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正义,为民服务 阜南人民法院永远在路上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7
2021年1月13日整理
2021年1月11日一大早,阜南县苗集镇群众唐某与其老伴就赶到了阜南县人民法院,并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胡春燕法官手中,天气虽冷,但人心温暖。(文:刘森林)
时间回到2020年3月份。被害人唐某到被告人余某经营的饭庄内向余某索要欠款,二人因此发生口角,余某将唐某推倒在地,致使唐某左股骨颈骨骨折,经鉴定,唐某身体损伤达轻伤一级。

胡春燕法官(左二)与当事人合影
该案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承办法官胡春燕多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余某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唐某欠款及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并已履行完毕,被害人唐某亦对被告人余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唐某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余某依法被判处缓刑,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阜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秉持正义、为民服务原则,依法打击犯罪,妥善化解纠纷,用实际行动为民办事,为阜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正义、为民服务,阜南县人民法院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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