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常识刷题——(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有哪些? |8个题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①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都享有撤销权】
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享有撤销权】
③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享有撤销权】
④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享有撤销权】
⑤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
2. 行使撤销权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撤销权消灭事由:
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④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的法律效果:
①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②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