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讨论系列】德三需不需要全骡马化步兵师及5英寸级别榴弹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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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回贴吧转一转的时候,发现了某吧一系列帖子还是蛮有意思的,这里也和大家讨论下。当然首先先亮明下本人的观点,德三需要全骡马化步兵师,但不需要5英寸级别榴弹炮。
虽然我们戏称德三是“神圣骡马帝国”,但综合来看德国摩托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可以排在主要交战国家第三位。当然纵观整个二战也就两个国家陆军实现了全军摩托化,一个是小而精的英国陆军,另一个则是“上有美国,下有天”的美国陆军(注:美国二战工业能力过于bug)。

那时候美国陆军步兵师(42年编制),有20辆4吨6*6载重卡车,全重8.3吨,最大牵引能力达到11吨;365辆2.5吨6*6载重卡车(CCKW),CCKW相当全能,可牵引、可运输、可载货,其他包括0.5吨/0.75吨轻型卡车、0.25吨吉普(像是后期WC-62/43则为1.5吨)等合计接近1500辆。
当然,准确来说,整个二战期间美国还是存在过成建制使用骡马的师级部队的,分别是第一和第二骑兵师,土豪的美国人除了车辆外还编制了高达2万+的骡马。这里UP也留个小彩蛋,在正规步兵师中哪国伺候马匹的人数最多??

对于德国来说,能够实现全军摩托化能带来相当程度的作战能力和机动能力提高,但受限于产能和陆军规模,这显然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从历史来看,德国还是为步兵师配备了尽可能多的机动车辆,辅以骡马,形成了大量的具有一定摩托化程度的“半摩托化师”。
以1939年时的德国标准步兵师为例,全师共配备重型挽马999匹、轻型挽马2100匹,骑乘马1743匹,共计4842匹,马/拖/餐厨车等合计1017辆。同时该师还配置有394辆乘用车,615辆货运/牵引车,3辆装甲车,326辆摩托车,201辆边车(挎斗摩托),共计1539辆。

不可否认的是,在波兰战役和法国战役等早期战役时,这种具有一定摩托化程度的“半摩托化师”确实体现了其机动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作战能力,但也暴露出难以跟上和配合机动部队的问题。而到了苏德战争,尤其是对持阶段,占了运力,却进也不是退也不行,十分尴尬。
就算是到了44年,德国对步兵师进行了大精简,其依旧占了轻重型挽马3423匹,骑乘马705匹,共计4128匹,马/拖/餐厨车等合计1470辆。同时还配置有544辆乘用车/货运/牵引车(含轿车、巴士),半履带卡车26辆,80辆RSO,10辆装甲车,154辆摩托车,49辆边车(挎斗摩托)及半履带摩托。

而同一时期,无论是装甲还是装掷都面临着一定程度的装备短缺情况,在生产难以突飞猛进的情况下,本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思维,进一步削弱步兵部队增强机动部队无疑是更佳的选择,混搭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当然,全骡马化步兵师也并不是没有任何机动载具,对于师属火炮、反坦克等拥有高价值装备的部队来说还是应该尽可能配置牵引载具(注:大量德国150mm榴弹炮在撤退途中因为骡马牵引而丢弃)。同时师属自行反坦克火力(如三突、追猎者)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起到迟滞敌方装甲部队、争取时间的作用。

这样相对来说,全骡马化步兵师比较偏向于“静态师”,而大部分侦察后勤以及重型火力则上移到军,军一级别实质上成为基本战术战役单位,形成类似于加强版苏联步兵军的“动态军”(注:这里并不是说大师不好,实则是不得已而为之,具体可参加41年苏军步兵师编制及之后变迁)。
这样调整后全骡马化步兵部队变成虚师实军,与机动部队的实师虚军(德国军一级别基本可以视为政令单位)形成对比。

由于重火力(比如说12门150mm榴弹炮)上移到军,全骡马化步兵师级只剩下36门甚至24门105mm榴弹炮,又有人提出了新的问题,105mm榴弹炮是否太弱,能否对抗对面师级的122mm榴+76野的组合。
个人认为是没有问题的。首先是zis-3,虽然其有理论13km+的射程,但是该炮只有定装弹、缺乏可变装药,恐怕只能胜任直射和最大射程射击,考虑到75mm最大射程散布、实际意义并不大,该炮甚至不算一款合格的野炮(注:仅指对地支援)。

而苏制M-1938(M-30)122mm榴弹炮发射21.76kg榴弹(3.675kg装药)最大初速为515m/s,最大射程11.8km,最小射程5.35km;战斗状态质量2.45吨,行军状态质量2.5吨(含前车3.1吨)。
作为对比,德国的lefh18/40榴弹炮(105mm)发射14.81kg榴弹(1.4-2.1kg装药)最大初速为540m/s,最大射程12.3km;战斗状态质量1.8吨,行军状态质量2.9吨(含前车、搭载炮组成员及弹药)。

具体来说lefh18/40射程超过M-1938(M-30)122mm榴弹炮,单炮弹威力则远不如,考虑到更快射速弥补总投送量差距,则相差无几。总的来说lefh18/40可以对位苏系122mm榴弹炮,能够满足师属团炮的定位,也可以作为降级的师级火炮使用。
可以说lefh18/40已经满足全骡马化步兵师的需求,能够对位“竞品”,那么一款五英寸(128mm)级别、射程13-14km的榴弹炮对于德国是否必要?下面我们就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是需求,二战师级单位(美德大师)的侦察和信息获取极限大概在12km(美M1榴弹炮6号装药、德sfh18榴弹炮7号附近),射程脱离侦察极限再往上扩意义有限,何况lefh18/40极限射程也达到了这一区间。
从后勤和运输上看,五英寸(128mm)级别、射程13-14km的榴弹炮作战重量势必达到3吨以上,如果使用骡马运输加上前车、搭载炮组成员及弹药势必超过4吨了(不带应该接近4吨),其实M-30按德国标准行军状态质量应该在3.7吨以上。

这样也超过了德国人认为的骡马运输极限(德国人认为中长距离骡马运输操纵极限是8马),对于运输产生不利影响。就算极限压在4吨以内,运输起来也是相当吃力。同时考虑到炮弹和发射药质量增加对运力需求的增加,五英寸榴弹炮的增益与花费比还是不足以单独新增一个全新品类。

但是,在加农炮领域,尽早完成五英寸加农炮(128mm野战炮)开发是十分有必要的,毕竟105加射程够但威力提升不明显,150加性能提升不如重量提升明显、比上不足170加。
最后的最后,各位怎么认为呢?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