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托马斯 孟 (二)
第5章 对外贸易是提高我国土地价格的惟一手段
货币的多寡决定物价的高低。
由对外贸易差额而导致的货币流入是可以长久保留在英国的,同时它也会使我们变得更富有,这样(而且只可能这样)还能使我国的土地价格提高。因为当商人将纺织品和其他商品输出到海外卖了个好价钱后,他会马上回来收购更多的商品,这样羊毛和其他商品的价格就会提高,结果地主也会提高土地的租金。因为每天都有到期的租约。这种方式既可以赚到钱,又可以使更多的金银流入英国。因为这些钱可以买土地,也可以钱生钱。
这一章又是这么短。
第6章 靠制定和颁布各种国内禁令的方法,西班牙并不能保证其财富不流入其他国家
为什么会说到西班牙?
这本书出版于1644年,它是1621年托马斯关于东印度公司贸易的另一本书的改写。托马斯在1615年成为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再往前一点,1588年,英国海军击败了强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这一年也是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登基30周年。
就在前一年,1587年,伊丽莎白处死了表妹,苏格兰王后玛丽。
回溯到伊丽莎白登基的那一年,1558年,她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另一位玛丽,英国女王同时也是西班牙王后的“血腥玛丽”病死,伊丽莎白才获得王位。
西班牙的统一,借助了天主教会的力量,西班牙也因此成为天主教的庇护者。而伊丽莎白的父亲亨利八世与天主教决裂,因此西班牙与英国长期处于敌对状态。
伊丽莎白登基之后,为了削弱西班牙的海上力量,暗中扶持海盗,进行劫掠和殖民活动。这一活动使得英国迅速变得富有。
西班牙是当时最强大的海上帝国,控制着美洲的贸易。西班牙国王为了获得整个欧洲的控制权,不断发动战争,这完全依赖于美洲获取的金银。
英国击败西班牙,也同时获得了海上霸权,原本流入西班牙的财富,现在也归英国所有了。这些巨额财富,曾经对西班牙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西班牙国王在西印度群岛所拥有的金银矿的价值,大于目前世界各地已发现的全部金矿和银矿的价值之和。”
“金银就是西班牙力量的源泉,使得西班牙将自己的势力延伸到如此众多的国家中,并试图将这些国家联合起来,以使自己从所有的基督教国家中获取充足的物资供应,来满足它在战争与和平时期的需要。那些向西班牙供应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国家也因此从它那里获得了一些金银,因此西班牙的政策总是极力阻止金银外流出国。”
“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除了无法用本国生产的商品来交换他们所需的外国物品之外(他们因此被迫借助货币来满足物品供应),西班牙人还天性好战,这耗尽了他们的财富。由于西班牙要维持一支庞大的由外国人组成的军队,这些军队距离西班牙本土又路途遥远,因此,他们不可能依靠西班牙本国的产品来满足部队所需的粮食、服装和其他军需品的供应,使得他们不得不从其他国家那里得到补给。”
“战争使西班牙这个基督教国家中最富有的王国很快变得不名一文。金银的短缺会使军队很快陷入混乱状态,就像西班牙本土有时也会发生的情况一样:这个以金银为立国之本的国家,有时它的金银会在运输的途中被敌人用武力夺走,抑或有时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财政入不敷出时,国内也会发生秩序混乱的情形。”
西班牙失去了它的财富,其他国家又是怎么获得和瓜分这些财富呢?托马斯举了两个例子。
如果英国每年通过与西班牙的贸易可以获得五十万个银元,但是在与土耳其的贸易中我们又损失了五十万个银元,这些银元都被运到了土耳其。因此,虽然土耳其人没有与这些银元的产出国——西班牙有任何贸易往来,但最终得到银元的还是土耳其人而非英国人。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英国在与土耳其的贸易中仍是损失五十万个银元,但在与法国、意大利和其他与英国有贸易关系的国家里获得了双倍的利润——一百万个银元,因此,从贸易净差额的角度说还有五十万个银元的收益。
无论是在获取金钱的方法上,还是每年获利的比例上,这种比较方法都适用于评估任何国家间的贸易。
第7章 对外贸易的各种收益
