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01
很开心再次相遇~
先请大家看一个视频:
Somewhere
演奏:JohnKnowles+TommyEmmanuel
https://v.qq.com/x/page/r30797uouo9.html
熟悉Tommy大神的琴友可能对他旁边的那位老者也不陌生吧?这位老爷爷名叫John Knowles,几年前Tommy邀请他一起录制了自己的圣诞专辑,两人的默契合作长达十多年,一起录专辑,巡演,喝咖啡,彼此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在Tommy的两张圣诞专辑里均有John的参与!在Tommy大神三人合奏版的《Jingle Bell》里,有心的琴友可能记得老爷子喊过一句“Here is Johnny~”,当然就是叫的John爷爷啦。
2019年两位也发行了合奏专辑《Heart songs》,两位CGP联手出击,品质自然有保障。

差不多相当于刘德华和张学友一起出了一张经典重唱专辑~
在我一开始聆听两位大师的合奏时,注意力总是首先集中在Tommy身上。但是随着我越来越多地观看他们的合奏,就越能感受到两人之间的奇妙魅力。
即使是一些翻来覆去听到发腻的经典歌曲,只要是从二位老人的手指中流淌出来,都会赋予其新的感觉。每当自己亲耳见证这神奇的化学反应,都会感叹不已。
Tommy之前也表示自己很喜欢跟能与自己产生化学反应的吉他手合作,比如Martin Taylor,Richard Smith,Joscho Stephan,Frank Vignola和Vinny Raniolo等人,当然也包括了这篇文章的主角John Knowles先生。
2015年的时候,Tommy和John一起接受了一次采访,Tommy在采访中毫不吝惜对John的欣赏,他说John对歌曲的演绎跟自己比较相似,在伴奏时对和弦的选择更是非常契合自己,并且能在保持稳定节拍的前提下为自己留出足够的空间,所以跟John一起合奏的时候,Tommy只需专心像歌手一样演奏旋律即可。说完两人相视一笑~

02
基于Tommy大神的夸奖以及两人无可挑剔的音乐合作,我对John Knowles先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以此为契机对他进行了简单的了解。
在不断了解的过程中,老先生的形象在我脑海中也逐渐鲜明起来,很难想象视频中默不作声专心演奏的老者,不仅是CGP(Certified Guitar Player)称号的首位获得者(对于喜欢美式指弹的琴友来说这个称号的意义不言而喻),还是格莱美奖获得者,更是一位物理学博士。
逐渐了解一个人的过程非常美妙,站在后人的视角去阅读关于前人的经历与故事,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怀着做一点什么的心情,在这里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有关John knowles先生的经历分享出来,相信对有兴趣阅读的琴友来说也能有属于自己的一份收获,也希望自己做的是有意义的事。

John Knowles于1942年出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在如今的三位CGP(其余两位是Tommy Emmanuel和Steve Wariner)里也是最年长的一位。
难以想象Tommy居然是最年轻的,旁边的Steve就比Tommy早一年出生!

03
与许多音乐家一样,John的童年也是与音乐一起度过的,教堂唱诗班的歌声,手风琴上的琴键,塑料尤克里里的拨弦声,都是John与音乐的第一次直接接触。他的家庭环境也全被音乐紧紧围绕着:
——他的父亲是一名热爱收藏古典音乐唱片的牧师,John从小就听着这些唱片长大。而他的妈妈喜欢乡村音乐,这在当时的收音机里也可以被听到,而他的两位叔叔也是狂热的音乐爱好者。
因为John的父亲是牧师,他从小就有机会频繁出入教堂。他们当地的教堂非常大,而且有一个非常棒的唱诗班,以演唱古老的新教圣歌为主。
当时年幼的John会在每个星期四来到教堂聆听唱诗班排练。令他惊奇的是,这个唱诗班可以单独把每个声部挑出来,再完美地融入进去。
因此每个星期天,这个孩子就会在教堂里走来走去,坐在不同的人旁边以倾听不同的声部!声音之间的引导一直对他很有吸引力。虽然他不知道这些和弦的名字,但他悄悄燃起了学习这些部分的欲望。
教堂里的每个人都喜欢小约翰的可爱,因为他会和每个人坐在一起。但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只是工具人罢了~
之后,在瑞德叔叔(他的两位叔叔之一)耳濡目染之下,他听到了Django Reinhardt(伟大的吉普赛爵士吉他演奏家),并因此得以在很年幼的时候接触到更多风格的音乐。
04
紧接着,在John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学习他人生中的第一种乐器:手风琴。

