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治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第四节 阶级斗争的中心是政治权力
第四节 阶级斗争的中心是政治权力
一、在阶级社会中不存在各阶级之间的平等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的不平等是一种公开的、合法的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1】等级制度规定了各个等级的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和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把这一切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政治权力来保证这一秩序的稳固。在谈到等级制的实质时,列宁说:“等级是以社会划分为阶级为前提的,等级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2】以等级划分的形式来体现阶级差别,强化阶级之间地位的悬殊,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
资本主义制度冲毁了封建等级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代替等级原则而上升为社会的主要原则。普遍存在的、由职业和收入而划分的社会阶层已和壁垒森严的社会等级有了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上完全平等的个人人格和权利,阶层之间更小的差别、更大的流动性,都给人一种社会平等的表象。似乎资本主义已经解决了平等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在平等的表象下面,是更彻底的不平等。资本主义消除了形式上的等级制,却消灭不了阶级和阶级对抗。“从灭亡了的封建社会里产生出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矛盾。它不过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罢了。”【3】列宁也说:“阶级和等级的一个差别,就是说,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的差别不在于法律上的特权,而在于实际的条件,因此现代社会的阶级是以法律上的平等为前提的。”【4】相对于公开的不平等而言,法律上的平等固是一个进步,但由于阶级之间实际条件的差别,以承认和保护这种差别为前提的“法律上的平等”,实际上是以一种更加隐蔽的形式保护和促进着现实的不平等。在资产阶级时代,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1页。
【2】《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04页注①。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6页。
【4】《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04页。
裂为两大对立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拥有全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阶级和一无所有、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只要略微懂一点这一基本的常识,就明白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达到了何种程度。
社会的不平等是社会冲突和斗争的重要根源。在阶级社会,不存在各阶级之间的平等,因而,与阶级的产生相伴随,阶级斗争也始终不断。恩格斯说:“阶级之间的战争的进行,并不取决于是否采取真正的军事行动,它并不是永远都需要用街垒和刺刀来进行的;只要有利益相互对立、相互冲突和社会地位不同的阶级存在,阶级之间的战争就不会熄灭。”【1】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阶级斗争大多采取了较为低级的形式,被剥削阶级的反抗一般指向直接的目标,为着眼前的利益。斗争的目的,不是要消除剥削制度本身,不是要铲除人类所有的不平等,而是要抒发平抑加于自身的不平等的愤慨,要以另一种不平等代替旧的不平等,或者只是使目前的不平等略为缓和。正是由于这种局限,每一次大的政治风浪之后,不是剥削阶级内部除旧布新,便是在人民的血泪中夺得政权的被压迫者蜕变为新的剥削阶级。大多数人浴血拼杀的结果,不是迎来了真正的平等,而是新一轮的阶级统治的不平等。长期以来,激烈的阶级斗争只不过成为统治者改朝换代的工具。这种结局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不发展,局限了被剥削者的眼界和力量,他们不可能提出更高的目标,也不能建立起更完善的组织去为它奋斗。
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对立的双方是法律上“平等”的两个阶级,被统治的无产阶级由于其与现代化大工业的直接联系,成为新的生产力的代表,有资格和能力提出以往被剥削者提不出的、代表生产社会化趋向要求的新的方向和目标;另一方面,由于阶级对立的简单化,阶级斗争的对手也日益明确,不像在此以前的阶级社会,复杂的等级掩盖了基本阶级间的对立。在此条件下,阶级斗争迅速走出其初级形式,上升到最高级形式——对政治权力的争夺。
二、阶级斗争围绕着政治权力进行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中对立阶级之间的斗争,是阶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核心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权力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运用政治的、军事的、法律的或意识形态的手段控制和支配被统治阶级的政治力量,它以被统治阶级的服从为目的,对整个社会进行政治统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权力就是国家政权。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08页。
恩格斯说:“过去的全部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1】在阶级社会,政治权力有着鲜明的阶级性,任何一种统治或秩序,总会维护或代表某一或某些阶级的利益,抑制另一些阶级力量的发展。不管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要使自己的意志得到实现,或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在所有阶级斗争的形式之后,都必须诉诸对政治权力的争夺。谁掌握政治权力,现行秩序的利益倾向就有利于谁;谁夺得政治权力,谁就同时得到了本阶级意志实现的权利。所谓阶级斗争必然发展为政治斗争,正是意味着阶级斗争最终都要导致对政治权力的激烈争夺;还没有发展到夺权斗争的阶级斗争,必定还有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潜力。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非常清楚国家政权的重要性,他们把国家政权视作自己的命根子,利用它来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维持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一切剥削阶级,当他们掌握了国家政权之后,总是不断地加强国家机器,用以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对于他们来说,失去了政权就不能保持其经济统治特权,就意味着阶级统治的灭亡;而对于被剥削阶级来说,要改变自己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就必须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权。列宁说:“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一点,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2】革命的阶级如果不夺取国家政权,不但不能改变旧的经济制度,甚至要改善自己的处境,也只能是一种空想。说资本主义以前的阶级斗争有局限性,并不是说它从来没有意识到或提出国家政权问题,从来没上升到政治斗争的高度,而只是说,相对于最后成熟阶段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而言,以前的被压迫阶级的革命斗争,始终没有能够导致一种新型政治权力的出现,无论最后的胜利者是谁,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政治统治秩序的性质都没有改变。而无产阶级则不同,它的目标非常简明;推翻旧的资产阶级统治秩序,确立新型的政权与新型的社会。列宁指出:“如果认为,只要阶级斗争是属于政治范围的,它就成为真正的、彻底的、发展的阶级斗争,那还是不够的。因为,在政治上,可能局限于细小的枝节问题,也可能深刻些,直到涉及基本的东西。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当阶级斗争不仅属于政治范围,而且抓住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机构时,才是充分发展的、全民族的'阶级斗争。”【3】只有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不仅进入政治范围,而且直接指向政权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页。