“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会产生三种收益:第一种是国家的收益,它可能是在商人(他是国内最主要的代理人)发生损失的时候产生的;第二种是商人的收益,有时它是可以通过公平正当的手段获得的,虽然此时国家是损失方;第三种是国王的收益,这是一种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的收益,即便是国家和商人都蒙受损失的时候。”
第一种收益。托马斯直言,“当公众沉浸于国家利益增长的喜悦之中时,商人们恐怕无法与公众共享这一快乐。”
举例来说,假如东印度公司将十万英镑输出到东印度群岛,用这笔钱买回了价值三十万英镑的货物并运回英国。因此,很明显,国家的这一部分财产增长了三倍。但请恕我直言,我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我上面所说的这家商业公司在这次交易中至少损失了五万英镑。
“商人的上述损失从国家的角度看却是利益的增加。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即便是在商人遭受惨重损失的时候,国家和国王仍可以从关税和其他税费中获取丰厚的利益。”
商人为什么应该得到尊崇呢?这就是理由。
第二种收益。“商人凭借其值得嘉奖的勤奋精神经营进出口贸易,在有利可图的时候买进卖出商品以获取利润。”商人因而获得收益。
“尽管如此,如果国内秩序混乱,国力仍然会衰退和贫穷下去。同时,骄傲和浪费会使我们消费过多的外国货物,使得我们消费的进口货物的总值超过我国财富所能负担的程度;当这种情况不能用本国商品的出口来弥补时,这就是被称为不自量力、奢侈浪费的人的典型特征。”
商人只做有利可图的生意,这可能导致“进口多于出口”,也就是国家财富外流。这就需要开拓和发展出口生意,而不是简单地指责所谓的“消费主义”。
第三种收益。“国王总是可以通过贸易获取收益。但是这里我们不能在这种广泛的意义上看待国王的收益。因为如果这样我们就可以说,虽然国家的贸易损失了一半,国王陛下仍旧有油水可捞。”托马斯在这里指出,国王的收益,并非直接等于国家利益。
“假设目前我国每年进出口贸易的总额大约是四百五十万英镑,由于外国货物进口和消费的增加,每年还可能增加二十万英镑。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国王肯定可以获得近两万英镑的收益,但国家却因为过度消费损失了全部的二十万英镑。”
第8章 提高或贬低我国的币值,既不能增加本国的货币,也不能防止货币输出
“一般说来,有三种方法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货币拥有量。第一种方法是,使现在流通的各种面值的铸币如英镑、先令或便士等,低于或高于其以前的价值。第二种方法是,当上述铸币的重量发生改变时,依旧按原来的价值继续流通。第三种方法是,当铸币的成色即其中金或银的含量提高或降低时,依旧按以前的价值继续流通。”
一个国家的货币拥有量变得更多或者更少,会有什么影响呢?
“货币不仅是我们衡量国内所有其他财富的真实尺度与标准,而且也是我们衡量对外贸易的标准。”
货币是金银铸造的金币和银币。如果金币银币的含量增高,而币值不变,则旧有货币必然轻于新币,会被拒收。或者,新币将被收藏重铸,流通的仍然是旧有货币。
如果新币含量降低,则旧币将被回收,铸成新币。
其结果是同样的,货币总量多于从前,并且这些货币是“劣质货币”,人们希望尽快地把它花掉。它立刻表现为,消费能力的上涨,从而带动物价的上涨。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通货膨胀”。
“现在你该明白了,这些为数不多的货币(用来衡量所有其他物品的价值尺度)在人们每天的生活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按照某种公正的比例,统治和分配所有的人日常一切重大事项。”
另外,如果我国的币值不稳定,就会违反对外贸易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国家出于戒备心会相应地改变它们货币的币值,那么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呢?抑或,假如它们不改变币值,我们可以期待什么?因为如果外国商人将他们的商品带进英国后才发现英国的货币升值了,难道他们不会将他们的货物留存起来,等到涨价时再出售吗?难道商人们不会将外汇的兑换比例相应地提高吗?所有这些的答案毫无疑问都是肯定的。那么,能不能在货币升值后再将它输出到国外,并赚回与升值前一样多的利润呢?