John之所以学习手风琴,不仅仅是因为家里没地方放钢琴,更是因为当年手风琴是非常时髦的乐器,甚至比吉他还流行~
因为手风琴上的按钮是按五度圈来排列的,所以John得以学习和声排列的基础知识。能够看到键盘,就能学会了如何在音阶和旋律之间“周旋”。
所以在他接触尤克里里和吉他之前,他就可以读懂音乐了。同时John也慢慢养成了听各种音乐的习惯。周围都是鼓励他并且热爱音乐的人。或许就是这样的成长环境为他将来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他母亲的弟弟,也就是他的另一位叔叔,亚瑟叔叔,也是John重要的领路人之一。亚瑟叔叔有一把老旧的Gibson吉他(型号大概是Kalamazoo)。
和John在一起的时候,叔叔经常抱起吉他深情歌唱,像所有年幼无知的小男生一样,John便一直将亚瑟叔叔作为崇拜的对象。
而且他的叔叔十分热爱电学,在休斯顿电力公司工作,这也间接激起了John对电学乃至物理的兴趣。可以说没有亚瑟叔叔的话,John之后不一定会选择尤克里里和吉他。
几年后,John在当地的商店买了一把塑料尤克里里作为自己十一岁的生日礼物,开始了更深入的尝试与学习。
虽然随琴附送的教材书里只有三个和弦,但是John努力地把在手风琴上学到的一切“翻译”到尤克里里上,并且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巩固完善了对于音程和和弦的理解。同时他也意识到,还有更多知识等待着他去探索。
然后,在John十三岁那一年,和无数当今的美式指弹吉他爱好者一样,他发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这个新世界的上帝就是:Chet Atkins。
和大多数人一样,John一开始也认为Chet Atkins的演奏方式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和大多数人又不一样的是,John凭着毅力开始了对Chet音乐的钻研,他开始在当地开始学习吉他。
当然,在那个时期,Les Paul和Mary Ford夫妻俩的唱片也是卖的热火朝天,John自然也去购买了不少。最后还有著名爵士吉他手Johnny Smith的唱片,这也是John对爵士乐的第一次接触。他常常会跟着这些唱片一起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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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努力的学习,John的吉他水平突飞猛进,此时他的底蕴已经逐渐变得深厚了。
不过有趣的是,当时John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会弹吉他的,直到他上高中才知道在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那边有人会弹吉他。
那个年代的信息交流相当于现在来说可以说是相当闭塞,以至于当猫王横空出世时John还嘲笑过他不弹大横按(笑)。
接着,John来到了高中,在高二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好友Gene和Barry,三人一同组成了名为Surfriders的三重奏组合。在此期间John也在学校的爵士乐队担任贝斯手。

三人主要以演奏夏威夷音乐为主,每个周末的晚上在饭店演出,一晚上能赚到15美元。
由于那个年代没有这么多曲谱,他们只能完全靠耳朵来学习,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已经是很平常的事了,在早期,很难在电视上看到很多的音乐家。
能依靠的只有唱片和你的耳朵。在不断的练习下John很快就学会了闭着眼睛演奏音乐,以便能集中精力于音乐本身。
当他学习音符时,他会给它们命名和编号,以帮助组织和记忆他所演奏的音乐。所以最终,当他有机会学习音乐理论的时候,他已经准备就绪了。
想想现在,人人手上可能都有非常多的资源,但是真正练习好的又有多少呢?
通过日复一日的练习,John从他所学习到的一切中吸取精华,慢慢地变成真正的自己。

