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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一种不可持续的社会现象

2023-05-27 21:05 作者:张嘴牛起飞  |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稿,取消了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是对非婚生育的默认或鼓励,有利于提高出生率和人口素质;也有人担心,这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和家庭结构的破坏,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那么,非婚生育到底是什么?它在我国有多普遍?它对我们的社会有什么影响?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一现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权、抚养权、赡养权等。但是,在社会上,非婚生子女往往面临着来自家庭、学校、社区等方面的歧视和压力,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


目前,我国没有公布全国范围内非婚生育的统计数据,但从部分地区和群体的调查来看,非婚生育在我国并不普遍,也没有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例如,在2015年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非婚生育率仅为0.7%;在2018年广东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非婚生育率为1.2%;在2019年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非婚生育率为1.3%。3 在特定群体中,如大学生、白领等,非婚生育也没有成为主流现象。根据2021年一项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我国大学生婚育观调查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都将婚姻视为生养子女的必要条件,仅有6%的青年接纳非婚生育。


相比之下,在西方发达国家,非婚生育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甚至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美国、欧洲等地区,非婚生育率已经超过了40%,甚至达到了65%(冰岛)。3 这与西方社会的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因素有关。首先,西方社会对于个人自由和选择的尊重使得未婚同居、未婚性行为、未婚生育等行为不再受到道德或法律上的约束或惩罚;其次,西方社会中女性地位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使得她们能够独立抚养子女,并且更加重视自我实现而不是传统角色;最后,在西方社会中存在着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为未婚母亲提供了经济上和服务上的支持。


那么,在我国实行放宽或取消结婚登记限制后,是否会导致非婚生育现象大幅增加呢?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并不大。首先,在我国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强烈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观,认为结婚是成年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未婚或离异则被视为不正常或失败;其次,在我国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家庭压力和社会压力,要求年轻人按照父母或长辈的意愿结婚并尽快生孩子;最后,在我国社会中仍然缺乏对于未婚母亲或单亲家庭的理解和支持,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服务上都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障碍。


因此,在张嘴牛起飞看来,非婚生育或许不是一种可持续或可取的社会现象。它不仅违背了我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也损害了家庭结构和功能,影响了子女健康成长和幸福感受。我们应该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多元服务等方式来预防和减少非婚生育现象,并且给予那些已经处于这种境地的父母和子女更多关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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