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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1.4.1 自然界中的永恒的运动

2023-10-03 10:1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四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存在形式

1、自然界中的永恒的运动


  自然界和社会不是绝对地静止不动、永恒不变的。世界是一幅永恒运动、变化的图景。运动、变化、发展是物质的永恒的和不可缺少的特性。恩格斯说过:“运动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决没有,而且也不能有没有运动的物质。”[1]每一物质的物体,每一个物质粒子,        分子、原子及其组成成分,按其内在本性来说,都是运动的,变化的。

  哲学意义上的运动,不单是物体在空间的位置的移动。作为物质存在的形式的运动,包括宇宙中所发生的一切过程和变化。在这些变化中,物质发展的过程,物质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更高级的、具有新的特征和属性的状态的转化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有的是永远变化着的事物和过程。这就是说,哪儿也没有完全排除运动的绝对静止,只有相对的静止。地球上的某一物体只能对地面的某一点来说是处于静止状态的。但这一物体也参加了地球的运动和整个太阳系的运动。另外,构成这一物体的分子、原子都处在运动中,这些物体的内部发生着复杂的过程。由此可见,一切静止都是相对的,只有运动是绝对的,是毫无例外的。


注:

[1] 恩格斯:《反杜林论》1956年人民出版社版,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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