06
John的人生总归来说是幸运的,每当他对现状感到迷茫,需要指导时,总会有一个“解密者”恰好出现。
有一件事发生在John十七八岁的时候,那时候他的父亲提议带着全家去科罗拉多斯普林斯滑雪庆祝圣诞节,但是John的第一个想到的,是Johnny Smith(前文有提到)本人的琴行也在那个地方。
于是John给Johnny写了一封信询问是否可以让他为自己上一堂课,Johnny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在那个星期天和John一起愉快地度过了几个小时。
在那几个小时里,Johnny让John为他演奏自己掌握的一切(和弦、音阶等等),还为John分析了他下一步应该学习的东西,并且将这些东西做成了详细的目录和待办清单!
这样的事情放在今天也并不是很常见的事,这对John的影响也特别深远。
在这期间Johnny也弹了一点点,不过更多的是关于音乐的对话,他像对待音乐家一样对待John。John至今还记得Johnny在指板上的动作有多么流畅...
等到John的爸爸来接他回家的时候,John提出想要合影的请求,但是Johnny说自己没有刮胡子,拒绝了这个请求,当John的爸爸提出支付学费时,Johnny同样也拒绝了,说自己其实没有做什么。
有趣的是,许多年之后,John和很多吉他手聊起他们与Johnny的交集,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听到Johnny使用没刮胡子这个借口的人~
07
时间继续往前走,属于John的大学时光到来了,他来到了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
一开始John希望可以主修音乐专业,但可惜20世纪60年代的学术界对吉他的接受度不高,John的意愿被拒绝,只得所以主修物理和数学,不过幸好他本来就对理工科很有兴趣,所以也能学的很好。
不过很讽刺的是,John后来的一名学生成为了这所大学的第一个吉他专业教授。
虽然与理想种的路线渐行渐远,但是John也尽全力去平衡着理想和现实,他白天努力学习,晚上回家之后也专心练琴,他在后来的采访中称这个时期的自己是“专业的业余玩家”。
在1966年左右,John与妻子Becky Hamic Knowles共同迈进了婚姻的殿堂。夫妇俩携手度过了五十多年的时光,令人羡慕。


两年后,1968年,John在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取得物理和数学学位以及物理学博士学位。
毕业后,John进入德州仪器公司开始工作,在他们的研究实验室工作。开始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两年后,他的音乐灵感突然来了。John心里很清楚,如果这次不做点什么,可能这辈子就再也来不及再做什么了。于是他和妻子认真沟通之后,做出了勇敢的决定,决定跟随自己的内心,把一生献给音乐。
之后他便辞了工作开始在达拉斯小镇的Frets & Strings教吉他,也继续深入学习吉他,而那个时候他的儿子才几周大。
处于关键时期的John同样在慢慢摸索属于自己演奏方式,相信大家都有注意到他演奏的是一把Krik Sand的尼龙弦吉他(并非古典吉他),对这个品牌是不是有点耳熟?
因为2019年暑假来到北京的大神Richard Smith也是用的这个品牌的手工琴~
更巧的是Richard早年也和John学过琴,前两个月他还在脸书上分享了这张照片,坦言自己非常幸运能在童年时期就拥有和大师学习的机会!

