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财税丨金税四期下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之前出过一期内容讲的是税局上门检查的原因,其中有个原因是随机抽查被抽到,今天就为大家介绍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制度。
进行税务稽查的单位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国家总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从全国 重点税源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省、市税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县级负责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上级部门可以对下级部门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以案卷审核为主,必要时也会实地核查。
除开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税和虚开发票的税收行为的外,随机抽查的企业均是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由各级税务局建立,实施动态管理,名录库录入了税务稽查对象的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和前三个年度经营规模、纳税数额以及税务检查、税务处理处罚、涉税刑事追究等情况。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定向抽查是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不定向抽查则是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对于随机抽查的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约20%,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而非税源重点企业则采取定向抽查为主、不定向抽查为辅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而被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则会被加大抽查力度,抽查比例和频次也会随之提高。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被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面对随时可能被抽到的稽查,企业只有合规经营常态化才是硬道理,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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