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华车贴商家及客服被拘
辱华车贴商家及客服被拘:不抓你都对不起全国人民!
10月1日,有网友在辽宁省盘锦市街头,发现一辆辽L牌照的私家车,尾部贴有日本国旗和军旗,在车辆尾部右上角还贴有“支那制造”字样,右下角粘贴“武运长久”的字样。网友立即向盘锦警方举报,接到报警后,盘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10月1日晚,盘锦警方将车主查获。盘锦警方表示:“不抓你对不起全国人民。”据悉,私家车车主张某已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该张姓男子一直声称自己并不知道“支那制造”与“武运长久”的含义,并极力将所有责任推向出售该车贴的商家。警方顺藤摸瓜调查到该家制造商,发现该商家并未进行全面大规模生产,而是仅接受专人定制。这一言论不仅成功将张姓男子的主观故意证实,也成功将自己——商家及客服一并送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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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贴辱华车贴该当何罪?
针对盘锦警方的处理,我们得见: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由于情节未达到严重程度尚不够罪,故而以行政拘留加罚款的方式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该男子的行为被包含在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中,已属于情节较重。
该处罚是否得当?网络上展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太过仁慈,应当以侮辱英烈罪定罪量刑,而有人认为太过上纲上线,个人行为不应受到处罚。
依笔者来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是较为妥当的。
首先,《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英烈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罪明显规定了行为方式及针对的目标,套用进该案中,既没有明显的方式手段,也没有对具体的英烈、抽象的英烈群体的侮辱,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该案更偏向于对日本的军国主义崇拜,对我国抗战历史的贬损,是典型的不爱国甚至精日的表现,应当受到一定处罚,但不宜偏重,也有部分车主是基于猎奇心理或盲目从众跟风模仿,对于该行为应当以教育疏导为主,如若仍旧屡教不改、次数过多、影响范围较大再认定为情节严重,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为宜。
二、商家为何也涉嫌违法?
商家作为承接加工的定制商,不可罔顾道德底线,为了钱什么都干。相反,商家还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遇到涉嫌违法、犯罪内容的,应当予以拒绝,严重时应当及时举报。
如果车主的车贴是从通过公开销售的渠道购买,那么公开销售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市场监管部门亦有权对卖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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