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站机房防雷接地设计规范要求
1.机房设备防雷设计规范要求
1.1雷达机房不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顶层,雷达设备距外墙、结构柱及梁的距离宜不小于1m。防雷等级为一等的雷达站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L.PZ2区。雷达站建筑物雷电防护区划分见附录B。
1.2机房应使用金属板门和金属门框﹐金属板门应通过2条不小于6mm²软金属线与门框连接。机房外窗应增设网孔不大于200mm×200mm的金属网。金属门框、外窗的金属网应就近与预留端子连接。
1.3机房的防雷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3.1应在机房建立M型机构的等电位连接网络。沿机房地面周边设置等电位连接带﹐在地设置等电位连接网格,连接带与预留的等电位连接端子可靠连接,网格与等电位连接带可靠连接;
1.3.2雷达设备及其他电子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机柜、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地(PE)线及SPD的接地端﹑信号SPD的接地端,线缆金属屏蔽层或金属线槽﹑防静电地板支架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
1.3.3波导管、伺服系统的线缆吊架应就近与预留端子连接﹔
1.3.4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应符合表2的要求﹔
1.3.5等电位连接部位的直流过渡电阻值宜不大于0.03Q。
1.3.6室内线缆应敷设在金属线槽(管)内。线缆与其他干扰源的间距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2.雷达站机房通信与传输系统防雷
2.1采用含有金属部件的光缆传输数据时,应在光缆终端处将光缆内的金属防潮层、金属加强筋及没有使用的金属通信线对等直接与机房的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
2.2采用无线传输方式时,其天线应处于LPZ0B区内,同轴馈线应穿金属管或敷设在金属线槽内,金属管线或金属线槽的首尾两端及在穿过防雷区界面处应接地。
2.3采用双绞线局域网方式在雷达站内的不同建筑物间传输雷达数据时,应采用屏蔽线或采用非屏蔽线敷设在金属线槽内,金属体两端与各自建筑物的接地系统连接。
2.4进入机房的电话通信线应穿金属管埋地引人,线缆中未被使用的线对应接地。
2.5雷达数据传输设备端口及通信线缆终端配线架处应安装适配的信号SPD。SPD的选择应符合附录D中D.2的要求,其中对由雷达站外引入的金属线缆宜安装Dl试验类型的SP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