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金)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
刚果民主共和国(法语:La République Démocratique du Congo),简称刚果(金),首都金沙萨。13~14世纪是刚果王国的一部分。1885年柏林会议中,被划为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私人采地”,称刚果自由邦。1908年被比利时政府接管,改为比属刚果。1960年6月30日独立,定名刚果共和国,简称刚果(利)。1964年改用现名。1971年改名扎伊尔共和国。1997年恢复国名为刚果民主共和国至今。
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刚果民主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由总统、政府、国民议会、参议院和法院组成。总统为国家元首、三军统帅,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届,负责维护宪法尊严、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安全,在议会监督和政府参与下,保障国家机构正常运行。总理为政府首脑,政府与总统共同制订国策,政府是国策执行的主要负责机构。政府对议会负责,国民议会可对政府成员提出不信任案;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司法权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民事法庭、军事法庭和检察院组成。
一、约瑟·卡萨夫布 暂无资料(先后任刚果共和国总统、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
二、约瑟夫·德西雷·蒙博托 赤道省(先后任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扎伊尔总统)
三、洛朗-德西雷·卡比拉 暂无资料(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
四、约瑟夫·卡比拉·卡邦格 马涅马省(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
五、费利克斯·齐塞克迪 金沙萨市(刚果民主共和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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