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防雷接地装置规范及施工要求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然而这些遗产中,为数不少的建筑为木质或砖木结构。若建筑防雷稍有疏忽,就可能成为雷击对象,使其受损,甚至引发火灾。一旦付之一炬,将无法再现,也无法挽回。因此针对文物古建筑的防雷保护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本文将针对古建筑防雷接地装置规范及施工要求进行具体说明。
一、接地装置规范要求:
1.文物建筑接地装置宜采用相互连接形成闭合环形的接地装置,文物建筑保护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独立接地体。
2.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阻值应符合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冲击接地电阻值≤10Ω;第二类防雷文物建筑冲击接地电阻值≤20Ω;第三类防雷文物建筑冲击接地电阻值≤30Ω要求。
3.当因土壤电阻率较高,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难以达到上述的要求时,可采用如下降阻方法:
3.1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应符合GB50057—2010附录C的规定;
3.2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3.3采用降阻材料﹔
3.4置换低电阻率的土壤。
4.当环形接地所包围的面积符合GB50057—2010中4.3.6和4.4.6的规定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可不计及。
5.接地装置距文物建筑出入口或人行道等人员可能经过的地方,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m。当客观原因导致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方法之一防止跨步电压:
5.1敷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使地面电阻率大于50kΩ.m。防护层不应影响文物建筑地面形式;
5.2设置护栏、警示牌,降低人员进入此范围内的可能性。
6.接地装置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GB50057—2010中表5.4.1的规定。
二、接地装置安装施工:
1.接地装置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 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不宜小于2.5 m,垂直接地体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 m。
2.接地装置与引下线的焊接和接地装置之间的焊接应符合GB50601—2010中4.1.2的要求。接地装置的安装参见附录A中的图A.3。
3.接地装置安装过程中,对文物建筑基础﹑地面等有扰动的部位,应按原状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