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交房时被告知需要补缴物业费,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这种情况

2023-07-17 19:55 作者:房产律师王玉臣  | 我要投稿

近日,杭州的沈女士在收房时被告知需要补交过去两年的物业费才能收房。沈女士称,两年前买的期房,一直未收到交房通知书,曾接到过交付车位的通知,来收房时却被物业相关人员告知只是交付车位,交房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沈女士一等再等,却等来了需要补交物业费才能收房的消息。

笔者之前曾说过,需要购房人先交物业费再交房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但是,沈女士的案例却是个例外,这也给购房人再次敲响警钟,购房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查看。

沈女士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该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则表示即使是沈女士未收到购房通知书,也需要在交房之日主动来收房。

沈女士表示,自己收到了交付车位的通知,通知上说明车位开始办理交付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显然是在房屋交付日之后的,但是据沈女士回忆,自己来收房时却被物业相关人员告知,没有交房通知不能收房,沈女士则一直在等待。但是沈女士与物业工作人员沟通时并未留下录音,因此也无法取证。

综上,按照合同约定,沈女士的交房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因此,除非沈女士可以找到证据证明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否则沈女士需要补交自交房之日起至今的物业费。现实中,有很多人都签订了与沈女士类似的购房合同,导致自己稀里糊涂地就收房了,后续引发一系列纠纷。因此,对于收房,笔者有以下提示:

首先,仔细查看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的时间、对于交房的其他约定等。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的内容都要充分理解,并且确认无误后再落笔签字。

其次,审查收房条件。收房时,房屋起码需要满足法定交房条件和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法定交房条件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比如需要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在满足法定的交房条件的基础上,一定要拿着合同,一项一项地比对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如果没有达到法定的交房条件和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

最后,以纸质文件为准。在电子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纸质文件没有被淘汰则一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房屋存在延期交付等情况,一定要看到开发商发布的纸质文件或者相关纸质文档的扫描文件,并且拍照取证,不要轻信相关工作人员的口头通知。同理,如果在收房的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问题,需要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写在验房单上,并且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并进行拍照取证。如果购房人选择拒绝收房,也需要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开发商,务必用EMS发送并且在邮单上写明邮寄的内容。

尤其是购买期房的购房人,购房后一定不要在家坐等收房,要定时去施工现场查看施工状况,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收房。如果您有房产相关问题,欢迎私信或者在评论区留言。

交房时被告知需要补缴物业费,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这种情况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