08
话说回来,那个时候John并未结识Krik Sand,因此还是以演奏古典吉他和钢弦吉他为主。
而在古典吉他方面,John也是足够幸运的。
当他在达拉斯(Dallas)小镇学习古典吉他时,就已经结识了著名的罗梅罗家族(the Romero Family)了,后面也一起合作过。
而当我翻他脸书的时候也看见了他透露自己早在1959年就已经去过传奇古典吉他大师塞戈维亚的音乐会了,而且还是坐在第一排正中间!
当他辞去工作之后更是直接去了西班牙,在塞戈维亚的教学班学习古典吉他,不过那时塞戈维亚本人却不在,John跟随那里的老师学习,重新定义了自己的演奏技巧。
历史的车轮继续推进。辞职四年之后,John终于如愿以偿在达拉斯小镇见到了自己的吉他英雄Chet Atkins。
促成这次见面的契机是John在当地教授的学生的父亲,这位父亲是John和Chet共同的朋友。而当时恰逢Chet来到达拉斯小镇,正准备与达拉斯交响乐团(Dallas Symphony)合作。通过这位朋友的引荐与商量,John决定趁在Chet排练之前去拜访。
当时还有一件轶事,Chet和John在当时都被提前告知早上10点开始彩排,结果彩排11点才开始,也许是上帝想给John足够的时间好让他与Chet充分交流吧~
交流的过程十分融洽,Chet身上随和且不做作的气质,使得John几乎忘记了面前的Chet是陪伴自己长大的吉他英雄!
因为之前有朋友的引荐,Chet早已对John有所耳闻,因此他直接递给John一把吉他,让John给自己弹一点东西。John便对Chet演奏了自己正在改编的来自电影《骗中骗》的主题曲《The Entertainer》。作为一首传世名曲,相信大家也都知道。
当时Chet听完之后,便让John早日完成改编并且寄到自己这里来,看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数年后出现在Chet专辑里的那个版本,其实是出自John的改编!
结束与Chet的交流之后,目睹了这一切的朋友惊讶地对John说:“你难道只是给他弹了一首曲子?!”John心里也想不明白,自己并没有丝毫的紧张,对他来说这好像只是和一个伴他长大的人一起出去玩一样。
09
与Chet的一拍即合,给了John莫大的力量。1976年,在Chet的鼓动下,John搬去了纳什维尔,开始了新的人生篇章。
纳什维尔是一座被艺术和创造力包围的小镇,它也成为了滋养John成长的天堂。John在这里为舞者创作,为电影配乐,在这里他结识的不仅是很多音乐家,更是许多艺术家。这个过程也让他逐渐摸索到音乐这门艺术的本源。
在此期间,Chet录制了John的一些改编,包括前文提到的著名的《The Entertainer》!这首作品不但拿下了当年的"Country Instrumental of the Year." ,更是让二位一起获得了格莱美奖!种种成功的积累使John看到了光明的前途。

有着Chet这样的引路人,John飞速地成长着,他和Chet一起工作,为他制谱,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在Chet的引荐之下,John得以结识无数同道中人,从而一起碰撞出美妙的事物。
给大家看看一些回忆:


在二人相处的期间,Chet也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深深打动了John。在大多数情况下,和Chet在一起时John总是很放松,虽然有时John会突然在心里想,眼前这位长辈可是专辑封面上的那位神啊!
但是这种感觉只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Chet很少做任何让自己看起来很棒的事情。相反,Chet在生活中总是平和且幽默,甚至对于很多看上去很平凡的小事也亲力亲为。
有一次John和Chet一起去吃午饭,途中在一家五金店停了下来。Chet进去买了一些灯泡,因为他打算给自己租的房子里的枝形吊灯换灯泡。
回家之后Chet从壁橱里拿了一个梯子,就爬上去开始自己换灯泡,突然他俯下身对John说:“你抓牢梯子了吗?不要放弃我,我可是一个传奇!”这件事令John记忆犹新。
除此之外,Chet还拥有无穷的好奇心和工作热情:他会时不时地给John打电话,邀请他来自己的办公室,为John播放自己刚录制好的磁带,展示自己的工作进度,而John通常也会趁机“窃取”一些Chet的小想法和乐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习惯也自然而然地流传了下来~
10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6年,John Knowles终于被Chet Atkins授予了CGP称号!

通过不断地吸收,John的个人风格也慢慢成型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锅加入了各种音乐风格的“大杂烩”(hodgepodge of all those techniques and mucical styles)。
而他的个人技术特点更是平衡的刚刚好:古典玩家会觉得他看起来很“古典”但是内核里不是,指弹玩家看到他呢,又会觉得他非常“古典”。
而促成John个人风格的原因,除了他本身之外,还有他手里的利器:Kirk Sand吉他

在Krik Sand的用户名单里,除了John以外,还有大家所熟知的Chet Aktins,Tommy Emmanuel,Richard Smith等传奇演奏家,而他们结识Kirk Sand也多多少少有着John在背后推动。



