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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虐猫并贩卖虐猫视频事件

2020-04-10 02:58 作者:现在是我12岁的表妹偷偷登我的号  | 我要投稿


事件截图,凑活着看吧

        虐待猫狗常常被看做一种心理疾病的表现形式,其人常有暴力倾向,将对弱者(猫狗)的虐待以至虐杀当做释放生活压力的手段。这种行为经常出现在儿童身上,也许是因为儿童的价值观尚未成熟,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而这次事件的主角想来不会是未成年人,有经济能力购买虐猫视频的也可以推定大部分为成年人。那么我们可以姑且认为其人拥有完整的价值观,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一些要件的缺失使其价值观产生了畸形。


        这种心理畸形的结果是什么呢?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什么结果。简单百度了一下,似乎在中国虐待猫狗并不够成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那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道德谴责。再踏出一步,我们的行为就成了犯罪。


        说到底,人类的社会主体是人类,虐待动物的罪过并不在伤害动物这一行为,而在于这个行为损害了"人道"。如果打开Zoosadism的维基百科,我们看到的是"对动物有虐待倾向的人常常也会伤害人类"或是"儿童时期的虐待动物,纵火,尿床很可能是未来多次犯罪的征兆"。但却没有一句谈为什么人会虐待动物,以及如何治疗这一心理疾病。(https://en.wikipedia.org/wiki/Zoosadism)原因之一是因为我们对于精神病学还知之甚少,之二则是这根本不是重点,人们关心的是如何从这样的行为中挖掘出他们想要的"价值"。这就是人文主义的价值观,除了人本身,一切都可以等价值化。


        对于此次事件,我们最应当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件,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为什么产生畸形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有想要购买视频的受众。这种病态价值观的普遍性也许能用显现出存在于我们社会的基层问题,至于是什么,不好说,也不想在这里说。群情激奋体现出的是一种遮丑心态,而非反思心态。即便将其人开除,也不会对这种普遍的心理问题的解决产生影响。发生什么事情都用遮丑的心态应对可能让事态在暗处愈演愈烈,再次出现在人们眼前时,已然是庞然大物。我们已经有过太多次这样的经验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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