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防雷引下线规范及施工要求
自建国以来,雷击古建筑火灾约占古建筑火灾的15%左右,而未引发火灾的雷击事故就更多了。由此可见,文物古建筑的防雷安全工作并非小事。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文物古建筑对于我们探索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因此针对文物古建筑的防雷保护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将结合《文物古建筑防雷技术规范》对古建筑防雷引下线规范及施工进行详细解答。
一、防雷引下线规范要求:
1.布置引下线时,应从文物建筑上接闪器下端焊接牢固后沿山墙,后檐墙、墙角或塔身、檐柱顺直引下。建筑物正面应避免明敷。当文物建筑通面阔长度大于引下线规定的间距时,可仅在正面墙角各敷一根引下线,同时可增加山墙、后檐墙及墙角引下线的根数,其平均间距应满足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分布间距≤18m;第二类防雷文物建筑分布间距≤25m的要求。
2.第三类防雷文物建筑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引下线间距可不作要求。除第一类文物建筑其基底面积小于30m3时,可仅设一根引下线。
3.引下线应经最短路径与接闪器,接地装置进行电气连接。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表面明敷,其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GB50057—2010中表5.2.1的规定。
4.当文物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引下线应符合GB50057—2010中4.3.5和4.4.5的规定。
5.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us冲击电压100kV的绝缘层隔离﹐或用不小于3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隔离。
6.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引下线宜选用铜材。
7.第一类防雷文物建筑,宜在引下线上安装可记录接闪情况的装置。

二、引下线安装施工:
1.专设引下线应按设计要求分段固定,并应以最短路径敷设到接地体。敷设时应平正顺直、无急弯。沿墙体敷设的引下线的固定支架应符合本标准6.1.2的要求。固定位置应选择构件接缝处,不应直接钉入。
2.引下线沿文物建筑木结构敷设时,引下线或固定支架应采取抱箍等不损伤文物构件的方式固定,并与木结构之间做绝缘处理。
3.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搭焊﹑热熔焊、螺丝扣连接和压接等方法。
4.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 m~1.8 m 处装设断接卡。
5.引下线的安装参见附录A中的图A.2,焊接应符合GB 50601—2010中 5.1.1的要求。
6.引下线安装过程中,对文物建筑地面、基础等有扰动的部位,应按原状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