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解析(二) 价值: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一 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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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要挣钱,就必须让自己的生产成本低于市场价格。
不仅如此,因为产品必须要经过生产过程花费一定的生产时间后才会获得,资本家还要考虑到,生产成本必须低于生产完成时的市场价格。
如果有可能,资本家更想做到的是,预见到产品生产完成后,市场价格会比生产之前还要更高,从而更有效率地挣钱。
那么,市场价格是怎么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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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是买者,商家是卖者。虽然买卖总是需要顾客与商家同时存在,但总是由顾客自行决定,要不要购买这一件商品。
顾客想要购买一件商品,第一件事就是询问价格。一些商品带有价格标签,另一些商品没有标签,由商家报出价格。不管哪一种,有些能够讨价还价,有些又不可以。即使不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也会根据情况,有时候按照原价,有时候会有打折优惠。
所有这些状况,商品的价格都是由商家决定。必须是商家先报出价格,然后顾客才会知道。
资本家投入900万元的生产成本,获得了100万件产品,现在他需要把产品卖出去,就是说,现在资本家需要转换为商家,产品必然是资本家报价。资本家花费了900万元的生产成本得到100万件,单个产品的成本就是9元。资本家想要挣钱,报出的价格必须更高一些,比如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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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来看,这很合理。资本家要挣钱,商品价格就必须高于成本。而资本家现在是商家,他报出的市场价格当然就是比成本更高一些了。至于说,由于市场变化,资本家不得不让自己的报价低于生产成本,那也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报价的权力总是资本家自己掌握的。
那么,资本家为什么不把价格报得更高一些,比如单件商品11元,这样不是挣得更多吗?因为并不是只有一个资本家生产这种商品。生产流程差不多的情况下,资本家的生产成本差别也不大,也就是大家的成本都是单件商品9元。而要想卖掉商品,显然市场价格更低就会更有优势。因此,在市场竞争存在时,资本家就不得不把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范围内。
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市场价格”。我们当然知道,正常情况下,商家的报价必然高于他的成本,因为他不挣钱就没有必要卖东西了。而我们愿意花高出成本的价格(市场价格)买这件商品,是有两个理由。
第一,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必须实行普遍地分工合作的生活状态。商家是生产者,顾客也是生产者。顾客会变成商家,商家也会变成顾客。因此,顾客花了高出成本的市场价格买东西,他也可以按照高出成本的市场价格卖东西。
第二,同样是因为分工合作的生活状态,任何人也不能自己包办所有的生活所需,他必须从他人手中获得。就是说,他必须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购买商品。
二 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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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购买商品,商品也就有了价值,这叫做商品的“使用价值”。
我们只会购买“有用”的商品。这里的“有用”是广泛意义的,只要顾客认为有用的就可以了,哪怕商品本身其实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因此,也可以反过来说,一件商品能够卖出去,总是因为它对顾客是“有用”的。
自然而然地,如果一件商品对顾客“没用”,即使它本身仍然有使用价值,顾客也不会购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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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问题是,使用价值是决定市场价格的关键因素吗?
市场价格是由商家决定的。商家当然是根据自己的成本成本定价的,但也同时希望,这个市场价格越高越好,同时还能顺利地卖出去。
商品要卖出去,就不是商家的意愿决定的,而是顾客的意愿决定的。顾客得到商品的意愿越是强烈,他花高价购买商品的可能性也就越高。顾客的意愿,又是由商品对顾客的“有用”决定的。
这样看来,使用价值仿佛决定了市场价格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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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价值决定市场价格”,对于这个观点,只需要指出一点就够了。
无论顾客怎么需要这件商品,或者说,无论这件商品对顾客怎么有用,顾客都必须得到这件商品之后才有效。
为了得到这件商品,顾客最终付出了什么,也就是顾客最终花了多少钱,称为商品的“交换价值”。
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是什么呢?
虽然顾客总是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才愿意花钱,但使用价值本身是无法定价的。
同一件商品,无论有没有卖出去,它的使用价值总是它自身具有的。
定价权属于商家,而商家既然卖出了商品,那么这件商品对商家就没有任何的使用价值。对于商家来说,他考虑到的只有自己的“生产成本”。
同样的,对于顾客来说,能不能获得这件商品,不是取决于顾客的意愿,而是取决于顾客自身拥有什么东西能够拿出来交换。这一点在普遍使用货币后尤为明显。顾客至少要付出高于商家成本的价格,商家才会愿意卖出商品。
交换价值总是确定的“量”。使用价值则没有“量”,它只是商品的“性质”。
三 交换价值和剩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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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价值的“量”是怎么确定的呢?
