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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的分类

2021-06-15 17:38 作者:SCP-嘤嘤嘤  | 我要投稿

当不同类型的集体在一定刺激因素的影响下变成群体时,它们各自具有的特点,我们先用几句话来谈谈群体的分类。

我们的起点是简单的人群,当许多人组成的人群是属于不同种族时,我们便看到了它最初级的形态。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够形成团结的共同纽带,是头领或多或少受到尊敬的意志,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不断进犯罗马帝国的野蛮人,来源十分复杂,因此可以把他们作为这种人群的典型。

比起不同种族的个人组成的人群更高的层面,是那些在某些影响下获得了共同特征,因而最终形成一个种族的人群。它们有时表现出某些群体的特征,不过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抵不过种族的因素。

在某些影响的作用下,这两种人群可以转变成有机的或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我们把这些有机的群体分为以下两类

(1)异质性群体

A:无名称的群体(比如街头群体)

B:有名称的群体(比如陪审团、议会等。)

(2)同质性群体

A: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

B: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C: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

我们先简单地指出这些不同类型群体的特征。

1,异质性群体

它们是由有着任何特点、任何职业、任何智力水平的个人组成的。

我们只根据事实便已知道,人作为行动的群体中的一员,他们的集体心理与他们的个人心理有着本质的差别,而且他们的智力也会受到这种差别的影响。我们已经知道,智力在集体中不起作用,它完全处在无意识情绪的支配之下。

一个基本的因素,即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

我们经常谈到种族的作用,指出它是人们行动最强大的决定因素。它的作用在群体的性格中也有迹可寻。由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个人组成的群体,如果他们全是英国人或中国人,同有着任何不同特征但属于同一种族的个人——如俄国人、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组成的群体,会有很大的差别。

当环境形成了一个群体,并且——虽然这种情况相当罕见——其中有着不同民族但比例大体相同的个人时,他们所继承的心理成分给人的感情和思想方式造成的巨大差异,立刻就会变得十分突出,不管让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是多么一致的利益,都会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主义者试图在大型集会中把不同国家的工人代表集合在一起的努力,最后总是以分开的分歧收场。拉丁民族的群体,不管它多么革命或多么保守,为了实现自己的要求,无一例外地有求于国家的干预。它总是倾向于集权,总是或明或暗地倾向于赞成独裁。相反,英国人或美国人的群体就把不拿国家当回事,他们只求助于个人的主动精神。

法国的群体特别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众则特别看重自由。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何几乎有多少个国家就有多少种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 和民主。

由此可见,种族的气质对于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它是一种决定性力量,限制着群体性格的变化,因此可以认为,一条基本定律就是由于种族精神的强大,群体的次要性格相比之下并不十分重要。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或者说是向这种状态的回归。种族正是通过获得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才使自身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了野蛮状态。除了种族因素之外,对异质性群体最重要的分类,就是把它们分为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和有名称的群体,如精心组织起来的议会和陪审团。前一种群体缺乏责任感,而后一种群体则发展出了这种责任感,这往往使它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不同。

2,同质性群体

同质性群体包括:(1)派别;(2)身份团体;(3)阶级。

派别是同质性群体组织过程的第一步。一个派别包括在教育、职业和社会阶级的归属方面大不相同的个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这方面的例子是宗教和政治派别。身份团体是最易于组织起群体的一个因素。派别中包含着职业、教育程度和社会环境大不相同的个人,他们仅仅是被共同的信仰联系在一起,而身份团体则由职业相同的个人组成,因此他们也有相似的教养和相当一致的社会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如军人和僧侣团体。

阶级是由来源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和派别有所不同,使他们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信仰,也不想身份团体那样,是因为相同的职业,而是某种利益、生活习惯以及几乎相同的教育。这方面的例子如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

 

                                                                                               本章摘自《乌合之众》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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