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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脚美人》华晨宇水仙文(三)

2021-12-11 08:27 作者:宇官_  | 我要投稿

“你也去洗洗。”

十洗了澡回来,飒飒依然乖乖呆在原地没动。

飒飒见他光着膀子,肩膀上有一块不小的伤,想着他这个样子怎么洗的澡啊。不过也没说什么,立刻答应着去了。


热水还剩好多,飒飒很是惬意,一边洗一边不住地哼着小曲。他想这位爷可真不会使唤人,按说烧洗澡水这种事从来都是他的活,如今却有现成的,自己也能享受一下。

刚才的难受便一扫而光了。

飒飒很懂得怎样短暂地忘记痛苦。不然,要是时时想着那些糟心事,谁能受得了呢?


飒飒把头发擦得半干,洗得脸红扑扑的,脚底板热乎乎的回来了。

“去柜子里拿条毯子,铺地上睡。”

飒飒照做,乖乖躺好。

十拿了条锁链,一头锁到飒飒的一只脚腕上,一头连到墙上的挂钩处。毕竟在同一个屋檐下,十终究还是对飒飒有些戒备,飒飒也理解。

揉揉腰,他想,至少能有几天安稳日子过了。


脚上的锁链一开始还有些冰凉,不一会就被捂热了。

飒飒想,他这回是选择了自甘囚禁,把自己整个人都给了出去,搏一场生存。他也不知道这回能不能赌得赢。

那时候飒飒和将军的家里人一起正在车里坐着,看见乱军已经杀到了车里,悄悄遮了面,他小小一个,找个缝隙就钻下了车。

耳边全是拼命的求饶和尖利的哭喊,生存的本能让他一边小心地走开,一边害怕得掉眼泪。他很怕有人看见他,只要有人看见他,他必然是活不成的。

然而老天好像终于帮了他一回。很快打斗平息,安安静静地,只剩下飒飒一个人。

而天黑了,飒飒开始难过,他以后该怎么办呢?他一个人,一无所有,指定是无法生活的。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寸头的男人卧在地上,身上佩着刀剑,还不只一把。飒飒没来由地觉得安心,也实在是累,便在他身边的一棵树下睡着了。

他那时甚至没有来得及想,这个人会不会属于那些要杀自己的人,会不会自己还没醒来就在睡梦里一命呜呼了。

就那样把自己给出去了,明天会怎样,飒飒也不知道。



飒飒醒来,伸了个懒腰,被子很暖,睁了眼又很流连地躺了一会。

回过神来,又觉得太放肆,赶紧坐起来,发现主人已经不见了,脚上的锁链也被撤掉。

看看日头,不早了。


飒飒看见主人正蹲在院子里的石桌旁,耐心地擦着几把刀,那些刀有大有小,有长有短,另外还有一把长剑。主人已经穿好了外衣,装束齐整,似乎马上就有事出门。

飒飒有些饿了,想去弄点吃的,却发现厨房里已经没什么可以吃的了。

十这时候起身,腰间佩着几把短刀,被衣襟故意遮住。又往长靴里放了一把刀,向大门口走去。

他看见飒飒起身了,然而懒得理他。他是把飒飒当小玩意了,至于这小东西是坏了、死了、还是跑了,于他都没有影响。自己一向是一个人过,并不习惯把别人放在眼里。


飒飒看到自己被无视,倒是有点不是滋味,更何况他还饿着,主人要是走了,他要饿一整天吗?

飒飒是会看人脸色的,他看出来主人的随性,干脆大着胆子喊:“爷,这附近有没有集市啊?我去买点菜。”

十回过头,看了一眼飒飒,那小东西头发还乱乱的,正站在院子里的一片阳光下,又美美睡了一觉,脸色更显得好看了。

明白他的意思,拿出一袋钱,放在石桌上就走了。


飒飒心里欢呼了一声。现在的情形是,他一个人,没有人使唤他,又得了钱,这样美的事可很少有。

他哼着小曲去拿,却发现沉得很。打开数了数,这哪是买菜的钱啊,就是一头牛都买回来了。

没想到,这位新主人住在一间平常的小屋里,却这样有钱。

他是做什么的呢?飒飒本来以为他是个普通的兵,可现在看来似乎不是。是将军吗?可将军应该住在将军府里啊。

飒飒想不明白,便自顾自唱着歌。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看着这个还不错的小院子,飒飒唱出了这一句。


飒飒刚想出门找找集市在哪里,又觉得不妥。他去找了块布,当头巾把脸蒙起来。他知道以自己的模样出去肯定不行,谁知道这附近都住着什么样的人呢?

