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 3-02 第三章(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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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大概2万4,凑合着看呗。后面还有7章加说明,随缘更新吧。毕竟摸鱼时候才有空校对。
指挥和控制
“两栖作战需要所有作战部队在规划和执行方面进行最密切的实际合作,并且需要一个明确负责作战各个阶段重大决策的指挥机构……”——美国海军上将亨利·K·休伊特(Henry K.Hewitt,1887-1972)
1.概述
a、 两栖部队的组织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满足作战计划的全阶段和可能需要更改计划的任何发展。健全的组织通过统一的指挥、集中的规划和指导以及分散的执行提供了统一的努力。
有关联合部队组织的更多详情,请参阅JP 1《美国武装部队条令》。
b、 所有联合部队都包括提供行政和后勤支持的军种司令部。联合部队指挥官可以通过军种部队指挥官或下级梯队中进行指挥作战。当稳定性、连续性、经济性、长期规划的容易性和作战范围决定了军种部队执行作战的组织完整性时,这种关系是合适的。联合部队指挥官有全权分配任务、调整工作方向以及在下级指挥官之间进行直接协调。联合部队指挥官应使各军种战术和作战资产和分组能够按照其设计的意图正常运作,以满足联合部队指挥官的要求,同时保持各军种组织结构的战术和作战完整性。
c、 联合部队指挥官可决定建立一个功能导向的司令部,以整合规划;减小联合部队指挥官控制跨度;并显著提高作战效率、信息流、工作一致性、武器系统管理、部件交互或对机动方案的控制。
d、 本出版物中使用了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术语,以阐明这些指挥官的理论权威、关系和责任。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是发起指令中指定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海军军官。登陆部队指挥官是发起指令中指定为登陆部队两栖作战指挥官的军官。在作战过程中,两栖指挥官应通过其指定的任务组或任务组代号(例如,第62任务组指挥官[远征打击组(ESG)]或第62任务小组指挥官[海军陆战队远征旅(MEB)])。
e、 多国作战期间的指挥关系基于国际标准化协议或国家间的双边或多边协议,并将在发起指令中予以定义。
第A节 总体指挥和控制
2.联合部队指挥官
a、 联合部队指挥官通过建立对两栖部队的统一指挥来实现对两栖作战目标的统一努力。联合部队指挥官通过保留对执行两栖作战的军种或职能部门司令部的作战控制,或授权两栖部队的作战控制或战术控制,来建立对两栖部队指挥的统一。联合部队指挥官可能仍然是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的共同上级。联合部队指挥官也可以将这一责任委托给既不是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也不是登陆部队指挥官的下级指挥官。当部队转移时,必须明确获得指挥官将对这些部队行使(而失去指挥官将放弃)的指挥关系。
b、 联合部队指挥官将以最佳方式组织两栖部队,以在运营概念的基础上完成任务。
c、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与其他指定指挥官之间建立的指挥关系是重要决策。他们共同的上级指挥官在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登陆部队指挥官和其他指定指挥官之间选择的关系或建立的权限应基于任务、作战性质和持续时间、部队能力、作战环境以及下级指挥官的建议。尽管JP 1《美国武装部队条令》中概述的各种指挥关系选项可用,但在两栖作战中,军种指挥官通常保留各自部队的作战指挥权。如果联合部队指挥官按照职能线进行组织,职能部门指挥官通常会对其上级军种的部队进行作战控制,并对其他附属或可执行任务的军种部队进行战术控制。
(1) 通常,指挥官之间建立的支持关系是基于两栖特遣部队和登陆部队的互补性而非相似性和能力。然而,这并不是为了限制共同上级建立运营控制或战术控制指挥关系的权力。
(2) 支持是一种指挥权。当一个组织应该援助、保护、补充或维持另一支部队时,这种关系是适当的。两栖部队指挥官的支持和支持角色的指定很重要,因为它向计划或执行作战的指挥官和参谋传达了优先级。
(3) 无论命令关系如何,当收到启动指令时,在规划阶段都会观察到独特的关系。两栖部队指挥官在规划问题上是平等的。应在对特派团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作出规划决定;目标;战术、技术和程序(TTP)以及信息的自由交换。指挥官之间无法解决的任何分歧都将提交给共同上级,在许多情况下,共同上级可能是确立的权威。如果作战开始后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两栖作战是从漂浮姿态开始的,则同等规划关系(如上所述或启动指令中规定)将适用于任何后续规划。
(4) 除启动指令外,通常还应发布建立指令,以规定支持指挥关系的目的、预期效果、所采取行动的范围以及支持关系的任何变化。建立指令通常在启动指令之后制定。发起指令可以包括建立指令。通常,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将在规划阶段制定一份建立指令草案,以确定支持关系的细节。两栖部队指挥官将组建指令草案提交给组建机构审批。建立指令对于确定以下方面的支持关系至关重要(但不限于):特种作战部队开展支持行动(包括任何海滩水文测量和侦察)、航母打击群和战区反潜部队开展塑造行动以确立海上和空中优势,水雷战(地雷战指挥官)舰艇和作为支援部队的一部分执行扫雷行动的其他资产、美国空军(USAF)作战飞机、作战后勤部队舰艇,以及可能不是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作战指挥或战术指挥的任何其他联合和海军资产。建立指令可以是命令或其他格式。还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a) 分配支持工作的部队和其他资源。
(b) 支持工作的时间、地点、级别和持续时间。
(c) 支持工作的相对优先级。
(d) 支持指挥官有权在特殊机会或紧急情况下修改支持工作。
(e) 在支援工作中授予被支援指挥官的权限。
(f) 海上和岸上的部队保护责任。
(g) 建立空中、海上和地面机动控制措施。
(h) 制定联合战术空袭请求和空中支援请求。
(i) 制定目标标记、建立火力支援协调措施(FSCM)、更新电子作战秩序、整合防空,并确定支援武器协调中心(SACC)的作用。
(j) 制定两栖部队情报收集计划。
(k) 非建制后勤支持。
(5)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将确定在整个运营过程中(理想情况下是在规划阶段)支持关系发生任何变化的事件和条件,并将其提交给建立机构审批。指挥官之间的关系可能发生变化的示例见图III-1。
(6) 可为整个行动指定一名受支持的指挥官;操作的特定阶段或阶段;特定功能;或阶段、阶段与事件和功能的组合。除非受到建立指令或发起指令的限制,否则受支持指挥官有权行使支持工作的总体方向。总体方向包括目标或目标的指定和优先顺序、支持行动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以及协调和效率所需的其他指示。建立权力确保被支持的指挥官和支持指挥官了解被支持指挥官被授予的权力程度。
(a) 如果启动指令中没有规定,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将在规划过程中确定谁对任务分析期间的基本任务负有主要责任。
(b) 在持续时间相对较短的行动中,建立当局通常会选择一名指挥官作为整个行动的支持。
(c) 当两栖特遣部队没有沿海威胁时,建立当局可指定登陆部队指挥官为整个行动的支持指挥官。
(d) 在行动阶段,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可根据对该阶段主要行动或活动的责任,被指定为支持指挥官。例如,如果登陆部队不打算在岸上建立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挥中心(海军陆战队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则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可根据空域控制能力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在整个行动中的防空能力指定为支持指挥官。
(e) 支持关系变化的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对任务优势的责任。
2.部队能力。
3.威胁的级别和类型。
4.操作类型、阶段和持续时间。
5.命令和控制能力。
6.指定的作业区域。
7.下级指挥官的建议。
