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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会做视频,就把技能都点在写作上了

2020-08-14 00:16 作者:威廉·伯格曼  | 我要投稿

在我看来,出生年份早或许并不是件好事。

如今的学弟学妹们,依托4G,乃至5G网络,用手机就可以看直播、拍Vlog,而在十年前,那个摩托罗拉、诺基亚、索爱尚横行的年代,即使刷个微博,我们也得用UC浏览器开启无图模式,并默默祈祷信号不会尿崩。

技术的迅速更迭,让我们这批人显得异常尴尬。过去的一头是基于卷帙之上的传统文化,现在的一头是由互联网所赋予的新兴浪潮。而时代早已宣判,这两者都与我们无缘。

当然,也有不甘落伍的同龄人,迈开步子向新的技术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而我想追随他们的脚步,那些古董级设备——4G内存的笔记本、5年前的iPhone 6S也非得发出抗议不可。

因此,对于做视频,我完全属于小白。但好在,文字并未完全抛弃我,B站也还有专栏区可供我们这些“视频的难民”们,表达自我。

 

说起来,我本也是学的文学专业,毕业之后又从事与文字有关的工作。将技能点在写作上,也正是天经地义。但写作和写作间,却大有不同。

因学业的写作,是牵着线的风筝,被命题、被字数、被格式束缚着。摘要、关键词、脚注、尾注……像极了穿着一身正装,等待着面试的毕业生。

因工作的写作,是桎梏在领导和甲方双重镣铐间的囚徒。每一次不情愿的改稿,都是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其实,我最喜欢的文字类型是日记。虽然正经人不写这玩意儿,但日记却是宣泄情感的极佳利器。爱也好,恨也罢,高尚、猥琐、真诚、虚伪都可以一股脑往里边塞。

但日记的缺点,就是它的读者一般只有自己。它像一门内功,从丹田发出,打通任督,却不大能与他人做交换。

 

如果现在还有人,在QQ空间或者博客更新文字,那可能真是件异闻吧!但十年前,这却是文青与明星们的主战场。我也曾流连其间,期待着网友灌水,甚至发来一个踩。因为,这可比日记自言自语有趣得多了。

不过不知为什么,大家在文字上越来越节制,甚至140个字的新浪微博,也时常被“快转”所代替;朋友圈发一张图,故作留白,全让好友去揣摩。

 

我也懒得在写作上做功,就连将文字投给报社的一点点小兴趣,也渐渐磨灭。因为纸媒的生存好像同样遭遇了困境。毕竟没有读者,就没有销量;没有销量,就不可能产生盈利。这很现实。

我想在B站上做UP主,也已经很久了。不能赚些小钱,认识些新朋友那也不错。视频对我而言,意味着此路不通。所幸2019年专栏区“我在B站读经典——书评征稿活动”,让我发现了这方宝地。

我将曾经投给报社的一篇短文,用在了征稿上。初出茅庐,自然并未中奖。但相对报社石沉大海,176个阅读,19个点赞,我感到我的文章确实有人在看。而这又和为了工作KPI,写微信软文截然不同。

有了第一篇,当然有第二、第三……专栏区很眷顾我,也可能是因为技能满载的缘故吧,幸运的我竟然在B站十周年的征文活动上获奖了!作为舞区的常客(长客),我很抱歉不能用视频,来怀念这十年。但好在还有文字。

 

好在还有文字,让我来记叙与文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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