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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游击战 第一章:游击战的一般原则(六)

2023-07-19 11:37 作者:达瓦里氏-小龙虾  | 我要投稿

六、城市游击战

        如果在战争期间,游击队进人了城市之中,并且在穿越城市附近的乡村时创造了比较安全的条件,那么就有必要对这些城市游击队提供一些特殊的教育,或者毋宁说是种特殊的组织。

        城市游击队从来都不会自发出现,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 [要改进——格瓦拉注]。只有等其生存所需的某些条件被创造出来以后,它才会诞生。因此,城市游击队总是应当接受处于另一个地区的领导人的直接命令。这种游击队的作用不是去开展独立的活动,而是以其活动去配合整体的战略计划,如支持位于另一个地区的更大团体的行动,为某一具体战术目标的成功作出特别的贡献,而不能像其他类型的游击队那样具有行动上的自由。举例来说,一支城市游击队不能擅自决定其行动的内容:究竟是应该破坏电话线,向另一地点发起进攻,还是在一条偏远的公路上偷袭巡逻的哨兵。切都必须严格按指令行事。如果它应起的作用是砍倒电话线或电线杆子,破坏下水道、铁路或总水管,那么它所做的就应该仅限于出色地完成这些任务

        城市游击队的人数不应超过四到五人。对数量加以限制是很重要的,因为城市游击队可以看作是在极其不利的地形中活动。在城市里,敌人的警惕程度要高得多,游击队遭到报复和出卖的可能性也急剧增加。另一个使斗争条件恶化的因素是游击队无法远离他们将要采取行动的地点。除了要快动手快撤退之外,撤离行动现场的距离也是有限的,而且在白天要完全隐蔽起来。这是一支极端的夜间游击队,没有任何改变活动方式的可能,直到武装起义指日可待时,它才能积极投入到包围城市的斗争中去。

        在这种不利形势中,游击战士最重要的品质就是遵守纪律一一或许要达到最高程度才行一-和谨慎。值得依靠、能提供食物的友好人家不应超过两到三处。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这种条件下如果被包围就意味着死亡。此外,武器也和别的游击队使用的不同。它们只能是个人防身用的,不能影响快速逃跑,也不能暴露安全的藏身之所。整个小组不能拥有超过一到两支锯掉枪管的自动武器,而其他人只能用手枪。

        他们最好只按指示搞一些破坏行动,永远不搞武装进攻,除非是偷袭敌人部队中一两个普通士兵或办事人员。

        为此,他们需要一系列的装备。游击战士必须要有很好的锯子、大量的炸药、锄头和铁铲、撬起铁轨的用具以及从总体来说,开展工作所需的足够工具。这些装备都必须藏在安全的地方,但要用的时候又得很容易拿到。

        如果城市中有一支以上的游击队,他们需要依靠一个领导人来发布该执行什么任务的命令。这些命令由经过考验证明是可信任的联络点来传递,负责这些联络点的人都有普通市民的公开身份。有些时候,游击战士可以保留他们在和平时期的工作,但这一点做起来是很有难度的。因此,比较实际地说,组成城市游击队的是一群早就脱离了法律约束、投身战争并习惯了前面已经描述过的不利条件的人。

        城市斗争具有不同寻常的重要性。一次影响范围广阔、组织良好的城市游击行动几乎能使某一地区的商业和工业完全陷人瘫痪,使这一地区的所有人陷入不安、痛苦,而且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等着暴力事件升级,好使他们心中的焦灼得到释放。如果从战争一开始就预见到这种斗争在未来的可能性,着手组织这方面的专家,那么就能保证更快地展开行动,减少牺牲,节省宝贵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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