Kirk和John成为密友是在1978年NAMM乐展上,那个时候他们共用一个展位:John带着一些唱片,Kirk则展示自己早期的一些吉他。
出于对彼此之间天然的仰慕,二人迅速成为挚友,从此John在Kirk Sand吉他的发展史中成为了一名重要的角色!
当Kirk第一次尝试制作跨界古典电箱吉他的时候,John不遗余力地帮助Kirk逐步完善设计,尤其在音色的部分,身为优秀演奏者的John总是能提出重要的建议。
其他许多新型号的诞生都是二人无数次讨论沟通之后得出来的结果。五年的发展史,二位挚友也对彼此了解更深。
Kirk研究了John所有的吉他,也时常倾听John的演奏,这为Kirk日后制作John Knowles的签名款吉他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之后,John将Kirk Sand引荐给Chet Atkins本人,促成了一段佳话。

实际上John和Tommy第一次在一起弹琴,也是在Kirk Sand的展位上,在那时二人一拍即合!
之后Tommy邀请John去德国游玩了一个星期,他们一起写歌一起表演,为二人以后无数的经典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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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不得不感叹蝴蝶效应的神奇。
30年之后,随着二人默契程度的不断提高,终于在2009年左右,John拥有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吉他:John Knowles Signature Model Sand Guitar


这把琴的设计灵感来自于John所拥有的一把Kohno古典吉他,他很喜欢Kohno反馈给他的平衡感和延音,随后他又专门向Kirk说明自己中意西提卡云杉面板的明亮感,这可以让他很轻易就获得温暖的音色。
以这两点偏好为起点,Kirk又选中了他能拿到的最好的巴西玫瑰木和桃花心木,分别构成背侧板和琴颈。
在手感方面,Kirk Sand也给到了John最大程度的舒适感。这款琴的有效弦长是650mm,指板宽度为2英寸,为了方便John演奏高把位还做了缺角处理。
指板的设计以古典吉他为基础,不同的是指板有着轻微的弧度以及略高的品丝,这让John在做一些和弦的滑动时更加顺畅,尤其是往高把位移动的时候。
琴颈背后的形状也更加友好,有一点类似于电吉他,相当于古典吉他来说,用料更少。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John更加自如地演奏,除了Kirk Sand,还有谁能够如此了解John的需求呢?
慢慢的,John Knowles和Kirk Sand成就了彼此,也成为了彼此最有辨识度的名片。

了解篮球的琴友们可能也都知道,NBA设有一个名人堂,有着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球员都会列入在内。而在传统美式指弹的世界里,也有着一个名人堂。
在国外,传统美式指弹爱好者们这个团体都被称为Thumbpickers,而传统美式指弹的名人堂则叫National Thumbpickers Hall Of Fame。
John Knowles本人在2004年则在第二次入选名人堂。
值得一提的是,他本人的演奏方式并没有那么符合大众心中Thumbpicker的形象:
——他基本不用指套演奏,吉他也是尼龙弦吉他,右手的小指也没有支撑在面板上...但是一旦你倾听了他的演奏,一切疑问都会烟消云散!John本身就是一种符号了。

12
有了最好的导师,最适合自己的“武器”,接下来应该说一说最志同道合的“战友”了。
这里就挑选那个最具代表性的男人~

为什么这二人的志趣十分相投呢?
我想促成这一点的原因主要是他们都是听着Chet Atkins长大的孩子。尽管他们成长之后,都有了自己的风格,不再模仿Chet弹琴,但是共同的背景依然会让他们之间永远有话说。
John有一次对Tommy说自己觉得在公共场合面前跟他一起弹琴比跟Chet在一起合奏容易多了,Tommy却马上说:“那是因为他是我们的爸爸,而你和我是兄弟!”(老汤的俏皮话太多了哈哈哈哈)
John的性格就和他的外貌看上去一样,永远不争不抢,不会刻意去跟别人比较,但是仍然有自己的主见。这些特质会让他自由地去尊重和欣赏别人去做的事情,而不是评头论足。能够这样全身心地投入,也难怪二位的合奏会如此动听。
当二位在合奏时,都会为彼此留出足够的空间,这种状态是特别难得的。John也曾坦言和Tommy这样自信并且尊重观众的人在一起演出是特别开心的事,他们二位既是伟大的演奏家,也是彼此最好的听众。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觉得和Tommy在一起合奏是让人“害怕”的事,而John却不以为然,那恰巧是他心中最安全的地方!
二老一起编排合奏曲目的过程也十分有趣,由于彼此工作行程的安排,他们没法每天聚在一起面对面交流,所以通常Tommy都是将想法记录在自己的iPhone里,等到二人有机会见面,再一并解决!即使是这样不便的条件,也没有影响《Heart Songs》这样高质量的专辑诞生。
更巧的是,在去年,John和Tommy的小女儿Rachel在同一天生日!
希望以后有机会可以听到二老的现场。

