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笔记26 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脱、威廉.奥卡姆
哲学史笔记26 罗吉尔.培根(1214→1292)出生英国 邓斯.司各脱(1265→1308)出生英国 威廉.奥卡姆(1285→1349)出生英国 (一)罗吉尔.培根:认识论、共相问题 (二)邓斯.司各脱:上帝论、材料的形式质料说、共相问题、认识论 (三)威廉.奥卡姆:概述和反阿奎那、共相问题、奥卡姆的剃刀 在哲学和神学、理性和信仰的问题上,三个人都表现出一种互不干涉的倾向,一部分问题只能寻求信仰,而不能寻求理性,人的理性能力对于上帝的知识无能为力。 (一)罗吉尔.培根: 1、认识论: 在认识论上,培根似乎坚持一种反对片面推理的立场。他认为获得认识有两种方法,通过推理和通过经验,推理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并让我们信服这个结论,但是并没有更加可靠,只有推理是不够的,还要有经验。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培根强调实验,认为如果经院哲学家能去实验一下山羊血到底能不能切开钻石,那他们才能得到可靠的结论。 培根认为实验的经验只是一个方面,所以他提出了双重经验的观点,认为一种经验是感官获得的对于感觉事物的经验,另一种是通过信仰获得的,内在的启示。 或许在他的眼里上帝的保证更多的偏向于经验,所以在共相问题上,培根会天然的导向唯名论,因为感觉对象是由上帝直接保证的,而不是上帝通过保证个别事物的形式(名),再来由形式保证个别事物。 而托马斯阿奎那更多的,应该是对于认识能力的保证,即上帝通过保证个别事物的形式,再将这种形式给与个人的灵魂,一方面,个别事物的形式保证了个别事物的现实,另一方面,上帝保证了理性运用能得到个别事物的形式。 另一方面,培根列出了在这个“推理—经验”的求知过程中的四个障碍(可能是来源于他的经历): 1)屈从权威。 2)盲从习惯。 3)流行偏见。 4)骄妄之下的无知。 2、共相问题: 正如刚刚所说,他对于经验的立场使他偏向名称论,也就是反对共相的实体化和去物质化。因为上帝从来没有创造一匹普遍的马,只有个别的马,而阿奎那那样,给个别事物加上一个形式无益于研究,也无益于理解。 他坚持个别事物才是真正的实体,而形式不能单独作为实体,形式与质料不能脱离彼此而单独存在。 个别事物的基础在于他的差异性,并不需要外在的共相和实体作为自身的依据。而形式所给的,也是差异性,是把一部分东西和另外一部分东西分开的差异性,就其把一部分个别事物分为一类而言,它是共性因素。 所以共相不仅是语词,也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但是它不能离开个别事物而单独存在。 (二)邓斯.司各脱: 课本说的不是很清楚…… 1、上帝论: 相较于理性的、作为形式储藏的上帝,司各脱也提出上帝的本质是自由意志,而且自由意志是高于理性的,所以上帝的创世并不是必然的,而只是上帝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使用来进行创造的。 而为什么上帝“想要”这样去做,那只能诉诸信仰,所以对于上帝的属性(例如最完满的)或者部分教义(如个人灵魂的不朽)等只能诉诸信仰。 根据这个观点,司各脱对阿奎那的上帝存在的目的论和宇宙论证明进行了反驳,因为作为上帝造物的有限存在并不能反推上帝存在,不能凭借人类的理性妄图同有限存在的性质去推断上帝的存在, 同时,他也反对托马斯从有东西存在推断出上帝必然存在,他认为上帝自然就是无限的存在,并不需要作为最终目的或者最高完满性。 2、材料的形式与质料说: 司各脱把一部分问题归到了信仰的门上,让理性无法涉足,但对于剩下的问题,司各脱打算用形式与质料的学说进行解说: 世界的万物都是由材料(物质)组成的,材料是形式和物质的统一体,然后这个材料又会和形式相结合形成实体(个别事物)。 材料能独立于形式存在,但是形式不能单独存在,这种材料+形式的结构组成了除上帝之外的其他所有的东西,包括灵魂。 3、共相问题: 司各脱基础把个别事物作为材料和形式的统一体,同时认为个别事物相比共相更为实在。 同时,他又把形式分为了两类: 一类是决定事物共相的一般形式,另一类是决定事物个性的特殊形式。(一匹马与另一匹马的区别)但是这种形式不能离开材料而单独存在。 4、认识论: 他提出一切知识都是由感觉产生的,人的理智是一块白板,让那些经验对象在上面涂涂画画,有的可能更具有普遍性一点,有的可能更没有普遍性一点,但是所谓知识都是来自于感觉经验。 (三)威廉.奥卡姆: 1、概述与反阿奎那 奥卡姆基本上继承了司各脱的自由意志的说法,认为上帝具有一种“随心所欲”的能力,而正是由于这种随心所欲,所以如果想要用上帝给与我们的理智推断上帝的性质和行动只能是徒劳。 对于阿奎那的上帝存在的证明,他认为上帝可以创造一个无需外力,而能推动自己运动的物体。也就是说上帝完全可以以一种人的理智无法理解的方式去创造一个无需推动的物体,或者不符合因果律的物体,这两个前提本身就是需要证明的。 这也就是说,对于上帝,我们既不能靠理性去理解,也不能靠感觉去感受,唯有靠信仰。 2、奥卡姆剃刀: 奥卡姆剃刀正是来源于这种认识论上的无能为力,如常说的: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奥卡姆其实认为,这种必要或者不必要并不是人的理智所能判断的(要诉诸信仰),即使能,也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实体,而唯一能够称为实体的,可能就只有上帝了,以此来反对阿奎那增加了灵魂实体(独立形式)的学说。 这种情况也体现在奥卡姆的共相问题上,他认为共相并不是有独立性的什么东西,只是我们心中对于个别事物而自然而然的形成的一个标记,这种标记只能依存于人的思维来存在。 在这个意义上,他比司各脱似乎更唯名论(就这样说吧)一点,司各脱还认为有两种形式让个别事物有所分类,还具有一点点客观意义上的普遍性,但到了奥卡姆这里,他唯一承认具有普遍性的就只有上帝了,上帝来维持着个别性。 所以在认识论上,奥卡姆坚持把个别事物作为知识的来源,普遍概念只是自然而然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