(f) 支持指挥官决定在提供支持时使用的部队、战术、方法、程序和通信方法。支持指挥官将就支持的使用和限制问题向支持指挥官提供建议和协调,协助规划将支持整合到支持指挥官的整体工作中,并在整个支持指挥官的组织中传达支持需求。支持指挥官确定被支持部队的需求,并采取行动在现有能力范围内满足这些需求,与其他分配任务的优先级和要求保持一致。当被支持指挥官或支持指挥官通知支持指挥官无法满足被支持指挥官的需求时,由建立当局解决问题。
(g) 两栖部队和其他部队可能会在同一平台上部署一段时间,但负责不同或平行的指挥链。这种平行的指挥链对协调提出了特殊要求。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否则指挥链中的指挥官在未经事先协商的情况下,不会做出影响另一指挥链中指挥官计划、部署或意图的重大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紧急决定的指挥官将在可行的最早时间将行动通知相应的指挥官。
(h) 在有争议的沿海环境中,支持和支持指挥官所需的角色因两栖特遣部队和登陆部队的持续威胁而变得复杂。可能需要支持指挥官和支持指挥官的资源来执行海上控制行动,以在两栖目标区或作战区域建立和保持当地的海上优势。设立机构在启动指令中明确规定了优先事项。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在规划期间解决相互支持的任何冲突要求,或在规划期间寻求建立机构的裁决。
3.两栖部队组织
两栖部队是根据任务组织的任务。没有一个标准组织适用于两栖作战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每个工作队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根据作战需求合并几个工作队。任务组织使作战指挥官能够细分下属部队,并根据任务、平台能力、地理位置或其他问题和挑战分配规划和执行的权力和责任,从而实现更合理的控制范围。灵活性至关重要。联合部队指挥官或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可自行决定,并在启动指令和建立指令中发布,根据作战要求,可合并特遣部队,增加或删除其他部队。任务代号由美国和北约海军部队使用,它们在任务组、任务小组、任务单位和任务单元层级结构中分配部队。
4.两栖特遣队
a、 两栖特遣部队可能由美国和多国部队组成,根据满足作战要求所需的众多独立但相互关联的任务进行任务组织。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将在启动指令中指定。有关将海军指挥官指定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海军作战部长指令3501.316,海上海军和海军集团的部队组成。
b、 根据两栖作战的不同,两栖特遣部队的大小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可以进行任务组织。前沿部署的两栖特遣部队通常由三艘两栖作战舰艇组成两栖准备小组(一艘两栖攻击舰[通用][LHA]/两栖攻击船[多用途][LDD]、两栖运输码头[LPD]和船坞登陆舰[LSD])。这些舰艇(除LHA-6和LHA-7外)均配有飞行甲板和干船坞,能够或将能够在倾转旋翼机、直升机、登陆艇、水陆两用车辆以及这些方法的组合攻击中登上、部署和着陆登陆部队部队。可以组建一个远征打击群,以在更复杂的作战情况下提供更多的两栖作战专业知识和技术。远征打击群准备提供一个可部署的、可扩展的、由海军军官领导的命令元素(美国海军陆战队),以及任务组织的海军部队,以满足战斗指挥官和舰队指挥官的作战要求。远征打击群包括一个两栖准备小组和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或两栖特遣部队(如果海军陆战队远征旅登船),并可根据任务和战斗指挥官要求由其他部队(例如水面作战人员和辅助支援船)提供支持。
(1) (多用途)两栖攻击舰有一个全长飞行甲板和机库,以支持直升机、倾斜旋翼机和垂直/短起降飞机。干船坞为登陆艇和两栖攻击车提供船对岸移动。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及其工作人员通常乘坐这些船只来控制空中、陆地和海上资产。
(2) (通用)两栖攻击舰有一个全长飞行甲板和延伸的吊架,以支持航空设施,但它缺少一个干船坞。与(多用途)两栖攻击舰一样,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及其员工也可以乘坐(通用)两栖攻击舰控制空中、陆地和海上资产。
(3) 水陆两用运输码头使用登陆艇、在其干船坞上操作的两栖攻击车以及在其飞行甲板上运行的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支持部队、设备和补给的降落。
(4) 船坞登陆舰使用各种类型的登陆艇和使用其干船坞的两栖攻击车支持部队、设备和补给的登陆。它能够为小型船只提供有限的停靠和维修服务。
(5) LCC(两栖指挥舰)作为联合特遣部队、海军部队指挥官或编号舰队指挥官的指挥舰,作为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和情报平台。
c、 所有两栖特遣部队包括:
(1)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及其员工。
(2) 一艘或多艘两栖作战舰艇。
(3) 控制组。指定用于控制水面船对岸移动的人员和船舶,例如中央控制官(CCO)和主要控制官。
(4) 海军海滩集团。为提供交通管制而组织的水上团体;岸船通信;海滩附近打捞救助;为海滩上的部队、登陆艇和后勤提供燃料支持;以及对登陆部队指挥官的船对岸移动支持。其具体组织取决于登陆部队登陆的海滩数量和使用海滩的单位规模。
有关海军海滩群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海军战术、技术和程序(NTTP),3-02.14,海军海滩群作战。
(5) 海军战术空中控制组。海军战术空中控制小组是一个为运营海军战术空中管制中心(Navy TACC)和战术空中作战中心(TAOC)而建立的组织,用于控制两栖目标区或作战区域内的空中作战。单舰两栖特遣部队通常没有战术空中控制组。
d、 两栖特遣部队可能包括以下组(并非每个操作都需要所有组):
(1) 攻击群。攻击小组是一个隶属于两栖特遣部队的任务组织,该两栖特遣部队是为在相距甚远的着陆区作战而组建的。攻击群由指定运输、保护、登陆和最初支援登陆群的单位组成。
(2) 移动组。这些小组的组成包括来自突击梯队的两栖作战舰艇、突击后续梯队船只、后续行动以及(如果使用)预先部署部队。
(3) 两栖先遣部队。两栖先遣部队的目的是为两栖作战准备登陆区。两栖先遣部队是两栖部队内部的一个临时组织,在两栖目标区的主体之前。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可提供部队,如前沿部署的两栖准备小组和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地雷对抗部队和其他部队,任务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组织,作为两栖部队内部的临时组织,在两栖部队抵达作战区域之前组建两栖先遣部队。其职能是通过执行侦察、夺取支持阵地、地雷应对、初步轰炸、水下拆除和空中拦截等行动,参与准备主要攻击的目标。
(4) 地面火力支援小组。地面战斗人员被分配到两栖特遣部队,为突击登陆和陆上登陆部队行动提供地面火力支持。
(5) 筛选组。一个筛查小组在前往两栖目标区的途中和在两栖目标区的操作过程中为两栖特遣部队提供保护。在筛选组中,根据附录B“复合作战原则”中描述的海军复合作战指挥官(CWC)原则,对要素进行任务组织,以提供特定功能(例如,空中和导弹防御、水面战或反潜战)
(6) 地雷战指挥官集团。反水雷舰艇进行防御性的水雷应对。地雷战指挥官小组提交了地雷应对进攻行动请求,作为塑造过程的一部分。
(7) 海上预定位船舶中队(MPSRON)。海上预定位舰艇中队在前方驻扎有装备和补给,以支持海军陆战队远征旅的待命和维持。海上预定位舰艇中队由干货/弹药船组成;大中型滚装船;以及其他船舶。
(8) 突击后续梯队船舶。这些舰艇携带突击部队、车辆、飞机、装备和补给,虽然不需要这些装备来发起突击,但需要它们来支持和维持突击。
有关突击后续梯队的更多信息,请参见附录A“突击后续梯队”
e、 两栖特遣部队可由以下组支撑:
(1) 航母打击群。发起指令或建立指令中列出的航母打击群可分配给或支持两栖特遣部队,以提供空中、地面和水下保护和打击战。它们可能有助于建立进行两栖作战所需的海上和空中优势。
(2) 地雷战指挥官集团。可能成为两栖特遣部队一部分的同一艘船最初可能是支持部队的一部分。
(3) 战区反潜战部队。这支部队将在两栖特遣部队抵达前清除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的潜艇威胁,然后在两栖特遣部队抵达后保护两栖特遣部队。
(4) 后勤力量。作战后勤船将为两栖特遣部队和登陆部队提供补给。
f、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将对两栖特遣部队实施运营和控制。根据发起指令或建立指令的规定,其他群体可能属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来运营控制。然而,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在两栖目标区内进行作战时,至少会对其他各组的部队进行战术控制。
