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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九十八: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出发点)

2023-04-04 10:25 作者:哲学的物质武器  | 我要投稿


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下)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第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级差地租Ⅱ)

1、以上我们只是把级差地租看做投在面积相等而肥力不同的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所以,级差地租是由投在最坏的无租土地上的资本的收益和投在较好土地上的资本的收益之间的差额决定的。在那里,我们假定若干资本同时投在不同的地块上,所以,每投入一笔新的资本,土地的耕作范围就会相应扩展,耕地面积就会相应扩大。但是,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只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那么,生产率不同的各资本量连续投在同一地块上和同时投在不同地块上,假定结果相同,这是否会有什么差别呢?

2、首先,不能否认,就超额利润的形成来说,这两种场合是毫无差别的:在一种场合下,投在A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1夸特,从而3镑成为1夸特的生产价格和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投在B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2夸特,并提供一个3镑的超额利润,而投在C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3夸特,并提供6镑的超额利润,最后,投在D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4夸特,并提供9镑的超额利润;在另一场合下,这12镑生产费用或10镑资本,以同样的收益按同一顺序投在同一英亩上,从而取得同样的结果。在这两种场合下,都是一个10镑的资本,其依次投入的价值部分各为2.5镑,不管它们是同时投在肥力不同的四英亩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英亩上。由于它们的产量不同,其中一部分不会提供超额利润,而其他各部分会按照它们的收益和不提供地租的投资的收益之间的差额提供超额利润。资本各价值部分的超额利润和不同的超额利润率,在这两种场合都是按同样的方式形成的。地租无非是这个形成地租实体的超额利润的一种形式。但是,无论如何,在第二个方法上,超额利润到地租的转化,也就是使超额利润由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手里转到土地所有者手里的这种形式变化,会遇到各种困难。英国租地农场主所以顽强抗拒政府的农业统计,其原因就在于此。他们在确定他们投资的实际成果方面所以和土地所有者进行斗争,其原因也在于此(摩尔顿)。地租是在土地出租时确定的,此后,在租约有效期间,由连续投资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落入租地农场主的腰包。正因为这样,租地农场主总是力争签订长期租约;但另一方面,由于地主占优势,每年都可解除的租约增加了。

因此,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带来不同结果的各个等量资本,不管是同时投在同样大的各块土地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块土地上,都不会影响超额利润的形成规律,但是,这对于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来说,却有重大的差别。后一个方法会把这种转化限制在一方面更为狭小,另一方面更不稳定的界限内。因此,在实行集约化耕作(在经济学上,所谓集约化耕作,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块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的各国,税务员的工作,正如摩尔顿在他所著的《地产的资源》一书中所说的,就成了一种极为重要、复杂、困难的职业。如果土地改良的效果比较持久,那么,在租约满期时,人工增进的土地的级差肥力,就会和土地的自然的级差肥力合而为一,因此,地租的评定就会和肥力不同的各级土地之间的地租的评定重合起来。另一方面,就超额利润的形成决定于经营资本的量这点来说,一定量经营资本产生的地租额,会加算到一国的平均地租中去;因此也就要求新的租地农场主掌握足够的资本,以便按同样集约化的方法继续进行耕种。

3、在考察级差地租Ⅱ时,还要强调指出如下几点:

第一,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不仅从历史上来说,而且就级差地租Ⅱ在任何一定时期内的运动来说,都是级差地租Ⅰ,就是说,是肥力和位置不同的各级土地的同时并行的耕种,也就是农业总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不同质的地块上同时并行的使用。历史地看,这是不言而喻的。在殖民地,移民只须投很少的资本,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和土地。每个家长都企图在他的移民伙伴们经营的场所旁边,为自己和家属开辟一个独立经营的场所。早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下,在真正的农业中一般说来必然是这种情形。在作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的牧羊业或整个畜牧业中,或多或少都是共同利用土地,并且一开始就是粗放经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从生产资料在事实上或法律上为耕者自己所有的旧生产方式上发展起来的,一句话,是从农业的手工业经营上发展起来的。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生产资料只是由此才逐渐走向集中,并逐渐转化为资本,而同转化为雇佣工人的直接生产者相对立。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是在这里表现出自己的特征来说,这首先特别是发生在牧羊业和畜牧业上;所以,并不是发生在资本在较小规模土地范围内的集中上,而是发生在较大规模的生产上,这样就可以节省马的饲养费用及其他生产费用;事实上并不是由于在同一土地上使用了更多的资本。此外,按照耕作的自然规律,当耕作达到一定的水平,地力已经相应地耗尽的时候,资本(在这里同时指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就成为土地耕作的决定要素。在已耕地同未耕地相比只占较小面积,地力也还没有耗尽的时候(在真正的农耕和植物性食物占统治地位以前,当畜牧和肉食盛行的时期,情形就是这样),这种刚刚开始的新生产方式同农民生产的区别,首先就在于由一个资本家投资耕种的土地面积较大,也就是资本以粗放的方法投在较大的土地面积上。因此,一开始就要记住:级差地租Ⅰ是作为出发点的历史基础。另一方面,级差地租Ⅱ的运动,在任何一定的瞬间,都只是出现在这样一个领域内,这个领域本身又是级差地租Ⅰ的形形色色的基础。

第二,在级差地租的第Ⅱ形式上,除了肥力的差别,还有资本(以及获得信用的能力)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上的差别。在真正的工业中,对每个生产部门来说,都会迅速形成各自的经营规模上的最低限额和与此相应的资本的最低限额,资本达不到这个限额,单个的经营便不能顺利进行。同样,在每个生产部门中又会形成多数生产者所必须拥有并且实际也拥有的、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标准的平均资本量。大于平均资本量的资本会提供额外利润,而小于平均资本量的资本就得不到平均利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缓慢地、非均衡地侵入农业,这是我们在英国这个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国家中可以看到的。如果没有谷物的自由进口,或者因自由进口的数量很小,影响有限,那么,市场价格就要由耕种较坏的土地的生产者来决定,就是说,要由在低于平均生产条件的较不利条件下进行经营的生产者来决定。用于农业的并且一般可以由农业支配的资本总量中的一大部分,就是掌握在这些生产者 手中。诚然,例如农民在他的小块土地上耗费了大量劳动,但是,这种劳动是孤立的,并且被剥夺了实现生产率的各种社会的和物质的客观条件。这种情况使实际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能够把超额利润的一部分占为己有;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中,也同在工业中一样均衡地发展,那么,至少就上述这点来说,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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