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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声理财揭秘ST宝龙“窃听风云”服务费内幕交易案

2023-04-06 17:23 作者:bili_74890412621  | 我要投稿

内幕交易是什么?内幕交易罪,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现如今多发于证券市场从业人员当中,不少人忍不住诱惑,触碰到法律的红线,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制裁。

 

广州越声理财揭秘一起服务费内幕交易案例,ST宝龙“窃听风云”事例:2011年11月2日,ST宝龙副总经理彭某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某某(董事长)、吕某某(总经理)等,以及西南证券投行三部高级执行董事陈某某就吉隆矿业借壳上市事项初步接洽。

 

同年11月6日,西南证券派人以做IPO尽职调查的名义前往吉隆矿业调查。11月18日,吉隆矿业赵某某前往东莞虎门与ST宝龙董事长郑某某等进行面谈,双方就关心的净壳、估值、利润保证、重组股价及迁址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借壳重组事项达成意向。ST宝龙向吉隆矿业发行股份购买全部资产行为,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始于2011年11月18日ST宝龙和吉隆矿业达成重组共识,终于2012年1月5日ST宝龙停牌。

 

2011年12月,ST宝龙停牌前夕,马国秋从研究生同学西南证券投行陈某某处获知内幕信息,累计买入"ST宝龙"两日成交总额1/5的股份。停牌2个多月后,ST宝龙于2012年3月20日复牌并公告收购报告书等重组文件。

 

而从该日起,ST宝龙开始疯涨之路,从201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连续15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到惊人的107.94%,股价也由8.44元飙升至17.55元。马国秋于第14个涨停日选择卖出获利了结,实际获利高达136.89万元。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马国秋和陈某某共有14次通讯记录,联络接触频繁。同时,马国秋的交易活动也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发展高度吻合。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的规定,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马国秋违法所得136.89万元,并处以136.89万元的罚款。

 

广州越声理财警示:内幕交易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同时违反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打击广大投资者信心。希望相关从业人员从本案能够获得警示,进一步提高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切勿贪图一时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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