5.登陆部队
a、 登陆部队由地面作战部队及其任何作战支援和战斗服务支持部队组成。登陆部队指挥官将在启动指令中指定。登陆部队可能由美国海军陆战队和美国部队、其他美国部队和多国部队组成。如果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需要登陆部队能力,则登陆部队指挥官将决定向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提供具备战术控制的适当登陆部队能力。如果美国部队是登陆部队的一部分,他们将被任务组织,具有适当的作战和维持能力,以支持登陆部队。陆军部队可提供舱内船对岸运输,包括登陆艇、货物装卸、后勤、交通控制和一般工程能力。当美国海军陆战队部队被用作登陆部队时,他们将被任务组织成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MAGTF),这是海军陆战队在整个军事行动范围内执行任务的主要组织。海上空地特遣部队在功能上分为四个核心要素:命令元素【大概是可调用部队的意思】(美国海军陆战队)、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和后勤作战要素(后勤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海上空地特遣部队的基本结构从未改变,但由四个要素组成的海军陆战队单位的数量、规模和类型取决于任务。
(1) 可被指定为登陆部队的组织包括海军陆战队远征军(MEF)、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一支特殊用途的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SPMAGTF)。
(a) 海军陆战队远征军。海军陆战队远征军是最大的海上空地特遣部队,是海军陆战队的主要作战组织,能够在整个军事行动中执行任务。部署的海军陆战队远征军的规模和组成可能会因任务的要求而有很大的不同。海军陆战队远征军通常围绕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步兵师、海军陆战队飞机联队和海军陆战队后勤集团(海军陆战队最大的地面、空中或后勤单位)建立。它可以从海上基地、陆上基地或同时从海上基地和陆上基地出发,通常部署45000多名人员,最多60天的补给(DOS)。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由一个具有固定翼、旋转翼和倾斜旋翼资产的海军飞机资产组成。后勤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是一支战斗后勤部队,旨在为海军陆战队远征军提供全方位的战斗服务支持。海军陆战队远征军总部可作为联合特遣部队总部。当作为联合特遣部队的一部分进行作战时,海军陆战队远征军指挥官可以作为功能组件指挥官进行作战。海军陆战队远征军能够自我维持地强行进入,以克服对方的挑战。它可以夺取和控制滩头、机场和港口,以便引入后续部队。然后,海军陆战队远征军可以留在战区,进行全方位的军事行动,以支持联合行动或战役。
(b) 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是一个可定制和可扩展的中型海上空地特遣部队,通常由一名一星级将军领导。它通常是围绕一个增援步兵团的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建造的。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由一个具有固定翼、旋转翼和倾转旋翼中队的海军陆战队机群组成。后勤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是一个战斗后勤团,旨在为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提供全方位的战斗服务支持。海军陆战队远征旅能够通过两栖作战舰艇、舱内空运和海运进行部署和使用。它可以自行运作,自我维持能力为30天。它可能包括多达19000名人员和多达30供应天数。海军陆战队远征旅可以进行强行进入部署。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旨在与其他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和其他预先部署的部队资产合并,作为海军陆战队远征旅作战。
(c) 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组织为一个拥有约2600名海军陆战队和水手的海上空地特遣部队,由一个命令元素(美国海军陆战队)、一个加强步兵营、一个强化复合航空中队和一个任务组织LCE(作战后勤营)组成。前方部署的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具有独特的组织、训练和装备,可为联合部队指挥官提供远征部队。通常,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部署有多达15个供应天数,在整个军事行动范围内为一个或多个地理战斗指挥官提供支持,无论是独立的,还是作为较大两栖部队的一部分,或作为后续海上空地特遣部队或联合部队或联合部队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远征作战能力使其在涉及两栖攻击或两栖突袭的有限应急行动、两栖部队对危机应对和其他行动(如非战斗人员疏散行动、外国人道主义援助、大使馆增援、访问、登船、搜查和扣押)的支持以及作为两栖先遣部队的一部分时极为有用。
(d) 特殊用途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当出现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或其他装置不合适或不可用的情况时,成立特殊用途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特殊用途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可以是任何规模的,但通常不大于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具有完成特定任务所需的定制能力。它可能是由未部署的海军陆战队部队组织的任务,也可能是由已部署的海上空地特遣部队的一部分在应急基础上组建的任务。特殊用途海军陆战队空地特遣部队通常开展海基安全合作活动,而其他的则是为了向民事当局提供海基外国人道主义援助或军事支持或参与航行自由行动而组建的。
(2) 登陆部队的部队或分队可以作为两栖先遣部队的一部分进行任务组织。例如,前方部署的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和陆军部队可能成为两栖先遣部队的一部分,以帮助在两栖部队抵达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之前塑造作战环境。
6.其他力量
两栖作战通常由不属于两栖特遣部队或登陆部队的其他部队支持。这些部队将执行特定任务,如保卫两栖先遣部队、保护两栖部队、支持突击任务的美国空军或塑造作战环境。支持海军(如航母打击群)和两栖部队资源,以及特种作战部队,由联合部队指挥官或适当的部队指挥官指派,以支持两栖部队在两栖作战期间的任务。支持请求可以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或登陆部队指挥官发起。发起指令应提供这些部队与两栖部队的关系。当两栖先遣部队或主力抵达后,这些部队在作战区内作战时,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或登陆部队指挥官将按照发起指令的规定对不属于两栖部队的部队进行协调和控制。当此类部队仅通过两栖目标区时,将仅在防止或减少相互干扰或出于部队保护目的的情况下进行控制。海上特种作战部队(包括海军特种作战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特种作战部队)可用于支持两栖作战,作为两栖先遣部队的一部分或进行其他支援行动。两栖准备小组和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可以通过一个特别行动部队联络部门来加强,以改善与全球特种作战部队网络的协调,并促进相互依存的两栖准备小组、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和特种作战部队行动、行动和活动。
7.操作区域