13
作为一名音乐家,John Knowles对于音乐的理解也是慢慢完善起来的。到了如今,他所崇尚的是:不仅要关注技巧的细节,还要“从情感上或叙述上进行思考”。
(Focus not just on the ins and outs of the technique, but to “think emotionally or in narrative.”)。
以叙述故事的感觉来安排演奏,这也是他去伯克利开设大师班时所传达的理念之一。

不难看出,John作为教育家也是非常合格的。
John在早年听到音乐时习惯去考虑里面的细节,思考音乐的组成的走向,这样的思维习惯让他受到过指责,但是也收获到了非常多。
在追寻音乐的日子里,他也渐渐学会去倾听各种艺术家的声音,而不仅仅是艺术家的声音,戏剧家、词曲作家、电影制作人,编舞家...都是他常常接触的对象,尽管他们创作和组合的方式与音乐家不相同,但是最终的结果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最最核心的还是捕捉情感,表达故事。
这些奇妙的经历都悄无声息地改变着John的思维方式,当他在改编名曲《The Nearness of You》的时候,他的情感内核得到了体现。John首先看的是歌词:
It's not the pale moon that excites me
不是那皎洁明月激荡起我心中热火
That thrills and delights me
我的血液沸腾起来
Oh no
心中不可抑制
It's just the nearness of you
一切都是因为你的靠近
it isn't your sweet conversation是你甜蜜的气息 温软的话语
That brings this sensation
使我春心荡漾
Oh no
心中不可抑制的一切啊
It's just the nearness of you
都是因为你的靠近
When you're in my arms
当你靠在我臂弯
And i feel you so close to me
我听到你心的跳动 如此靠近
All my wildest dreams
我最不切实际的梦
Come true
都一一成真
I need no soft lights to enchant me
不需要轻柔的灯光将我迷惑
If you'll only grant me
只要你
The right
点头轻许
To hold you ever so tight
抱紧你 不会犹疑
And to feel in the night
在漫漫黑夜感受你在我怀抱中的气息
The nearness of you.
那是因为你在身边
随后他的脑海中便有了一部电影:午夜,月出,在房间里的一对情人...
等到脑海里的电影成形,你就可以知道哪里应该有戏剧感和紧张感,从而根据你的感觉去挑选合适的和声和声音去引导电影进行下去。
当然他也强调,理解音乐的和弦与旋律也非常重要,但是对他来说已经远远不够了,还要做的是去叙述这个故事,捕捉某个时刻。
说了这么多,把老爷爷改编的成品分享给大家~
John Knowles-The Nearness Of You
https://v.qq.com/x/page/d3079nx2hsu.html
PS:值得一提的是,John本人至今也不理解Chord Melody的用途,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技巧。
14
在简单和复杂之间,按需挑选,是John擅长的事情。他不会把自己掌握的东西一次性用在一个曲子里。
修行到了如今,John的境界让我想起金庸先生说过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精通技巧,然后抛弃技巧,最后超脱技巧。
如今,对于已经古稀之年的John Knowles来说,他最想做的是,将自己从其他音乐家身上所学到的智慧,慷慨地传递给下一代。
他一直都开设着训练营,积极地传递着自己的所有。就像他经常说的,Play it and we pass it on。
在疫情期间,老先生状态也很好,还抽空接受了一次网上采访,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
最后送给大家一首我自己非常喜欢的,由John Knowles老先生改编的《Vincent》。关于这个改编还有一件趣事,因为Chet也曾经改编过这首曲子,所以总是有人拿Chet的版本和John做比较,但是实际上两位演奏家的选调都不一样,John用的D调,Chet用的G调。
John Knowles改编版《Vincent》
https://v.qq.com/x/page/s3079n2rvkc.html
你一定会有自己的星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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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来自指弹中国编辑部
作者:小马 编辑: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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