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引进对象
第一类: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二类: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三类: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四类: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五类:其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专业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社会学、文艺学、心理学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哲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美术、艺术学、美术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等

引进待遇
1.第一和第二类人才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2.其他类人才引进待遇
第三类 安家费及人才津贴 40-64万 科研启动费7-12万
第四类 安家费及人才津贴35-47万 科研启动费7-12万
第五类 安家费及人才津贴30万 科研启动费7-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