【2】《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
【3】《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4页。
题;不权要夺得政权,而且要根本改变政治权力几千年来的阶级性质,这种斗争不仅是“充分发展”的斗争,而且只有上升到“全民族的”以至“全人类的”高度,才能夺得最后胜利。
阶级之间围绕政治权力进行政治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斯大林在《论俄国共产党人的战略和策略问题》一文中指出:“政治方面的斗争形式比作战形式更为复杂。它们的改变取决于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发展,取决于各阶级的情况、斗争力量的对比、政权的性质以及国际关系等等。在专制制度下的同工人局部罢工和游行示威相联系的秘密斗争形式;在有'合法机会'存在下的公开斗争形式和群众性的工人政治罢工;国会内的斗争形式(如在杜马时期)和有时转变成武装起义的国会外的群众发动;最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国家斗争形式(这时无产阶级有可能保证自己掌握一切国家手段和力量,以至军队),—般说来,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所提出的斗争形式就是这些。”【1】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级社会,由于被压迫阶级广泛地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政治斗争的方式大多表现为地下秘密组织和暴力革命。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民权利的相对普遍化,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争夺政治权力的方式就丰富了。在论及资本主义逐步扩大的公民权利与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的关系时,恩格斯指出:“政治自由、集会结社的权利和出版自由,就是我们的武器;如果有人想从我们手里夺走这个武器,难道我们能够袖手旁观和放弃政治吗?有人说,进行任何政治行动都等于承认现存制度。但是,既然这个制度把反对它的手段交到我们手中,那么利用这些手段就不意味着承认现存制度。”【2】一方面,资本主义政治的发展,公民权利的逐步扩大,从而使无产阶级政治斗争手段与方式的不断丰富,它既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进行争取权利的政治斗争、对资产阶级制度不断冲击的结果,又是争夺政治权力斗争的目标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利用合法权利进行的和平形式的斗争,是最终推翻旧制度、夺取政权的辅调和前奏,它不是取代而是服务于无产阶级的最终政治目标。所以列宁说:“政治自由并不排除阶级斗争,相反地,它使阶级斗争更自觉、更广泛,使人民中最落后的阶层卷入这一斗争,教会他们懂得政治,懂得维护自己的观点,维护自己的利益。”【3】“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表现于多种多样和内容日益丰富的形式,它必然要成为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的政治斗争”。【4】
【1】《斯大林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9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1页。
【3】《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31页。
【4】《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9页。
三、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在不断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并进行理论创造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史,同革命社会主义的历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内容是一致的”。【1】
马克思首次提出并使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是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他写道:“原先无产阶级想要强迫二月共和国予以满足的那些要求,那些形式上过分而实质上琐碎的甚至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要求,就由一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取而代之,这个口号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2】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产生早于这个概念的提出,其雏形在标志唯物史观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已出现:“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如果它的统治就象无产阶级的统治那样,预定要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态和一切统治,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3】随后,马克思在为反对蒲鲁东而写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进一步阐发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到了《共产党宣言》发表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基本思想形成。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含义作了明确表述:“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4】对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给予十分确切的评价。列宁说,“在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一个最卓越最重要的思想即'无产阶级专政'”。【5】这个思想的表述,给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下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定义。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后,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在指导后来的德国工人运动、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得到不断的完善。
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一封信中谈到他对阶级斗争的新贡献时说:“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6】在这里,马克思在指明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含义的同时,也表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可以看出,这种历史必然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阶级斗争
【1】《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05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7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2页。
