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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例!看企业如何合理解决增值税和成本缺失问题

2023-05-18 15:58 作者:十方诚税  | 我要投稿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假设上海某运输公司,2020年全面销售额为3000万,进项在400万左右,成本主要是运输及人员工资,两者的成本费用大概在500万左右,通过我们筹划后,该公司在某园区新注册了一家有限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70%的奖励,那么该公司原本应该缴纳多少税收呢?那么在享受奖励后,实际缴纳了多少税收?


原增值税:3000万*9%-400万*9%=234万

附加税:234万*12%=28.08万

原企业所得税:(3000万-400万-500万)*25%=525万

总计需缴纳税款额为:234万+28.08万+525万=787.08万

享受政策后:

增值税:234万-234万*50%*70%=152.1万

附加税不变。

企业所得税:525万-525万*40%*70%=378万

总计需缴纳税款额为:152.1万+28.08万+378万=558.18万

企业在享受政策后,可获得的奖励为:787.08万-558.18万=228.9万。这228.9万属于当地财政的奖励扶持,可算作企业的净利润,以营业外收入的名义进入公司账户,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税费。

这种情况不仅是针对企业足票时的税负压力,在缺少进项的时候也是可以的,如果是缺少成本,还可以有另一种方法,那便是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我们再来讲述一个案例看一下,两者会有怎样的差距。


假设某企业为推广产品,找到了专人来进行市场推广,一年的推广费用大概在300万元左右,但是由于对方是自由职业者,无法开具相应的发票给到企业,造成了企业的成本费用空缺了300万元,形成利润虚高,企业在纳税时就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我们的筹划后,企业在园区注册了一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5%,筹划前和筹划后分别缴纳多少税呢?


原企业所得税:300万*25%=75万

个体工商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只有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0.5%=1.5万

增值税:300万*1%=3万

附加税:3万*6%=0.18万

总计需缴纳税费为:1.5万+3万+0.18万=4.68万

通过核定后,企业以5万不到的税费,成功解决掉了300万的成本空缺,可以算是给企业增加了70万的利润,虽然本是企业该有的,但谁让没这300万的成本发票呢?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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