a、 两栖作战通常在一个三维地理区域,两栖部队的目标位于该区域内。联合部队指挥官使用各种机动和移动控制以及火力协调支援措施来确定陆上和海上部队的作战区域,并促进有效的联合作战。这些措施包括边界、相位线、目标、协调高度以消除敌方空中行动、控制防空区和区域、两栖目标区、潜艇行动巡逻区和雷场。在指定的作战区域内,指定的指挥官同步机动、火力和遮断。在初始指令中可分配给两栖部队的作战区域是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通常与高密度空域控制区(HIDACZ)结合使用。两栖目标区通常由联合部队指挥官为两栖作战建立,空中控制程序与高密度空域控制区程序相同。联合部队指挥官必须通知所有指挥官,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已经建立,因为他们的作战区域可能受到影响,以及他们在两栖目标区中作战的能力。联合部队指挥官在建立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之前的考虑因素包括:
(1) 海岸防御巡航导弹威胁。
(2) 潜艇威胁。
(3) 海上水雷威胁。
(4) 对当地空中和海上优势的要求。
(5) 情报资产要求。
(6) 空域消除冲突程序要求。
(7) 防御联合电磁频谱作战(JEMSO)的要求和可用性,以保护两栖部队免受物理攻击和消除友军电磁频谱(EMS)干扰的能力。
b、 两栖目标区。两栖目标区是两栖部队目标所在的地理区域(在起始指令中为命令和控制目的划定)。该区域应具有足够的规模,以进行必要的海上、空中和陆地作战,直接支持两栖作战,但不能太大,超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控制能力或防御能力。两栖目标区是三维的,包括下面的水域和上面的空域。由于两栖部队内部和附近的联合空中力量和空中控制能力,两栖目标区(或具有高密度空域控制区的行动区)的垂直尺寸可能会受到高度限制。海军水面火力支援和陆基火力的最大作战垂直射程;支持登陆部队的飞机类型和任务;在确定两栖目标区的适当垂直限制时,应考虑敌方的防空能力。两栖目标区尺寸可能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变化;然而,任何变化都应与相邻指挥官的作战区域密切协调,尽可能预先计划。
c、 作战区域是联合部队指挥官为陆上和海上部队定义的作战区域,应足够大,以供部队指挥官完成任务并保护部队。在作战区域内,联合部队指挥官指定了除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外的海上(地面和地下)和防空区域,用于空中控制措施。如果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不具备指挥与控制的资源,则联合部队指挥官可与高密度空域控制区而非两栖目标区建立作战区,并在目标区域内防御所有活动。
有关陆地和海上作战区内的边界和联合行动同步的更多指导,请参阅JP 3-0《联合作战》。
d、 业务区的解散。作战区域不一定在两栖作战结束后解散。可能需要它来维持后续部队或支持指派的其他任务。就其设立而言,撤销作战区域是设立机构的决定(根据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或登陆部队指挥官的建议),应在启动指令或后续命令中予以规定。
第B节 地面和海上作业的指挥和控制
8.复合作战
a、 复合作战组织能够同时对多个目标和威胁进行进攻和防御作战行动。执行的灵活性、对下属的明确指导以及任务指挥和否定指挥的使用是战术部队分散控制的关键。战术指挥官(OTC)可根据部队的组成和任务以及对手的能力,在任何需要的时间和程度上实施复合作战组织。战术指挥官通过否定命令控制复合作战指挥官和下级作战指挥官的行动。盟军的海事程序和指示使用否决命令一词来表示同样的意思。否定指挥的承认,在经常分散的海上战争的许多方面,有必要预先计划部队对评估威胁的行动,并将一些作战职能委托给下级指挥官。
b、 战术指挥官或复合作战指挥官可选择激活所有指挥官和协调员,或仅激活其中的一部分。复合作战结构允许战术指挥官将与任务区域相关的部分或全部指挥职能分配给作战指挥官、职能组指挥官和协调员,从而支持分散执行。
c、 复合作战结构有三层:作战指挥官、职能小组指挥官和协调员。他们的重点和对部队资产行使的指挥职能不同。
(1) 作战指挥官通常在较长的时间内建立,通常影响复合作战组织中的所有部队。作战指挥官包括:防空和导弹防御司令(AMDC)、信息作战司令、反潜战司令、水面作战司令(SUWC)和打击战司令。
(2) 职能组指挥官通常是为了执行指定的指挥职能而设立的,这些职能的范围和持续时间通常比作战指挥官更为有限,并且只影响部队的一部分。职能组指挥官包括地雷战指挥官(MIWC)和弹道导弹防御指挥官,
(3) 协调员在管理分配资源时执行战术指挥官和/或复合作战指挥官的政策;它们不会启动自主行动,也不会正常执行战术控制。协调员包括空中资源要素协调员和直升机要素协调员。
9.地面部队的指挥和控制
海上作战指挥官在被指派时,计划、指挥、监控和评估水面战和反潜战任务,以在两栖部队向两栖目标区移动期间以及登陆部队往返着陆区时保护部队免受地面和地下威胁。如果未指派海战指挥官,则可将职责分配给单独的水面战和反潜战指挥官。地雷战指挥官对海军水雷的威胁负有类似的责任。战术指挥官决定谁将被分配到这些职位;这些职责可分配给支持两栖部队的指挥官,但不是两栖部队的一部分。水面战指挥官保护部队免受来自水面威胁。水面战指挥官收集、评估和传播水面战监视信息,并计划和管理水面战部队的使用。水面战部队包括能够执行水面战任务的空中、地面和地下海军以及指定的联合作战部队。美国海军舰艇是多任务舰艇,可分配除水面战以外的主要任务。其他联合部队资产可能被指派参与水面战任务,并可能同时发挥支持和辅助作用。
10.反潜作战部队的指挥和控制
a、 反潜战任务将集中规划,通常由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或海军部队指挥官指挥,并以分散的方式执行,以支持联合部队指挥官的运营概念。反潜战需要战区内多个平台和系统的协调和集成,以减轻敌方潜艇带来的风险。
b、 战区反潜战指挥官通常被指定为隶属于海军部队指挥官或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的特遣部队或任务组指挥官。战区反潜战指挥官支持其他海上指挥官(如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进行战术反潜战,以防御两栖部队,通常在海上部队通过联合作战区(JOA)和在两栖目标区作战时为其提供反潜战支持。
11.海军水雷作战部队的指挥和控制
a.支持两栖作战的海军水雷行动包括友军使用水雷,以及使用空中、水面和水下平台进行水雷(清除)行动,消除或减少敌方水雷对友军的威胁。水雷行动中心负责水雷行动的各个方面。水雷对抗指挥官(MCMC)负责所有水雷对抗部队,通常隶属于地雷战指挥官。通常情况下,这两位指挥官都将被指派支持两栖作战。然而,在较小规模的行动中,或者在预计不会使用友军地雷的情况下,水雷对抗指挥官也可以充当地雷战指挥官。
b、 通常情况下,军情处的行动需要为两栖作战做好准备,在执行这些两栖作战期间,并在两栖作战完成后继续进行。在两栖作战准备期间,军情与安全委员会通常是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或联合部队指挥官的下级指挥官。由于友军地雷的任何预期使用都可能使用空中资源,因此地雷战指挥官、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和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JFACC)之间需要密切联系。
c、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全面负责两栖目标区海域内的地雷战指挥官。地雷战指挥官和地雷对抗指挥官将作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支持指挥官,通常对海军地雷对抗部队进行运营控制。在规划过程中,将为两栖目标区中地雷对抗的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之间的责任过渡确定分界线。在该分界线的海上,由地雷战指挥官和地雷对抗指挥官支持的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将负责海滩、冲滩区(SZ)和海上的地雷对抗。
JP 3-15《联合作战的障碍、障碍和地雷战》中对军情部命令和控制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支持两栖作战中的作用进行了进一步讨论;NWP 3-15(第一卷和第二卷)/MCTP 13-10J,水雷战;和NTTP 3-15.24/MCRP 13-10J.1,支持两栖作战的地雷对策。
12.水面舰艇对岸移动的指挥和控制
a、 发起指令中确立了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登陆部队指挥官以及在舰岸移动期间分配给两栖部队的其他部队指挥官的关系和权限。船对岸移动的责任包括:
(1) 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与登陆部队指挥官密切协调,编制整体船岸移动和着陆计划。在执行两栖作战期间,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全面负责船对岸移动,但将与登陆部队指挥官协调,以适应岸上情报来源或部队透露的影响两栖作战的不断变化的情况。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负责在两栖作战结束之前的登陆和舰岸移动。届时,后续部队卸载、后续运输和岸上物流(LOTS)作业的责任可能会移交给上级机构指定的其他组织。在两栖攻击的情况下,通常只有在整个突击后续梯队上岸后,行动才会终止。
