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活动中投标端“歪招”识别和应对
囿于有些招标单位属于国有大型国企央企,很多招标端的违法操控空间比较有限,相关负责人的违法成本较大和法律责任较严重,所以实践中这部分企业招投标活动中出现投标端违法情况更常见,比如投标人的弄虚作假,投标人之间的串谋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了识别和应对这些虚假信息或者串谋,招标人和善意投标人都要练就“火眼金睛”啊:
第一,投标人的弄虚作假比较丰富,我们可以这样应对: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可以根据行业监管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的行政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可以从公开市场找到可比规模、行业、产品、业务模式等企业进行分析,标杆分析可以快速识别出不符合投标业绩要求的企业;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履历信息通过联系其曾供职单位,上网查询其是否控股参股投资其他企业,以判断其是否是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对于技术人员,我们要初略查验其持有的毕业证书、行业技术类证书,比如社会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的专门技术人才所应持有的技术技能证书等;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信用状况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信用状况,并可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等查询是否存在已决或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二,投标端的串谋操控招投标情况比较多,一般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互相串通,以达到获取中标或者使招标流标等目的,同时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利益。当然,有一些投标人并非主观恶意与其他投标人串谋,可能系出于友商友好沟通,无意中透露了投标信息导致了形成串通的表象,但招标投标法律规定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况,不再深入探讨投标人内心主观是否存在恶意为前提要件。因此,为了防止别人串谋,也为了避免自己行为被认定为串通,招标人和所有相关投标人都应当清晰掌握合法合理投标的行为边界。
涛哥认为可以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串通各方确认自己投标价,俗称的“围标”就是将标底价、招标工程、产品质量等锁定在串谋投标人圈子内,某一家中标后所得项目或者项目收益将在圈内共享。另外一种情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常见的情况是,某一投标人私底下花钱斡旋游说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此还滋生了一个以到处投标为名赚取“劝返费”的团体。也有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进行组织内特别安排,以形成投标联合团体对招标项目进行围猎。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需要采取律师法律尽职调查的调查和验证方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相关投标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相关信息,分析和识别他们之间内部关联性。尤其对同类型招标项目中,总是同时出现在我们视野中的投标企业充分关注。格力电器这次为我们做了一次精彩示范,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在移动招标项目中,谁在弄虚作假?》一文中,充分且细致地观察到了中国移动招标的中标单位重庆美的的发票信息和技术参数指标。
在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大量存在着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行为,确实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往小了讲系严重损害善意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权益,往中了讲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留下项目安全隐患,往大了讲系阻碍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整体发展和法治进步。我们有理由足够重视,并共同倡导和促进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于大家都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