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1)产生废弃物的部门或个人、负责处理化学废弃物的责任人应负责处理化学废弃物。
(2)容器外面标注所存放化学品的名称、日期,并标识“化学品废弃物"。
(3)不相容材料必须分开放置,以免产生爆炸事故。
(4)容器上应有系带或提手,以方便前来处理人员转移。
(5)通知有关负责人前来处理,并告知其姓名、电话、存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