(2) 海军控制小组随时向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登陆部队指挥官和其他指定指挥官通报水面从船到岸移动的进展,包括海上编队的实际降落位置和岸上行动的可见进展。控制组由指定控制水上船对岸移动的人员、船舶和船只组成。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运输组指挥官视情况指定控制船和控制官员。海军控制小组的组织基于两栖部队使用的登陆海滩的安排和数量,专门设计用于支持登陆部队的登陆组织。海军控制小组使用控制措施,如引航道和船道,以便于控制行动。海军控制小组的主要机构包括:
(a) 中央控制官。这位海军军官通常位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旗舰上,负责协调所有水面舰艇对海岸的移动。如果只有一个登录海滩,则不需要中央控制官,因此主要控制官将直接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工作。
中央控制官:
1.计划和监督水面船对岸移动。
2.组织海军控制小组,为登陆计划提供最佳支持。
3.与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值班官保持联络。
4.与战术后勤小组保持联络。
(b) 主要控制官。主要控制官搭载在一艘主要控制船上,负责控制登陆艇和两栖车辆的移动。
为每个计划登陆的着陆海滩分配一个主要控制官:
1.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提供详细的计划(称为主控制船意图信息),以便在目标海滩上进行两栖作战的船对岸移动。
2.在初始行动后,协调指定区域内的登陆艇操作。
3.保持指定在目标海滩上进行着陆的船只、登陆艇和船只的当前位置和状态。
4.监测海浪和天气状况,并在条件允许时建议终止船只作业。
5.保持卸货或登船状态。
6.在指定的时间在目标沙滩上降落预定的攻击波。
7.安排为船只加油,并为船员提供休息和食物。
8.与地面战术组分遣队联络。
9.进行登陆艇或两栖车辆打捞作业。
(c) 二级控制官。当被指定时,二级控制官登上二级控制船,是主要控制官的主要助手。二级控制官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紧急情况下或主要控制官必须离开指挥中心时承担主要控制官职责。二级控制官将保存主要控制官所需的重复控制记录和绘图,并监控主要控制官无线电电路。这些控制措施的详细描述和使用可在NTTP 3-02.1M/MCTP 13-10E《船对岸运动》中找到。
(3) 登陆部队指挥官确定登陆部队的船对岸运动要求,并将其提交给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登陆部队指挥官向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提供有关有机资产(机载和两栖车辆)可用性的信息,并编制登陆部队着陆计划中包含的文件。
(4) 分配给两栖部队的其他部队指挥官(包括分配到作战区域执行非两栖作战任务的指挥官)向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提出他们的要求。
b、 船舶到海岸的移动应与提供通往海滩或登陆区域的安全路线的机构同步,以提供适当的掩护,而不会在这一脆弱时期将开展作业的单位置于过度风险之下。
c、 可以建立组织和机构来支持船到岸移动计划。这些组织和机构(即码头服务营、两栖建造营或货物装卸和港口集团单位)可能需要支持商船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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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瓜达尔卡纳尔岛、新几内亚和塔拉瓦岛的犹豫和失误得到重视,海军陆战队和两栖部队的理论和表现在太平洋战役中趋于成熟。协调的两栖攻击和空战变得无法压制。”——《为马里亚纳群岛而战》,美国海军伯纳德·D·科尔上尉,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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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节 空中作战指挥与控制
13.联合空中作战
a、 支持联合部队的联合空中行动是利用各部队为支持联合部队指挥官或联合部队的目标而提供的空中能力和力量进行的。为了创造协同效应并避免重复工作,联合部队指挥官在时间、空间和目的上同步并整合所分配的、附加的和支持的能力和部队的行动。联合部队指挥官可通过指定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区域防空司令(AADC)和联合作战区 空域管制局在空中完成这一任务。如果成立,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将根据需要,通过与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的协调,使用联合空中支援两栖目标区内的两栖作战。两栖目标区内的空中作业由指定的两栖特遣部队和/或登陆部队空中人员控制。
b、 当联合部队指挥官在联合作战区内建立了作战区时,受支持的指挥官负责作战区内的所有行动。支持两栖目标区作战或对两栖目标区作战产生影响的任何联合空中作战应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控制或协调。
c、 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工作人员将制定空中作战指令,为每个空中任务指令(ATO)和联合作战行动的后续计划步骤发布指导。该命令随后被发布给联合空中作战中心执行。除了两栖部队的建制空中需求外,两栖部队空中规划者还支持空中任务顺序和空中作战指令,将多余的架次移交给建立机构执行任务。同样,空中作战指令用于消除冲突和协调建制架次,并由战区空中控制系统对两栖部队资产进行全面控制。
14.防御反击
a、 区域防空指挥官全面负责联合部队的防空活动,包括防御导弹威胁。区域防空指挥官可为特定地理区域指定下级地区防空指挥官(RADC),以完成联合部队任务。此外,区防空指挥官(SADC)可在地区防空指挥官内指定并隶属于地区防空指挥官。地区防空指挥官通常在两栖特遣部队组织内成立,负责分配给两栖作战的空域,包括但不限于两栖目标区(如果成立)。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与区域防空指挥官协调联合空中需求,以支持主动防御计划和程序。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常指派一个防空和导弹防御指挥官,通常位于最有能力的防空平台上,执行防空和导弹防御行动。复合作战指挥官可将防空和导弹防御指挥官分配为下级地区防空指挥官。防空和导弹防御指挥官与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协调,以保持当前的空中态势。
b、 当两栖目标区成立时,分配给两栖部队的空域通常包括两栖目标区周围的空域,称为两栖防御区(ADZ)。两栖防卫区是指为防空目的,伴随海军部队所需的两栖目标区和邻近空域的区域。两栖防卫区的实际大小和形状取决于分配给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防空平台的能力;两栖目标区的大小;以及两栖部队的下级地区防空指挥官、区域防空指挥官全面和相邻防空和导弹防御指挥官之间的协议。在两栖防卫区内,适当的两栖部队防空指挥官(RADC,SADC)对所有飞机进行正面识别,并根据既定的交战规则和区域防空指挥官既定程序进行防空。
c、 规划注意事项
(1) 一个连贯的防空计划要求指挥官与所有支持和邻近指挥官以及联合部队指挥官进行协调规划,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指挥与控制安排。有效的防空作战需要一个控制系统,尽管作战区域内有大量友军飞机作战,而且两栖作战中存在难以探测的陆上目标环境,但该系统仍能发挥作用。
(2) 区域防空计划中包含详细的交战程序,这些程序与空域控制计划(ACP)和两栖目标区中的作战一致。武器的地理布局和特定类型防空作战的地点,以及识别飞机的具体程序,都是规划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3) 指定指挥官将要求将空域协调措施(ACM)纳入建立指令(支持关系)或运营概念中。
15.两栖作战中的空域控制
a、 空域的分配使联合部队指挥官能够行使部队指挥控制,并消除大量不同类型飞机和导弹的冲突。在两栖作战期间,空域管制局通常会将特定空域控制区域的控制权进一步下放给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两栖作战的复杂性和规模直接影响分配的空域数量。空域要求,包括两栖作战指挥与控制的规定上限,应与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协调确定,以明确界定两栖目标区/行动区内和周围的责任,并仍然支持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执行的任务。