也许还会有人这样说,如果我国的的货币升值了,其他国家的货币却没有,因此肯定会有更多的外国货币或金银被带入英国。真要是这样的话,就必须依靠从事出口贸易的商人和购买我国物品的商人。显然,上述两种商人都不可能从中获取较币值变动前更多的利润和好处。因为如果他们所说的外国货币或金银的确能比以前换到更多的英镑、先令和便士的话,他们会愿意以目前看起来高了一些的兑换比率,更多地兑换这些跟以前相比成色更差、分量更轻的英国货币吗?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改变币值的这种创新并不是使金银流入英国的好方法,即便这些金银被带进了英国,我们也无法把它们保留下来。
第9章 准许外国货币以高于其实际价值 的比率兑换我国货币并允许其在我国流通,不会使我国的财富增加
“一个考虑周全的商人为了更好地经营其生意和账款,一定会认真学习如何分辨与他经常有贸易往来的那些国家的货币的成色和重量,并与我国的货币相比照,以期准确地计算出生意上的利润和损失。”
国外贸易,收获的是其他国家自行铸造的货币。由于它们都是金银铸造,所以有一个基础的参照值,就是金银的含量。不过,出于各种原因,各国不同货币的兑换,并不是按照金币银币的真实含量,而是各国之间自行制定的“兑换比率”,也就是“汇率”。
为了吸收更多的外币,制定高于它的实际价值的汇率,在短期内确实有效,但“这种办法是违背商业惯例的,而且很快就会导致其他的国家采取相同或更严厉的行动来与我们对抗,使我们的希望最终落空。”
另一方面,“我国允许外国货币以高于其实际价值(与我国的标准货币相比)的兑换率在我国流通,那它带来的结果只能是:公共财富不能被公正地分配,因为衡量这些财富的尺度是不准确的。”
最后,“如果我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价值差距很小,那么带进国内的金银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这种情况下商人宁愿带进货物,因为输入货物通常总是有较好的利润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人为地扩大外国货币于我国货币的兑换比率,使外国货币的价值远大于其实际价值,获利的人就会将我国所有的金币都带走。”
这一章,应该针对的是当时英国存在的,“其他国家的金银被允许在国内使用,而且是以高于斯特林金币的价值来计算兑换比率的。”
第10章 颁布现金使用法令不能增加也无法保护我国的财富
“规定进入我国的外国商品所售货款最终只能换成我国的商品带出英国,最初看起来似乎效果很好而且手段也合法,但仔细研究你就会发现,这样的法令实际上是不可能产生好的结果的。”
这显然是对“贸易自由”的限制。这一限制必然损害了商人的利益,托马斯才会反对。
“在有的国家,我们销售我国的货物,然后再购买一些当地的产品,剩余的货款以现金形式带回英国;在另一些国家,虽然我们也在那里出售我国的商品,但当地的物品却不适合我国的需要,因此我们只能带走货款;还有一些地方有我们所需要的商品,但那里的人们却不需要我国的商品,所以我们在其他国家赚到的钱被他们拿走了。因此,通过货物(按时间的变动而不断变化)的不停周转以及参与各方互相合作共同完成的贸易,永远都不会失去活力。”
“在这里我只打算简单说一说限制的问题。”
“首先,商人在海外销售货物的所得可采取三种形式:现金、货物和汇票。但是现金使用法令不仅限制货币(在一些人看来似乎是公正的和有远见的)的使用,而且也限制汇票的使用,这种做法是违反商业惯例的,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其他国家从未采用过此类的措施。”
“其他国家就会马上制定相应的策略来应对。因此,我们从他国自由携带金银出境回到英国的权利会被剥夺,紧接着英国商品在其他国家的销售额也会大大下降,因而我国的贸易会衰退,金银会减少。”
“其次,如果依靠上述法令我们还能推进我国的商品出口(高于一般水平)的话,那么这些商品一定是英国人民从他们的日常生活中节省下来的,这种做法是不利于商人、水手和航运业的发展的;而且,它还会使国家遭受损失。”
“使贸易得到充分发展是需要条件的,一个发达的贸易呈现出的状态是:有的人既出口也进口商品,而有的人则只进口或只出口;有的人需要把货款汇出去,有的人要收进货款;有人把货币带出去,有人把货币运进来,数量的大小取决于各国的经营能力和货币富余状况。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严格的法令,才能不影响商业的顺利进行;没有这一条件,任何法令都起不到保护和增加财富的作用。”
“假如其他国家所购买的我国商品的价值大于我国所消费的外国商品的价值这一说法是事实,那么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即便没有限制法令,出超的部分也会以现金的形式返回到英国。因此,限制现金使用的法令不仅是毫无意义的,而且是有害的,就像其他那些类似的限制措施一样,一旦付诸实施,其副作用将会暴露无遗。”
这大概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最初来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