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启动!第五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第五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
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大力引育集聚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领军人才,以大赛方式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大赛设置
时间
2023年7月一11月
类型
创业企业类创业团队类
领域
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原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先进计算、工业母机、机器人、动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工装备、核电、氢能及储能、海水淡化、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智慧农机、种源“卡脖子”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
奖项设置
递选7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和30名左右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
参赛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创业企业类人选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人股)比例不低于30%]。
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2017年7月1日一2022年6月30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
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领域,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
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
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三)创业团队类人选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领域,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
参赛名额
1、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4人、创业团队类人选6人;
淄博、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2人、创业团队类人选5人;
枣庄、东营、聊城、滨州、菏泽,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0人、创业团队类人选4人。
海外创业团队类人选可直接报名参赛。
2、对省外海外人选,各市最多可额外推荐创业企业类5人、创业团队类5人。
3、近三年(2020年以来)市级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同等层次奖项、符合本次大赛标准条件的创业企业类人选,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对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2020年7月1日一2023年6月30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淮)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的,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决赛。
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报名工作依托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创业企业类参赛人选进人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审核人选信息,在线生成申报书;报市科技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按程序推荐至省科技厅。创业团队类参赛人选,进人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在线生成申报书,按程序推荐至省科技厅,其中通过各市申报的,须报市科技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二)资格审查
依托“人才山东”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大赛初赛
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择优确定进入决赛人选。
(四)大赛决赛---
大赛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具体时间、地i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推荐单位须于2023年8月21日(周一)下午4时前,通过信息平台将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逾期不再受理。省科技厅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修改完毕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重新提交的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实地考察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支持。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组织进行尽调,通过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股权投资期限结合人才项目建设实际确定,最长可按规定延至10年。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
人选创办企业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后,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根据人才创业实际需要,由各市协调给予办公场地、投融资、创业辅导等方面配套服务。剩余2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在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按程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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