有关控制权限指定的更多信息,请参见JP 3-52《联合空域控制》。
b、 两栖目标区和行动区包括可能有大量空域用户和各种武器(如火炮、导弹和海军水面火力支援)的空域。该空域的定义尺寸通常与特定地理特征或导航设备一致。进入两栖目标区空域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当分配行动区时使用)由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控制。这些空域控制措施通常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作为主要用户启动。空域管制局代表联合部队指挥官批准这些措施。
c、 分配给两栖部队的空中管制级别取决于操作所需的空域协调措施。建立该空域的考虑因素包括:
(1) 两栖部队的空中管制能力。
(2) 进出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以及目标区域的进出路线和程序。
(3) 根据需要提供空中交通咨询。依靠仪表提供气象条件下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应考虑程序和系统。
(4) 飞机快速进出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的程序。
(5) 协调火力支援(包括突击破坏任务),以及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内和附近的防空武器控制命令或状态。
(6) 可用海军水面火力支援的范围和类型。
(7) 敌军在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内及其附近的位置。
(8) 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至少应覆盖两栖特遣部队的着陆区域,并向内陆延伸至登陆部队的目标,这可能超出火力支援协调线。此外,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应足够大,以容纳飞机进出两栖作战空域。
(9) 联合部队陆基火炮、火箭和迫击炮系统的射程和最大纵坐标。
d、 在两栖特遣部队中,海军战术指挥中心(TACC)通常在两栖旗舰上,控制分配空域内的所有空中行动,无论任务或起飞来源如何,任务包括支援武器和突击突破。无论实际的空域控制在哪里进行,空域控制和防空机构之间的密切和持续协调至关重要。重点将放在简单、灵活的空中交通管制计划上。在非雷达环境中运行的两栖部队将完全依赖程序控制。两栖空域管制计划采用主动干预和程序控制方法的组合。
(1) 主动的空域控制。积极的空域控制使用雷达;电子战支持;身敌我识别;选择性识别特征;视觉手段;数字数据链路;以及防空网络通信系统的要素,以积极识别、跟踪和指挥空中单位。
(2) 程序空域控制。程序控制补充了积极空域控制中使用的方法。当电子或视觉识别、跟踪或通信手段不可用或不足以提供积极的空域控制时,将使用程序控制。程序性空域控制依赖于先前商定和颁布的命令和程序的组合。
e、 为了促进统一指挥并尽量减少沿相邻边界的干扰,两栖部队空中管制机构与空域管制局协调图III-2所列项目。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可以被指定为特定空域控制区域或扇区的控制机构,以完成特定任务,因此可以在两栖目标区中建立空域协调措施,而无需进一步协调。空域的分配使联合部队指挥官能够行使部队指挥控制,消除大量飞机和导弹的冲突,并防御部队。在两栖作战期间,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或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常被指定为控制机构。两栖作战的复杂性和规模直接决定了分配的空域数量。分配给两栖部队的空域控制级别取决于批准用于作战的空域协调措施类型。如果建立了两栖目标区,空中控制程序与高密度空域控制区程序相同。如果仅建立了作战区,则支持的两栖部队指挥官通常会要求空域管制局在该地理区域建立高密度空域控制区。高密度空域控制区是空域管制计划或空域控制命令(ACO)中指定的空域,其中集中使用了大量不同的武器和空域用户。访问通常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或登陆部队指挥官控制,他们可以在指定区域内指挥更具限制性的武器状态。在防空方面,两栖防卫区包括两栖目标区和缓冲区,以便在传入威胁进入两栖目标区之前可以与之交战。空域管制计划提供了在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内运行所需的基本信息。将与所有空域用户协调对既定程序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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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职责
* 协调航班信息的程序。
* 允许飞机进出空域。
* 协助和协调应对邻近或支持组件指挥官的空域控制要素的程序。
* 过渡行动期间和重叠空域行动期间消除冲突的程序。
--------图III-2。协调职责---------
空域管制令和空中任务顺序的特别说明可能包含空域控制程序的变更,所有两栖空域用户应每天进行审查。
16.海军战术空中控制中心
海军战术司令部是海军高级两栖空中控制机构。海军战术司令部的职能可能分散在几艘船上。海军战术司令部协调空域协调措施的类型,并在作战期间或在陆上建立空中控制机构之前控制作战区域内的所有空中作战。一旦陆基空中控制机构控制了所有登陆部队空中行动,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TACC)可能会成为支持陆基空中管制机构的战术空中方向中心(TADC)。海军战术司令部有五个部门。
a、 空中交通管制科(ATCS)。空中交通管制科位于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内,为近距离空中支援(CAS)飞机和所有其他进入、在两栖空域内运行或穿越两栖领空的飞机(包括未分配给两栖部队的飞机)提供初始安全通道、雷达控制和监视。空中交通管制科协调搜救行动,并能对飞机进行早期探测、识别和预警。空中交通管制科还控制和引导旋转翼近距离空中支援飞机和攻击支援飞机,并在两栖作战期间与大型两栖战舰上的水陆两栖空中交通管制中心进行协调。在两栖作战中,水陆两栖空中交通管制中心是直升机和倾转旋翼机群/单位指挥官的主要直接控制机构,在海军战术司令部的全面控制下运作。水陆两栖空中交通管制中心还协调旋转翼操作:
(1) 突击支援请求,
(2) 船对岸移动,或相反
(3) 旋转翼任务中的冲突解决。
b、 空中支援控制科(ASCS)。ASCS提供快速反应,以满足登陆部队对近距离空中支援的请求。它位于支持武器协调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内,是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的一部分,负责协调、控制和整合所有直接支援飞机(即近距离空中支援)和突击支援行动(包括突击突破)。支持武器协调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是(通用)两栖攻击舰或(多用途)两栖攻击舰上的一个单独位置,其中集中了协调火炮、空中和海军水面火力支援所需的所有通信设施。这是登陆部队使用的海军火力支援协调中心(FSCC)的对应机构。
c、 防空协调科(ADCS)。位于海军战术指挥中心的ADCS提供对敌机的早期探测、识别和警告,并通过与防空指挥官的联络,接收导弹警告信息。ADCS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直到登陆部队指挥官建立区防空指挥官或地区防空指挥官)提供进攻和防御防空的监督和协调人员。
d、 计划科。计划科作为空中业务主题专家参与目标确定委员会。该科将多余的空中架次和空中支援请求转发给设立机构,以便进行任务分配。来自目标板的输入由空中任务顺序计划、生产和执行单元处理。本部门通常制定以下水陆两栖命令:空域管制令、空中任务顺序、特别说明和额外的火力支援资产请求。如果海军战术执行委员会(TACC)是一个有能力的联合部队陆地部队指挥官的联合空中作战中心,则可能需要计划部门为联合部队指挥官制定空中分配建议。
e、 乘客、邮件和货物(PMC)科。PMC进行未来规划,并协调、编制和分发PMC计划的机载部分。PMC军官负责PMC部门,并与两栖中队物资军官密切合作,与两栖特遣部队中的所有舰艇补给、舰艇作战货物、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补给、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作战货物和两栖中队作战货物军官联络,以确定空中PMC需求和PMC资产。PMC军官与两栖中队物资军官共同担任PMC委员会主席,并担任空中规划委员会的贡献成员。
17.航空船到岸移动
