡船都在这里停靠。目前还有地区性港口包括欧库西码头、阿陶罗码头作为客货混用,韦玛西码头、科姆码头、苏艾码头等年久失修,仅临时性应急货运使用,其中科姆码头主要用为渔港,东帝汶尚未形成母港—支线港的海运体系。东帝汶共有3个一级机场、5个二级机场(其中在运营中的仅为2个)。帝力机场是东帝汶唯一国际机场,位于市区西北部,距市中心约15分钟车程。帝汶航空是东帝汶唯一运营的本土航空公司,成立于2008年,目前运营帝力往返印尼、新加坡等国航班。东帝汶共有1275所小学、81所初中和17所大专院校,东帝汶国立大学于2000年11月重新开办,在校生有2.5万人。2002年被联合国列为全球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全国有6家医院,县一级设有卫生中心,仅能向60%人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近50%的儿童营养不良,半数以上人口无饮用水,预期寿命为68.9岁。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标——东帝汶》显示全国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2.4%,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显示东帝汶人均预期寿命为69.5岁。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显示东帝汶全国有6家医院、67所卫生中心、213个卫生站、私人诊所33个,仅能向60%人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东帝汶出生率为4.2%,婴儿死亡率为2.2%。全国70%的家庭有条件获得改善水源(其中城市家庭为91%,农村家庭为61%),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家庭使用已改善的卫生设施(其中城市家庭为73%,农村家庭为42%)。东帝汶卫生部发布东帝汶食品营养调查报告显示东帝汶儿童发育迟缓率为47.1%,,重度发育迟缓率为16.9%,体重不足率为32.1%,消瘦率为8.6%。

(六)从接种情况看麻疹疫苗接种率为86.3%,有77.7%的合格儿童接受维生素A的补充,驱虫覆盖率为71.4%。从婴幼儿喂养情况看63.5%的儿童在出生后一小时内进行母乳喂养,64.2%的6个月以下儿童完全是母乳喂养。从妇女饮食多样性看有36.0%的人没有食用鸡蛋或肉类食品,食用甜味或咸味垃圾食品的比例为71.3%,食用糖甜饮料的比例为86.3%。从家庭粮食安全性看47.3%的家庭被归类为粮食安全/轻度粮食不安全家庭,37.8%的家庭处于中度粮食不安全,14.9%的家庭处于严重粮食不安全,东帝汶主要流行的传染性疾病有登革热、肺结核、痢疾和各种寄生虫病等。东帝汶奉行务实平衡的外交政策,广泛寻求国际援助,迄同122个国家建交。重视发展同澳、印尼两大邻国及中、美、日等大国关系,密切同葡萄牙及葡语国家联系,是葡共体唯一亚洲成员。重视地区合作,为“西南太平洋对话”机制、太平洋岛国论坛和东盟地区论坛成员。已加入22个国际组织,并发起成立脆弱国家集团(G7+)。1999年8月东帝汶举行全民公决并脱离印尼后中国与东帝汶交往逐步增多,2000年9月中国在帝力设立大使级代表处。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宣告独立,中国于当日与东帝汶建立外交关系。2002年5月20日东帝汶与美国建交,同年8月两国签署关于美军免于引渡到国际刑事法院进行审判的豁免协议以及美军在东“军事地位”协议。2006年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1月美众议院民主援助委员会代表团访东,3月美“千年挑战账户”代表团访东。8月美海军医疗船“仁慈”号抵东,开展对东帝汶的人道主义和民事援助工作。2002年7月东帝汶与印度尼西亚建交,此前印尼总统梅加瓦蒂应邀出席东帝汶独立庆典。2006年两国关系进一步改善,2月夏纳纳总统在巴厘岛与印尼总统苏西洛会晤,就东帝汶向联合国提交东帝汶人权调查报告达成谅解。两国间的遗留问题解决取得积极进展,至2006年12月东与印尼陆地边境划分基本完成,只有1%尚未确定。澳大利亚一直积极推进东独立进程,东帝汶独立运动组织曾长期在澳大利亚设有办事处。据澳方2001年统计显示出生在澳大利亚的东帝汶人有9386名,在澳大利亚居住的有15375名。2002年5月20日两国建交,2006年双边关系发展迅速。1月澳、东签署《帝汶海协定》,就帝汶海油气资源收益分配达成一致,2月两国政府完成在联合石油开发区实施的新石油开采条例和石油产量分配合同的程序。5月澳大利亚外长唐纳短暂访东,与东帝汶总统、总理和外长会晤,双方就解决东帝汶危机、派遣国际警察部队来东帝汶维和进行讨论。6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对东进行访问,成为东帝汶新政府成立后首位访东外国政要。9月澳东签署《联合国石油开发区安全问题备忘录》,以保护联合石油开发区内石油生产设施。东帝汶将自身定位为地处亚洲的葡语国家,同葡语国家共同体及其成员国关系是东外交重点之一。与原宗主国葡萄牙关系密切,2002年5月20日建交,2006年两国关系发展顺利。日本是东帝汶主要捐助国之一,1999年以来向东帝汶提供援助达2.2亿美元,2006年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东帝汶已与东盟10国建交,2006年双方关系进一步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