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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香”

2023-07-13 10:02 作者:晒秋香堂老板娘  | 我要投稿

什么是“合香”?两种以上香药按一定规则组合到一起制成的香,就是“合香”。至于是合作的“合”还是调和的“和”,我认为没有讨论的必要,在现代的文字文法环境下,合作的“合”更能表达它本来的意义,容易被人们接受与理解。

既然是香药按规则组合,那我们就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什么是香药?组合的规则是什么?


香药好理解,就是有味道的中药,当然也可以是藏药、蒙药、苗药……。香精的出现干扰了我们的判定标准,喜欢的谓之“香”,不喜欢的谓之“药”甚至“臭”。

味道从哪里来?是药材本身含有的挥发性物质挥发带来的,换句话说,做香的药必须有挥发性物质,于是,可以下这样的定义:“所有的香药都是中药,但不是所有的中药都能做香”。为什么要强调这个概念呢?是因为有人把人参和虫草做进了香里,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人参、虫草、灵芝等名贵药材没有挥发性物质,做成香去烧无异于烧柴,真的用了,是制香人愚蠢;没有用而仅仅是宣传噱头,是用香人愚蠢。再说说规则,首先,香药是有药效的,古人留下来的各种本草典籍里都有归纳——芳香开窍、芳香化湿、芳香温里、芳香解表等等。开窍、化湿、温里、解表都是用药后达到的效果,而具有这些药效的根源就是因为药材本身拥有可以“芳香”的挥发性物质,通过熏燃也就是加热使挥发性物质挥发,就是我们看到的香品了。“药效”,我们想躲也躲不掉,不是有些人讲的香是香,药是药,香仅仅是精神层面上的享受。

通过挥发性物质的挥发,我们闻到了味道,使药与人建立了有机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又是有区别的,它们通不同的经、入不同的脉、解决身体不同的问题,也会使精神世界产生不同的变化。所以,不能随便使用香药,需要有规则。

既然香药属中药的范畴,那么当然也要按“君臣佐使”的原则来组方,只不过我们要更深入地了解香药,掌握挥发性物质的特点,结合具体需求,才能调配出合理的香品,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这需要扎实的传统文化与当代自然科学的实践基础。


了解了香药、了解了规则,使用“合香”的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就跟吃饭要配菜,烧菜要用调料,调料要作多种选择一样。“十三香”家喻户晓,是典型的“合香”,只有“合”才能有滋有味、不偏不倚。我们开发蚊香的过程就很有说服力。大家都知道香茅草有驱蚊效果,有很多人就用香茅草精油调配驱蚊水,但普遍反映效果不佳。我们考虑“合香”,用香茅草作君药,辅以藿香、艾叶,再加上白芷、薰衣草等香药,做出来的香不仅可以驱蚊驱虫,安神助眠的效果也很好,这就是“合香”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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