用于空舰对岸运动的飞机单位是登陆部队的下属单位。计划包括在岸上情况允许时将飞机运行控制权移交给登陆部队指挥官的规定。在船对岸移动期间,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过海军战术指挥中心协调和控制空中行动。战术空中军官(TAO)与登陆部队协调规划和执行空中作战。海军战术司令部(TACC)值班官是海军战术司令的高级值班官,负责TAO的空中行动控制,以支持登陆部队。因此,在海军战术指挥中心内,航空船对岸的移动由海军战术指挥控制中心值班员控制,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将控制进入着陆区的所有航班。战术两栖部队军官和中央控制官应协调各自的船岸移动计划。如果操作不需要战术两栖部队军官,则空中交通管制科将直接为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工作。空中船对岸移动的控制进一步下放给水陆两栖空中交通管制中心。一旦登陆,登陆部队指挥官通过海军陆战队战术指挥中心协调和控制空中行动(如果有的话);否则,海军陆战队直接空中支援中心(DASC)可在海军战术司令部的监督下提供程序控制。
18.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挥中心
a、 海军陆战队战术指挥中心(TACC)在岸上建立后,为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和参谋提供进行空中作战的设施。如果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处于海上漂浮状态,则海上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可逐步靠岸。最初,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导中心在岸上成立,隶属于海军战术司令部,负责作战区域的陆上部分的空中作战。在其建立完成后,当空域管理功能从海上转移到岸上时,海上战术空中指导中心承担海上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的所有权和责任。如果与高密度空域控制区的两栖目标区或行动区仍然成立,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可能会成为战术空中指导中心,以支持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否则,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将控制水上的空域,而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则控制陆地上的空域。最初,海军战术控制中心通常使用程序控制,而海军战术控制委员会将继续依赖积极控制,包括雷达和识别、敌我应答机。
b、 直接空中支援中心。DASC是海军陆战队空中指挥控制系统内的一个组织,是所有直接支援空中请求的中央协调点。根据战术情况,DASC通常与地理战斗指挥官的高级官员、火力支援协调中心或海上空地特遣部队部队火力协调中心(FFCC)/火力和效果协调中心一起部署。DASC将直接空中支援飞机分配给终端控制机构,提供飞机进出路线指示,并传播咨询信息。当控制在海上时,海军TACC监督DASC的操作。当控制在岸上时,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导中心或海军陆战队TACC监督DASC的操作。DASC通常是第一个上岸的主要登陆部队空中管制机构,通常与火力支援协调中心同时降落。
c、 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是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指挥官的主要防空机构,负责执行监视、空域控制、战术空战管理以及空中和导弹防御。它还为往返目标区域的近距离空中支援飞机提供安全通道、雷达控制和监视。在陆战队战术空中指导中心或陆战队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上岸之前,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通常向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报告。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或其元件通常与海军陆战队远征旅或海军陆战队远征军的陆地元件一起部署。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的能力随着陆上部队规模的增加而递增。
19.从战术空中控制中心过渡到战术空中指挥中心
a、 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的空中控制系统都能够独立作战;然而,在进行两栖作战时,从作战开始到控制分阶段上岸,这两个系统的要素都被不同程度地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将权力转移到岸上可能既不必要也不可取。根据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海军战术司令部将控制所有空中行动,包括支持武器,无论两栖目标区或高密度空域控制区内的任务或来源。
b、 随着两栖作战的进行,航空作战指挥与控制可以在陆上建立海上空中指挥与控制时转移到岸上,也可以保持海岸上漂浮状态,这取决于登陆部队指挥官的情况和需求。随着作战进展,具备空中作战控制能力的登陆部队指挥官可以在岸上建立指挥控制系统,然后逐步接受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的各种指挥控制功能。当达到全部能力时,登陆部队指挥官可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承担全部空中控制责任。空中命令和控制功能可分为五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的特点是各种支持性武器控制员抵达岸上,即战术空中控制队(TACP)、前沿观察员、空中支持联络小组和海军水面火力支援现场小组。
(2) 在第二阶段,直接空中支援中心通常是第一个在岸上设立的主要空中管制机构。当控制仍在海上漂浮时,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监督直接空中支援中心的操作。
(3) 第三阶段,战术空中作战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上岸。
(4) 在第四阶段,海军陆战队空中控制小组的高级组织在岸上成立,并在海军战术司令部的控制下充当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导中心。
(5) 第五阶段的特点是将指挥责任转移到岸上。海军陆战队战术空中指导中心承担海军陆战队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的角色。一旦海军陆战队战术指挥中心控制了所有登陆部队空中行动,海军战术指挥中心可能会成为支持陆基空中控制机构的战术空中指导中心。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常将被分配给地区防空指挥官或区防空指挥官负责作战区域的向海部分。
20.空中指挥和控制程序与协调下文所述的空中指挥控制程序通常与已建立的两栖目标区或作战区域相关。
a、 D日前的操作。在两栖作战开始之前,根据联合部队指挥官的指定,整个作战区域的空域控制和防空作战将分别由空域管制局和区域防空指挥官直接负责。通过指定的空中控制机构进行控制。指定的下属战术空中指导中心监控空中控制回路,随时准备承担空中控制机构的全部或部分职责。
b、 两栖先遣部队。如果两栖先遣部队作战是在两栖目标区或作战区域进行的,则指定指挥官通常通过两栖先遣队指挥官进行空中指挥控制。两栖先遣部队指挥官通过为任务量身定制和培训的空中控制机构控制指定地区的空中行动。两栖部队抵达两栖目标区或作战区域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常负责当地空域控制和防空作战。
c、 攻击群控制。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通常将各自着陆区附近空域和空中作战的控制权授予各攻击群指挥官。攻击群指挥官通过由空降部队、护航水面作战人员或适当的攻击群舰艇上的战术空中指导中心组成的当地空中控制和防御机构行使控制权。适用于两栖任务的空中作战总体方向通常由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保留,并通过指定的空中管制机构行使。
d、 空中任务。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通过编制空中分配请求,协调两栖部队的空中支持需求。除其他外,识别和提供空中分配请求消息和空载的交通工具的空中需求。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JP 3-30《联合空中作战指挥与控制》。
