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上的同性恋论战发表一些看法
先亮观点:同性恋是可以被接受的,可以逐步减少人们的恐同心理,但是要将其扩散严格限制 论证:同性恋与性别认同不同,它是有生理依据的,确实有人因为大脑反射层的原因先天同性恋,对于这部分少数群体,我们还是要给予一部分帮助,这一行为是符合民主原则的。 为什么要限制其扩散?因为同性恋不是一个单独事件,而是归属于lgbt的一部分,若不加以干涉,很容易导致整个lgbt的连锁扩散,今天是同性恋,明天就是不受生理约束,完全由个人意志决定的性别认同,再明天,就是随意通过医学手段更改生理性别的合法化,一步步地,让整个国家坠入深渊。所以,我们必须对同性恋加以限制,将权利置于大众规则之下,绝不能给予其完整自由与权利。另外,同性恋在保障了少数族群权利的同时,也危害了占社会绝大多数的非同性恋群体的利益,比如说,同性恋会导致的人口下降毋庸置疑,对资源的浪费,进而导致的老龄化危机,以及对经济的危害,一定会对多数群体造成伤害。说白了,同性恋问题的核心,就是是否愿意“牺牲多数利益换取少数维权”。而他的政治,社会,文化影响就更不多说了 对于限制同性恋的扩散,最重要的就是防止其向教育系统扩散,以及限制其互联网宣传的规模。十来岁的青少年不一定有完整辨别能力,容易被煽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容易导致其管控脱离控制。 中美对同性恋态度的分歧:对少数族群利益的保护理念不同。中国提倡“少数服从多数”,集体主义;而美国推崇维护少数族裔权利,自由主义,对权利的不同态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 lgbt 在两地的活跃程度不同,当然还有历史因素(先来后到)、经济因素,在此就不做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