【5】《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0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2页。
历史的必然;二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然。
第一,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自原始社会崩溃以后,“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既是不可避免的和无法调和的,又是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在斗争中,任何革命的阶级都试图推翻旧的阶级统治,夺取政权,建立新的社会。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使“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2】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最终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在这个过程中,这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斗争是“实现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这决定了肩负伟大历史使命的无产阶级在这场斗争中,必须首先夺取政权。《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3】这就是说,无产阶级必须首先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使自己在政治上成为统治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只有夺取政权,利用政权的力量,才能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要取得最后胜利,必然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第二,无产阶级专政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的必然要求。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但这目的并非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过渡时期大体由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开始。在这个时期,无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在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马克思说明道:“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5】显然,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个过渡时期,无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因为:(一)在经济上,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尚未完全占绝对优势,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同时并存。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1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2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页。
因此,“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1】这里的“共产主义”也就是“社会主义”。(二)在政治上,与多种经济成分相适应,过渡时期政治上的主要特征是存在着多个阶级,存在着阶级斗争。因此,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阶级始终是存在的。阶级一消失,专政也就不需要了。没有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是不会消失的。”【2】在历史上出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这个时期的政治、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已经取得了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也是历史的必然。因此,“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这一点的人,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3】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几个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胜利的社会主义国家,外部没有严重的敌对势力包围,国内经过过渡时期,消灭了阶级,没有了商品与货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开始消亡,变成了列宁所说的“非政治国家”。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然而,历史的发展出现了复杂的情况,迄今为止,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设想并未变成现实。社会主义革命既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发生,也不是同时胜利;恰恰相反,它是在像俄国、中国等经济不发达国家获得了胜利。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外部依然有资本主义国家敌对势力的包围和威胁,国家仍然存在着剥削阶级的残余势力和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因而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有时有可能激化。这又一次表明,处于发展阶段的现实社会主义,仍必须保存,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事实上,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4】
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是无产阶级实现其伟大历史使命的必然途径。无产阶级专政,对于无产阶级的整个革命进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
【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4页。
【2】《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1页。
【3】《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0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
分重视无产阶级专政问题。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全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过程、途径和手段的基本思想,因而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质和主要点,列宁把它看作是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列宁说:“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之点是阶级斗争。人们时常这样说,这样写。但这是不正确的。根据这个不正确的看法,往往会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机会主义的歪曲,把马克思主义改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因为阶级斗争学说不是由马克思,而是由资产阶级在马克思以前创立的,面且一般说来,是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可能还没有走出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治的圈子”。“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1】
【1】《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