现在好了,飒飒满意地出了门。

村落里的视野很开阔,远处就是一块一块的农田。他走得慢,刚好一边赏景一边哼着歌。时不时地一只鸟飞过去,钻进前面的树林里不见了。

飒飒是在城里住惯的,见到这种风景,像画一样,觉得新鲜。


刚刚那句良辰美景,刚好飘到了邻居家的耳朵里。

隔壁住着的是一个年轻的庄稼人,叫炸炸。这天他起了个大早,端着饭去串了门解闷,刚回来就听见这样好听的歌声。

炸炸知道他的这个邻居是个寸头男人,一向独来独往不理人,并且一年到头没几天在家的。不一会却看见出来一个人,走路一瘸一拐,很显然不是那个寸头男人。刚才那句应该就是他唱的。

炸炸琢磨着,那人身材小小的,越看越喜欢,不知道要是把那头巾摘下来,是长什么样子。


村子很小,飒飒很快找到了集市,却发现稀稀落落的没几个人,就随便买了点菜。

不过他摸到了一个小铺子,买了一瓶雪花膏。店主极会说话,见他皮肤白皙,笑着说:“您这么好的皮子,哪还用得着擦东西啊?”

飒飒把东西揣在口袋里,低着头走了。


刚要进家门,却听见有人说:“今天不上集的,要等双号日子才有。”

回过头,看见一个年轻人坐在隔壁家的门口,正笑着看他。那人头发短短的,两边翘起几个小角。

“哦,谢谢。”飒飒觉得不理他显得不好,又不知道说什么。

“你怎么戴着头巾?现在天又不冷。”

飒飒想了一下说:“我怕冷。”

什么呀,飒飒只穿了一件短衫,一条单裤,还没炸炸穿得多。

炸炸倒没多想,说了自己叫炸炸,又问他的名字,还招呼他来家里坐坐。

炸炸看着这人比那寸头男人好说话的样子,很想和他熟络了。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总不至于见面跟生人一样吧。


“我叫飒飒。”

“飒飒……”炸炸在嘴里重复了一遍。

“我回家吃饭了啊,改天聊。”

“哦,明天有空的话,一起去赶集啊。”炸炸看着飒飒要走,赶紧发出了邀请。

飒飒模糊应着,回了家。

他也实在是饿极了,又走了这样一段路,汗都出来了,便随便弄了点吃的。很想吃点肉,可是没有买到。


吃饱喝足了,飒飒有点无聊。

往常这时候他还在干活,突然闲下来有些不习惯。他想找点活干,拿扫帚扫了地,虽然也没什么可扫的。

他在院子里闲逛,看那些横七竖八的刀剑。

飒飒拿起一把短的,比想象中的要压手,拔出来看,刀口锋利无比,一看就是质量上乘的好刀。飒飒又放回原处,他看得出来这些东西对主人很重要,不敢乱动。


飒飒又想起那个炸炸,倒是很想去找他说会话,毕竟一个人也没事干。可是又觉得不好,他总不能又戴着头巾去吧,那样确实很可疑,还是算了。

炸炸说明天和他一起去赶集?飒飒没想好要不要同意。

又觉得很好笑,以前自己被使唤得团团转的时候,总想着要是能清闲一点该多幸福,现在闲了,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人啊。


飒飒进了屋随便看看,基本上没什么特别的东西,或者可以说家徒四壁。却翻出了纸笔,飒飒是认得字的,是为了能看懂戏文,只是字写得一般。

他想到那些富家公子哥常常附庸风雅作赋吟诗,就是这样写在纸上的。飒飒也想写写字,就磨了墨,默了些戏文上去。

飒飒觉得高兴,对这些戏他是真心喜欢的。他看着自己扭扭捏捏的字,反复默读着。


接下来的时间,飒飒把躺椅搬出来,搬到院子里,坐着,翘着二郎腿晒太阳。

他想起来,他以前的主人也喜欢晒太阳,也是这样坐着,他呢,常常被要求跪在一旁,端着吃的,或者摇着扇子。

原来坐在椅子上的感觉这样幸福啊,啦啦啦,飒飒又唱起了歌。

他觉得这一刻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他声音不大,慢慢地把学过的戏都唱了一遍,唱到院子里已经晒不到太阳了,然后眯着眼睛,不知不觉睡着了。

这一天平静而琐碎地过去了。

很难得的,没有训斥、没有挨饿、没有哭喊的一天。

飒飒睡得很甜。


隔壁的炸炸又听到了那个美妙的歌声,虽然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但是偶尔几个字句飘来,那声音真的让人难以忘怀。

炸炸很想知道寸头男人是不是也在,飒飒是不是寸头男人带回来的。

或者说,难道这个房子已经换了主人了?

总之,他对飒飒产生了很大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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