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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历史纲要上册概念解释 第7课(上)

2022-01-15 23:17 作者:历史老师定哥  | 我要投稿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为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其职责是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根据门第族和个人品行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事实上,晋开始只看中门第出身于是就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  

 

科举制:是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中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进士科:进士科是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始设于隋代,与明经、明法等科并列,为常科。熊猫唐中央具有分科考试和取士权。允许自由报考,主要以成绩定取舍。科举制从隋开始实行,到清时,"进士科"、"明经科"都算是考试科别,明经科考经学和时务策。进士科除考经学和时务策以外,还要"加考诗赋"。历史学家经过考证后隋朝没有任何关于进士科的证明,但是唐最重视进士科,唐科举考试内容:经学、时务策,还加试杂文二篇(诗赋),因进士科是常科,考取又最难,一般每次只取二、三十人,仅是明经科的十分之一,故此最尊贵,地位亦为各科之首。宋代以后其他科目多仅存空名,进士科为科举制度中的惟一科目。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一科复核和决定名次。明清两代,殿试分三甲发榜,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士出若干名"赐同进身"。

 

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唐朝时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主要,后来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明经: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秦朝就有此科,到汉代地位开始突出。所谓"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特立为一科,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很重要。唐代,明经与进士二科为唐朝科举的基本科目。唐代的"明经"科试帖经,以通经比例决定等第。明经又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考试之法,先贴文,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礼记》《春秋左传》称大经,《毛诗》《周礼》《仪礼》称中经,《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称小经。通二经者,通大经一部加上小经一部,或取中经两部;通三经者,大、中、小经各一部;通五经者,大经、小经皆须通。科目则由举子自选。另外,《孝经》、 《论语》是必考课目,有时还加试《老子》、《尔雅》。明经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考中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以考中。较易。宋代以后明经等科目多仅存空名,进士科为科举制度中的惟一科目。

 

武举:唐代武则天于长安二年开设"武举"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选拔官员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武则天首创,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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