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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事说理》之血汗钱的坠落

2021-06-22 13:35 作者:谈事说理节目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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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如同道路建设,是国家发展建设的“骨骼”、“血液”。建筑行业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质量。而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常有承包后再将工程转包、分包数次后,再由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出现。其中过程纷繁复杂,极易不透明,而因此导致的问题时常会让实际施工人如临深渊。

做客本期《谈事说理》的当事人正是承接了几经转包的安置房工程,发包方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公司,而承包方公司却未向他们支付足额的工程款。欢迎关注本期《谈事说理》之血汗钱的坠落。

工期五年,讨薪三年

当事人三人是启东市某路段安置房工程的实际承包人、施工人。项目于2011年开始施工至2016年全部完工,至今仍未拿到工程款。当事人表示也曾在2017年提起诉讼,希望得到法律的支持,却四年无果。在2020年,他们最终等到的却是以当事人方不存在合伙关系为由将案件拆分移送重新审理。他们想不通,自己踏踏实实干完活,为什么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当主持人问道:“在承包这项工程之前,是否了解过各方公司在这项工程各自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当事人表示,作为实际施工人,没有考虑这么多问题,只知道他们做的是安置房工程,觉得有一定的保障,他们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好项目,最终总能拿到钱的。

通过多方渠道,当事人表示自己逐渐了解了一些“内情”:发包方可能以所谓借款或预付款的形式将本应下发的工程进度款提前借给了承包方公司,承包方公司又将其中部分款项挪作他用,发包方还将借款或预付款计算了高达1.2亿元的所谓借款利息,利率高达年息11% - 15%,这导致整个安置房项目产生了数亿元的资金窟窿。当事人多次向发包方提出工程款的给付要求,要求其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即当事人),但发包方坚持将款项支付给承包方公司,导致当事人有大量工程款未能领取。

兄弟三人深陷工程款危机,几近破产

从2011年开始施工,至今已经10年过去,兄弟三人的付出付之一炬,当事人表示:“由于我们的血汗钱被截流,我们三个人现在负债累累,借了大量款项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还是有不少农民工兄弟和材料商的款项未能结清,我们已经尽力了。”

法律专家、特邀评论员来支招

节目的下半场,特邀评论员马进彪,法律专家温毅斌在节目中对案件进行了分析。

法律专家温毅斌依据相关资料做出了专业判断,他认为就当事人所展示的案件材料,当事人方的农民工以及材料商的利益确实遭受了恶意侵害。保护实际施工人,也就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条款进行依托保障的。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同时我国《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他建议当事人律师在开庭时以此案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直接申请获得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

特邀评论员马进彪表示:层层承包之下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实际施工人拿不到款项。市场经济下需要树立公信力以及完善对实际施工人的权利维护。

最后,针对为什么经常出现拖欠工程款问题,两位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马进彪表示:承包方先要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再考虑承接工程签合同,没有这方面考量将会出现或者说一定会出现巨大问题。温毅斌表示: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个“老大难”,国家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来解决,相应措施有预先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农民工专属账户,以确保逐月发放,但仍然存在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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