对于商家来说,他参考的总是自己的成本价格,也就是他花了多少钱得到了商品。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顾客来说,他需要先打工获得工资,再根据工资的多少决定购买的量。就算是可以提前透支,也总是以自身的偿还能力为准,因而它也表现为一个大致固定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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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作为中介的货币拿掉,直接转换为“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就可以看得更明显了。
作为商家,此时不是直接用货币购买,他必须要用物品来交换得到所有的生产条件,雇佣劳动者。他的物品不能凭空变出来,或者是别人赠予他的,或者是他自己生产的。
顾客也要拿物品交换商品,同样的,顾客的物品也是别人赠予或者自己生产的。
物品既然被拿来交换,它就不能用于自身消费。就这个意义来说,它就叫做“剩余产品”。这里的“剩余”仅仅是最基本的含义,它只表明,这个产品不是用于自身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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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只由自己生产时,拿出来交换的当然都是剩余产品。这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产品同时也是自身所需要的,必须留一部分用于自身消费。因此,拿来交换的剩余产品只是总产品的一部分。自留越多,拿出来的就越少。
第二种,产品不是自身所需要的,因而是全部拿出来作为交换。
不管哪一种情况,人们总是必须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也就是必须把一部分物品用于自身必要的生活消费,剩下的物品用于不那么必要的生活消费,或者留作储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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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用于交换的量,总是由自己能够拿出多少物品决定的。能够拿出多少物品,又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或者能够生产更多,或者能够减少自身的消费需求。
例如,一名铁匠一天能够打造两个锄头。铁匠自己并不使用锄头,他需要把锄头全部卖出去,再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活物资。
对于铁匠来说,生产的成本不仅仅是做锄头所必需的工具和原料这样的生产条件,还包括了铁匠自身的劳动能力,铁匠必须活着才能生产,因而生产成本也必须包含铁匠的生活必需品。
此外,铁匠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生活,他需要养家糊口,这些费用也必须通过出售锄头获得的资金来支付。
因此,铁匠必须把以上所有费用都算在锄头的出售价格中。在这里,锄头的交换的量,就必然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制造锄头的生产条件的价值,另一部分是制造锄头的人的价值。
这两个价值都是明确的现实的表现出来的,并且是在市场中实现了的。
如果在这两个价值之外,锄头还卖出了更高的价格,铁匠就有了额外的收益,也就是获得了“利润”。
四 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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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中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生产条件的价值,另一部分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人的生活需求的价值。
有些商品是自然赠予的,不需要生产条件,比如野果。因此,它不包含生产条件的价值,只包含人们把它带到市场出售所需要的行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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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管生产条件的价值,只看人在生产活动中的价值。
前面已经看到,人的价值可能包含了多个不同的成分。
首先是自身的生存,其次是获得相关工作或者活动能力的补偿,然后是为了家庭其他成员生活的必要费用,还有必要的储备资金,以及额外的非必要的生活消费的费用,等等等等。
这些费用不能彼此抵消,只能一个个叠加。因此,体现在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同一个商品可以表现为不同的价格。
比如,熟练工如果只拿新手同样的工资,那么“获得工作能力的补偿”就没有了。
再比如,维持两个人生活的必需品,总是多于一个人生活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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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生产条件的价值不变时,生产的人的价值变动,就是商品价格不同的根本原因。
那么,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区别,就是人的价值的高低不同。
资本家能够用900万的投入,生产100万件产品,市场价值是1000万,仅仅是因为,资本家支付的人的工资,低于市场价格中商品所包含的人的价值。
这里的人的价值的差价,就是“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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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商品的定价权,总是由商家自己决定的。
但在这里,作为“劳动力”出售的商家,劳动者却不能自己定价。
劳动力的价格,是由资本家决定的。资本家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市场价格中所包含的人的价值,这样资本家才有钱可赚。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资本家宁愿不做。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本身就是一个现实的历史进程。商品中同时包含了两部分价值的因素,生产条件的价值与参与生产的人的价值。当这两部分分离时,那就既没有生产,也没有价值了。
谁能够把这两部分再次组合起来,谁就拥有了生产的话语权,也就拥有了定价权。
资本家组织生产,但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挣钱。通过定价的权力,造成劳动力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必然存在的差价,这就是资本家发现的“商机”,也是资本能够挣钱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