e、 两栖行动的终止。两栖作战结束后,该地区的空中控制和防御责任将根据建立当局的指导移交给适当的指挥官。
第D节 岸上作业的指挥和控制
21.概述
a、 登陆部队指挥官负责岸上登陆部队作业的总体执行。指挥与控制系统和程序应足够灵活,以便在海上、在严峻的远征环境中上岸以及从船到岸的过渡期间为登陆部队提供支持。联合特遣部队总部、海军陆战队或陆军部队指挥官以及任何指定的职能部队指挥官之间可能需要通信连通性和命令和控制互操作性。在多国作战中,指挥与控制还需要与盟军和联军的连通性和互操作性。最后,在两栖部队对危机应对和其他作战的支持中,可能需要连通性和指挥与控制互操作性,以便与机构间代表、地方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进行互动和协调。
b、 命令元素(美国海军陆战队)或总部的任务是指挥、指挥、规划和协调登陆部队的空中、地面、后勤、情报、通信和信息系统操作。支撑支撑元件的名称可能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变化。例如,当登陆部队进行远程作战空间塑造作战时,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或航空部队可能是登陆部队的主要工作,因此也是受支持的要素。
c、 随着操作的进行,登陆部队可能会从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转移到联合部队陆地部队指挥官;然而,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指挥官的支持关系可能仍然保持与充当海上基地的两栖作战舰时候一致。应充分考虑联合部队陆地部队指挥官在运营控制转换发生之前为登陆部队提供必要的命令和控制和维持的能力。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持久自由行动”期间的58特遣部队,在该行动中,两栖特遣部队仍在联合部队海上部队指挥官之下,而登陆部队在阿富汗的陆上行动开始后过渡到联合部队陆地部队指挥官。
d、 登陆部队控制组织可能是临时性的,取决于情况,为支持两栖作战而成立,包括:战术后勤小组和LFSP(船对岸移动)、海滩作战小组(BOG)、港口作战小组(POG)和到达机场控制小组(AACG),以及海军陆战队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
22.登陆部队组织换班
a、 随着两栖作战的展开,登陆部队将经历一系列的组织转变,以满足海上移动登船、整个沿海地区的垂直和水面机动以及岸上作战以完成登陆部队任务的相关要求。通常采用反向规划来准备这些轮班,登陆部队上岸任务的组织(或常规部署的两栖部队,可能的任务)通知组织着陆和组织登船。这种规划既重复又详细。涉及已经部署在前方的两栖部队的两栖作战可能需要对部队先前的登陆和组织方式进行重大调整。
b、 登陆部队的组织变化如下:
(1) 登陆部队岸上特别行动任务组织。登陆部队指挥官将根据运营概念组织作战、作战支援和战斗服务支持部队,以完成登陆部队的任务。(对于一些任务,这可以更准确地描述为“作战组织”。)该组织由整个空军作战委员会告知,特别是关于哪些控制与指挥、航空和后勤职能可以保留在海上,以及是否建立浮动储备的决定。
(2) 着陆组织。登陆部队指挥官通常会将地面部队组织成连队登陆队、营登陆队(BLT)或团登陆队(RLT),通过各种垂直和地面手段在沿海地区机动。下级地面部队指挥官将根据需要进一步组织其部队,以便乘坐指定的飞机、登陆艇或两栖车辆登上。从理论上讲,着陆组织应与登陆部队任务的组织相同。然而,在除最小规模的操作之外的所有操作中,由于多种原因,这种对齐不太可能。通过直升机或倾转旋翼机向内陆部署的部队可能需要地面登陆车辆进行后续地面机动。关键资源,如乘员服务的武器和通信设备,通常分散装载,以确保单个平台的损失不等于特定能力的完全损失。个人或小分队只能在着陆时加入一个团队,一旦上岸,就分离执行其专门任务。健全的计划、完善的部队标准操作程序和有效的排练对于确保着陆团队能够迅速过渡到登陆部队任务的组织中至关重要。
(3) 登船组织。根据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提供的关于可用船舶的信息,登陆部队指挥官确定登船组织。登陆部队指挥官通常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一起作为旗舰,以促进后续运营阶段的有效协调。同样,对于更大的作战行动,登陆部队内的下级梯队被安排在两栖特遣部队的相应小组和中队中,登陆部队内下级指挥官被安排在与两栖特遣部队相反数量的同一艘船上。正如关键资源分散装载在组织中用于着陆一样,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登船组织。即使登陆部队任务的组织要求他们在更大的编队中使用,具有高装备密度的部队,如火炮、装甲和轻型装甲侦察,通常也会被分为更小的分队,并分配给团登陆队和营登陆队进行登船和着陆。这样做的目的是,单艘船的损失不会导致登陆部队能力的灾难性损失。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五章,“登船、排练和移动”,A节,“登船阶段”和MCTP 13-10M,两栖登船。
23.登陆部队指挥和控制执行
a、 海基命令和控制。根据两栖作战的类型和范围,命令和控制可保持海上漂浮状态,不转移上岸。进行小规模作战的前沿部署的小型作战单位经常在海上进行指挥控制演习。在许多领域,包括火力支援协调、通信和情报,两栖特遣部队和登陆部队人员可能会被整合。为了在海上实施指挥控制,登陆部队 命令和控制应作为海军指挥控制总体架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低频战术信息系统应完全集成在船上,具有局域网连接和宽带多信道船对船和船对岸通信连接。漂浮时,登陆部队指挥官和工作人员从两栖特遣部队旗舰上的登陆部队作战中心(LFOC)计划、指挥和监控登陆部队行动。登陆部队作战中心是专门设计并分配给登陆部队指挥官和登陆部队人员的舰载空间,用于规划和执行两栖作战。登陆部队作战中心向登陆部队指挥官和员工提供态势感知。海上登陆部队的命令和控制注意事项包括:
(1) 通过在海上漂浮保持命令和控制,登陆部队指挥官可以利用海军平台固有的支持能力,同时大大减少对命令和控制节点的需求和岸上相关部队保护需求,并增强移动和机动能力。
(2) 如果空中控制没有过渡到岸上,海军战术指挥中心可能无法成立,因此海军战术指挥委员会将继续为登陆部队岸上提供空中控制和支持。以类似的方式,如果火力支援没有转移到岸上,火力支援协调中心和部队火灾协调中心可能无法成立,支持武器协调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将继续提供火力支援协调、规划和控制。
(3) 在进行两栖作战时,登陆部队指挥官和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和后勤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的指挥官可以在船上进行命令和控制。在登陆部队任务或作战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命令元素(美国海军陆战队)可继续登船,或上岸。尽管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可以在岸上建立一个机载或前沿命令元素(美国海军陆战队),但地面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主指挥所至少在最初可以保持海上漂浮状态。同样,航空作战要素(美国海军陆战队)和后勤作战部队(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命令和控制结构可以保持海上漂浮。
b、 从海上过渡到岸上。对于更大规模的两栖作战,保持海上控制可能更为困难,登陆部队指挥官应考虑通信系统和指挥控制可用空间的舰载限制,以确定指挥控制系统中有多少可以保持在海上控制,以及指挥控制系统的哪些要素可能需要过渡到岸上。所有控制功能可能不需要移动上岸。当命令和控制分阶段登陆时,登陆部队作战行动中心从登陆部队作战中心获得控制。岸上作战行动中心的职能与登陆部队作战中心的职能相似。
(1) 当控制权转移到岸上时,支持武器协调中心(美国海军陆战队)可逐步将火力支援协调责任分阶段移交给火力支援协调中心和/或部队火力协调中心。
(2) 当空中控制权转移到岸上时,直接空中支援中心的监管从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过渡到海军海军战术空中指挥中心。
(3) 在岸上建立了足够的防空资产后,登陆部队指挥官将与两栖特遣部队指挥官协调,在作战区域的陆上部分承担区防空指挥官的责任。
c、 基于岸上的命令和控制。当命令和控制正式登陆后,作战作战中心通常处于控制状态,海军陆战队战术指挥中心和火力支援协调中心通常会成立。然而,在两栖作战结束之前,登陆部队指挥官可能会继续利用舰艇上的设施和命令和控制提供支持。随着两栖作战的进展,登陆部队指挥官可能会将一些命令和控制部队转移回海上基地,以减少岸上的足迹。例如,在空中控制向海上转移的过程中,陆战队战术司令部可能会成为海军战术司令部控制下的陆战队战术指挥部。何时以及如何将命令和控制从岸上转移回海上基地取决于作战情况或任务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